一、项目编号: BB2020ZFCGZ514
二、项目名称: 蚌埠市公安局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第一包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当涂北路与新海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新海尚宸家园三期
3.中标金额: 80%(优惠后报价为75.2%)
第二包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安徽优乐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
3.中标金额: 80%(优惠后报价为7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炳龙(组长)、李恒军、欧洲、肖景山、刘庆梅、吴虎、顾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第一包:675万元,第二包:675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9日。
6.开标日期:2021年1月18日9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①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8.质量:合格
9.业绩:详见附件。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
12.第一包综合评标法得分:94.86 分,第二包综合评标法得分:94.57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公安局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600号
联系方式:13966077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2079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静(采购人代表)、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电 话:13966077062、0552-207963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中小企业申明函
5、业绩。
公告单位:蚌埠市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
招标文件附件如下:
[BB2020ZFCGZ514]蚌埠市公安局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bbzf
[BB2020ZFCGZ514]蚌埠市公安局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bbzf
答疑附件如下:
cg514答复.docx
cg514答复.pdf
cg514答复.docx
cg514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