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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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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小学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清水河小学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XHCLA -20201224-1

二、项目名称:清水河小学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工业园(正阳路与新北二路交口)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捌仟整(¥2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 称:清水河小学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1包(厨具)

品牌(如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锦 、吴年祥、徐本玉、张霁月、陈德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清水河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刘园路,联系电话:15205641592,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19 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

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刘园路

联系方式:15205641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2310

联系方式:0564-3270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327030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9日

附件:
  •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pdf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pdf
  • 招标文件.pdf
  •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 [NXHCLA-20201224-1]清水河小学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1包.LAZF
  • 清水河小学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pdf
  •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1 月 17 日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021-01-17T15:31:37+0800 1页(336,390) 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