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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西湖区园林局、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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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东西湖区住建局机关食堂蔬菜配送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东西湖区住建局机关食堂蔬菜配送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14:41| 发布单位:武汉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监管地:东西湖区|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WHDS-ZC2021-0306

(二)项目名称:区住建局机关食堂蔬菜配送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10091-0114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16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6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2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武汉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416号融园国际907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119895450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53号

联系人姓名:童瑶

联系电话:027-83213692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416号融园国际907室

项目联系人:肖毅

联系电话:18717122520

  • 采购需求.docx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区住建局机关食堂蔬菜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WHDS-ZC2021-0306 采 购 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纳税证明;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销售凭证、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及生产经营许可证、人员健康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并能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检疫证明以及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主要货物的供货渠道(提供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提供网上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区住建局机关食堂蔬菜配送服务 2、采购预算 :1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6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4、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供应方式:为保障职工食堂正常运行,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确定的食材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的检验人员对所供的食材进行复称、检验,合格后方能验收。如一个月内达三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为违约可对供货商进行合同终止。如有加班,重大突击工作需提供菜品等食材的,自通知时间起须一小时内送至食堂,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到,为确保食堂正常供应,采购人自行采购所产生采购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参考2020年使用范围) 序号 类别 单位 预估年数量 1 蔬菜 KG 19800 2 水果 KG 13860 3 豆制品 KG 1386 4 水产 KG 2970 5 猪肉 KG 1980 6 牛羊肉 KG 792 7 鸡鸭 KG 396 8 蛋 KG 1980 9 冻品 KG 1267 10 卤品 KG 594 11 咸菜 KG 45 12 干调 元 45000 13 粉面 KG 2850 14 粮油类 元 67320 食材清单 商品类别 商品名称 蔬菜类 白萝卜、包菜、菜山药、菜芯、蚕豆米、茶树菇、大白菜、大白菜秧、大葱、冬瓜、豆角、红辣椒、红皮洋葱、淮山药、黄豆芽、黄瓜、精品油麦菜、净莴苣、净芋头、韭菜、莲藕、青大蒜、去皮蒜米、上海青、生姜、四季豆、蒜苗、土豆、外地上海青、芜湖椒、西红柿、西芹、鲜冬笋、香菇、小葱、有机花菜、莲藕,秋葵,西兰花,篙巴,豆芽老南瓜,角瓜,瓠子,红薯,山药,冬笋,娃娃菜等 水果类 冰糖橙、橙子、毛桃、苹果、砂糖桔、香蕉、西瓜、脐橙、香梨、黄花梨、雪梨、水晶梨、石头瓜等 豆制品类 老豆腐、格子豆腐、厚油干、薄茶干、白干子、手工千张、千张结、鸡蛋干、素鸡等 水产类 草鱼、草鱼块、鲢子鱼、基尾虾、龙虾、基尾虾、小鲫鱼、净牛蛙、鳊鱼、胖头鱼头、黄骨鱼、黄菇鱼、鳝鱼、刁子鱼、鱼籽.带鱼.小黄鱼.鲈鱼.小龙虾等 肉类 蹄膀、肉末、瘦肉(丝片)、前夹肉、后腿肉、五花肉、里脊肉、梅条肉、通排、中排、肋排、猪蹄、猪板油、猪肝、猪肚、筒子骨、脊骨、弯骨、猪血、牛腿肉、牛腩、牛瓦沟、牛排、牛骨头.牛肚.肥肠.等 鸡鸭 老鸭、鲜麻鸭、三黄鸡、蛋、鸡、老母鸡.棒棒腿.鸡边腿.乌鸡.麻鸭.等 蛋品 红壳鸡蛋、白壳鸡蛋、鸭蛋、皮蛋、咸鸭蛋等 牛奶类 纯牛奶、酸酸乳、酸奶等 冻品类 冻三黄鸡、鸡全翅、鸡全翅、鸡翅根、鸡翅中、鸡翅尖、琵琶腿、鸡边腿、鸡脯肉、鸡脯肉、鸡肫、凤爪、半片鸭、鸭边腿、鸭肫、冻鸭腿、冻鸭二节翅、白条鸭、冻鸭全翅、冻鸭锁骨、冻虾仁、鸡翅中、冻虾仁、剥皮鱼等 干调类 陈醋、蚝油、老抽、蒸鱼豉油、生抽、酱油李锦记、白胡椒、黑胡椒粉、味精、料酒、白醋、花生酱、番茄酱、苕粉、清水笋丝、干香菇、黑木耳、银耳、干朝天椒、豆瓣酱、辣椒段、龙口粉丝、十三香、腐竹、蒸肉粉、酱油、香油等 粮油类 黄豆、东北绿豆、红豆、黑豆、糯米、花生米、薏仁米、桥米王、晚杂大米、东北大米、国宝桥米、香米、面粉、纯芝麻油、麻油香等 粉面类 热干面、宽粉、细粉、干细粉、汤面、饺子皮、手工面、湿豆丝。混沌皮,春卷皮等 1、供货数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数量,当实际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供货数量不一致时,以甲方调整计划为准。 2、投标价格应包含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报价较采购预算低20%以上的,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4、中标人每月提供的配送清单内每项食材的单价不得超过当月市场价格,如经采购人核实发生配送食材的单价高于市场价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结算,如当月配送清单内食材的单价有所调整的,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并提供调整依据。(提供承诺书) (二)、质量标准 1、供应商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 (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 (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水产品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 (8)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9)蔬菜类质量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10)水果质量要求: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11)调料干杂类质量要求: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具体标准为“六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 2、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供应商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3、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生产商,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经销商,须出具厂家授权书或经销许可,及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三)、服务质量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2、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招标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人员须持证上岗,服务规范; 4、所提供的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商超价格。 5、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 6、粮面油、干货、调料等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7、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8、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供应商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 9、如发现供货商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按指定的品牌、容量、级别、形态、要求配送相关食物、食材。 2、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4、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供应商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加工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持证上岗)。 9、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各项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三、评分标准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及方法 价格部分(10分) 价格评分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它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商务部分(30分) 投标文件规范性 5 投标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有评分索引查阅方便,得5分,有缺项、错漏的得2分。若未编排目录,或目录与文件内容对应错误,或未采取不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此项得0分。 拟派人员组织结构 15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并附健康证、驾驶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0分,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 类似项目业绩 10 2019年0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及银行回款单)。 技术部分 (60分) 配送服务方案 10 供应商提供配送方案,要求符合采购人配送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 方案完全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10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的得6-8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得3-5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2分。 配送服务应急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对食品安全应急、配送车辆故障应急、缺货补货应急、大型活动、临时性大型接待任务等保障与服务的应急方案及防控措施综合比较评分。 方案完善、防控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 方案较完善、防控措施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8分; 方案基本完善、防控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5分; 方案不完善、防控措施不合理、针对性不强或未提供的得0-2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实用、措施完善综合比较评分。 保障措施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 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8分; 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得3-5分; 保障措施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针对性不强或未提供的得0-2分。 健全的规章制度 7 根据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各项管理制度的齐全、规范、科学情况综合比较评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物资采购、仓库管理、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等) 制度完善、内容详细、针对性强的得7分; 制度较完善、内容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4-5分; 制度不够完善、内容不够详细、针对性不够强的得2-3分; 制度不完善、内容不详细、针对性不强或未提供的得0-1分。 货源渠道 8 供应商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材的供货渠道,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食材为自产的提供生产基地情况,食材为外购的提供代销合同),根据货源供货合作时间、货源地及供应品种数量、供应管理规范化程度综合比较评分。 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完整的得8分; 基本符合要求、内容较完整的得4-6分; 基本符合要求、内容不够完整的得2-3分; 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完整的得或未提供的得0-1分。 防疫措施及责任 15 根据供应商提供制定合理且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防疫具体措施、疫情防控下的货源保障及配送保障、供给措施等综合比较评分。 方案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内容较完整、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8分;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的得3-5分; 方案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针对性不强或未提供的得0-2分; 如供应商自有农产品生产基地,得5分,须附有效农业土地租赁合同。 合计 100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