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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义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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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系统]【招标公告】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招标详情

[新系统]【招标公告】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发布日期:2021-01-19 00:00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01】0018

项目名称: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8816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09509.00元

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2)采购主要内容: 大米、调和油、面粉、鸡蛋、干菜、调味品采购;(3)采购数量:1批;(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和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 月20 日至 2021 年1月 22日17:00:00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

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01月 25 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竞争性谈判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 01月 25 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竞争性谈判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 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1-20 09:00:00至2021-01-25 14: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帐 号: 38110121050000091 (注:此账号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账号)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密匙),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注: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温馨提示:新系统采纳的都是随机码保证金方式,随机码获取:投标单位信息登记后每个标段都会生成一个随机码。汇款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对应标段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兴义监狱

地 址: 兴义市兴义大道55号

联系方式: 0859-3416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联系方式: 0859-32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先生

电 话:0859-341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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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xn20210119806313706]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QXNZF
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别:货物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01】0018 采 购 人:贵州省兴义监狱 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4 第一章 采购范围 4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4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5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5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6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6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第一节 评标办法 18 第二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 22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22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23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23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23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23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24 第四节 递交投标文件 24 第五节 开、评标 24 第六节 发布中标公告 28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29 第九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2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31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31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38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42 第一节 编制要求 42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43 第三节 谈判文件范本 44 第 3 页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http://ggzyjy.qx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1-25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01】0018 项目名称: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8816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09509.00元 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2)采购主要内容: 大米、调和油、面粉、鸡蛋、干菜、调味品采购;(3)采购数量:1批;(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和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 月20 日至 2021 年1月 22日17:00:00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 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01月 25 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竞争性谈判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 01月 25 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竞争性谈判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 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1-20 09:00:00至2021-01-25 14: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帐 号: 38110121050000091 (注:此账号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账号)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密匙),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注: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温馨提示:新系统采纳的都是随机码保证金方式,随机码获取:投标单位信息登记后每个标段都会生成一个随机码。汇款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对应标段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兴义监狱  地 址:  兴义市兴义大道55号     联系方式: 0859-3416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联系方式: 0859-32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先生 电   话:0859-3416083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贵州省兴义监狱 委托,对其“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在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其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国内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伍拾捌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588160.00元)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 购 人 名 称:贵州省兴义监狱 地 址:兴义市兴义大道55号 联系人:岑先生 联系电话:0859-3416083 五、代理机构 名 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联系人:田新新 联系电话:0859-3226123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黔西南州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9-3222021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商,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投标之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货物/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详见商务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 不接受 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1 一级大米 无异常色泽,无气味、杂质,碎米,不反生:各种参数均按照GB/T1354-2018进行检验。 2 调和油 非转基因大豆油:澄清、透明、无气味,口感好,淡黄色至浅黄色,各种参数均按GB/T1535- 2017进行检验合格。 3 面粉 粉状,无结块,无异味,无霉点,无异常杂质。符合国家要求的质检报告。 4 鸡蛋 蛋壳完整,无异味,符合国家要求的质检报告。 5 干菜类 1、必须符合国家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 -2005的规定,严禁采购农药残留超标食品,出现农药残留物超标的,甲方拒收的同时,移交食药监局处理。 2、干净、能食用。老杆、老叶、大菜根的比例不得> 5%;不得出现腐化干菜,同时按合同违约责任对乙方进行处理。出现农药残留物超标的,甲方拒收的同时,移交食药监局处理。 3、干菜的虫洞比不得超过> 5% 4、小木耳、海带、豆米、粉条、腐竹、干金豆 、花生米、干木耳等,根据食堂提供的菜单按需配送。 5、要求:干菜完整,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霉烂。 6 调味品 调味品包括:酱油、香醋、食盐、味精、鸡精、花椒、胡椒、干辣椒、辣椒面、辣椒节香料等,根据食堂的实际用量配送。 要求:符合国家质检报告为准,有相关检验报告。 贵州省兴义监狱干工食堂物资(粮油、调味品、干货类)报价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年采购计划 单位 上限单价(元) 报价金额(元) 备注 1 一级大米 24000 公斤 6.24 不得系陈米 2 一等面粉 3400 公斤 4.70 每包25kg以上 3 调和油 9500 升 12.00 系非转基因大豆油 4 鸡 蛋 250 件 240.00 按件计算(360个/件) 5 干 菜 类 小木耳 15 公斤 70.00 6 海 带 460 公斤 20.00 7 豆 米 650 公斤 10.00 8 粉 条 380 公斤 13.30 9 腐 竹 300 公斤 22.50 10 干金豆 1300 公斤 11.50 11 花生米 1800 公斤 15.00 12 干木耳 270 公斤 47.00 13 调 味 品 酱 油 1860 包 4.50 按包500毫升计算单价 14 香 醋 580 瓶 5.50 按瓶500毫升计算单价 15 食 盐 1600 公斤 2.00 16 味 精 640 公斤 22.50 17 鸡 精 450 公斤 22.50 18 花 椒 25 公斤 100.00 19 胡 椒 45 公斤 76.00 20 干辣椒 105 公斤 26.00 21 辣椒面 1400 公斤 24.00 22 辣椒节 180 公斤 28.00 合计 注:1、其它未列入的货品以实际供货量及单价具实结算。2、投标供应商所报单价超过上述上限单价,做废标处理。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 交货期: 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三、付款条件: 1、按甲方采购计划每日进行配送,月末具实结算付款。2、所供粮油、调味品、干货类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次月结账(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缴纳壹万元整(¥10000.00元)为履约保证金,待所采购的货物按时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足额退回给中标供应商。若中标供应商不按期供货或所供货物验收不合格将不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六、货物要求:1、采购的干菜种类原则上以附件的品目为主,不在附件范围内的,由双方协商决定:每批次干菜种类不少于三个品种,连续两批次配送的干菜种类不得重复(如确需重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2、附件22类品种以中标报价结算,且在合同签订三个月内不变价:三个月后,如因市场因素导致粮油、调味品、干货类价格涨跌幅度过大,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一方需要调整价格的,须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进行解决;附件外的其它品种,价格不得高于兴义市综合市场批发价。 七、质量标准:1、必须符合国家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的规定,严禁采购农药残留超标食品,不得出现农药残留物超标的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的规定的,按废标处理。2、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八、验收要求: 货物运抵现场后,供应商提供质检报告,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若不能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为采购入提供的产品存在不按时、不规范、质量不高,达不到要求时,视为一方违约,应承担因其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采购人和本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本代理机构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人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①投标货物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须提供证明文件); ②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须提供证明文件)。 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所生产的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即:评标报价=投标总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 生产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的,不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生产商有效。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附表1:初步验证表 兴义监狱干工食堂使用粮油类(含粮油、面粉、鸡蛋、调味品及干货) 初步验证表 招 标 人 贵州省兴义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验证情况 授权委托书验证情况 标书密封情况 供应商签字 1 2 3 采购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人员: 附表2:资格审查记录表 资格审查记录表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序号 评审项目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情况 0 0 0 0 0 1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验证情况: 3 投标供应商签字: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附表3: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序号 评审项目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情况 0 0 0 0 0 1 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签字有法人有效授权 2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3 技术、商务要求等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4 投标有效期满足文件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第二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4.响应文件未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按时送达的;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参加谈判会议的。 6.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7.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投标的;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更正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供应商须关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更正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购买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 二、获取方式 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购买。 三、文件售价 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更正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自购买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更正的所有内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采购人、一份送代理机构、一份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文件或更正文件的形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更正文件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更正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四)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黔西南州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9-3222021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金额 壹万元整(¥:10000.00元 ) 二、交纳方式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交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同投标有效期。 第四节 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LED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三、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QXNTF格式) 1 份,电子投标文件QXNTF 格式 1 份。(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QXNTF格式)U盘或光盘上须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不加密,并单独密封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XNTF 格式)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因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技术支持电话:3120751 。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节 开、评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LED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三、开、评标流程 采购人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密匙准时参加开标会。 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采购人辅助解密。由于投标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启解密指令后一小时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CA锁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 2、介绍参加谈判的采购人代表、监督部门代表、供应商代表及为谈判工作服务的工作 人员等; 3、宣布谈判原则; ⑴本项目谈判以国家和贵州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为依据,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⑵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⑶坚持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原则,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参数进行综合评议,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综合评价最高、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在谈判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⑷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⑸守法、重德,严谨、负责,客观公正地确定成交供应商; ⑹参会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⑺谈判过程中,除应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外,其余供应商代表不得在谈判场所附近逗留。 4、由供应商代表相互检查谈判文件的包封、标记;包封和标记。 5、由监督部门代表验证供应商代表的身份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则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经验证为合格的供应商,其谈判文件进入评标程序,经验证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其谈判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6、确定谈判顺序和谈判轮次后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谈判阶段; 7、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成员认真阅读谈判文件; 8、谈判小组审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资格证明文件)情况,符合者将作为有效标,并进入下一阶段。不符合,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9、查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符合性(谈判文件的编制作为符合性审查依据)、资格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初步选定入围投标供应商由本项目谈判小组综合审查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及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签署、装帧、盖章、实质性响竞争性谈判文件情况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符合者将作为有效标,并进入谈判阶段。不符合,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能进入谈判阶段。 10、谈判小组成员认真评审进入评标、谈判阶段的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 11、谈判小组分别对符合性、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判; 12、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10分钟)内向谈判小组做出二次(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在开标现场填写报价; 1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参数进行综合评议后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合格的供应商,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14、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现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15、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认真审查后签字。 注: (1)当资格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评标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开标时身份核验要求:(附表1:初步验证表) (1)由监督人对投标人进行身份核查: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则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注:以上资料请单独提交,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供应商单独提交,如未按要求单独提交,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附表2:资格审查记录表)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谈判时请单独提交。若资格审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响应性评审需审查的资料:(附表3: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1)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签字有法人有效授权;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3)技术、商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4)投标有效期满足文件要求; 四、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谈判小组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谈判小组应拒绝其澄清。 五、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共 3 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谈判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节 发布中标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公告发布主体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 三、中标结果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若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黔西南州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9-3222021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协议规定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伍仟叁佰元整(¥:53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二、支付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九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顺序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仍因前述原因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评标报告推荐顺序依次替补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仍因前述原因第三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的,本项目将重新采购。 二、合同内容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退回时间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方可申请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的方可申请退还,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受理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退还时实行“原路返回”方式 三、提交资料 中标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 3. 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4. 违反投标承诺有关条款的; 5.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1.2除了合同本身外,11.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产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6.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16.3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品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交涉索赔事宜;或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负责。 17.3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7.4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作出安排。 17.5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5日内签署合同产品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完成终交验收。 17.6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17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20.索赔 20.1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商,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7.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0.4当属于17.2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提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1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索赔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2.1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产品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4.税费 24.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 25.1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日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调试,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2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2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26.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6.2在买方根据第23.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买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7.2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8.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1.通知 3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供签约参考) (封 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清单 1.1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备注 1 1.2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 三、技术资料、协调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协调安装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耽误的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 3.3 乙方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采购的货物及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 3.4 没有甲乙双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资料提供给其他人。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售后服务 本采购项目免费质保期: 七、供货时间: 八、货款支付 8.1与谈判文件前一致 8.2 招标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 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采购人将延期支付货款。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同谈判文件。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相关管理单位及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视为交付使用。 10.4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11.1 乙方负责将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产品安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前乙方应对产品作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验收、签证和使用的依据。 11.2乙方安装调试应规范,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后方能通知相关单位及甲方进行验收,总体验收以获得采购方出具的验收合格结论报告为准,如果任何被检验的产品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验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安排相关人员到采购方办理相关付款手续或提供的相关付款资料不符合付款要求的除外)。 12.3乙方交付验收合格产品的时间为:按谈判文件要求,每迟延一周(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采购方按合同金额的5%向供货方收取延期违约赔偿费,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谈判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有限向上级管理单位报告、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该采购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有单方面解除合同。 12.5未提及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违约条款执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实施本项目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进行处理,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争端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 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呈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7.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谈判文件 (2)投标文件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4)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十八、其他 其他未提及事项按照谈判文件及投标文件、补充规定(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十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由采购人报呈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562300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拟定。若有修改或新增条款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格式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 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手写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不认同。 5.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投标文件须按所投品目/包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所投品目号。 2.投标文件须用A4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A4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A4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三、签署与封装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QXNTF格式)”字样,并加盖封面章,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2.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整,封口(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装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年××月××日××时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二、资格部分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技术部分 (一)服务偏离表(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对比偏差)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偏离表(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对比偏差) (二)商务材料 1. 中小微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 第三节 谈判文件范本 注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 (二)开标一览表…………………………………………………………………………………( ) (三)报价明细表…………………………………………………………………………( ) 二、资格部分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 3.法人授权委托书………………………………………………………………………………………………( ) 4.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 三、技术部分 (一)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型号、详细技术参数………………………………………………( ) (二)技术偏离表………………………………………………………………………………( ) (三)技术材料………………………………………………………………………………( )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明细………………………………………………………………………………( ) (二)商务偏离表………………………………………………………………………………( ) (三)商务材料…………………………………………………………………………………( )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 2. 监狱企业声明函……………………………………………………………………………………………( )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 3.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 ) 一、报价文件 (一)投 标 函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零万零千零百零拾 元人民币,小写: 元。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服务费、税金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供 货 期: 。 3.供货地点: 。 4.投标有效期: 。 二、递交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投标文件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QXNTF格式) 1 份,电子投标文件QXNTF 格式 1 份。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5 交货期 优惠及其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投标申明: 注: 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采购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载明。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三)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投标单价(元) 合 价(元) 品牌、生产厂家及产地 备注 1 一级大米 公斤 24000 6.24 2 一等面粉 公斤 3400 4.70 3 调和油 升 9500 12.00 4 鸡 蛋 件 250 240.00 5 干 菜 类 小木耳 公斤 15 70.00 6 海 带 公斤 460 20.00 7 豆 米 公斤 650 10.00 8 粉 条 公斤 380 13.30 9 腐 竹 公斤 300 22.50 10 干金豆 公斤 1300 11.50 11 花生米 公斤 1800 15.00 12 干木耳 公斤 270 47.00 13 调 味 品 酱 油 包 1860 4.50 14 香 醋 瓶 580 5.50 15 食 盐 公斤 1600 2.00 16 味 精 公斤 640 22.50 17 鸡 精 公斤 450 22.50 18 花 椒 公斤 25 100.00 19 胡 椒 公斤 45 76.00 20 干辣椒 公斤 105 26.00 21 辣椒面 公斤 1400 24.00 22 辣椒节 公斤 180 28.00 合计(元) 优惠及其它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注:1.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函为准。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应载明。 3.“报价明细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所有报价均须包含供应商成交后的成交货物费、税费、代理费等一切成本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 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二、资格部分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投标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 立 日 期 现 有 职工 工 人 数 证 书 编 号 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其他可自行例举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技术文件 1.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型号、详细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介绍 产品提供商家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参数及要求 响应参数 偏离情况 .....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与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 3.技术材料(如有供应商自行提供) 4、 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明细(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 (二)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商务条款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交货期 2 交货地点 3 付款条件 4 履约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 6 货物要求 7 质量标准 8 验收要求 9 其他要求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 (三)商务材料 1. 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声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非中小企业可无需填写此项。 3、不填写不作为无效标的依据。 2、监狱企业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注:1、若为监狱企业,则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依次附在本声明函后。 2、非监狱企业可无需填写此项。 3、不填写不作为无效标的依据。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按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依次附在本声明函后。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无需填写此项。 3、不填写不作为无效标的依据。 4、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序号 产品名称 证书号 备注 1 注:1、提供相关证书 2、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并标记投标产品所在项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格式自拟) 58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