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玉溪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询价采购一台微波炉。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请贵公司在2021年01月25日14:30时前,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儿童医院,报价文件需制作正本一份,并请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装订和密封。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玉溪市儿童医院微波炉询价报价一览表》
1.2采购预算:1000元/台。
1.3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在最近两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
2.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
2.3报价人参加报价的项目若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采购项目允许按子项目分项报价,报价人可以只报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子项目。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在“玉溪市儿童医院”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投标人应按照采购要求提供报价表,详见“附件”,并附产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877-2066883;
4.2 采购人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镇白龙路延长线玉溪市儿童医院办公楼4楼。
附件:《玉溪市儿童医院微波炉询价报价一览表》
玉溪市儿童医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 ||||||||||||
玉溪市儿童医院微波炉询价报价一览表 | ||||||||||||
报价单位:元 | ||||||||||||
采购要求 | 投标信息 | |||||||||||
设备名称 | 拟购数 | 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 | 预算单价 | 预算金额 | 品牌 | 规格 | 技术要求 偏离对比及说明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供货期 | 保修期 | 售后服务质量承诺 |
微波炉 | 1 | 容积:≥20L 功率:≥75KW 面板类型:透明 镜面 平板 控制方式:电脑式。操作方便,功能明显,便于使用。 | 1000 | |||||||||
合计 | —— | |||||||||||
报价总计: ? ,大写( ) | ||||||||||||
总报价包含备件、专用工具、检验、技术资料、运输保险和安装等所有费用。 | ||||||||||||
报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报价日期: | 报价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