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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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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SP202012047
【信息时间:2021-01-20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PZFCG-GKZB2021-017

二、项目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第七标段水果类)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平万邦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长春望家欢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四平市铁东区源合华水果行、吉林省博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四平市佳嘉乐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第七标段)

服务范围: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共分八个标段,每标段招八家,实行无价格招标采购,投标时不需要报价。

服务要求:

1.供货要求

乙方在接到甲方指定的采购员的电话或书面通知后,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1在服务期限内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将相关原料配送到位,保证送货数量准确,送货数据以验收为准。

1.2送货单必须是机打制式的,杜绝手工填写。

1.3送货单及结账发票的名称、印章要与中标公司的名称、印章相符一致。

1.4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当地物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批发价格,如果发现物价高于批发价并在采购方多次提示无效后,采购方可以自动取消该供货商的供货资格。

1.5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方要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适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

1.6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检疫证明。

2.质量相关要求

水果大小均匀,晶莹剔透,酸甜可口,新鲜干爽无霉烂变质。

服务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需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大泉 杨影 曲亮 卢迪 王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 13304348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

联系方式: 0434-321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建华

电 话: 0434-3216009

八、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评标办法.xml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SP202012047-7]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水果类项目(第七标段).SPZF

1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 规。 2.定义: 2.1“招标人”指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 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项目需求和评标办法》。 2.4“潜在投标人”指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采购办”指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监督工作。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 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构成: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需求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 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四章 附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 2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 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书 面提交给招标人,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 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书面予以答复澄清或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 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规章的规定处理。 5.2 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 改、补充文件将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公告。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 约束力。 5.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 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构成: 6.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技术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 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审查部分是能够证 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2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 全部资格性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规格须采用A4幅面,须双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 续编码,要求胶订,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7.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 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 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7.5 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3 8.投标报价 8.1 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8.2 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 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以及由投标人负责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 8.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 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4 投标报价必须是打印输出字体有效,手写无效。 8.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标明的招标人账户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 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 认后参加投标。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 期结束后3日内开标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8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 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一页。 招标人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注明的 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 及转入、汇入(存入)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特殊约定: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 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 票据两个原件,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二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财务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4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 退还。 9.6 投标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 9.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代表和递交投标文件人不是同一人的; 4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6)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0.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 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 式提交)。 11.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申请。 1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 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 一览表的内容)。 12.4 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 将不予退还。 13.投标 13.1 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 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1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 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 5 标人公章,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 13.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骑页加盖投标人 公章。 13.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 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 文件同时递交。 13.5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4.开标 14.1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 14.2 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4.3 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 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服务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14.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5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4.6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 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4.7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 的; (5)没有下载标书参加投标的,或者投标人名称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6)到投标截止时间未签到的; (7)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4.8 开标时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 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 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 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评标 6 16.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在采购办监 督下由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要向采购中心出具授 权函)。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 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 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 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 确的阐述和纠偏。 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 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采购办处 理。 16.2 审查是否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应予废标。 16.3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 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 形式报告采购办: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 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 正常一致的; (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 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16.4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 查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5 对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 16.5.1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是否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7 16.5.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 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6.6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 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 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页码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6.9 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服务需求(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 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16.10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 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 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 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 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 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 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 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 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 8 按进口产品对待。 18.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18.1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 定,《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凡明示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认证 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8.2 《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 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投标无效。 19.信用记录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 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签订合同 20.1 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 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20.3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 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20.4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 21.保密和披露 21.1 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 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1.2 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 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1.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 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 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 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 9 再承担保密责任。 22.质疑和投诉 2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2.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3 在资格性条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前提下,只接受符合资格性条件供应商的质疑。 22.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起投诉。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 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采购中 心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 (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 价格。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 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 (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 (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 (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0)“招标文件”指《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 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 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采购项目。 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 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 约定。 10 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 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 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保密条款 6.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 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 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 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7.合同的解释 7.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7.2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8.伴随服务 8.1 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 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 8.2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验收 9.1 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 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对服务的内 容如有异议,应于七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四平 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9.2 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 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3 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 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 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 10.索赔 10.1 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0.2 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 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 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10.3 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 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 11 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履约延误 11.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 收服务和接受服务。 11.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 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 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 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 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 12.误期赔偿 12.1 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 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 之五(5%)。 12.2 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3 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2.4 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2.5 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 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 的情形除外。 14.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 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 商定的事件。 14.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 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税费 15.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5.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2 16.争议解决方式 16.1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 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 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 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 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 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 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17.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 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 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3 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 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 措施的权力。 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 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22.1 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22.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 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3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编号:SPZFCG-HT2020-101 (见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四平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模板》) 合同签订联系方式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0434-3216008)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 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需求部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有关政策的要求,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 时注意厉行节约,请勿将与评标无关的因素编辑到投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 禽蛋类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 果类、禽蛋类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0年1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PZFCG-GKZB2020-017 项目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 产类、水果类、禽蛋类项目 预算金额:881.37万元 采购需求: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 服务,共八个标段。(详见“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14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从即日起至2020年1月4 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 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 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将依法依 规对不诚信进行处理并曝光。 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五、投标文件传递方式要求、截止时间和地点: 传递方式要求:实行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双轨运行,以电子为主,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四 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纸质正本一份现场密封提交做备份,现场携带企业CA锁解密。 传递截止时间:2020年1月18日10: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新冠 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 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第1 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月 18日10:00 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第1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0.3万元。开标现场提交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 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 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 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吉林省政府采 购 网 ( http://www.ccgp-jilin.gov.cn/ ) 和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15 (http://www.ggzy.gov.cn/)。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 13304348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 联系方式: 0434-321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建华 电 话: 0434-3216009 十一、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建行四平金财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22 账户名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001622336055000306 第二章 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 一、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一)服务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 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共分八个标段,每标段招八家,实行无价格招标采购,投标时不需要 报价。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二)服务主要内容 第七标段 水果类 1.供货要求 乙方在接到甲方指定的采购员的电话或书面通知后,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到 指定地点。 1.1在服务期限内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将相关原料配送到位,保证送货数量准确,送货 数据以验收为准。 16 1.2送货单必须是机打制式的,杜绝手工填写。 1.3送货单及结账发票的名称、印章要与中标公司的名称、印章相符一致。 1.4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当地物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批发价格,如果发现物价高于批发价并在 采购方多次提示无效后,采购方可以自动取消该供货商的供货资格。 1.5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方要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适用检验,若产品外 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 1.6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检疫证明。 2.质量相关要求 水果大小均匀,晶莹剔透,酸甜可口,新鲜干爽无霉烂变质。 (三)供货服务须知 1.供应商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食材,不得跨项目供货,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送货 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具相关部门合格证明或 检测检疫报告等相关证书。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过期或替代产品,采购人有权退 还,并要求赔偿造成的经济和荣誉等方面损失。 3.各供货商需按要求提供电子报价单,无报价单或迟报的供应商,不作为采购考虑对象。 采购方有权综合供应商服务态度、配送速度、货品价格、产地和包装等相关质量信息选择中 标采购商家。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检验人员检验方可入库和使用,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 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当即拒收。 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 供应商负责采购货品的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车辆、装卸等杂费)。 6.供货商必须按照双方协定事宜供货,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临时推脱,一旦影响到食 堂的正常运转,供应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需要时,要提前三天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变更其他供应商。 8.因产品质量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7 9.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 存在变质、未经检疫等质量问题,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 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 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 额外捐赠。 2.1.1 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 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 评价指标 指标分项 评分细则 投标人业绩 (6分) 投标人近三年 (以开标之日起倒算) 同类业绩每具有一个加2 分,最多加6分。 评分标准: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 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提供合同签订单位联 系人、联系电话用于核查,否则不得分 技术 部分 (94分) *针对本项 目重点难点 的分析及理 解 (10分) 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准确,分析合理、重点突出的得10分; 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准确,分析基本合理、重点基本突出 的得8分; 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分析合理、重点突出的得6 分; 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基本准备,分析基本合理、重点基本 突出的得4分; 对项目难点理解不清晰,重点不突出的得2分; 18 其他或表达不清晰不得分 *质量控制 措施 (14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14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11分; 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8分; 基本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5分;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重点不突出的得2分; 其他或表达不清晰不得分 *进度控制 措施 (10分) 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措施有力的得10分; 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措施有力的得8分; 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有力的得6分; 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4分; 进度计划安排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项目的得2分 其他或表达不清晰不得分 *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水平、提供的服务方案等进行评价; 服务机构完善,服务方案合理10分; 服务机构基本完善,服务方案合理7分; 服务机构基本完善,服务方案基本合理4分; 其他或者没有不得分 *内部管理 控制措施 (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7分; 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4分; 其他或者没有不得分 *安全管理 措施 (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7分; 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4分; 其他或者没有不得分 *组织协调 方案 (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7分; 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4分; 其他或者没有不得分 19 *应急管理处 理预案和响 应(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10分; 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7分; 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4分; 其他或者没有不得分 *团队服务 (10分) 团队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完善,服务方案合理10分; 团队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完善,服务方案合理7分; 团队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完善,服务方案基本合理4分; 其他或者没有不得分 2.1.2 合格投标人得分的计算方法 (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总分,即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和售后服 务分之和)之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2.2 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 拟评定的中标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解释理由。如果 投标人对拟评定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 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标结果还将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 质疑。 三、履约保证金 4.1 在签署合同之前,供应商须向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按标段分别提交0.5万元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止,不计利息。 四、付款条件、方式 5.1 采取自行支付方式。 5.2 按实际用货发生额结账。 5.3 货款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即每周核对一次供货数量、总计金额,双方核对无异 议后,由商家开具发票并送至后勤中心,后勤中心每月核对后入账,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待 接到财政拨款后,立即转付商家。 五、投标文件要求 6.1每标段 实行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双轨运行,以电子为主,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四平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纸质正本一份现场密封提交做备份,现场携带企业CA锁解密。 20 6.2 投标文件须建目录,目录应标明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 6.3 其它要求见[服务招标文件(通用部分)]。 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声明: 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 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 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 关出具的公证书。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 性及能力。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清单: 序 号 资格审查文件名称及要求 是否已按 要求提交 文件 页码 1 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一提交)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二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 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 标以备审查) 6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三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7 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两 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1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 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公司的 (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四平市政府采购_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 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SPZFCG-GKZB2020-017)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 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 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 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格式三、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你中心发布的《四平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 22 招标文件 》(SPZFCG-GKZB2020-017)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 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 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 有效文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二○一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审查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查文件清单(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 序 号 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 是否已按要求 提交 文件页 码 1 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二提交) 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文件材料, 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 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审查文件目录。 格式一、投标函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你方政府采购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蔬菜 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项目的编号为SPZFCG-GKZB2020-017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 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 ,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副本,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期限承诺 如下:合同订立后 天起,期限为…………。 2.我方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 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 题的权利。 5.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6.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7.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8.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9.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1.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24 (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需求指 标(招标) 服务需求指 标(投标) 服务需求指 标偏离情况 数量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合计 (元) 备注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投标要求: 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2.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附 件 附件: 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25 四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1份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调类、米面油类、猪肉类、牛羊肉 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 SPZFCG-GKZB2020-017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1 年 月 日 : 之前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8.伴随服务 9.验收 10.索赔 11.履约延误 12.误期赔偿 14.不可抗力 15.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6.2 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七、公告期限: 一、 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付款条件、方式 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查文件清单(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 2020-12-25T08:36:13+0800 1页(40,651) 041@N12220300MB0125428T@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00000015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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