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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2020-2022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乐山师范学院2020-2022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1月20日 11: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0-2022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乐山师范学院
行政区域市中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1:12
评审专家名单SC0100461,SC0111460,SC0112527,SC0109774,徐勇军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981380050
采购单位乐山师范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老师 13981380050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女士 028-86983086
附件:
附件112.25(挂网版)乐山师范学院食材采购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0-2022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万方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0-2022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折扣率(%):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成都万方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0-2022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 / 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按采购文件给与的单价最高限价结合投标报价优惠率计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SC0100461,SC0111460,SC0112527,SC0109774,徐勇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代理协议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联系方式:谢老师 1398138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

联系方式:朱女士 028-86983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 13981380050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七章 评标办法....................................................................................................................28 第八章 采购合同(样例)....................................................................................................36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乐山师范学院 (采购人) 委托,拟对 2020-2022 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2020-2022 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分 1个包:2020-2022 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950000 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10 、 供 应 商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 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 9:30- 16: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 栋 10 楼(四川 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 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 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 栋 10 楼(四川达通工 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九、本投标邀请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以公告形式发 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师范学院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 联 系 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98138005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栋 10 楼 联 系 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950000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采购清单中单价最高限价;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 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 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 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评标情况公告 评标结果等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予以公告。 4 投标保证金 金 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 交款方式: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包括转账、电汇、保函(仅限银 行保函),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10 1996 0000 0253。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4 日下午 16:00(投标保证金的 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4 日下午 16:00 前将保函原 件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注:1、基本账户转账,且转账时请在备注栏填写“招标项目名称”。 5 履约保证金 金 额:30000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电汇、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6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7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达 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 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 答复。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 栋 10 楼。 1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 14000 元整。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招标代理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乐山师范学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 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6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 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九)与本项目相关的附件资料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 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 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 7 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 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8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 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 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 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 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 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产品验收清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 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8)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 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 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 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1)商务应答表; 9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 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 供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 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 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 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 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注:投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将公司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交于代理 机构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还须额外提交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 同一份。 17.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 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 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 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 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 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 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 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 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 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 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 11 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 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 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 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 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 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 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 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 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 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 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 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 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 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 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 12 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 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 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 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 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 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 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28. 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 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 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 要合同义务。 13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如适用)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 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 履行合同 3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七、投标纪律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1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 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 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投标价为优惠 率 %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 览表”1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XX 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15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1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 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四、开标一览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优惠率 合同供货期限 备注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税费、 本标货物分装、送检、送货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 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17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品 名 产地 商标 规格 型号 优惠率 单位 单价 备注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 的报价。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18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19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20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2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10 、 供 应 商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 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时提供) 1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 身携带备查) 13、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 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 2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未完成证照合并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 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 立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8、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9 、 供 应 商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 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时提供) 1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 身携带备查) 13、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 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 2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 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2020-2022 年大宗生活物资(调味品及干杂)采购项目。 采购主体:乐山师范学院。 采购预算:950000 元。 最高限价:采购清单中单价最高限价 二、采购需求 为满足使用需求,采购调味品类有豆瓣、酱油、鸡精、味精、食用盐,干杂有花椒、 干海椒、黄豆、木耳、白糖、绿豆等数十个名种。 合同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本项目为单价优惠率招标,定价不定量。由 1名中标人配送。 三、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单价): 调味品 干杂 品 名 产地 商 标 规格 型号 元 / 斤 最 高 限 价 (元/ 斤 品 名 产地 商 标 规格 型号 元/斤 最高限 价(元/ 斤 序号 名称 品牌 包装规格 (件、桶、袋) 报价单位 单价(元/斤) 最高限价 (元/斤) 1 豆瓣 3.0 2 酱油 2.5 3 食用盐 1.0 4 鸡精 12.0 5 味精 8.0 24 二荆条干海椒 12.5 泡生姜 2.8 花椒 66.5 泡海椒 2.8 青花椒 26 藤椒油 12.5 胡椒 24.5 土豆粉 2.5 白糖 3.5 细米线 3.5 红糖 4.5 干面 3.5 冰糖 4.5 碎米芽 菜 2 酒米 3 花生米 6.5 豆粉 2 玉米渣 2 八角 55 绿豆 5.5 山奈 28 红豆 5.5 大木耳 14.5 黄豆 3 大蒜 3 黑米 5 泡小米辣 2 大白豆 8 泡菜 1.8 小白豆 5 榨菜 4.5 香油 6.5 粉丝 3.5 孜然粉 14.5 红薯粉丝 3.5 白芝麻 9 宽粉 3.5 黑芝麻 10 火锅料 8 枸杞 15 干笋子 29.5 燕麦 4.5 卤药 29.5 白豌豆 2.5 十三香 29 豆腐乳 5.5 豆浆皮 5.5 麻辣鲜 24.5 干海带 5 面包糠 6.5 干海带丝 9 油条精 11.5 醋 2.2 紫菜 29.5 料酒 2.5 银耳 22 蒸鱼豉油 9.5 蒸肉粉 2 25 生抽 3.9 贡菜 35 老抽 3.9 甜面酱 3.5 木薯粉 2.5 香辣酱 7 蕃茄酱 3.5 火腿肠 5.5 红酱油 5 小苏打 1.5 胡豆办 2 食用碱 1.5 品 名 产地 商标 规格 型号 元 / 斤 最 高 限 价 (元/ 斤 品 名 产地 商标 规格 型号 元/斤 最 高 限 价 ( 元 / 斤 汤圆粉 4.5 桂皮 13 汤圆心子 11 香叶 13 速冻大汤圆 7 草果 23 速冻小汤圆 5.5 丁香 25 澄面 7 灵草 12.5 紫薯粉丝 8 茴香 7 沙拉酱 4 香果 21 长芽菜 3 白蔻 185 麦芽糖 4 罗汉果 35 印度海椒 13 良姜 6 子弹头海椒 10 甘草 8 红薯淀粉 4.5 砂仁 11.5 干黄花 18.5 陈皮 8 酒曲子 73 甘松 23 黄豆酱 4.5 木香 8 豆沙 2.5 补药 20.5 泡打粉 5.5 虾片 3.5 大枣 3 白醋 2.5 冰粉粉 15 四、商务要求: (1)此次项目为单价优惠率招标,定价不定量。该价格在本标段恒定不变,不受市 26 场供需变化的影响,遇涨不涨,遇降不降。 (2)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是最终用户验 收合格后的最终价格,(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税费、本标货物分装、送检、送 货等全部费用)。 (3)技术要求 1)包装要求: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 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 2)技术标准要求: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单位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符合技术要求第二项技术标准要求的证 明材料。(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货物运送、质量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 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供应商依据提供的清单、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检验。如有短缺、 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供应商在 2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 的全部费用。 (2)验收合格后,应指派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货物的正确存放方式、产品保质期做相 应提示和指导。 (3)供应商应委派专职人员 1名负责协调和处理售后服务事宜,如货物出现质量问 题,供应商售后服务协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需要处理的售后服务工作内容安排足 够的技术人员 2小时内响应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处理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 2次 处理仍不能达到本次采购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 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六、样品要求: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书时必须携带未开封投标货物样品: 豆瓣:1(件、桶、袋) 酱油:1(件、桶、袋) 鸡精:1(件、桶、袋) 味精:1(件、桶、袋) 食用盐:1(件、桶、袋) 干海椒:50g 黄豆:50g 白糖:50g 大蒜:50g 木耳:50g 27 花生米:50g 粉丝:50g 酒米:50g 豆粉:50g 芽菜:50g 2、样品的生产、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所有提供的样品应装箱密封,样品为盲样,密封套不应有投标人标识。 2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 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 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2 资格性检查。 开标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 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 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29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 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 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符合性检查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 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0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 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 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 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 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 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 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 不得澄清: (一)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 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 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 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 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 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 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32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 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 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 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 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 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 处理。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 报价 60% 60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 价/投标报价)* 60 分*100% 2 食 品 安 全 保 险 4% 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险保单金额进行评审,保 单金额最高得4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没提供不分得。 提供保单 33 3 业 绩 及 履 约 评 价9% 9分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以来具有政府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的副食品配送类 似业绩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 2、类似业绩在履约过程中受到采购人良好评价的每有1个 加1分,最多加3分。 供应商提供合 同复印件并加 盖鲜章、履约 良好评价须提 供证明材料 4 企 业 信 誉 3% 3分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 认证,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最高得3分 供应商提供证 书及相关资料 复印件并加盖 鲜章 5 配送 场地 4% 4分 供应商拥有厂房、冻库、仓库、办公场所等综合面积在5000 (含)平方米以上的得4分;在1000(含)-5000(不含) 平方米的得2分;1000(不含)平方米内的得1分; 提供房产证或 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 章 6 配 送 车 辆 保障 5% 5分 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或租赁车辆3辆,有3辆的 得5分;有2辆的得3分;少于2辆的不得分; 自有车辆需提 供车辆行驶证、 车辆内外景照 片; 租赁车辆 需提供车辆行 驶证、车辆内外 景照片、租赁合 同。 7 服务 方案 5% 配送方 案 2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准备 方案;②配送进度计划;③配送保障措施;④配送突发事件 处理方案进行评审:符合本项目要求、内容详尽、可操作性 强的得 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针对性不强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质量保 障方案 1.5 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目标;②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③质 量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进行评审:符合本项目要求、内容详 尽、可操作性强的得 1.5 分,每有一项缺项或针对性不强或 不满足要求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安全卫 生管理 方案 1.5 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①大宗食品采购;②食品的保管;③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卫生管理措施进行评审:符合本项目要求、内容详尽、可操 作性强的得 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针对性不强或不满足要求 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8 样品 6% 6 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 ①包装是否干净、整洁、完整; ②是否存在过期及即将过期; ③产品标识、食用方法等内容是否清晰可见; ④干杂类食品新鲜程度; 样品优得 6 分,良得 4 分,中得 2 分,未提供或缺样、少样 均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 的样品进行对比 9 售后 服务 方案 3 分 对服务方案(包括①服务人员的配备;②响应时间;③响应 程度;④解决问题的能力;⑤紧急故障处理预案;⑥备品备 件等)进行评价,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 3 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34 5、 废 标 5.1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 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 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 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 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 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 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 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3% 每缺一项或不符合基本售后服务方案要求的每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 投标 文件 的规 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 分;有一项细 微偏差扣 0.2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准 35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36 第八章 采购合同(样例) 合 同 编 号 :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 签 订 地 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对 供应保障。 第二条 采购计划 (一)计划采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应商按照甲方要求、统一供应计划,在规 定时限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单价 (一) 。 (二) 。 第四条 配送及验收 配送方式为直达配送。 (一)直接配送到 ,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送达,由甲方及乙方配送人 员共同称量并在制式送货单上签字验收。 (二)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将无条件退货或按指定的时间重新换货。因货物 质量而引发的其它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损失,发生重大问题的依法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三)在交验货过程中,双方对产品质量规格等意见不统一时,应取样留证,搁置 争议,由乙方先行采取应急手段保障甲方供应,后由政府部门鉴定,由过错方承担相应 损失。 第五条 付款方式 37 结算周期为 XX 日历天 结算一次。由乙方与甲方进行结算(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甲方财务部门在结算后 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对公转账支付给供应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工作 (1)甲方 日历天前乙方报送需求计划。 (2)组织验收与监督。 (3)在规定时间内与乙方进行结算并按时支付货款。 2.乙方工作 (1)按照预约计划组织筹措和配送。 (2)确保货物质量,自行负责配送过程中的人员、车辆和资金等安全事宜。 (3)根据甲方需要适时调整供应计划。 (4)根据市场与季节切变换及时向甲方调整供应计划。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况的,给予罚款处理: 1、 ; 2、 ; 3、 ; 4、 。 (二)乙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况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 ; 2、 ; 3、 ; 4、 ; 第七条 仲裁 1.因服务或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国家指定技术鉴定单位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2.在执行合同中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责任的一方支付。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 38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相关原始资料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定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权: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10.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4.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开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投标价为优惠率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XX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四、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优惠率 合同供货期限 备注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税费、本标货物分装、送检、送货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品 名 产地 商标 规格 型号 优惠率 单位 单价 备注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需求 三、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单价):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采购合同(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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