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0 14:14
项目概况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电子邮箱zjhxzt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2月 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招标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024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1〕01-代0006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7万元/年,预算金额对应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职工的早餐制作(约60-100人)、午餐制作(约150-200人)的食材、用工及管理费用,其中:食材年度预算金额97万元、用工及管理费用年度预算金额30万元。用工及管理费用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本项目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招标项目,食堂承包方式采用全托管方式,即由专业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负责食堂的正常运行、食品安全管理、食材的采购、菜肴的制作、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包单位主要负责早餐制作、午餐制作以及会议、培训等相关任务的接待用餐。(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届满时,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食堂满意度测评,达到良好及以上,续签一年。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次采购只面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我公司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2134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2月1日9:00(北京时间)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2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2月1日9时45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22号
联系人:杨琳 联系电话:0511-85037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方式:0511-8808348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招标项目,食堂承包方式采用全托管方式,即由专业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负责食堂的正常运行、食品安全管理、食材的采购、菜肴的制作、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包单位主要负责早餐制作、午餐制作以及会议、培训等相关任务的接待用餐。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7万元/年,预算金额对应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职工的早餐制作(约60-100人)、午餐制作(约150-200人)的食材、用工及管理费用,其中:食材年度预算金额97万元、用工及管理费用年度预算金额30万元。此预算金额供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参考,因工作安排每日就餐人数可能会有变化,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每日就餐人数变化产生的风险。实际结算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五、结算方式”。
会议、培训等相关工作桌餐(包括中餐、晚餐)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预算内,参考外部酒店同档标准进行下浮并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另行据实结算。
用工及管理费用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届满时,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食堂满意度测评,达到良好及以上,续签一年。
二、服务要求
1、承包方式采用全托管方式,即由专业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负责食堂的正常运行、食品安全管理、食材的采购、菜肴的制作、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2、主要负责在职职工的早餐制作(约60-100人)、午餐制作(约150-200人),以及会议、培训等相关任务的接待用餐。采购人因工作安排每日就餐人数可能会有变化,投标人需跟采购人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获取每日就餐人数信息,同时投标人自行安排食材采购,保障采购人就餐,并自行承担每日就餐人数变化产生的风险。
2.1早餐标准(投标人每周制定食谱,由采购人审定):需要提供面条(镇江锅盖面)、包子(需自己制作)、稀饭、豆浆、鸡蛋、小菜(2个品种以上)。用餐人员通过饭卡结算实际消费金额,采购人另外补贴2元/人。
附:早餐品种的单价明细表;
序号 |
早餐品种 |
单位 |
单价(元) |
1 |
鸡蛋 |
个 |
1 |
2 |
菜包 |
个 |
1 |
3 |
豆沙包 |
个 |
1 |
4 |
肉包 |
个 |
1.5 |
5 |
烧麦 |
个 |
1 |
6 |
千层糕 |
个 |
1 |
7 |
鸡蛋面 |
份 |
3 |
8 |
肉丝面 |
份 |
5 |
9 |
猪肝面 |
份 |
5 |
10 |
腰花面 |
份 |
8 |
注1:稀饭、豆浆、小菜免费。
注2:承包单位不得以高于上述的单价售卖。
注3:以上只是部分的早餐品种,如后续有新品种的增加,单价由采购人、食堂承包单位共同商定。
2.2午餐标准(投标人每周制定食谱,由采购人审定):一大荤(二备一)、一小荤(二备一)、一素菜(二备一)、一米饭、一汤(荤素搭配安排)、一水果及一酸奶。15元/人/餐,用餐人员通过饭卡结算8元/人,采购人另外补贴7元/人。
2.3需提供会议、培训等相关工作桌餐(包括中餐、晚餐),具备每周3桌及以上的接待能力(3个包厢)。因会议、培训需要临时增加桌餐,承包单位要具有短时间(半小时内)的紧急应对能力。
3、用工要求。用工人数至少7人(其中主厨(具有相关等级资质)1人、副厨1人、面点师1人、帮厨和服务员若干名),用工人员管理和招聘由承包单位负责,要求所有人员有上岗证、健康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没有劣迹。招聘对象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资关系,但人员资质需要采购人审核认可。承包单位需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镇江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期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承包单位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单位在合同期内与内部或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合同期内采购人要求更换主厨,承包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承包单位不得随意更换用工人员,更换人员需获得采购人同意。
4、采购人提供给承包单位厨房设备、餐具及工作所需水、电、气,承包单位负责以上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及管理, 如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损坏、丢失,则由承包单位全额赔偿。
5、食品安全控制。承包单位需将每次菜肴取少量于冰柜内48小时保存,预防突发事件时取样化验。
6、食材进货渠道要求:投标人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原料和辅料,保留采购凭据,保证食材进货的可追溯性。
7、食材成本核算要求:投标人须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辅料进行独立的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和辅料的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大型超市价格。中标人须每个季度向采购人提交成本核算报告,如果中标人的食材利润率超过5%,其利润则要在用工及管理费用中加倍扣除。
三、承包单位的日常管理
1、承包单位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餐饮行业和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2、承包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承包单位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5、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义务
1、采购人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单位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采购人监督承包单位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并有权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承包单位如不整改,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作任何补偿。
2、采购人应协助承包单位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
3、经营承包期内采购人提供的设备与餐具由承包单位负责管理,若有人为损坏,应由承包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如有不足或老化现象需要更新的设施或因自然损坏的固定资产由承包单位报告经采购人核实后,由采购人负责添置、修复或补充。
(二)承包单位权利义务
1、承包单位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采购、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并按法律要求进行储存和使用。如因承包单位过错导致食品安全责任时,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因事故造成的就餐中断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承包单位不承担采购人房产和设施设备的经济损失。
5、承包单位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6、承包单位负责保障日常会议或来人接待。
五、结算方式
1、采购人每月按“300元/人*实际在职人数”转账到承包单位账户,并提供在职人员名单,承包单位负责当月为名单中人员的饭卡充值,承包单位在年度结束前负责结清饭卡中的余额。
2、承包单位次月提供实际消费人数,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按早餐补贴标准2元/人、午餐补贴标准7元/人计算补贴费用,补贴费用由采购人次月15日转账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
3、员工工资和管理费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次月15日转账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
4、接待用餐费用根据实际成本,并参考外部酒店同档标准进行下浮后经双方商定支付。
以上费用结算均需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合法票据,如不提供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7万元/年,预算金额对应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职工的早餐制作(约60-100人)、午餐制作(约150-200人)的食材、用工及管理费用,其中:食材年度预算金额97万元、用工及管理费用年度预算金额30万元。此预算金额供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参考,因工作安排每日就餐人数可能会有变化,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每日就餐人数变化产生的风险。
2、食材年度预算金额97万元,为不可竞争的费用,不做投标报价;投标人采购的食品原料和辅料的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大型超市价格,如果中标人的利润率超过5%,其利润则要在用工及管理费用中加倍扣除。
3、用工及管理费用年度预算金额30万元,为食堂用工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员工管理费、设备维修费、管理费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对此项费用进行报价,并作为本项目的评标依据。
4、会议、培训等相关工作桌餐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预算内,参考外部酒店同档标准进行下浮并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另行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