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节日慰问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X2101198
项目名称:节日慰问品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节日慰问品 | 一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5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是企业,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若有)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 资格要求特定条件 中详细列明 |
a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至 2021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登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概况
节日慰问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1月26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X2101198
项目名称:节日慰问品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500元
最高限价:200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节日慰问品 | 一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5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是企业,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若有)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 资格要求特定条件 中详细列明 |
a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
(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 (一)-(四) 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 2021年1 月 25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1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 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工会委员会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方式:18805040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0594-2631836
邮箱:ptzs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电 话:0594-263183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工会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方式:陈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方式:小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电 话: 263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