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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镇中心校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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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镇中心校2021春节慰问品采购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孤山镇中心校2021春节慰问品采购交易公告
2021-01-20 00:00:00.0
孤山镇中心校2021春节慰问品采购交易公告


孤山镇中心校2021春节慰问品

采购交易公告


孤山镇中心校将对2021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孤山镇中心校2021春节慰问品采购

二、采购需求:

1.货物明细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5055大米

10千克

148

永健

2

鲁花压榨玉米油

5升/桶

74

非转基因

3

鲁花压榨葵花籽油

5升/桶

74

非转基因

4

永春堂洗化用品

4件装

74

永春堂净无止境系列四宝清洁用品


3.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及要求:不得存在发霉、破损、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发放日期起十五日内为职工反馈期,若少量出现上述问题则要求无条件退换。若超过1%的有质量问题,双倍扣除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货款;如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在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项(以实际产生数量为准)。

5.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480元/份。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07]141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孤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起至2021年1月21日17:00前;

2.报名地点:孤山镇中心校校长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2日9:30;开标地点:孤山镇中心校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格式不作要求,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评标办法:本项目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由中心校采购领导小组对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资质条件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前提下,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最低的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立军

电话:13852857392

地址:孤山镇园山街36号


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

采购单位:(盖章)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