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东镇办公新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WX210118
项目名称:宁东镇办公新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出具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3.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6 在“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至 2021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通过后,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富安巷向西100米)中世e招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富安巷向西100米)中世e招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年 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资料请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发送,不按要求发送或资料不齐全、不清晰者报名将不予通过),请在报名资料中预留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电子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电子邮箱:NXWXZB@163.com 联系人:徐家敏 0951-5155668-6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武市宁东镇企业总部大楼5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佳瑶 0951-3093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联系方式:徐家敏 0951-5155668-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家敏
电 话: 0951-515566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