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本级][线下]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竞争性磋商重新采购结果公示
[2021-01-20]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竞争性磋商重新采购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HCGC2020-GZ-C006-2
二、项目名称: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竞争性磋商重新采购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吉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廖观德
供应商联系电话:15979853038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新区兴国路中段城市家园30栋1单元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69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0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赖晓涛,罗任秀,钟源(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035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霞峰新屋16号
联系方式:0797-7307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16号中庭森林公馆8栋2单元403室
联系方式:0797-837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13507977820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0350.0元
标段编号:JXHCGC2020-GZ-C006-2
评委姓名:赖晓涛,罗任秀,钟源(采购人评委)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招标文件三次.pdf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项目名称: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采 购 人: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文件........................................................................................................2
一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 商 须 知....................................................................................................6
(一)总则............................................................................................................6
(二)磋商文件....................................................................................................8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
(五)磋商与评审..............................................................................................12
(六)授予合同..................................................................................................30
第三章 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31
一、采购内容.......................................................................................................31
二、技术要求.......................................................................................................31
三、商务要求.......................................................................................................37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38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45
一、磋商响应文件...............................................................................................45
二、响应函(格式)...........................................................................................46
三、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48
四、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49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50
六、技术文件......................................................................................................51
七、有关证明文件..............................................................................................51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64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
十、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64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2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 、磋商邀请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赣州市委党校的委托。对中共赣州市委党
校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四)磋商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
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
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
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
(修正后的参数要求高于修正前的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
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顺序决定。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条件。
序
号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餐饮服务项目
10 月
对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
工作
750000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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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
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投标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2)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新成立注册的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即可。
(3)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
月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发生经营业务活动的投标人仅提供社保证明即可。
(6)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网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获取采购文件:
2021 年01月02日至 2021年01月08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在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或转账至代理机构
账户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01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赞贤路16号中庭森林公馆8号楼704
开标室)。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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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
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
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
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
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
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
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
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
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
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无违约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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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成交服务商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按政府采购中标价95%
折算,每两个月付款一次,中标价的5%部分据实支付。
(十)温馨提示:开标时新冠肺炎疫情仍未解除,请参加开评标活动的响应
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单位
公章),交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请响应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佩
戴口罩,并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等,请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并充分考虑这
一因素,其他详见附件十。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霞峰新屋16号
电 话:0797-7307586
联 系 人:钟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赞贤路16号中庭森林公馆8栋2单元403室
电 话:18870280091
联 系 人:刘女士
开 户 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营业部(本账号用作报名费、响应保
证金收取,请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
户 名: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50 366 877 500 015
开 户 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本账号用作招标代理费收
取,请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
户 名: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870 1010 0100 096212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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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相关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
单位。
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4“日”系指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
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2.5“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
2.6“主管预算单位” 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
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7“公章”系指响应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
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
务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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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以下 1.5%
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5.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相关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5.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3一家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
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5.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6.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
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6.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开启之日止三年内。
6.3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6.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评审期间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告知
磋商小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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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6.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
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二)磋商文件
7.磋商事项说明
7.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
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竞
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
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7.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工程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
况。
8.澄清与答疑
8.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
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
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8.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3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
达各响应供应商。
9.磋商文件的修改
9.1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
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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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
间浏览相关网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
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站公
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
使用中文。
10.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
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成册和封装。
11.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1.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
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
响应供应商承担。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
12.1.1响应函
12.1.2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2.1.3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
12.1.4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2.1.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2.1.6有关证明文件
12.1.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1.8关于无重大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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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2.1.10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
12.1.11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12.1.12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2.2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报价
13.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3.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行报价,并按《响应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
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
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3.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
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响应保证金
14.1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4.2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
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4.3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
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
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
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
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
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4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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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4.4.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4.4.3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4.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4.5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4.4.6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4.4.7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4.8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5.响应有效期
15.1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起90天。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
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
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
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
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
有效。
1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
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成册和封装。
16.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
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6.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
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6.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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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
17.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
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7.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8.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
回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9.2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
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9.3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与评审
20.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
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1.磋商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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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在监察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人
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
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21.3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2.评审
22.1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2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磋商小组召集人
(磋商小组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并由磋商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
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22.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
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
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
业),须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
执照)”;
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
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
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
织机构代码证);
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
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
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14
2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
度
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启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
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可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 资信证明 ”。如其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
证明有所致单位的,则所致单位须为江西恒诚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可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如其银行的资信证明有所致单位的,则
所致单位须为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
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
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
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
力
书面承诺函
说明:响应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投标人必须为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
china.gov.cn
)、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
ov.cn)查询无
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
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
录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缴税凭证或
证明。
2、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响应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备注: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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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开启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
备注: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
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
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
复印件或扫描件)
6
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说明: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函。
7 特定资格条件 无。
8 响应保证金 基本账户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不接受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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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23.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签字或
签章齐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
书有效,签字、签章或盖章齐全。
3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4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
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5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
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6 响应文件内容的响应 对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作出的响应。
7 响应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8 企业承诺书
成交服务商主要服务或经营业务范围,须符
合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的范畴,
并提供服务项目企业承诺书。
9 正规发票承诺书
成交服务商能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纳
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具备开具正
规税务发票承诺书。
10 其他 其他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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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3.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3.3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错误修正
24.1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24.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
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后,调整后的
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对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判定为无效响应处理。
24.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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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无效响应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5.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
本及以上正本的;
25.2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
25.3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的;
25.4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的;
25.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5.6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5.7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所投标的的具体参数;
25.8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所投标的的品牌、规格/型号的;
25.9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5.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5.11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5.12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启会的;
25.14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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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5.15经磋商小组磋商技术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16质保期(维护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5.17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6.串通响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26.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6.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
26.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的;
26.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6.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6.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废标
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本项目
采购单位为事业单位,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不执行财库(2015)124
号条例中,关于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开标过程符合要
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相关规定);
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5法律、法规规定未提供满足废标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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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8.1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
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
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
应。
28.3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
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
资格。
28.4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
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
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
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8.5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
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9.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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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
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
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
组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
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
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
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
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
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
签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
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
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最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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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磋商文件
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
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
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
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
交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市场
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二
次报价)的响应供应商可以是2家;购买服务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
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未提供采购方
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30.评审办法
30.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0.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
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报价最低的方式确
定一个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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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确定项目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
款规定处理。
30.3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或
者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
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0.4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将优先购买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符合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
(水效)指标的节能产品,如响应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为节能产品且提供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者,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3%的扣除,如部分货物为节能产品,则
对其部分货物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货物为节能产品
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活动。
30.5环保产品
本次采购将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如响应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为环境标志
产品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者,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2%的扣除,如响
应供应商所投部分货物为其他环境标志产品,则对其部分货物响应报价给予 2%
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货物为其他环保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
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但该产品响应报价超单子目预算的除外),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活动。
30.6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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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0.6.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
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0.6.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标的,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标的。
30.6.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0.6.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0.6.6监狱企业
30.6.6.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
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0.6.6.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0.6.6.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0.6.7残疾人企业
30.6.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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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30.6.7.2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0.6.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0.6.7.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31.评分标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的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00满
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
二位数。)
30分
技术分 基本技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服务技术要求和合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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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分) 术要求
(30分)
同条款的得30分,不满足为无效响应。
服务质量管理(10分)
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
1、为拟派餐厅服务人员发放统一服装、必要的安全
防范装备承诺,优秀者得 2 分次之递减 0.5 分,以此
类推最低得 0.5 分。
2、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者得 2
分次之递减 0.5 分,以此类推最低者得 0.5 分。
3、提供详细的餐厅餐具消毒制度,优秀者得 2 分
次之递减 0.5 分,以此类推最低者 0.5 分 。
4.提供详细的出入库和库房管理制度,优秀者得 2
分次之递减 0.5 分,以此类推最低者 0.5 分。
5、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措
施, 有制定对应的应急方案的优秀者得 2 分次之递减
0.5 分,以此类推最低者 0.5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内容
应科学,合理,可行。)
35分
服务方案(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综合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执行
性进行评分(含接待工作餐、自助餐菜谱、人员安排和
服务方案),优秀得 10 分,次之递减 2 分以此类推,
最低者得 2 分。
(评审依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未提供
者不得分。)
人员培训方案(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包含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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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面可执行性评分,优秀者得 5 分,次之递减 1 分
以此类推,最低得 1 分。
(评审依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方案,未提供
者不得分。)
人员配备(10分)
1、餐厅经理(5分)
拟派本项目经理具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不
含中小学)餐饮管理经验 2年(含2年)以上的职业经理
人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年得 1 分。此项最高
得 5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人员从业合同复印件盖
响应供应商公章,以实际从业时间为准。合同原件现场
核查,未提供者不得分。)
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5分)
拟为本项目配备厨师(从业3年以上)有二级(含)
以上厨师证得 2.5 分、三级得 1.5 分,四级(含)及
以下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要求人员有从业经验的以厨师
证证书从业时间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厨师证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者不得分)
商 务 分
(5分)
类似
业绩
近三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供
应商承担类似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
此项最高得 5 分。
(评审依据:提供成功案例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
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者不
得分。)
5分
备注 1.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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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响应供应商都须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响应供应商应单独按顺序用文件袋装好,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
(名称数量等)(并标注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响应截
至时间前递交。
3.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
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扫
描件。
32.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
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33.2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34.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34.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4.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4.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4.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4.2.4事实依据;
34.2.5必要的法律依据;
34.2.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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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质疑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
具体格式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4.3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仅为书面送达形式、不接受电子邮
件、传真、信件(包括特快专递)等形式。本项目的质疑联系部门为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联系电话(0797-8373182)和通讯地址为(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16号中
庭森林公馆8栋403室)。
34.4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
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动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34.5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以书
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
家或赣州市相关规定的或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
响应供应商补充材料。响应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
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参与了响应活动后,再对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或质疑
超过有效期的及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不予受理。
34.6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34.7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34.8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
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按规定向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
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
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
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响应供应商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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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35.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
响应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
序排列;若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部分
得分为0分的响应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6.成交通知书
36.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6.3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
供应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7.签订合同
3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所签订的
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37.2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37.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37.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7.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
定的行为,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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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7.6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
作为合同附件。
38.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
释权属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9.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
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服务。
(二)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
于本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人员配备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及
配置
数 量 单位
预算价
(元)
1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
饮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0 月 750000.00
合计 柒拾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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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经理1人,厨师2人,配菜、洗杂、服务员14人(配菜、洗杂、服务员的
配置由成交服务商自行决定),共计17人。服务人员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招聘,其
工资、福利、工商保险、养老保险等均由成交服务商负责。
采购方有权对配备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成
交服务商调换不适合在采购方工作的人员,成交服务商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餐
厅经理和厨师时,不得低于成交服务商投标时的餐厅经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
求)。如人员不符合或不能满足采购方服务要求的、出现失职行为的、出现违法
乱纪行为的,成交服务商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早、中、晚餐的供应及小型接待工作餐服务。
2.负责就餐区和加工区的保洁、餐具日常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3.负责食堂后厨和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劳保发放以及人事管理等。
4.维护就餐人员秩序,负责监督就餐人员刷卡,按时开关餐厅空调、电视等。
5.每天定时清理餐厨垃圾,每月定时清理油水分离池、下水道等。
(三)服务要求
1.餐饮服务成交服务商,负责供应教职工及学员用餐,承接甲方交办的用餐
等食堂所有管理服务。成交服务商在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
努力增加餐饮菜品,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达到采购方的用餐要求。
2.采购方向成交服务商提供厨房、餐厅全套餐饮设备,配套的水、电、燃料
以及办公室和员工午休室。成交服务商进场前由采购方与成交服务商双方对食堂
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在交接清单上确认签字后给成交服务商使用,服务
期满后成交服务商应按交接清单的物品交还采购方。
3.采购方的餐饮设备在服务期间正常损耗或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的,成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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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商应及时上报采购方,采购方将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餐饮设备设施应合
理使用、妥善保管,服务期满后如数交回,若非正常损坏或者丢失按原价赔偿。
应严格工作人员管理,爱惜食堂设备、设施等,禁止工作人员外带食堂的用品、
用具、设备、食物和其它偷窃行为,一经发现,扣除服务费1000元,性质恶劣,
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方有权扣除当月的10%服务费。
4.成交服务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与食品卫生的标准及相关规定,遵守
采购方的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食品物品采购制度、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
制度、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等, 确保教职工和学员就餐和自身的安全,如
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5. 成交服务商严格落实成本费用的监督与考核制度,努力控制好成本,严禁
浪费现象。负责制定食堂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建立服务质量
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强餐厅质量检查。严格落实财产保管和仓储管理制度,做到
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6. 成交服务商必须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方的监督检查,服从采购方的监
督管理,树立为教职工和学员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礼貌待人。所有员工上岗
前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采购方工作。所有食品每天做
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保留2天以上。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洁,严禁供应
腐烂变质的食品,员工衣着干净整洁,一律穿工作服,操作间内严禁吸烟。
7.做好与采购方食堂物品供应商的对接工作,向食堂物品供应商提出订购需
求,并对配送的物品进行数质量验收,做好所送物品出入库管理,发现问题及时
与食堂物品成交服务商沟通协调,确保配送物品的数量、质量符合采购方要求。
8.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
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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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空调,检查各类电
源开关、设备开关等,一经发现水龙头出现跑、冒、滴、漏水现象和没有及时关
闭电源、空调等,采购方有权扣除服务费每次500元。
9.成交服务商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方无
关,在服务期内不得将餐饮服务转给第三方管理。
10.餐饮伙食饭菜品种、标准由采购方与成交服务商双方协商确定,成交服务
商按照采购方需求出菜品,提交食谱和饭菜标准供采购方审核,做到饭菜品种丰
富,质量高、卫生好,价格合理,让教职工和学员满意。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低饭
菜质量,否则按违约处理。
11、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
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在委托服务期间,
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附件:食堂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检查内
容
总分值 检查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操作间
卫生
30分
1.锅台、地面、案台、墙壁干净无油污,保持水池
干净,地面无积水
4
2.机械设备厨房用具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 2
3.工作台、冰箱按分类分层摆放到位,保持内外干
净
2
4.操作间内所有下水道必须畅通 2
5.冰箱生熟分开,定期除霜,标志明显 2
6.所有毛菜需整理干净,无杂物烂叶上架摆放整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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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垃圾桶外部清洁并及时清运 2
8.餐具必须清洗干净进入保洁柜 2
9.制作间内无卫生死角 4
10.大厅餐桌摆放整齐,桌面无油污,餐后桌面无
餐盘
2
11.操作间内不能存放私人用品 4
个人卫
生
12分
1.员工上班时穿着工作服,手套、口罩穿戴整洁 4
2.不得在操作间吸烟、嚼槟榔等影响食堂卫生行为 4
3.操作人员讲卫生,不留染长指甲,且不佩戴金银
首饰
4
食品卫
生
18分
1.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含违规使用食品添加
剂)
4
2.蔬菜清洗不干净,饭菜里不能出现异物 4
3.食品原料随意乱放、不上货架 2
4.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浸泡,有无记录 4
5.餐饮物品按学校规定采购 4
仓库卫
生
12分
1.库房卫生整洁,有防鼠措施 2
2.米、面放置离墙离地面 2
3.副食类食品按类分开,上架摆放 2
4.所有食品有标签,且无过期食品,保证帐物相符 2
5.所进货物必须进入台帐 4
伙食质 16分 1.主食的份量、质量符合定量标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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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2.饭菜荤素搭配合理、配料须符合标准 4
3.饭菜色泽正常无杂物、泥沙、异味等 4
4.饭菜无夹生、不熟情况 4
劳动纪
律与安
全
6分
1.食堂责任人须每天坚持在岗,有事须向学校请假 2
2.员工之间无争吵、打架、赌博等现象 1
3.无事故或事故苗头发生,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
检查
2
4.服从学校管理,办理健康证 1
服务质
量
6分
1.管理人员语言文明,讲话和气态度和蔼,对例行
检查积极配合
2
2.严格执行刷卡就餐制度 2
3.与用餐者无争吵 2
(四)违约责任
1.采购方有权对成交服务商执行采购方相关规章制度、饭菜卫生和质量、服
务水平、卫生环境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及时整改,成交服
务商应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除每两个月服务费10%。
2.在服务周期内,采购方将组成食堂管理小组进行考核评价,考核采取日常
检查和月度综合考核形式,入驻后第一个月为试运行不进行考核,从第二月度开
始考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根据《食堂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和满意度测
评进行评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
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1)发
生轻微食物中毒(5 人以下),认定为当月不合格,扣除当月50%的服务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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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严重食物中毒,除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服务关系,不
退还履约保证金。
3.服务期内经统计连续两个月以上教职工和学员满意度调查低于70%的,一
次扣除每两个月服务费10%,再次发生连续两个月以上教职工和学员满意度调查低
于70%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关系,由成交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
4.因成交服务商违反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及采购方食堂卫生管理
制度,提供不洁的食物造成食物中毒的,由成交服务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5.提供服务的成交服务商及其配备队伍失职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导致财产
损失、人员伤亡,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的,采购方有权中止、
解除服务关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有权据此依法要求赔偿,相关赔偿未到位
前,有权暂扣政府采购中标的服务费用。
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三、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成交服务商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按政府采购中标价95%折算,
每两个月付款一次,中标价的5%部分据实支付。
2、履约地点: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无违约
情况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4、踏勘现场: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踏勘,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均应自行
前往实地勘察,踏勘现场中的服务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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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时参考,所有相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
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其合
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
1.4“服务”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的服务。
1.5“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1.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技术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
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卖方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
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
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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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
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成交服务商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按政府采购中标价95%折算,
每两个月付款一次,中标价的5%部分据实支付。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履行期限: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5.2履行地点: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5.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
完成。
5.4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6.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
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交
给买方。
6.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给卖方。
7.质量保证
7.1卖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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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国家标准的技术服务。
7.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服务验收
服务要求完工后,买方将对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内
容对成交产品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单位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
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重新提供相关服务,直至验收
合格为止或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延期交货(完工)
9.1卖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完成服务要求。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要求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9.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
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要求,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
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
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
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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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
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
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
担。
12.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
担。
12.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无违约情况的,无
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
证金 退还卖方。
14.仲裁
14.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4.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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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
服务;
15.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
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
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
出的索赔。
15.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
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完成的服务,卖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
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转让和分包
17.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17.2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
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
的责任和义务。
18.合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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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9.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1.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
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
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
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1.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1.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除合同本身以外,21.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
求, 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
效。
22.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
府采购监管科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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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服务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采购结果
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采购项目需求;
(3)响应报价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内容及要求: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完成时间:
7.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赔偿: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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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 应 文 件 (格式 )
正(副)本
一、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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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响应函(格式)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邀请,正式授权(姓名)(职务)
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二份。
1.报价表
2.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提供的有关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服务总报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响应提交截止之日起天。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后,我方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谈判
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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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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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响应
单价
响应
总价
有无
偏离
服务
地点
保证
金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监狱或残疾人企业
备注
总价:(大写)小写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
1.属于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企业产品请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不属于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企业的不需提供)
2.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保留详细报价表一份,以便最终报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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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条
目号
谈判文件服务
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响应/偏离 说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
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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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条
目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
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
款
响应/偏离 说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
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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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术文件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七、有关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磋商小组将应用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响
应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多证)合一的提供三证(五证、多证)合一证件)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财务报告或银行
资信证明)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7.3.1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7.3.2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7.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7.6.1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7.7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7.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
7.10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7.11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7.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7.1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
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当上述
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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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
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
度或截止到开启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2、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其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有
所致单位的,则所致单位须为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信证明须提供原件。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
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其银行的资信证明有所致单位的,则所致
单位须为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
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说明:响应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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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
(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
备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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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
有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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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缴税凭证或证明。
2、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备注: 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
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7.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说明: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备注: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
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7.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说明: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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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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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采购人全称)+(项目名称)]进行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
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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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
致: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代理 人姓名)
为全权响应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
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来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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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中响应(项目编号: ),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
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
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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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磋
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 (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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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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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格式)
根据贵方为 年 月 日(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响应邀请,我方对
该项目做出如下服务质量承诺:
1. 服务质量承诺及标准:
2.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理:
3.服务联系方式
4.其他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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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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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承担的工程,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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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提供)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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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
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的人身安全,疫情期间,请响应供应商配合递交如下资料
信息:
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下表);
2.响应供应商员扫描“章贡区电子通行证审验码”,获取个人手机信息,二
维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交易场所。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
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
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
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
控期间,原则上一家响应供应商只允许一位响应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
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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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场测量体温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响应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监督人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JXHCGC2020-GZ-C006-2
项目名称: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采 购 人: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响应费用
4.招标代理服务费
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6.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与评审
(六)授 予 合 同
第三章 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服务。
(二)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
一、采购内容
二、技术要求
11、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
三、商务要求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响 应 文 件(格式 )
正(副)本
一、磋商响应文件
二、响应函(格式)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报价表
2.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提供的有关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为。
三、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四、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六、技术文件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七、有关证明文件
7.3.1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7.3.2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7.6.1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十、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