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我院有工作人员6000余人、开展床位2900张、门诊就诊人员10000余人/日,有5个保障性餐厅。本次标包02引进1家餐饮管理公司,负责康复餐厅、门诊楼餐厅、门诊楼茶餐厅的经营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包02:康复餐厅、门诊餐厅及门诊楼茶餐厅,保障模式为大型快餐连锁经营保障模式 。
康复餐厅面积1121㎡,包含员工用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390㎡,主要负责医院员工、学员及军队伤病员的餐饮保障,不收取管理;病员餐厅就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731㎡,主要负责地方病员及陪护人员的餐饮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按第三方评估价40元/㎡/月收费,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门诊餐厅面积700㎡,包含员工用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390㎡,主要负责医院员工、学员及军队伤病员的餐饮保障,不收取管理费;病员餐厅就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310㎡,主要负责地方病员及陪护人员的餐饮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按第三方评估价70元/㎡/月收费,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门诊楼茶餐厅面积30㎡,主要负责病员及陪护人员的简餐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按第三方评估价70元/㎡/月收费,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三)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的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其中还需为快餐或单位食堂连锁经营模式。
(六)投标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从事军队、院校、医院、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连锁门店任一类型食堂经营管理成功案例(服务超过1000人同时用餐的单位食堂至少两处或者拥有连锁门店至少五处)
(七)投标人须经营信誉良好,近3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有效投诉,与服务过的单位无经济纠纷及诉讼情况。
(八)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九)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十)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黑名单见挂网附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4.1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五、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5.1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02月20日10时00分,地点(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 栋2层),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日程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0日11时0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0日11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同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地点。
七、质疑时间应在2021年01月25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八、答疑时间应在2021年01月26日18时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上予以答疑或澄清,涉及影响投标文件内容编制的,招标人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时间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公布为准。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www.xnyy.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项目部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3-6875455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12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系人:寇老师
联系电话:(023)63944712-8047 / 13637908111
邮箱:koupengfei@cntcitc.com.cn
2021年01月20日
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023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103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0930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488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32726 |
TC209D1FY--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公开招标文件2021.01.20.doc
供应商黑名单(最新版12月).xlsx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
招 标 人: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二、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文件中“表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的“一、资格性审查内容”、“二、符合性审查内容”的相应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及以上实质性响应条款(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审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评审表(索引)”、“商务评审表(索引)”、“资格证明文件评审表(索引)”要求,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或资格性审查内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评分。
七、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八、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光盘刻录,与投标文件的《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一同密封;请在密封前务必确认已刻录成功,并携带备份光盘,以防止数据无法读取;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2975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4 -
HYPERLINK \l _Toc12031 一、项目名称 - 4 -
HYPERLINK \l _Toc21056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4 -
HYPERLINK \l _Toc1929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 4 -
HYPERLINK \l _Toc24164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 5 -
HYPERLINK \l _Toc30063 五、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6 -
HYPERLINK \l _Toc7759 六、开标时间、地点 - 6 -
HYPERLINK \l _Toc32344 七、质疑时间 - 6 -
HYPERLINK \l _Toc8234 八、答疑时间 - 6 -
HYPERLINK \l _Toc16159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 6 -
HYPERLINK \l _Toc13939 十、联系方式 - 6 -
HYPERLINK \l _Toc28559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8 -
HYPERLINK \l _Toc21479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 8 -
HYPERLINK \l _Toc28936 ★二、服务(技术)要求 - 8 -
HYPERLINK \l _Toc3990 三、商务要求 - 10 -
HYPERLINK \l _Toc5322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2 -
HYPERLINK \l _Toc23174 一、说 明 - 12 -
HYPERLINK \l _Toc24952 二、招标文件 - 13 -
HYPERLINK \l _Toc31644 三、投标文件编制 - 13 -
HYPERLINK \l _Toc14833 四、投标文件递交 - 14 -
HYPERLINK \l _Toc19363 五、开标与评标 - 14 -
HYPERLINK \l _Toc6059 六、质疑与投诉 - 30 -
HYPERLINK \l _Toc15012 七、定标 - 31 -
HYPERLINK \l _Toc23864 八、签订合同 - 32 -
HYPERLINK \l _Toc12528 九、产品质量检验验收(如有) - 33 -
HYPERLINK \l _Toc10652 十、解释权限 - 33 -
HYPERLINK \l _Toc12683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 34 -
HYPERLINK \l _Toc7063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及其部分附表格式 - 35 -
HYPERLINK \l _Toc4312 一、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 35 -
HYPERLINK \l _Toc11290 二、投标文件组成 - 40 -
HYPERLINK \l _Toc27058 三、投标文件部分附表格式 - 42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我院有工作人员6000余人、开展床位2900张、门诊就诊人员10000余人/日,有5个保障性餐厅。本次标包02引进1家餐饮管理公司,负责康复餐厅、门诊楼餐厅、门诊楼茶餐厅的经营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包02:康复餐厅、门诊餐厅及门诊楼茶餐厅,保障模式为大型快餐连锁经营保障模式 。
康复餐厅面积1121㎡,包含员工用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390㎡,主要负责医院员工、学员及军队伤病员的餐饮保障,不收取管理;病员餐厅就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731㎡,主要负责地方病员及陪护人员的餐饮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按第三方评估价40元/㎡/月收费,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门诊餐厅面积700㎡,包含员工用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390㎡,主要负责医院员工、学员及军队伤病员的餐饮保障,不收取管理费;病员餐厅就餐区域及操作间面积共310㎡,主要负责地方病员及陪护人员的餐饮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按第三方评估价70元/㎡/月收费,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门诊楼茶餐厅面积30㎡,主要负责病员及陪护人员的简餐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按第三方评估价70元/㎡/月收费,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三)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的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其中还需为快餐或单位食堂连锁经营模式。
(六)投标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从事军队、院校、医院、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连锁门店任一类型食堂经营管理成功案例(服务超过1000人同时用餐的单位食堂至少两处或者拥有连锁门店至少五处)
(七)投标人须经营信誉良好,近3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有效投诉,与服务过的单位无经济纠纷及诉讼情况。
(八)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九)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十)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黑名单见挂网附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五、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02月20日10时00分,地点(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 栋2层),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日程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0日11时0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0日11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同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地点。
七、质疑时间
应在2021年01月25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八、答疑时间
应在2021年01月26日18时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上予以答疑或澄清,涉及影响投标文件内容编制的,招标人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时间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公布为准。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www.xnyy.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项目部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3-6875455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12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系人:寇老师
联系电话:(023)63944712-8047 / 13637908111
邮箱:koupengfei@cntcitc.com.cn
2021年01月20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康复餐厅、门诊餐厅及门诊楼茶餐厅餐饮服务 |
项 |
1 |
关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作标记。
★二、服务(技术)要求
1.体现医院餐厅饮食特点,根据病员需求设置营养餐,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餐饮服务保障,融入现代化特色连锁快餐理念,确保餐饮保障质量、服务质量,确保饮食卫生安全,达到饮食结构多样化,饮食配制营养化,质量、价格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卫生安全制度化。
2.餐饮管理公司在经营中应当做到明码标价,实行微利经营,其中:餐厅实行连锁门店折扣价。
3.供应标准。
含连锁快餐及简餐
第一类:连锁快餐
连锁快餐品类需明码标价,售价与同品牌其它门店或高滩岩辖区餐厅同类快餐价格相比,不高于9.5折(例如9折、8折等)。
第二类:简餐
包含水饮服务及糕点等简餐,所有品类需明码标价,售价与同品牌其它门店或高滩岩辖区餐厅同类快餐价格相比,不高于9.5折(例如9折、8折等)。
4.商务标准
(1)餐饮管理公司须实行零售、配餐、套餐经营;必须每天为全院病人、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的正常饮食保障;餐饮管理公司承诺提供24小时服务。
(2)餐饮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和军队相关规定。项目内各食堂分别有完整团队,单独配备项目经理、厨师长,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名单及主要服务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等)的资历及其证明材料。餐饮管理公司负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发生意外伤亡和合同纠纷等所有事项由餐饮管理公司自行负责。
(3)餐饮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与军队饮食保障社会化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制度、规定和措施,确保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情况下提供正常饮食保障,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4)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渠道由餐饮管理公司交由医院备案,餐饮管理公司采购的主副食原材料,应当有健全的监管机制,副食品招标文件、合同、采价记录表、副食品订单(采购计划)、副食品进出库账册、各类检验检疫证明、实物验收记录等票据齐全。所有供应商主副食品采购源头须可追溯摸清,做到全程可溯可控。
(5)制定科学的营养配餐方案,食品安全的一切责任均由餐饮管理公司承担。
(6)履行保密守则,餐饮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透露国家、军队和医院的任何涉密信息。
(7)餐饮管理公司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对食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和分租。不得未经同意以医院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8)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医院备案。
(9)配合医院完成信息化建设,推进保障餐饮信息化建设。
(10)医院有重大军事活动时,餐饮管理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并配合医院做好餐饮保障服务。在医院的协助下,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赋予的重大军事活动、突发、应急事件的有偿服务保障任务。
(11)根据不同食堂现有餐具、炊具、厨具情况,承包方及时补充部分餐具、炊具、厨具等。
(12)餐饮管理公司须在传统节假日或举行运动会、小吃展等活动期间根据医院需求提供食品售卖服务,并对部分餐食进行打折销售。
(13)军队伤病员在食堂就餐时享受优先优惠服务,优惠折扣不低于9折(例如8.5折、8折等);员工、学员在非员工用餐区域就餐,享受不低于9折优惠(例如8.5折、8折等)。
(14)医院员工满意度最低为80%,合同期间未达到满意度的,按每1%伍仟元(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在一年内乙方三次以上未达到满意度的,按违约处理,双方解除合同。
监督考核
(1)餐饮管理公司自觉接受医院上级、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医院财务供应办及社会化监督管理办实施不定期的各类检查。接受医院其他部门实施的不同形式的检查。餐饮管理公司应主动配合,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
(2)医院对餐饮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控制。对人员体检、政审、工资奖金保险待遇进行监督。对不合理现象实施纠正或处罚。
(3)医院负责审核所有供应给医院工作人员的主食、副食、小吃、汤类等价格,餐饮管理公司承诺按照医院审定的价格执行,对不合理的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其它供应食品的价格,医院进行指导。
(4)餐饮管理公司自觉接受医院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自觉接受食品供应标准、食品价格检查监督。
(5)医院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检查监督。
(6)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和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军队卫生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正规化建设之规定、缺损相关管理制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产品质量事件,餐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经权威部门认定为餐饮管理公司责任,餐饮管理公司应负全责,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餐饮管理公司支付。医院有权先从餐饮管理公司预交的保证金中和食堂的收入中先扣除部分以支付相应费用,并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6.其他责任
(1)违反医院食品卫生安全、优质服务质量、医院IS09000管理体系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及《优质服务质量保证书》中任何一项条款,第一次违规,餐饮管理公司承担5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第二次违规则加倍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均由医院决定)。在一年内餐饮管理公司违规四次以上,双方解除合同,不得再继续签订合同,医院没收服务承诺保证金并要求餐饮管理公司负责赔偿给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
(2)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饮食卫生安全、服务保障质量会议或其他饮食保障任务,违规一次餐饮管理公司承担5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的违约金。
(3)未通过医院相关组织各种形式检查、验收,受到医院或陆军军医大学以上各级领导公开批评的,医院有权向餐饮管理公司处罚金额10000元至5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不等的违约金。严重者,医院有权解除双方合同,没收服务承诺保证金。
(4)餐饮管理公司在学校组织的食品卫生检查中,如检测项目不合格时,首次医院按不合格项目每项处罚1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若本年度再次项目检测不合格,加倍处罚(具体金额由医院决定)。
(5)餐饮管理公司每次院内满意率调查(指医院质控科和后勤满意度调查)未达到满意率80%的,医院将按每1%伍仟元(5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的标准进行处罚。医院饮食监督委员会每月对餐饮管理公司进行考评(考评标准:满意率达80%以上为满意、70%-80%为基本满意、70%以下为不满意),考评结果如为不满意,医院将首次处罚50000元(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扣除),若本年度再次考评为不满意,加倍处罚(具体金额由医院决定),并有权解除双方合同,没收服务承诺保证金。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与方式:
1.服务地点:重庆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服务方式:投标人自行将相关产品(如有)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后进场经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军队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餐饮管理公司每月及时核对营业收入并开具发票,按月结算。
2.管理费及水电费。餐饮管理公司每月定时按相应面积缴纳管理费,每月定时缴纳水、电、气费。
★(四)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服务(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五)现场勘查
经过招标人允许(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8754059),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他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一)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 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项目部;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采购活动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6.“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7.“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格式文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被授权人连续6个月(最近连续6个月是指投标截止前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不间断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六)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www.xnyy.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投标文件编制及其附表格式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ggzy.com/)提出,招标人应当视质疑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以答疑或补遗形式予以答疑或澄清。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需要推迟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编制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及其部分附表格式”中的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及其部分附表格式”中的内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3.开标前,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依次宣布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该投标人退场。
4.开标前,检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若提供银行A4证明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5.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或监标人,或者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招标人同时做开标记录。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由评审委员会自行划分,若未划分则视为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即为技术及商务评审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标原则
(1)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3)综合比较产品性能、质量、价格、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
(4)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和商务评审(依据“表2:商务评审标准表”和“表3:技术评审标准表”)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有);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如有),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如有报价)。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优先选择价格相对最低的,价格相等时优先选择技术得分相对最高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有)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如有)
表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
投标人1 |
…… |
说明 |
|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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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的经营范围,还需为快餐或单位食堂连锁经营模式。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见“注”),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营业执照上未标明注册资本的,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含有注册资本的结果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其为快餐或单位食堂连锁经营模式的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声明详见“附件: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3年的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最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收缴纳凭证);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最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7.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
8.企业实力 投标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从事军队、院校、医院、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连锁门店任一类型食堂经营管理成功案例(服务超过1000人同时用餐的单位食堂至少两处或者拥有连锁门店至少五处)。 【(1)若为非连锁门店类型的案例: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者所服务的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签章等内容),证明材料需能明确具体的用餐人数。 (2)若为连锁门店类型的案例:投标人需提供连锁门店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经营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有效投诉,与服务过的单位无经济纠纷及诉讼情况。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10.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
12.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黑名单见挂网附件。 |
|||
13.投标人代表 【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按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须按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被授权人连续6个月(最近连续6个月是指投标截止前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不间断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
|||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有1项不满足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内容。 |
|||
综合评定 |
|||
说明: 1.合格打“√”, 不合格打“×”。 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商务评审标准表
商务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1 |
价格 |
本项目不涉及价格评审,评审委员会仅对本项目的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及汇总即可。 |
/ |
2 |
中央厨房要求 |
投标人需具有中央厨房,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中央厨房建筑面积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中央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得3分; (2)2000平方米>中央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得1分; (3)1000平方米>中央厨房建筑面积,得0分。 注:中央厨房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产权或投标人为场地权属所有人,投标人需提供购买或直接租赁合同及对应的购买或租赁付款发票。 |
3分 |
3 |
中央厨房仓储要求 |
投标人需具备自有独立库房,包括粮油库房、原材料库房、干副类产品库房等。累计综合面积最大的得3分;第二的得2.5分;第三的得2分;第四及以下得1分;没有相应库房或者库房不齐者得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库房图片、平面图、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相关设施设备清单,招标人保留现场查验权,如与投标文件不符,作废标处理。 |
3分 |
4 |
业绩证明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提供的从事军队、院校、医院、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任一类型食堂经营管理的成功案例或具有的快餐连锁门店(服务超过1000人同时用餐)数量总和进行横向比较:成功案例及快餐连锁门店累计数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得15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得10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得5分;排名第四的投标人得2分;其余情况得0分。 注:(1)若为非连锁门店类型的案例: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者所服务的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签章等内容),证明材料需能明确具体的用餐人数。 (2)若为快餐连锁门店方式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15分 |
5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一年盈利的,得1分;两年连续盈利的,得3分;三年连续盈利的,得5分;三年均无盈利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至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5分 |
6 |
原材料采购质量保证 |
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今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粮食经营企业及畜牧加工等企业(对应企业须提供相关企业资质证明)产品交易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评标委员会根据累计金额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累计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得7分; (2)500万元人民币>累计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得5分; (3)200万元人民币>累计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得3分; (4)100万元人民币>累计金额≥50万元人民币,得1分。 (5)其余情况得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者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签章等内容)。 |
7分 |
7 |
相关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或GB/T45001或有效期内的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5分 |
8 |
优惠承诺及方案 |
基本优惠折扣承诺:军队伤病员在食堂就餐时享受优先优惠服务,优惠折扣不低于9折(例如8.5折、8折等);员工、学员在非员工用餐区域就餐,享受不低于9折优惠(例如8.5折、8折等)。 除上述之外投标人提供适合招标人实际情况的优惠方案(包包含针对招标人员工(包括军队伤病员)及非招标人员工两种优惠方案): (1)针对招标人员工(包括军队伤病员)的优惠方案【不限于折扣(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避免恶意市场竞争,投标人针对招标人员工所报最低允许优惠折扣为8折)、服务、买赠、赠送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2)针对非招标人员工的优惠方案【不限于折扣(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避免恶意市场竞争,针对非招标人员工所报最低允许优惠折扣为8.5折)、服务、买赠、赠送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10分 |
9 |
企业实力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省部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且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奖项数量进行横向比较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得5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得3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得1分;其余情况得0分。 |
5分 |
10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2分,其他得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复印件。 |
2 |
投标人近一年获得银行颁发的资信(信用)等级证明,级别最高的得1分,其他得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银行颁发的资信(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 |
1 |
||
合 计 |
56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3:技术评审标准表
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1 |
人员配置 |
投标人针对所投标包内各食堂需分别设有完整团队,单独配备项目经理、厨师长,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供的人员构成配置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横向比较评分,具体如下: 人员构成配置合理,科学,得3分。 (2)人员构成配置较合理,较科学,得2分。 (3)人员构成配置合理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得1分。 (4)人员构成配置合理性较差,科学性较差,得0分。 |
3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任一项目经理具有餐饮行业相关技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餐饮行业相关技术中级职称的,得0.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分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任一营养师具有高级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营养师证书的,得0.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该营养师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为该营养师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分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任一厨政管理师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该厨政管理师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为该厨政管理师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分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任一面点师具有高级面点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面点师证书的,得0.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该面点师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为该面点师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分 |
||
2 |
服务方案 |
投标人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经营理念,评标委员会根据经营理念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6分 |
投标人根据餐厅具体情况进行设施设备配置,评标委员会按照性能、数量及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投标人需有专门的配餐分发车辆,要求从备餐到餐食送达控制在2小时以内。按照各餐厅的实际订餐情况、医院楼层分布情况、员工作息时间等制定合理的配送方案,包括配餐人员的配置及送餐时间规划等,评标委员会根据配送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质量安全控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服务质量控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环境卫生管理控制:投标人需按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及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环境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食品保存管理:投标人需按照相关食品管理体系及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经营管理制度:投标人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齐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经营品种类别:投标人需列出经营品种类别,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是否符合医院员工和病员就餐要求,搭配是否合理,菜品是否营养丰富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
销售价格:饭菜品种的名称和拟定销售价格(包括对内、对外执行价格),明码标价,其中对外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餐饮行业市场价,对内价格在经营期内参照医院社会化监督办公室核定的价格。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4分 |
||
3 |
品质要求保证 |
提供从后厨管理(切配、加工、留样、各种设备管理等)、人员管理、库存管理、前厅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3分 |
合 计 |
44分 |
||
备注: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4.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1)审阅招标文件。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无效投标条款、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细则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项目见“表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审查项目见“表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4)样品评审(盲评)。
本项目无样品评审。
(5)解释与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主要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①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②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解释澄清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投标人澄清材料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招标人书面解释。招标人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6)商务、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技术、商务评委应当独立评审。其中,技术评委只能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技术评分,商务评委只能按照商务评审标准进行商务评分。独立评审前,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技术、商务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7)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及其部分附表格式”——“一、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五)投标报价”中的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价格文件进行评审。
(8)复核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资料和文件逐一进行复核。对排名前3名的预中标人、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超预算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9)评标委员会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人。
中标数量。本项目选择 1 家投标人为中标人。本项目为“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的第二次招标,根据“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第一次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包中均排名第一,则中标规模较大的标包(即标包1),且不再参与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故“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标包01的中标人不再参与本次“医院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标包02(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如有)按照评审排序及分配比例确定中标数量。选择2家供应商同时中标的,中标数量比例按7︰3计算;3家供应商同时中标的,按5︰3︰2计算;4家以上供应商同时中标的,第一名与最后一名数量比例控制在4︰1与3︰1之间,其余等差分配。
(如有)中标价格。同一品种、规格的物资,2家以上投标人中标时,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执行各自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一律执行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中标候选人不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其他投标人承担。中标人无法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全部中标数量,可以书面放弃部分中标数量,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其他投标人承担。
(10)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名单、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和候选中标人排序、报价汇总表,以及推荐候选中标人的理由,尤其是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情形,超预算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⑥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11)宣布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人或组长)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预中标人名称、排序和投标报价,以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和无效投标理由。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疑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
(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
(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6.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投标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关键商务条款要求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7.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5)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8.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前述第5条情形除外);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其他未满足对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9.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3)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5)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加军队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致使该供应商受到处罚期间,该代理人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6)代理人同期(180天以内)代理2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注:含电子光盘作者、最后保存人、创建时间等相同的,也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的;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采购预算(法律法规允许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的;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15.开标后对下列情况,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分析原因。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可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至少2轮谈判、供应商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组织评审。
(2)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时,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满足单一来源条件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将该项目在军队采购外网上公示1周(涉密项目除外),无其他供应商响应时,报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3)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参数、采购预算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认定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废标,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分析原因;一般情况下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应当予以废标。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可以继续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
(5)部分投标人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应当继续进行评审。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未超采购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超采购预算的,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6)同一需求部门(单位)同一经费来源的同类物资,部分产品单价或者金额超采购预算,但中标总金额未超采购预算的,不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
1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六、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质疑由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招标人上级管理部门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三)招标人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寇老师
2.联系电话:(023)63944712-8057 / 13637908111
3.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栋27楼
(四)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前在指定网站上提出。
(五)供应商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六)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公司为授权人提供的本公司在职员工证明和公司最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需提供被授权人含试用期在内的近6个月工资流水(银行打印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七)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质疑处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质疑限期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八)质疑处理机构应当自质疑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质疑处理机构在作出书面答复之前,可以采取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质疑人通报初步处理结果。供应商认可处理结果的,可在出具书面申请后撤回质疑或者放弃质疑,质疑处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九)供应商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处理机构应当驳回质疑:
1.无具体的质疑事项,或者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内容涉及评审工作细节、其他供应商投标资料等保密事项且无法提供信息的合法来源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明确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4.质疑处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无效质疑情况记录存档。
(十)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干扰军队采购活动的,质疑处理机构可以申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罚。
(十一)对质疑处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机构未答复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参照质疑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向招标人上级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联系电话:023-68766035。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招标项目中标人,对按中标比例确定中标人的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2家以上投标人为中标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中标数量。
(二)中标通知
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草案。《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中标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中标服务费(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收取的管理费(管理费约 64 万元;)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下浮25%计取 。
3.中标服务费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缴纳账户及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账号:5001 2404 2018 0000 14170
行号:3016 5300 0834
开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双鱼座1号楼
5.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