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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辽宁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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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食品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食品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1月21日 10: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食品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0:09
评审专家名单付铁鹏、鲍森、关大军、王美玲、朱秀萍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媛、邵静
项目联系电话024-25158333转8131、813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助理024-86501111-710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巍、邵静 024-25158333转8130、8131
附件:
附件14 招标文件-副食品配送 (20201228)end.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LNHC20201209442(招标文件编号:LNHC20201209442)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亿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16-1号(3门)

包组或产品名称:粮、油、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干调料等食品原料

折扣率(%):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辽宁鑫亿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粮、油、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干调料等食品原料 以实际供应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铁鹏、鲍森、关大军、王美玲、朱秀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支付标准:1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为微型企业,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邵静 024-25158333转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媛、邵静

电 话: 024-25158333转8131、8130

货物类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 查总站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LNHC20201209442 编制单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采购公告 ..........................................................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 20 第三章 货物需求 .................................................. 49 第四章 评标方法 .................................................. 5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 65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副食品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0 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2020120944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9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副食品配送,预算金额约为 190万元(人民币) 1.配送地点: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1 号和轮 训大队(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 1号),两处地点。 2.配送内容:粮、油、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干调料等食 品原料。 3.最高限价:折扣率 100%(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 (http://fgw.shenyang.gov.cn/syfgw/wjgz/clzxxfbpt/jgxx/glist.html)的超市 价格为基数)。未发布价格的产品按照大型超市的价格作为基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且价格 不变的前提下,并通过甲方考核。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 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2 时间:2020年 12月 28日至 2021年 01月 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00,下午 13:00至 16: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获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或将报名须提 供的材料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huicheng_zb@163.com,报名材料为:1、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本项目的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 需求规定为准。 (3)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7)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3 开 户 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 号:7221 7101 8260 0081 176 (8)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9)代理机构邮件地址:huicheng_zb@163.com (1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 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邵静 024-25158333转 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邵静 电话:024-25158333 转 8130、8131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123号 联系人:刘助理 电 话:024-86501111-7108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联系人:郑巍、邵静 电 话:024-25158333转 8131、8130 1.3.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 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 产品 是 ☑否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是 ☑否 1.3.7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 购的节能产品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 是 ☑否 1.4.8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 资格要求 无 2.2 项目预算金额、最 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约 19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折扣率 100%(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 布平台(http://fgw.shenyang.gov.cn/syfgw/wjgz/clzxxfbpt /jgxx/glist.html)的超市价格为基数)。未发布价格的产品 按照大型超市的价格作为基数。 4 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6.1 现场考察、开标前 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5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0.3 核心产品 不采用 11.3 样品或演示 ☑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 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 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 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12.1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所有投标均按 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按百分比折扣率进行报价 13.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人民币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 支票 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 号:7221 7101 8260 0081 176 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成交供应商退付保证金时,自动退付; 成交供应商退付保证金时,需携带采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辽 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5158333转 8131、8130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 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6.1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 档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光盘或 U盘) 1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6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0人,评审专家 5人组成,共 5人。 25.1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 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方法及 评审标准 样品: 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数量 3家 31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中标人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35.1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 付。 支付标准:10000元 支付形式:电汇、现金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号:7221 7101 8260 0081 176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 39.3 质疑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巍、邵静 联系电话:024-25158333转 8131、8130 7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 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 分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结合沈阳市目前疫情情况,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开标 采取如下措施,如疫情防控有变化,则视具体情况开放开标区 域: 递交文件方式分为两种,供应商自行选择: 方式一:现场递交 (1)递交时间:开标会议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 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授权委托人与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交 接投标文件并加微信后须迅速离场。 (2)递交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台(辽宁省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3)代理公司做好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音视频等影像记录,并 对接收文件进行消毒处理。 方式二:邮寄递交 (1)邮件送达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因未及时寄送 导致未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因而未能 参与开标会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邮寄地址: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6室(辽宁 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3)供应商在邮寄时需将邮寄地址、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微信号等信息清晰、明确写于快 递外包封上,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将加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微信, 以便后续沟通。 (4)代理公司做好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音视频等影像记录,并 对接收文件进行消毒处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形式,具体开标会议流程详见附 件《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方案》 3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8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 标人须知表 1.1款。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 1.2款。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 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 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若投标人须知表 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 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 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 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表 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 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7若投标人须知表 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 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 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表 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9 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 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 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 1.4.8款。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 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 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 2.2款。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 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投标人须知表 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10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 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 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 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 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 10.3款中 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 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 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 式。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 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款。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 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 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 投标价格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 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 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 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 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 13.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 证金退还手续。 13.5.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 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 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 档。 ★16.2 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 13 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 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投标截止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投标人须知表 18.1款中规定的地点。 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 间。 ★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 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接收单位 接收人签字 19.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 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 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4 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六 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 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 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21款。 ★22.资格审查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 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 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 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5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 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 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 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5样品及演示 25.1 投标人须知表 11.3 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 款中样品的 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 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 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条。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25.1款。 ★26.投标无效 16 26.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 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 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 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比较与评价 27.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 27.2款中 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17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4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 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5依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 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 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8.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9.1除第 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 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 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 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0.保密原则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0.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8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 33.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 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 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 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 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 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 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质疑与接收 3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19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 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表 39.3款。 40.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0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内容 格式 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1 2 投标文件的封皮 2 3 投标文件的目录 3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 须提供) 5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11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12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 询)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投标函 9 21 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保函原件应 放入正本中) 3 开标一览表 10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11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2 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13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5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 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 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 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2 格式 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23 格式 2 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 标 文 件 所投包号:第 1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正本/副本 24 格式 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 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 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5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26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 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27 格式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8 格式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9 格式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 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0 格式 9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 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 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 期: 31 格式 10 开标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货物名称 投标折扣率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 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 (http://fgw.shenyan g.gov.cn/syfgw/wjgz/ clzxxfbpt/jgxx/glist .html)的超市价格为基 数填报折扣率%)。未发 布价格的产品按照大型 超市的价格作为基数。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注: 1、中标价格=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超市价格×折扣率 2、投标报价中只需填写数字即可。例如:折扣率 70,中标价格为超市价格×70%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2 格式 11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品目号:001 产品名称:副食品 数量:按实际供货为准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 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 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购货计划管理办法 ①副食品配送时间实行每周 7次,特殊情况除外。 一般情况下招标人提前一天,将第二天采购计划提 供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照采购计划的时间、数量和 质量标准配送。由于招标人任务特殊,中标人要按 照招标人需求,筹措相关物资并组织配送到位。 ②招标人需求的食品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必须 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③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早上 6:20 之前,交 货地点为招标人各食堂指定地点。 ④招标人如临时通知应急保障所需,中标人必须供 货及时,随叫随到。 ⑤中标人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 手价格,要求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违 约者一经发现,招标人将终止合同。 ⑥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配送企业应提 供配送服务。 ⑦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配送企 业应提前告知。 ⑧春节期间因市场休市等因素无法保障每天配送, 配送企业需提前告知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食 堂管理人员,双方商定配送时间。 33 ★收货和验收管理办法 1、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 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 位。 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招标人有 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两联食品配送单 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及配送数 量不足的,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在 1小时 内完成补换货工作。 3、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 证权。 4、肉类食品必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和质量证 明;水产品品相整洁、新鲜度高、大小均衡;水果 新鲜度高、大小均衡、无腐烂;食用油以非转基因 大豆为主要加工原料;调味品必须正规厂家生产并 有检验证明。 5、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低于同类食品市场 同期零售价格。 考核管理办法 1、中标人必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保量的 配送给招标人,不得延误,如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存 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质量要求标准,招标 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改正,确保不影响招标 人食堂正常开餐。如出现后果,中标人应承担全部 责任。比如青菜类,需要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 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需当日 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 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 熟;蔬菜须保证菜面完整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 准加工、码放整齐、其他方面以此为样。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 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对其 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 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一 经发现按照原价十倍进行罚款,对由此造成的后 果,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3、中标人所供应配送的食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 全规定标准,配送的菜品必须为无公害菜,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4、招标人有权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量进行抽检,抽 检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超出计划采购的食品, 34 如需求的食品在市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人必须经 招标人同意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改送其他食材。 6、中标人如果因食品卫生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 需承担招标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 7、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招标人对 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 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 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 妥善解决、 按期整改。累计 2 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招标 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 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采购目录(但不限于目录,采购单位有权增减) 1、主食类、大米、面、杂粮等 2、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杂粮类、 八宝米、小米、麦仁等。 3、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酱油、 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芝麻、大酱、 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椒油、八宝菜、川椒 段、大红袍火锅底料、淡奶 油、腐竹、木耳、银 耳、粉条、榨菜、干佐料、红蘑、老干妈、料酒、 芝麻酱、炸鸡粉、芥 末酱、梅菜、裙带菜、下饭 菜、酸豇豆、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散 茶叶、沙拉酱、 黑胡椒酱等。 4、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猪头 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羊肉、羊排、 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 5、瓜果蔬菜类:西瓜、香蕉、桃、杏葡萄、菠萝、 油桃、草莓、香瓜、鸡蛋、白菜、土豆、西红柿、 地瓜、尖椒、豇豆、韭菜、西兰花、大头菜、娃娃 菜、麻椒、茄子、甘蓝、莴苣、小白菜、茼蒿、油 菜、西芹、生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 大葱、小葱、蒜瓣、生姜、彩椒、豆芽、豆腐、穿 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架豆王、蒜 苗、平菇、杏鲍菇、海鲜菇、金针菇、有机菜花、 红萝卜、青萝卜、南瓜、冬瓜、菠菜、秋葵、圆葱、 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 6、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泉水、 雪糕、罐头等。 35 ★分类质量要求 (一)肉禽水产类 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 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 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 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 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 注明保鲜期。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 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 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 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 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 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 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 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 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 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 装方 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 须贴有 QS 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新鲜鱼类来 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 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 之外污物,弹性好, 无离刺现象。 (二)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 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 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 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 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 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 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 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 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 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 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 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 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 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 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6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 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 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 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 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 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 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 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 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 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 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 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 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 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 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 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 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 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 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 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 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 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 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 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 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 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 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 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 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 37 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 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杂粮:符合 GB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 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 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 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 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 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 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 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 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 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 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 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 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取得 QS 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 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水豆芽、原材 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22556-2008 国家标准。 5.干豆腐:取得 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 原 材 料 绿 豆 、 黄 豆 均 为 非 转 基 因 , 符 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6.素鸡:取得 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 材 料 绿 豆 、 黄 豆 均 为 非 转 基 因 , 符 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 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 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 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8.酱油:颜色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 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挂壁现象好。质地 均匀,无沉淀。氨基酸态氮含量最低不低于 0.55g/100m1。54 9.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 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10.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 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 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38 11.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 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12.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 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 及其它异味、异物。 13.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 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 尝无砂质。 14.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 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 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5.食糖:食糖分白糖、红糖等。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 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 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 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 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 透 明或半透明,无破碎。凡是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 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 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五)粮油豆类 1.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 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 质。 2.米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 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 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 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3.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 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 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 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4、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 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 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 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 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原粮及成品粮色泽、 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 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 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 39 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 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 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 物油掺入髙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 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5、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 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 制成品立即 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六)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 GB2726-2016、 GB20799-2016、 GB/T31406-2015 、 GB/T31319-2014 、 GB/T29342-2012 、 GB/T23586-2009 、 GB/T23969-2009 等。 2 、 肉 类 检 测 标 准 : GB/T9695.4-2009 、 GB/T9695.32-2009 、 GB/T9695.3-2009 、 GB/T9695.22-200 、 GB/T9695.13-2009 、 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 等。承诺 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货物类别产品 票证名称验收索证要求。 3、肉类家禽类 3.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 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 品生产许可证》 3.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 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 查。 4、肉制品 4.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 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4.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水产品贮存地的 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 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 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证明。 5、蔬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63-2005、 GB18406.2-2001、NY5089-2005。项目指标甲胺磷; 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 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 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40 Bb 计)≤0.2 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 ≤0.5;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 叶菜根 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米面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15-2005、 GB1354、GB1355、GB1354-2009、GB2761-5011 大 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6.1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6.2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6.3 不完善米≤3.5%(国家标准:≤4.0%) 6.4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7、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 GB1534-2003;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调和油:SB/T10292油 类质量标准: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 霉素 B1(5ug/kg-20u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重金 属 污 染 物 : 铅 ≤ 0.2mg/kg 、 镉 (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 (0.1mg/kg-0.2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 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食用油卫 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16-2005 (七)食品溯源要求 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 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 地、商品菜基 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 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 统,并实行产品溯源 管理。 41 ★食材配送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 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 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 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 运输,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 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 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 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 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 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售后服务要求 1、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 食用菌类、花菜类投标人对提供的蔬菜类产品,在 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 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 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 蔬、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 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 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 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 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售后服务投标人 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 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 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 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 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 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 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 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 黄花菜、黑木 耳、腐竹、粉条粉丝等售后服务投标人对提供的干 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 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 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 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 42 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 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 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猪肉类:生鲜猪肉; 投标人对提供的猪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 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 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 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猪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 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终生不得参与采购 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 追究法律责任。 5、蛋类:鲜鸡蛋 投标人对提供的鸡蛋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 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 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 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鸡蛋流入采购单位,如 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终生不得参与采 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 况追究法律责任。 6、牛奶类:纯牛奶、酸牛奶等 投标人对提供的牛奶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 品包装缺陷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 包退、及 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 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奶不得流入采 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牛奶成 分存在质量问题,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 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 任。 7、粮油类:非转基因大豆油 投标人对提供的豆油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 品质量缺陷及缺斤少两现象,必须免 费提供包换、 包退补充斤两服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 的来源渠道,确保转基因大豆油、地沟油不得流入 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 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 律责任。 8、禽肉:禽肉分割品 投标人对提供的鸡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 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 包换、包退 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 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鸡肉流入采购单位,如 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 43 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 况追究法律责任。 9、冻货类:速冻水产; 投标人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 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 提供包换、 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 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 败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 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 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 供需求而投标 人认为需说明 及补充的内容 在此填列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 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 格式 12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 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且 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 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2 ★交货地点: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机关(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和轮训大队(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 街 1号),两处地点。 3 ★定价方式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价格为沈阳市发 展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前 一日的超市价格为基准价,再按中标价 的折扣率来确定。定价前一日没有公布 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最近一日公布 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 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 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 价格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 来的经济风险。 2、若采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 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照大型 超市的价格作为基数。 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 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 边市场行情或大型超市确定标准执行 (净重、净菜)。 3、结算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 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按月 结算,每月 20 日前以电子转账形式按 收货单确认的数量及金额支付上一月 份的账款,乙方按结算金额向甲方开据 正规发票。 45 4 ★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招标人进行验收,需提 供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具体验收方式 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招标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 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 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 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 ★违约责任:1、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 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 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 10%; 2、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招标人 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 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 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 失。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 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6 格式 13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7 格式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48 格式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品 名 数量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备注 1 2 3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 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49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123号,下设一个轮训大队 坐落于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 1号。 一、基本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且价格不变的前 提下,并通过招标人考核。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 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具体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粮、油、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干调料等 食品原料,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 3、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 4、具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且办公场所中必须要有与经营产品相对应的办公用 品且能开具电脑发票,办公场所、库房(可租赁)或优质的储物环境,有检验检测能力者 优先考虑。 5、企业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有能力配送品牌较大、老百姓口碑较好的肉类产品。 7、具有固定的配送车辆台(箱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车辆,以实地考察为准),且证件 齐全,车况良好。 8、具有沈阳市内当日 1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9、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逐行应急保障能力,能够积极配合招标单 位各项临时配送要求。 二、服务需求 1、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被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 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购货计划管理办法 ①副食品配送时间实行每周 7次,特殊情况除外。一般情况下招标人提前一天,将第 二天采购计划提供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照采购计划的时间、数量和质量标准配送。由于招 标人任务特殊,中标人要按照招标人需求,筹措相关物资并组织配送到位。 ②招标人需求的食品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照招标人要求 改送其他食品。 ③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早上 6:20 之前,交货地点为招标人各食堂指定地点。 ④招标人如临时通知应急保障所需,中标人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⑤中标人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统一配送,不得转包 或二手送货,违约者一经发现,招标人将终止合同。 ⑥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配送企业应提供配送服务。 ⑦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配送企业应提前告知。 ⑧春节期间因市场休市等因素无法保障每天配送,配送企业需提前告知辽宁出入境边 防检查总站食堂管理人员,双方商定配送时间。 50 三、收货和验收管理办法 1、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供应到位。 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招标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两联食 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及配送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必须按招标 人的要求,在 1小时内完成补换货工作。 3、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肉类食品必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和质量证明;水产品品相整洁、新鲜度高、大小均 衡;水果新鲜度高、大小均衡、无腐烂;食用油以非转基因大豆为主要加工原料;调味品 必须正规厂家生产并有检验证明。 5、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低于同类食品市场同期零售价格。 四、考核管理办法 1、中标人必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保量的配送给招标人,不得延误,如中标人 配送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质量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 时改正,确保不影响招标人食堂正常开餐。如出现后果,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比如青 菜类,需要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需当日 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 不得过熟或欠熟;蔬菜须保证菜面完整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其他 方面以此为样。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招标 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 好,投机取巧等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原价十倍进行罚款,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有权 追究中标人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3、中标人所供应配送的食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标准,配送的菜品必须为无公 害菜,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4、招标人有权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超出计划采购的食品,如需求的食品在市场确实出现断货, 中标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改送其他食材。 6、中标人如果因食品卫生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需承担招标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 费用。 7、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招标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 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 应积极沟通、 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 2 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 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采购目录(但不限于目录,采购单位有权增减) 1、主食类、大米、面、杂粮等 2、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杂粮类、八宝米、小米、麦仁等。 3、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酱油、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 芝麻、大酱、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椒油、八宝菜、川椒段、大红袍火锅底料、淡 奶 油、腐竹、木耳、银耳、粉条、榨菜、干佐料、红蘑、老干妈、料酒、芝麻酱、炸鸡粉、 芥 末酱、梅菜、裙带菜、下饭菜、酸豇豆、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散茶叶、沙 拉酱、 黑胡椒酱等。 4、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猪头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 51 羊肉、羊排、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 5、瓜果蔬菜类:西瓜、香蕉、桃、杏葡萄、菠萝、油桃、草莓、香瓜、鸡蛋、白菜、 土豆、西红柿、地瓜、尖椒、豇豆、韭菜、西兰花、大头菜、娃娃菜、麻椒、茄子、甘蓝、 莴苣、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生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小葱、 蒜瓣、生姜、彩椒、豆芽、豆腐、穿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架豆王、蒜苗、 平菇、杏鲍菇、海鲜菇、金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青萝卜、南瓜、冬瓜、菠菜、秋葵、 圆葱、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 6、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泉水、雪糕、罐头等。 六、配送地点 1、配送地点: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123号和轮训 大队(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 1号) 七、分类质量要求 (一)肉禽水产类 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 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 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 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 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 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 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 须贴有 QS 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 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 包 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食品安全可追 溯。 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 无血 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二)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 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 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 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 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 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 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 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 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 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 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 52 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 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 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 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 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 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 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 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 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 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 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 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 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 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 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杂粮:符合 GB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 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 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 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 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 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 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取得 QS 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 剂、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22556-2008 国家标准。 5.干豆腐:取得 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6.素鸡:取得 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 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53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 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8.酱油:颜色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挂壁 现象好。质地均匀,无沉淀。氨基酸态氮含量最低不低于 0.55g/100m1。54 9.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10.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 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11.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 膜。 12.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 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13.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 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14.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 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5.食糖:食糖分白糖、红糖等。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 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 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 透明或半透明,无 破碎。凡是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 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五)粮油豆类 1.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米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QS 认证、 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 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3.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 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4、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 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 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 泽、 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 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 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 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髙价位植物油 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5、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 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六)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 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 等。 54 2 、 肉 类 检 测 标 准 : GB/T9695.4-2009 、 GB/T9695.32-2009 、 GB/T9695.3-2009 、 GB/T9695.22-200 、 GB/T9695.13-2009 、 GB/T9695.31-2008 、 GB/T9695.15-2008 等。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货物类别产品票证名称验 收索证要求。 3、肉类家禽类 3.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 品生产许可证》 3.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4、肉制品 4.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4.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水 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 产 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5、蔬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指标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 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Bb 计) ≤0.2 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0.5;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 叶菜根 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标准 6、米面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15-2005、GB1354、GB1355、GB1354-2009、 GB2761-5011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6.1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6.2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6.3 不完善米≤3.5%(国家标准:≤4.0%) 6.4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7、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调和油:SB/T10292油类质量标准:霉变粒不得超过 2%; 真菌毒素:黄曲霉素 B1(5ug/kg-20u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ug/kg)、玉米赤霉 烯酮(≤60u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 无机砷(0.1mg/kg-0.2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 限量。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16-2005 (七)食品溯源要求 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 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 系 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八、食材配送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 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 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 55 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 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 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九、售后服务要求 1、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投标人对提供的 蔬菜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 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 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 售后服务投标人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 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 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 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 任。 3、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 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售后服务投标人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 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 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 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猪肉类:生鲜猪肉; 投标人对提供的猪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 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 病猪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终生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 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5、蛋类:鲜鸡蛋 投标人对提供的鸡蛋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 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 劣质鸡蛋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终生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 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6、牛奶类:纯牛奶、酸牛奶等 投标人对提供的牛奶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缺陷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 换、 包退、及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 确保劣质奶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牛奶成分存在质量问题, 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7、粮油类:非转基因大豆油 投标人对提供的豆油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缺陷及缺斤少两现象,必须 免 费提供包换、包退补充斤两服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 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转基因大豆油、地沟油不得流入采购单位, 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 56 律责任。 8、禽肉:禽肉分割品 投标人对提供的鸡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 供 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 病鸡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 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9、冻货类:速冻水产; 投标人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 费 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投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 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败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 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十、定价方式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价格为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前一日的超市 价格为基准价,再按中标价的折扣率来确定。定价前一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 有最近一日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 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 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2、若采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 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照大型超市的价格作为基数。 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 或大型超市确定标准执行(净重、净菜)。 3、结算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价×中标 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按月结算,每月 20日前以电子转账形式按收货单确认的数量及金 额支付上一月份的账款,乙方按结算金额向甲方开据正规发票。 十一、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价格为基准,按投标 折扣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折扣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 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二)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的不合理危险。 (三)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 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 过总货款的 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 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 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失。 注:执行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57 第四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 开标及评标”、“七 确定中标”及本 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 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详见投标人须知 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1。 ★2、符合性审查 2.1详见投标人须知 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2。 3、样品及演示 3.1投标人须知表 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条 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 知 23条规定执行) ★4、同一品牌产品 4.1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 28 条 第(1)款执行。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 8条“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 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58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 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 4.3条规定处理。 ★5、比较及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 24条内容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 知后 1 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 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 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 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6% (6-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本款第(1)条 59 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价格 给予 6% (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 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采用) (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 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 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 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60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61 附件 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税务登记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 份证明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 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的承诺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声明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1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2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 询) 无投标须知 22.2.1 所述的不良记录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62 :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函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开标一览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无投标须知 1.5所述情形 7 投标报价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投标须知 26.2所述情形 结论 注: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63 附件 3 评分细则 包号 001包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价格部分 折扣率 1. 以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 (http://fgw.shenyang.gov.cn/syfgw/wjgz/clzxxfbpt/jgxx/g list.html)的超市价格为基数,最后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最后折扣率/评标基准价)×20。 2.报价总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审价格的计算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6、需落实的 政府采购政策性”相关规定执行 20 技术部分 服务及配 送方案 质量控制方案: 1、原材料供应商选定 2、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质量控制方案 以上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考虑全面且描述详细的得 5分;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较详细的得 3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但 描述简略的得 1分;没有描述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10 配送方案: 1、肉菜分离方案 2、制冷、保险措施 3、配送时限保障措施 以上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考虑全面且描述详细的得 5分;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较详细的得 3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但 描述简略的得 1分;没有描述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5分。 15 服务承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考虑全面且描述详细的得 5分;符 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较详细的得 3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但描 述简略的得 1分;没有描述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如供货出现质量问题承诺当日2小时内更换并送货上门的得5分, 其他不得分。 10 相关制度 1、员工管理制度 2、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3、客户投诉管制制度 以上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考虑全面且描述详细的得 4分;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较详细的得 2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但 描述简略的得 1分;没有描述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2分。 12 应急响应 预案 1、有突发情况下应急预案 2、有临时送货应急预案 3、具备随时补货的能力并提供书面承诺 以上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考虑全面且描述详细的得 2分;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较详细的得 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但 描述简略的得 0.5分;没有描述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多 6 64 得 6分。 商务部分 仓库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的得 1.5 分,没有不得分;自有或租赁 冷冻库的得 1.5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注明配送车间位置的厂区功能 划分平面图以及实际车辆装卸作业场景照片,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3 人员配备 情况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设置项目专管负责人得 2分,不设置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每配备一名送货人员得 2分,最高得 4分; (注:项目配备的送货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扫描件,无则不予计分。) 6 拟投入车 辆配备情 况 拟投入自有或租赁冷藏及配送车辆,每辆冷藏车得 2 分,每辆配 送车辆得 1分,最多得 6分。 (提供车辆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及 2020 年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需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食品安全 承诺配送过程保证食品安全得 3分(格式自拟),未承诺不得分;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理规定,有各种情况的应急和保障措施, 提供相关方案。食品安全专项应急方案内容完整,描述详细,可 操作性强的得 3 分;内容较完整,描述较清晰,有一定可操作性 的得 2分;内容一般,描述简略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6 业绩情况 2017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有同类项 目业绩,有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6 合 计 - 100 6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66 合同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副食品配送项目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 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副食品配送事宜签订本合同。一 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被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 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购货计划管理办法 ①副食品配送时间实行每周 7 次,特殊情况除外。一般情况下甲方提 前一天,将第二天采购计划提供给乙方,乙方按照采购计划的时间、数量 和质量标准配送。由于甲方任务特殊,乙方要按照甲方需求,筹措相关物 资并组织配送到位。 ②甲方需求的食品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照 甲方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③乙方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早上 6:20 之前,交货地点为甲方各食堂 指定地点。 ④甲方如临时通知应急保障所需,乙方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⑤乙方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统一配 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违约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 ⑥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配送企业应提供配送服务。 ⑦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配送企业应提前告知。 ⑧春节期间因市场休市等因素无法保障每天配送,配送企业需提前告 知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食堂管理人员,双方商定配送时间。 67 二、采购目录(但不限于目录,甲方有权增减) 1、主食类、大米、面、杂粮等 2、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杂粮类、八宝米、小米、麦 仁等。 3、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酱油、陈醋、大料、十三 香、花椒、陈皮、芝麻、大酱、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椒油、八宝 菜、川椒段、大红袍火锅底料、淡奶 油、腐竹、木耳、银耳、粉条、榨 菜、干佐料、红蘑、老干妈、料酒、芝麻酱、炸鸡粉、芥 末酱、梅菜、 裙带菜、下饭菜、酸豇豆、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散茶叶、沙 拉酱、 黑胡椒酱等。 4、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猪头肉、猪肘子、猪蹄、 牛肉、牛腱子、羊肉、羊排、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 5、瓜果蔬菜类:西瓜、香蕉、桃、杏葡萄、菠萝、油桃、草莓、香 瓜、鸡蛋、白菜、土豆、西红柿、地瓜、尖椒、豇豆、韭菜、西兰花、大 头菜、娃娃菜、麻椒、茄子、甘蓝、莴苣、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 生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小葱、蒜瓣、生姜、彩椒、 豆芽、豆腐、穿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架豆王、蒜苗、平 菇、杏鲍菇、海鲜菇、金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青萝卜、南瓜、冬瓜、 菠菜、秋葵、圆葱、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 6、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泉水、雪糕、罐头等。 乙方不得以甲方采购未列入上述“采购目录”的产品为由拒绝供应。 具体采购产品名称及数量以供应前甲方提出的采购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 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 2 小时前,应将产 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 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 不负保管责任; 68 3、乙方负责送货至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沈阳市皇姑区黄 河北大街 1 号和轮训大队(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 1 号),并卸货至 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 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 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四、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 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五、食材配送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 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食材到达目 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 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5、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 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 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6、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7、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 过国家限定标准; 69 8、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9、乙方所供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出厂标准为准; 10、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 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 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 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12、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13、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 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 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七、基本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 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八、分类质量要求 (一)肉禽水产类 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 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 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 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 鲜期。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 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 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 (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 70 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食品安全可追 溯。 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 量不少于 85%, 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 规格、类型、包 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 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 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二)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乙方必 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 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 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 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 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 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 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 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 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 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 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 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 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71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 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 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 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 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 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 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 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 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 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 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 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 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 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 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 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 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 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 绝接受。 2.杂粮:符合 GB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72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 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 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 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 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 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 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 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取得 QS 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 无任何添加剂、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22556-2008 国家标准。 5.干豆腐:取得 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 非转基因,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6.素鸡:取得 QS 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 转基因,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 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 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8.酱油:颜色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 细腻,挂壁现象好。质地均匀,无沉淀。氨基酸态氮含量最低不低于 0.55g/100m1。54 9.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 质。 10.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 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11.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 得有霉斑白膜。 73 12.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 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13.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 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14.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 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5.食糖:食糖分白糖、红糖等。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 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 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 结晶组织严密, 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凡是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 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五)粮油豆类 1.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 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米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 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 厂家电话号码等。 3.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 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4、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 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 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 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 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 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 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 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 74 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髙价位植物 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 品或转基因 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六)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 GB/T31319-2014、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 等。 2 、 肉 类 检 测 标 准 : GB/T9695.4-2009 、 GB/T9695.32-2009 、 GB/T9695.3-2009 、GB/T9695.22-200、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 GB/T9695.15-2008 等。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货物类别产品 票证名称验收索证要求。 3、肉类家禽类 3.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 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3.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 销售检查 3.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 车同行。 3.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4、肉制品 4.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4.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 车同行。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 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 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5、蔬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 NY5089-2005。项目指标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 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Bb 计)≤0.2 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 75 ≤0.5;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 茎类≤1200;亚硝酸 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米面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15-2005、GB1354、GB1355、GB1354-2009、GB2761-5011、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6.1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6.2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6.3 不完善米≤3.5%(国家标准:≤4.0%) 6.4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7、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油: 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调和油:SB/T10292油类质量标准:霉变粒不 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素 B1(5ug/kg-20u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 (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0.1mg/kg-0.2mg/kg);农药: 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食用油卫生标准必 须符合:GB2716-2005 (七)食品溯源要求 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 大型自有农 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 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 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注:执行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 为准。 九、售后服务要求 1、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 类乙方对提供的蔬菜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 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须无偿提供 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食品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 76 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甲方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 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 萄、桔子、大枣等售后服务乙方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 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 退换。乙方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 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甲方采购招标等 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 油、料酒、腐乳、 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售后服务乙方对 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 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须无偿提供该商 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过程中,一经发 现,此后不得参与甲方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 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猪肉类:生鲜猪肉; 乙方对提供的猪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 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须无偿提供 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猪肉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 终生不得参与甲方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 责任。 5、蛋类:鲜鸡蛋 乙方对提供的鸡蛋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 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须无偿提供 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鸡蛋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过程中,一经发 现,终生不得参与甲方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 法律责任。 6、牛奶类:纯牛奶、酸牛奶等 77 乙方对提供的牛奶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缺陷现象,必 须免费提供包换、 包退、及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 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奶不得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过 程中,一经发现牛奶成分存在质量问题,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采购,如出现 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7、粮油类:非转基因大豆油 乙方对提供的豆油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缺陷及缺斤少 两现象,必须免 费提供包换、包退补充斤两服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 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 确保转基因大豆油、地沟油不得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 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采购,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8、禽肉:禽肉分割品 乙方对提供的鸡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 必须免费提供 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须无偿提 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鸡肉流入甲方,如甲方检疫过程中,一经发 现,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 法律责任。 9、冻货类:速冻水产; 乙方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 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乙方须无 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败鱼不得流入甲方, 如甲方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 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十、收货和验收管理办法 1、乙方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 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2、乙方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甲方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 两联食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及配送数量不足的, 78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 1小时内完成补换货工作。 3、甲方对乙方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肉类食品必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和质量证明;水产品品相整洁、新鲜度 高、大小均衡;水果新鲜度高、大小均衡、无腐烂;食用油以非转基因大豆为 主要加工原料;调味品必须正规厂家生产并有检验证明。 5、乙方供应的食品必须低于同类食品市场同期零售价格。 十一、考核管理办法 1、乙方必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保量的配送给甲方,不得延误,如 乙方配送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应及时改正,确保不影响甲方食堂正常开餐。如出现后果,乙方应承担全 部责任。比如青菜类,需要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 叶、无虫、无杂质,需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 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蔬菜须保证菜面完整干 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其他方面以此为样。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乙方必须按 甲方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 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原价十倍进行罚款,对由此造 成的后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3、乙方所供应配送的食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标准,配送的菜品必 须为无公害菜,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4、甲方有权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5、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超出计划采购的食品,如需求的食品在市场确实出现 断货,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照甲方要求改送其他食材。 6、乙方如果因食品卫生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需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相 关医疗费用。 79 7、乙方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甲方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 进行督导评议。乙方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 格之处,乙方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 2 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定价方式 1、乙方供应的食品价格为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 台前一日的超市价格为基准价,再按中标价的折扣率来确定。定价前一日 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最近一日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 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核对。如遇食材 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甲方与乙方双方各自 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2、若甲方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 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照大型超市的价格作为基数。 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乙方与甲方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 边市场行情或大型超市确定标准执行(净重、净菜)。 3、结算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 超市零售价× (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十三、货款支付 1、按月结算,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 20 日前以电子 转账形式按收货单确认的数量及金额支付上一月份的账款,乙方按结算金 额向甲方开据正规发票; 2、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3、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 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十四、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二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 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 签名后递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 80 2.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 货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 3、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 (1)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时供货(迟于甲方所定供货时间 24 小时)。 (二)乙方责任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 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 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 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 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 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 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 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 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 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 方可中止合同;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 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 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1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 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 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 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 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 当补足损失。 十六、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 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乙方若发现甲方有歇业、破产、经营严重亏损或不能按约定结清 货款之情形,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应付款项; 4、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 清全部货款后方为有效; 5、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均为无效。 十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 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 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 动应当于 10 日内告知对方。 82 十九、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83 附件: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LIAONING HUICHE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Ltd. 辽汇招字[2020]001号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方案 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项目招投标活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 招投标活动有序、安全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招标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王春梅 成员:邓婷婷 孙阳 许婷婷 二、工作预案 (一) 招标项目各方当事人负责自查人员轨迹,凡是外埠返(来)沈人员,自 到达沈阳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 14天,尚在隔离期的人员不得进场参与招 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隔离规定,若发现虚报、瞒报情况,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二) 坚决保证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专家休息室、答疑室消毒防控工作。 (三) 文件接收及开、评标过程拍照及视频等影像记录备案存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 (1)递交时间: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文件的, 投标授权委托人与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交接投标文件并加微信后须迅速离场。 (2)递交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 区云峰南街 20-1号) (3)代理公司做好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音视频等影像记录,并对接收文件 进行消毒处理。 方式二:邮寄递交 84 (1)邮件送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未及时寄送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因而未能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邮寄地址: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6 室(辽宁省沈阳市铁 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3)投标人在邮寄时需将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中授权 委托人微信号等信息清晰、明确写于邮寄单上,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将加投标人 授权委托人微信,以便后续沟通。 (4)代理公司做好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音视频等影像记录,并对接收文件 进行消毒处理。 三、工作流程 (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报名: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 送至代理公司邮箱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投标人尽量采取汇款方式购买文件,代理公司将汇款 账号公布在招标文件中。如采取现金形式缴费,则缴纳费用地点为辽宁汇诚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号)。 招标文件发售形式:PDF电子版、word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纸质版(如需, 则邮寄到付)。 (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 1人、招标代理机构 3-4人、监管人 员 1人。所有现场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座 位保持 1-2米以上距离。开标前及结束后及时做好现场消毒工作。 (三)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5分钟建立项目开标微信群,并将所有已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投标授权委托人邀请 入群。代理公司会将开标流程以文件电子版、照片、音视频等方式发送至开标微 信群。 (四)开标流程: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 唱标(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现场唱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无此环节); 85 5. 开标记录表输出并要求投标人微信群内对唱标内容确认回复; 6. 宣布开标结束。 注:以上开标流程对开标微信群公开方式: 1) 开标流程 1-4、6将以视频形式发送至开标微信群。 2) 开标流程 5 将第一时间以 Excel 表及图片形式发送至开标微信群,投标 人需在 5 分钟内回复“无异议”予以确认;如未及时回复,则默认为无 异议,开标工作将继续进行。 (五)评审流程: (1)专家进入评审区前主动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2)由代理公司统一安排评标专家座位,保证每个评审位置之间 1-2 米距 离; (3)项目评审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逗留,中途离场人员再次进场必须再 次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后方可入场; (4)对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的谈判或磋商环节,代理公司将通 过微信语音通话或手机通话的方式进行沟通。 评审专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最后报价后,代理公司将 word 文档形 式的最后报价单发至开标微信群,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填写最后报价。投标人需将 最后报价单 word 文档以单位名称重命名并加密,然后发送至开标微信群。 至评审专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将 word文档加密密码微信私信代 理公司项目负责人。代理公司向评审专家公布各投标人最后报价后,评审专家将 出具已接收到最后报价的签收单并由代理公司负责存档。 各投标人要在报价截止时间 5 分钟内将最后报价单打印、由授权委托人手签 后拍照私信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 (5)招标人、监管部门及评审专家的午餐由代理公司提供内部工作餐。 (六)投标人材料回收 开标记录表、最后报价单待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将原件以邮寄方 式寄回代理公司,以便信息留存。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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