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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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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MK2020-BS-G-010

二、项目名称: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零壹佰零肆元整(¥2680104.00元)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 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相城培训中心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群、包俊、刘栋、曹民伟、姚志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收费标准: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3590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江苏省政府采购处电话:021-8363305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联 系 人:别道亮 联系方式:0512-66098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

联系方式:0512-65615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燕 电 话:0512-65615552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61113056973568becbf24c7b46a7a243bea68fa3c645SZMK2020-BS-G-010的相关附件.zip
吴中区政府采购

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SZMK2020-BS-G-010

采购项目: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前附表

项号

名称

内容

1

招标编号

SZMK2020-BS-G-010

2

招标内容

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3

投标有效期

六十天(日历日)

4

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5615552 传真 0512-65615552

5

网上报名时间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

6

答疑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答疑方式,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7

采购单位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别道亮 联系电话:0512-66098708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四份

9

投标时间

2021年1月20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开标时间

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包涵形式代替,待服务期满后由保证收取单位全额返回。

13

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交纳账户名: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沧浪支行

银行帐号:504070117536

14

评分标准

根据价格、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比较

15

评标方法

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居多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16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20第四章招标书 31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37第六章评分标准 4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20

第四章招标书 31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37

第六章评分标准 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上通过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0日10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MK2020-BS-G-010

项目名称: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元整(269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元整(2690000.00元)

服务范围:相城培训中心(暂定名)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园中路699号,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城南校区的培训楼和展览馆(西侧小A部分)改造而成。改造面积约13056.2m?,其中地上改造面积为9300平米。

培训中心改造后能满足住宿、用餐、培训、会议等功能,其中培训楼经改造后,有双人间96间、单人间2间、无障碍单人间2间、豪华房8间、76人会议室1间、168人餐厅1间、12人餐厅2间,另配备有厨房、布草、后勤管理等辅助用房。展览馆(西侧小A部分)面积约800平,经改造后有220人报告厅1个、72人培训室1间、42人培训室1间、办公室2间。

管理服务内容:(1)安保管理(2)保洁管理(3)工程管理(4)食堂管理(5)会务服务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及方式:

1.报名方式:

1.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1.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6.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月20日10:00-10:30

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0: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10: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江苏省政府采购处电话:021-83633058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联 系 人:别道亮 电 话:(0512)66098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

电 话:(0512)65615552 传 真:(0512)65615552

联 系 人: 马燕、陈军、姜同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燕 电 话:(0512)65615552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投标人: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5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6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2.7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天:日历日。

2.10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中标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

2.1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2 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3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投标资格中的其他要求。

4.投标人必须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6.? 联合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7. 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说明

8. 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政府采购规定的相关流程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2采购文件的质疑

9.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2.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9.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9.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9.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9.2.4.4事实依据;

9.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9.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9.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9.5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9.6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10.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11.现场考察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3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4投标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投标文件说明

12.提示与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4.知识产权

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5.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1.1投标函;

15.1.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1.3 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

15.1.4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2 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

15.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2.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2.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5.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他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2.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主要机具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2.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5.2.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谈判投标的可不提交);

15.2.10服务方案;

15.2.11工人工资薪资待遇支付承诺书;

15.2.12服务保障承诺书;

15.2.13服务质量措施;

15.2.14投标人相关业绩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附以往承担过类似服务的业绩证明,如合同文件等证明复印件;

15.2.15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15.2.16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15.2.17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复印件;

15.2.18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招标采购单位视具体项目情况自行编制)

15.2.19 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书)

15.2.20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

15.3 投标文件由15.1和15.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5.3.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5.1款全部内容及15.2.1—15.2.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15.2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5.3.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及顺序制作投标文件,有利于评委评审。

15.4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15.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15.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4.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15.4款资料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因素。

1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和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6.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7.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通讯器材、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现场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否则作废标处理(政策性条款例外)。中标单位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17.2投标人应按本次采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17.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7.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7.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7.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1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19.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及技术部分)〕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1. 投标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21.2招标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的,原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退还。

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六、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

23.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向招标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3.3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3.4开标过程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评标委员会

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

24.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4.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4.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4.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5. 评标内容的保密

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5.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6.对投标文件初审

26.1资格性检查。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委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6.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6.2.3甄别确认: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26.2.4证据留存: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6.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4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6.4.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6.4.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6.4.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4.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6.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6.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6.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6.5.6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

26.5.7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7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投标的澄清

2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7.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废标

28.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9.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保洁等综合服务计划的先进性、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9.2.1运营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

29.2.2运营服务配备的人员;

29.2.3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9.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9.2.5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七、授予合同

30. 中标供应商的确认

3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0.3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0.4招标采购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金额的10%。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1.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按投标单位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单位按原投标中标价承接本项目的综合服务管理。

32. 中标通知书

32.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3. 合同的签订

33.1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规定的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3.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4.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包涵形式代替,待服务期满后由保证收取单位全额返回。

八、其他事项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中标供应商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5.2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36. 监督和公证

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6.2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7. 未尽事宜

37.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7.2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7.3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格式1投标人法人委托书

企业法人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2:投标函

投标函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通讯器材、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现场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否则作废标处理(政策性条款例外)。我们的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我们的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保洁综合服务的全部工作。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8、我们同意中标单位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联系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服务时间

1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元(?:)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次招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通讯器材、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现场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否则作废标处理(政策性条款例外)。中标单位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3.1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备注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相同,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投标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合计金额大写金额须进位到元,否则为无效标。

4.投标服务商可自行添加表格中项目明细的内容。

5.投标报价中还包括:

(1)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苏州市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为无效标。

(2)按项目所在地目前每月人均最低缴费基数,投标单位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工作人员缴纳社保(按照国家规定的最新标准),依法缴纳社保,否则不得标。

(3)加班费:所有人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3倍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为11天。

格式4、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品目

采购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备注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免费质保期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不填写视为无偏离。


格式5、类似项目一览表

类似项目一览表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万元)

备注

1

2

3

4

5

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章),否则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9年万元

实现利润

2019年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是否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项目或停止投标资格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各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提供自己生产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的,则各自提供书面承诺(详见附件五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或各自提供书面承诺(详见附件五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本公司记录截图;如两者不一致,以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如无相关证明材料则不享受价格折扣。

格式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9: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盖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第四章招标书

受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采购的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标书编号:SZMK2020-BS-G-010

二、招标内容: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服务范围

相城培训中心(暂定名)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园中路699号,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城南校区的培训楼和展览馆(西侧小A部分)改造而成。改造面积约13056.2m?,其中地上改造面积为9300平米。

培训中心改造后能满足住宿、用餐、培训、会议等功能,其中培训楼经改造后,有双人间96间、单人间2间、无障碍单人间2间、豪华房8间、76人会议室1间、168人餐厅1间、12人餐厅2间,另配备有厨房、布草、后勤管理等辅助用房。展览馆(西侧小A部分)面积约800平,经改造后有220人报告厅1个、72人培训室1间、42人培训室1间、办公室2间。

(二)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1.安保管理

(1)监控室值班安保要求。

监控室安保人员要格尽职守,认真做好培训中心内外全方位监控工作,包括监控室内消防主控台的监控,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监控安保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技能,做到人保与技保相结合,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来保证采购方的安全。

(2)安保工作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采购方管理部门汇报,如在双休日或节假日值班期间,应同时向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汇报。

2.保洁管理

(1)保洁管理内容。

保洁的具体区域包括:相城培训中心

(2)常规保洁项目具体要求:

工作日,每天8:30前完成保洁工作,提供一个整洁的培训环境。

在用会议室及办公室每天下班后保洁一次(负责地面打扫、清洁窗台、更换垃圾袋等)。

大楼内外、周边等公共部位的所有地面、墙面、顶面、附属设施、设备、器具的保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所有楼层大厅、客房、会议室、电梯厅、电梯轿厢、卫生间等;

B.所有楼层、楼梯、公共过道、安全楼道、楼顶、窗台、平台、扶手、栏杆、空调风口及所有楼层的内玻璃;

C.一次性保洁用品(由采购方提供的洗手液、卷纸,擦手纸等)摆放到位、及时更换;

D.所有设备机房的地面、墙面、顶面;

E.供水卫生安全保障,配合采购方做好定期消杀。

F.所有废弃物和垃圾的收集、分类和清理外运;

G.其它临时性服务。

3.工程管理

(1)工程管理内容。

负责培训中心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包括配电设备、监控设备、消防设备、通风设备、停车设备、厨房设备、照明设施、音响、投影仪、电梯、空调、自动门、水泵、给排水管道等设备、设施等。

(2)工程管理要求:

A.采购方的设备、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做到管理有制度、维保有记录,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公共场所的照明、供电、供水设备等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B.对临时报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的服务原则,尽最大可能立即修复;对实在无法修复的项目,立即报告采购方管理部门,采购方通过招标确定维保专业单位的,通知专业维护单位进行维护、维修;没有确定专业维保单位的,按照采购方管理部门的要求处理。

C.配合采购方管理部门,按期督促专业维保单位对空调、电梯、消防、纯水等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D.做好采购方各类会议的音响、视频、投影等设备调试、保障工作。

E.交付物业管理的所有设备、设施,如发生丢失、人为损坏或者由于物业管理疏漏、维保不当等失误造成的损耗,均由物业公司负责赔偿和修复。

F.在日常的管理、维护中,发现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采购方管理部门汇报,如在双休日或节假日值班期间,应同时向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汇报。

G.负责采购方所有培训中心范围的应急维修。

4.食堂管理及要求:

(1)要求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就餐按时不误饭,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配置合理。

(2)早餐、午餐、晚餐采取自助餐和分餐形式。早餐要求形式丰富,需保证面点、稀粥及各类一般点心的供应。午餐、晚餐要求确保营养搭配合理,菜式丰富,并配以水果粗粮。

(3)投标方要满足采购方节假日和晚间因为重大活动提前通知的加班用餐需求和采购方公务接待用餐需求。

(4)食堂人员需持有餐饮业健康证、厨师证亮证操作,并公示于餐厅内。

(5)对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公示、并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

(6)供应数量要求:因培训时间不固定,故每天人员数量不一,可按照采购方提前通知或计划为准。

5.会务服务管理

(1)会务服务管理内容:负责会议及接待服务等。

(2)会议服务要求:

A.要求物业不断提高采购方的会务保障水平,会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熟悉会议服务流程和接待业务,能独立完成会议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统筹安排落实采购方各项会议的会务保障。

B.安排专职会务人员,负责来客的引导以及茶水服务。

C.采购方负责提供会议的内容及名单,会议的台牌及席卡制作由物业负责。

(3)客房管理:按照四星级标准管理客房,为学员提供安全、干净、舒适的入住环境。

(4)总台管理:根据培训中心客房具体情况,准确、及时的为学员提供客房安排、入住、退房及叫醒、行李寄存等相关服务。

(三)项目基本要求

1.人员要求

(1)基本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餐厅工作人员需具备健康证。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头发染色不能过艳。所有员工工作时间不准带朋友、亲戚或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采购方办公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

所有人员在进驻前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劳动防护工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发型要统一,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供甲方备案。厨师和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本市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并保持每年两次的健康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采购方临时开展的大型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时,如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物业公司应随时从本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

(2)投标单位自行实地查勘后确认具体人员配备,人员配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内勤

1

3

工程领班(带电工证)

1

4

水电工

1

5

弱电(多媒体)

1

6

客房领班

1

7

前台

4

8

房间铺床人员

6

9

保洁员

5

10

厨师长

1

11

厨师

2

12

冷菜工

1

13

面点师

1

14

切配师

2

15

勤杂工

3

16

服务员

4

17

会务

1

18

消控值班

2

合计

38

(3)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苏州市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目前每月人均最低缴费基数,否则为无效标。

(4)人员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要求配备以上人员,且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

(5)如有本合同未约定的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实施。

五、费用及结算:

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物业管理费每月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应结算的物业管理费=中标总价/12。每周期结束进行结算,支付上个周期的全部合同价款。

2.物业管理费支付数目与考核成绩挂钩。当月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为达标;则全额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达不到以上规定达标分数的,成绩每降1分,则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1个百分点,以此类推。

3.累计3次月度考核低于80分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力,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拆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未经采购方同意,出现其他重大违规现象的物业管理单位,招标人可立即终止合同,相关的违约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并配合采购单位和新中标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1个月内全额返回中标人(无息)。

5.投标人应熟知并确认因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所带来的各项风险,并自行承担此类风险。

六、其它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所提出)要求,同时对每项要求做出明确应答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中标人须按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服务。

4.服务地点:培训中心规定区域。

5.报价及要求:

(1)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2)本次采购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总报价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通讯器材、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条款例外。

6.响应供应商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基金(至少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五金)。

7.耗材要求:清洁所用试剂不含有毒成分,并不得对地面、墙面石材造成损伤。

8.中标单位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及其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对该招标项目提供服务。同时对中标单位承诺安排的人员数量有减少,采购方按实际人员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9.中标单位应保持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及人数相对稳定,一个月内服务人员的变动人数不能超过三名,如人员变动超过三名,或人员变动在一个月内不能及时到位,则采购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中的5%,直到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

10.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其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11.如遇采购单位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或终止合同。

1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公告为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MK2020-BS-G-010号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采购方聘用中标方人员从事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中标方负责完成采购方的相城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②中标方中标的投标书;

③中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中标通知书。

二、服务费用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通讯器材、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每月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应结算的物业管理费=中标总价/12。每周期结束进行结算,支付上个周期的全部合同价款。

3.物业管理费支付数目与考核成绩挂钩。当月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为达标;则全额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达不到以上规定达标分数的,成绩每降1分,则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1个百分点,以此类推。

4.累计3次月度考核低于80分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力,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拆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未经采购方同意,出现其他重大违规现象的物业管理单位,招标人可立即终止合同,相关的违约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并配合采购单位和新中标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1个月内全额返回中标人(无息)。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

(三)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

(三)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四)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硬件、设施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五)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服务管理内容的调整: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服务管理要求与采购文件中所述要求有差异,以实际要求为准。

八、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二)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三)对于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处罚。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之签订的服务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2)服务辖区范围内被上级部门或媒体三次以上(含三次)曝光或给服务辖区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连续考核3次不及格的,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

4)拖欠人员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作业事故的;

5)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期内未经采购单位批准自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二进行评价、打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公式直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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