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宁夏钱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1350号金万豪国际酒店用品城面南3号营业房 | 18657936777 | 4628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标的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厨房操作台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 | 46282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志明(评委会主任)、赵永贵、栾菊珍、王治学、李东瑞
采购人代表: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792.00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1年01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 0954202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电信实业楼四楼
联系方式: 1476054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彬 杨永强
电话: 0954202855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丁洁
电话: 14760541116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教育局厨房重新.doc |
教育局厨房价格表.docx |
代理机构 : 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1-21
固原市政府采购
公开方式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1481
项 目 编 号:NXXZT-20-043号
采购单位名称: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采购项目名称:原州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重新启动)
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1481
项目编号: NXXZT-20-043号
项目名称: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重新启动)
预算金额(元):7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厨房操作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8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否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 1 月 1 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
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
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残
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
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需提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保证金缴纳凭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12-29 18:00:00 至 2021- 1-6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www.ccgp-ningxia.gov.cn )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1-20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 别 提 示 : 1 、 登 陆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www.nxggzyjy.org/)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
文件上传至系统。2、根据《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全流程电子化“不
见面”开标试运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参与投标的通知》的
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3、开标登陆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
览器(IE11 版本)打开固原不见面开标大 厅 系 统 登 陆 页 面 ( 登 陆 地
址 : http://main.nxggzyjy.org/GY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
n)以 CA 锁或使用“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
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使用“标证通”
投标的操作流程: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固原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办理的相关操作手册);使用投标
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下载“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参与投 标 活 动 ( 下 载 地
址 : http://main.nxggzyjy.org/EMP7/rest/file/release?a=570fe122-9be1-410e-
aa1e-3147568599ff&p=5)。 5、以“标证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
通”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 CA 锁解密。 6、投标文件网上解
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
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
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 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实施解密。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可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全程
参 与 开 标 过 程 ( “ 古 雁 不 见 面 开 标 APP ” 下 载 地 址 :
http://main.nxggzyjy.org/EMP7/rest/file/release?a=570fe122-9be1-410e-
aa1e-3147568599ff&p=5)。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
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
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
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
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
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7、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
夏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服 务 指 南 栏 目 - 操 作 手 册 栏 目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serviceGuid.html,自行下载《不
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
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0954202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电信实业楼四楼
联系方式:1476054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彬 杨永强
电话:0954202855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丁洁
电话:1476054111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文件按要求导入系统。
一、资格证明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导入以下资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需提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保证金缴纳凭证 。
二、落实的法律法规政策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 1 月 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应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依据第十九条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依据财政部《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 4 - 办库〔2014〕526 号)及《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0 号)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受到行政处罚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 号)和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www.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7.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温馨提示
1、供应商一年内在固原市累计三次质疑经调查均为无效质疑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惩处:
(1)对该供应商通报批评和谴责。
(2)列入固原市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名单。
(3)将该供应商的情况向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报。
2、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3、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确需提供样品的需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提供样品。
4、欢迎各供应商关注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5、登 陆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nxggzyjy.org/)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6、根据《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试运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参与投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开标登陆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11 版本)打开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陆页面(登陆地址:http://main.nxggzyjy.org/GY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 n ) 以
CA 锁或使用“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8、使用“标证通”投标的操作流程: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办理的相关操作手册);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下载“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参与投标活动(下载地址:
http://main.nxggzyjy.org/EMP7/rest/file/release?a=570fe122-9be1-410e-aa1e-3147568599ff&p=5)。
9、以“标证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 CA 锁解密。
10、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 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实施解密。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可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全程参与开标过程(“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下载地址 :
http://main.nxggzyjy.org/EMP7/rest/file/release?a=570fe122-9be1-410e-aa1e-3147568599ff&p=5)。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
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
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
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
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11、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
册栏目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serviceGuid.html,自行下载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
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2 |
招标文件编号 |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1481 项目编号:NXXZT-20-043号 |
3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个日历日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中标单位提供) 电子版 U 盘一份(Word 版)。 |
5 |
预算金额 |
780000.00元; |
6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2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缴纳方式一、以电子担保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业务技术咨询: 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2-6888 2、宁夏石嘴山银行固原支行 客服电话:0954-7221565 缴纳方式二、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账 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1)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供应商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户转入 (不接收个人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 账,后果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4)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缴纳及退付方式请参考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推行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951-6891120、4009980000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7 |
货物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
合同约定 |
8 |
付款方式 |
合同约定 |
9 |
答疑会 |
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有疑问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
1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12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必须注明交货时间,供唱标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保证金保证金 (5)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 (6)经营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 (7)依法纳税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等) (8)财务状况 (9)完工时间 (10)保修期承诺 (11)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 |
13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15 |
开标时间 |
2021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16 |
开标地点 |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7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应有条件、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8 |
废标的规定 |
(1)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9 |
中标候选人 |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投标人的监督下,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供应商的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参数和报价执行。 |
20 |
质疑地址及电话 |
代理机构: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二市场电信实业楼 电 话:14760541116 |
21 |
投诉地址及电话 |
原州区财政局 |
22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由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及采购方代表组成 |
23 |
资格审查 |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需提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保证金缴纳凭证 。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
2.定义
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3“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
2.4“依法纳税”是指投标企业具有近期依法纳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等缴纳凭证。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需提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凭证 。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其费用。
5.授权委托
5.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十六项,内容如下: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2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下载招标文件。
8.2各供应商自行购买,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3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为准。
8.4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二十日。
8.5投标文件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递交。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语言
1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3.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
(6)技术规格、参数
(7)项目实施方案及说明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报价
14.1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报价将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声明函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或声明函中声明的企业类型或规模不明确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执行;
②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执行;
③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声明函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声明函或提供的声明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执行。
14.2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及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4.5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5.备选方案
15.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小密封袋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且小密封袋上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1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供应商必须提供本章3.2款规定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不能提供的,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确认。按规定需要年检的证照必须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16.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 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7.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8.投标保证金
18.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18.2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缴纳及退付方式请参考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推行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
18.4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后资质审查结束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
(3)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
19.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小于招标文件前附表数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3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9.4对季节性、时效性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者经过两次招标未完成的项目,参与投标的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有效期都不足的,经供应商书面承诺将投标文件有效期修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的时间、采购人确认、财政部门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19.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0.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胶印装订,不得使用活页或夹层。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文件可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或一起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1.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1.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将视为无效标书,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1.4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可以单独密封递交也可以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22.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2.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可与资格证明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承诺书》,也可单独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所有文件必须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0、21、22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撤回投标应以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书面告知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可先传真文件,在三日内将该文件书面送达;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23.4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24.串通投标行为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处获得评标组成人员情况的;
(3)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前1小时内,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能。采购人代表也可对资质不进行审查,开标后直接送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25.2供应商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在资格证明汇总表上详细标注确认。
25.3有下列情况之一,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1)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具备本章第3.2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25.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也可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代表当场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五、开标和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 开标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填写《固原市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抽取表》,填写项目名称,明确专家类别、数量及预计评标所需时间等,签字盖章后送信息服务科,由信息服务科协助采购人代表抽取评标专家。
26.2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在固原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专家为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26.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评标专家需要供应商或采购人、代理机构解释、澄清或陈述时则通过无线寻呼系统或拾音器给答疑或陈述。
27.开标
27.1开标前由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采购项目内容、采购方式、评标方法及评标委员会的建立及资质审查情况,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研究确定相关事宜。
27.2 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并签名、佩戴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牌出席开标会。
27.3开标时,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代表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供货或服务完工时间等,供应商对信息进行确认后记录人打印记录,供应商签字。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当场提出,当场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按照唱标打印签字的为准。
27.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7.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密封袋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且小密封袋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3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无效投标和废标
29.1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应有条件及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2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市直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各县(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30.评标
30.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进行评标。
30.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30.3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0.4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投标人的监督下,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0.5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技术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参数和报价执行。
六、中标信息公示与供应商质疑
31.中标信息公示
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1.4公示期间有异议或质疑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可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2.供应商质疑
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三日内作出答复。
32.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2.3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资格设置、技术参数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规定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
32.4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32.5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32.6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固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格式提供书面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7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2.8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9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32.10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
34.4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35.特殊情形规定
35.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建议采购人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35.2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申请、行政审批或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可以变更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
35.3涉及农业、民政救灾应急、教育等时间紧、时效性强的民生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开标时有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评标后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达到两家的,由采购人申请、行政审批或财政部门同意,可以当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九、其他规定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也可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6.2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7. 其他规定
37.1评标程序及结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不明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37.2 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包括商务、技术参数和货物交付使用或服务完工时间。
37.3 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总则
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2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2)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3.1、3.2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价格 |
0.30 |
2 |
商务 |
0.05 |
3 |
技术 |
0.25 |
4 |
其他 |
0.40 |
∑(1+2+3+4)=1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满分5分为止。 |
3 |
技术参数 |
2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4 |
类似业绩 |
5分 |
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至开标前,同类业绩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和中标公告截图,每提供1份(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和中标公告截图同时具备)加1分,加至满分为止,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国家法定发布媒体的中标公告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为准。(所提供的三项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不得分。并将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国家法定发布媒体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省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5 |
实施方案 |
20分 |
投标人自行编写本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性、针对性强,得10-20分。有实施方案能够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的得5-10分。有实施方案但不够具体、详细的得1-5分。 |
6 |
售后服务 |
15分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有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应急措施及处罚承诺,在当地有售后服务机构,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得5-15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2-5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1-2分。 |
1.3评标要求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部分:开标后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对具备投标资格和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人应当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等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2)投标报价部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评标委员会和该报价的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3)类似业绩部分: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
(4)技术标部分和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5)评委应严格按照综合评分法标准中评分标准打分,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依据国家计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试行)》对评委进行处理。
2.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承担评审结果相关责任,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3名。
第四章 合同文本
(供应商与采购方协商拟定。主要条款,但不限于此文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
(二)设备或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重要条款)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乙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按合同第(一)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不合规定,暂由甲方妥善保管,在3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3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工)期为合同约定;交货(工)地点为 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货物,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提供货物、服务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调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货物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单位。
采购方(甲方) 公章 供应商(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证明文件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
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六、经营业绩
七、投标承诺书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自定)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 (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
(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 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其他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其他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开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价格(元) |
|
单价 |
总价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人民币大写: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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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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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申明: |
(注:本项目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培训、验收、税费、售后等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货币单位: 元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台/套) |
价格 |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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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
|||||||
… |
|||||||
安装调试费 |
|||||||
备品备件费 |
|||||||
运输和保险费 |
|||||||
技术服务费 |
|||||||
税金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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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小写): |
|||||||
投标总价(大写): |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投标须知”要求报价。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注:本项目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培训、验收、税费、售后等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