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01230-1001

二、项目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1277598.00元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吴中路259号6号楼4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嘉定区外冈镇瞿门路518号提供一日三餐就餐服务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大名,陈炜中,金永光,戴诗韵,张凌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方收取,收费标准:服务招标,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22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专家组综合评审,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故推荐其为中标候选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外冈镇瞿门路518号

联系方式:021-3910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603室

联系方式:021-39900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琼

电 话:021-39900836


2021年01月21日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信息:

  •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pdf

    523.2K

— 1 — 项目编号:SHXM-00-20201230-1001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 — 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 第四部分 格式附件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 3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 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1-21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01230-1001 项目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机关食堂位于嘉定区外冈镇瞿 门路 518 号,提供一日三餐就餐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4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拟投入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和《上海市食品生产 经营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 4、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31 至 2021-01-11,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1-21 09:30:00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1-01-21 09:3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2 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 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 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5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瞿门路 518 号 3.电 话 号 码:021-39106622 4.传 真 号 码:021-39106622 5.联 系 人:戴诗韵 6.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3 室 8.电 话 号 码:021-39900836 9.传 真 号 码:021-39900836 10.联 系 人:朱琼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说明,与“投标人须知”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务请各投标人注意。 序号 内容提要 内容规定 1. 投标项目 项目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01230-1001 预算编号:1420-WJ00036 项目预算:1300000.00 元 2. 招标文件下载时 间、地址及领取招 标文件时间、地址 下载时间:2020-12-31 至 2021-01-11 报 名 及 下 载 地 址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zfcg.sh.gov.cn) 3. 书面疑问 书面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1 月 12 日 11:00 前 提交方式:书面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 传真:021-39900836 联系人:朱琼 电话:021-39900836 4. 答疑会 如有,另行通知 5. 投标截止/开标日 期、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1 09:30:00 开标时间:2021-01-21 09:30:00 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 开标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2 室。投标供应 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 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 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 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 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 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 — 7 — 投标未完成。 6. 评标日期、时间、 地点 评标时间: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评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2 室 7.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1300000.00 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 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9. 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网上招标,请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至上海政府采 购网。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 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 备查使用。 纸质文件请快递或当面递交至代理公司,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的纸质文件将被拒绝 10.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2. 合同转让与分包 不得转让与分包 13. 投标注意事项 见招标文件 — 8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 明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 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 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 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和采购人。 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3“中标方”系指中标的投标单位。 2.4“买方”系指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本市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5“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投标人。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 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 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7“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 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 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 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8 凡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方。 3.合格的投标方 — 9 —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 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 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 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4.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 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 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 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4.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 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 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 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3 招标人将在 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 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 — 10 —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B.招标文件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相关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 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招标需求 5)合同协议 6)格式附件 7)评标办法 8)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内容,了解 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 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6.4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 — 11 — 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 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 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 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 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8.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 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 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 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8.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 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8.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 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 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 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 C.投标文件的编写 9.编写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操作 指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 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9.2 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 投标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投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的 — 12 — 操作。 9.3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 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 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0.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 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承诺书、廉政承诺书; (3)开标一览表、报价分类明细表; (4)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5)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法人证书); (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提供有效健康证、上岗证和《上海市食 品生产经营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 (9)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完 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或银行对账凭证为准,纳税证明只提供个人所 得税的作无效标处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 13 — (10)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社会保险 费征收专用收据或银行对账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 态应为“正常缴费”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缴款通知书 不能作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社保的供应商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1)财务报表: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提供月度、季度财 务报表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他组织、自然人和新建公司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历年服务业绩、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 (14)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餐饮管理方案、餐饮 管理应急方案和奖惩措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餐饮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菜谱 等餐饮要求等); (15)近三年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显示系统时间,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1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上述文件及表格为投标单位必须提交的文件,并加盖公章,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评标的量要内容之一。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 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 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 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 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2.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 14 —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2.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 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2.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 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2.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 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2.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 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2.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 写相关内容。 13.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 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 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 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 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 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 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 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 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 件。 — 15 —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 洁、上传文件应规范。 13.4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 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 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 规定短的属于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D.投标文件的上传 15.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和截止 15.1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15.2 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前, 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在经 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 15.3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 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5.4 未能及时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 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16.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 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方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E.开标和评标 — 16 — 18.开标 18.1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登陆电子 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18.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 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 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18.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 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 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 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 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18.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 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 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19.评标委员会 19.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 选人。 20.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0.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资格 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家的,将组织评标 委员会进行评标。 20.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 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 — 17 — 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0.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 或不规范的内容。 21.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22.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2.1 投标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 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内容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除外),将 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 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 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23.评标原则和评标方式 23.1 评标原则: (1)评标工作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 科学、择优的原则,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评标,并接受有关上级 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整个评标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干扰,投标人任何试图干扰评标 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 18 — (3)在整个评标活动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员不得将评标内容及一切 有关文件透露给无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外聘专家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利害关系。 (5)投标方如在投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废标: a.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至少 90 天)的要求; b.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或无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c.未提供有效加盖红色公章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d.未提供有效加盖红色公章的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税 收证明的相关材料; e.未提供有效加盖红色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 f.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 g.服务期限、人员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h.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的。 23.2 评标方式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和符合性检查,对符合要求 的,进入技术和商务评议,评委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24.保密 24.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 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 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F.定 标 25.合同准则 25.1 合同将授予评委会评审出的投标方。 25.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6.中标人的确认与评标结果公告 — 19 — 26.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 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26.2 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 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7.中标通知书 27.1 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 知书》,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 27.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 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了合同后,招标人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 人。 28.询问与质疑 2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提 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 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 之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招标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 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 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8.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28.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 20 — 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递交方式应当采取当面递交,详 见《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28.5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8.6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 续进行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 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 依据。 29.3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 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 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在授予合同时,招标方有权根据评标及实际需求情况,对“招标项目 要求”中说明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 29.5 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宣布招标程 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 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9.6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 — 21 — 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30.相关违约责任 由于投标方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按合同总额的 0.5%罚款;如情节 严重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31.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 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资格最终审查 32.1 招标人将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及 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2.2 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直至确定中标人。 33.招标咨询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中的收费标准,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此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公司为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戬浜支行 账号:03832700040031826 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咨询服务费,招标咨询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 式支付。 G.其他 34.投标注意事项 34.1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 34.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22 — 34.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34.4 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 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培训平台”),投标人须自 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 投标失败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4.5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zfcg.sh.gov.cn)中的“在线服务”专栏。 — 23 —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嘉定区外冈镇瞿门路 518 号 3、预算金额:1300000.00 元 二、管理模式 1.采购方式:人工费加酬金制。 2.采购方提供:餐饮服务场所、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用品、仓储与服务 相关的办公条件和场所。 3.采购方承担:每月水、电等经营能耗费用,及与服务相关的,日常营运的 餐厨垃圾、虫害防治、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脱排清洗、排污清理等费用。 4.服务方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及餐标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 对性设计营养菜式和菜单制定,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 三、餐饮服务保障内容 1、预计就餐人数: 工作日:早餐 100 人次左右,午餐 400 人次左右,晚餐 50 人次左右。 周末:早餐 20 人次左右,午餐 30 人次左右,晚餐 30 人次左右。 2、就餐时间: 早餐(7:00-8:00)、午餐(11:00-12:30)、晚餐(17:00-18:00) 4、就餐品种: 早餐:采取零点供应模式,每天提供多种早点品种供选择,零点早餐菜品结 构为干点、湿点、营养粥品、蛋品、豆浆/豆花。 午餐:采取零点供应模式,每天提供多种零点菜肴选择,零点午餐菜品结构 如下:四大荤、三小荤、二蔬菜、主食(米饭、炒面)、营养例汤、水果或酸奶、 面档:日常定时供应面食、馄饨、水饺。 晚餐:采取零点供应模式,每天提供多种零点菜肴选择,零点晚餐菜品结构 如下:二大荤、二小荤、二蔬菜、主食(米饭、炒面)、营养例汤、水果或酸奶 采购方如有特殊需要,费用按实结算。 — 24 — 四、人员配备 1.人数要求 配备 15 名服务人员,分别为项目经理 1名、厨师长 1名、营运助理兼仓保 1名、厨师(炉灶/切配)3名、点心师 1名、帮工(捡菜/清洁/清洗)6名、服 务员 2名,所投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变更人员,不得另外派工作。 2.厨师长任职要求 1)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 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2)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一 55 周岁; 3)专业资格要求:厨师长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高级)资格证书; 4)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 业知识,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经验要求:从事过 8年以上餐饮管理的工作经验,3年以上政府机关餐厅 的管理工作经验。 3.厨师任职要求 1)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一 55 周岁; 3)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 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经验要求:从事过 3年以上餐饮的工作经验; 5)专业资格要求: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中级)资格证书。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对本项目的要求特点进行理解,制定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餐 饮管理服务保障方案。 2.必须提供具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案图并作出相应说明,要求各岗位权 责明确、资质足够、比例应当适度,人数应合理,组合优化,有一套具有丰富实 践经验的管理班子。 3.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方案,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法、时令特点和上述服务内容 要求规范制定,达到预期的成本可控、食用安全、色香味形具佳的要求。 — 25 — 4.提供日常餐饮管理方案,要求按照“六 T”或其它行业规范制定,确保达 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5.提供食堂设备管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与措施; 提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关管理台帐等的样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 6.投标方应提供各岗位年度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要求有培训的具体内容、 达到的目标并有经费保障。 7.业主方负责餐厅所需保洁材料、低值易耗品、泔脚处理等社会杂费和其他 相关费用。 8.服务方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重点注意副食品的质量,杜绝无证有 害食品流入食堂,并接受业主方有关部门的监管。 9.服务方应在人员素质上,对进驻人员政治、技能、健康等方面进行挑选和 把关,并组织正规培训;在人员结构、数量上,服务方应当保证服务质量,配足 配强工作人员。 10.食物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必须符合为卫生标准,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 的食品卫生标准,并由专人负责留样 48 小时备查。 六、成本控制 1.中标单位负责成本核算,并积极配合和支持采购方开展工作。 2.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由招标方组织实施。 3.餐费结算:每月按实结算。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在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 务项目招标工作尚未完成之前,由原服务单位代为实施管理。管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按比例 支付给原服务单位。 八、服务经费付款方式 按季支付。 — 26 — 九、考核要求 预留合同总额的 10%作为管理考核基金,于年终综合考核合格后再行发放。 考核通过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 80%以上,全额发放;若在 80%以下,则不发放。 — 27 —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 包 1 合同模板: (以供参考) *合同专用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协议后另行签订*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中心-项目名称]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 28 —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 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 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 29 —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按季支付。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2)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 14 条规定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收款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价款; (3)第二笔服务付款:当乙方提供服务时间达到本合同服务期限二分之一并完 成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事项时,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 (4)第三笔付款服务最终验收付款:当乙方完成合同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 项后,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服 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 30 —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 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 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 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 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 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 31 —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 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 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 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 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 32 —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 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 33 —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34 — — 35 — 廉洁协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加强政府性财政资金项目中的廉洁建设,规范项目各方活动,防止发生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家、本市、本区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规定, 订立本廉洁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和关于项目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 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 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 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 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 — 36 — 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 公务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或进入高档场所。 (四)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 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 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 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应 向甲方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 对乙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 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二)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力, 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行为的, — 37 — 由检察院组织对党委、纪委、党委书、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进行问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根据情节 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 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利益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五)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 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以及导致党员、国家监察对象被纪检监察组 织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经审定,给予相应期限不得参加本系统 项目的惩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 签署后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日期: 日期: — 38 — 第四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 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 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 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 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 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 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 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 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核对并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核 对及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 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 39 —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 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0 — 附件 2 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的投标。 一、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 不与招标人、其他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 或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四、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六、 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 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标。 八、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 应的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署承诺书时间: 年 月 日 — 41 — 附件 3 廉政承诺书 兹我单位于参加 项目投标前作如下郑重承诺: 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自觉遵守招 标投标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 守信地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单位和个 人、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和为其购置与提供通讯工 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钱物,或者邀请其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 场所。 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就采购的货物 和服务的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售后服务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若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接受采购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署承诺书时间: 年 月 日 — 42 — 附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业主): 本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及盖章: 日期: — 43 — 附件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 统字[2011]75 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____,公司资产总额_____万元,营业 收入_____万元,从业人员_____人,本公司为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44 — 附件 5-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 45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 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特殊性质:分为“监狱企业”和“其他”,由录入人员进行勾选。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进 行填报。供应商所在区域:指供应商注册地所在地区,具体细化到省份。 — 46 — 附件 6 开标一览表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最终报价(总价、元)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要求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再 调整。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 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7 — 附件 7 报价分类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分类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员工薪酬 人 2 福利 人 3 保险费 人 4 利润 项 … … … 总报价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3)各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 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4)投标报价应包括提供项目规定的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 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政府人力资源部所规定 的有关员工基本福利、公众责任保险、管理、税金及酬金等履行合同必须的费用。 (5)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6)投标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编制报价说明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8 — 附件 8 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资历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注:投标人应将表列人员的资历情况填写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及执业 资格证书 岗位 学历和毕 业时间 进入本单 位时间 相关工 作经历 备注 1 2 3 …… 15 — 49 — 附件 8-1 投标项目负责人情况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和专业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执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成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本项目负责人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本项目负责人每周现场工作时间: 注: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沟通、联络、协调等各项工作,未经采 购人统一,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0 — 附件 8-2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下述表格作适当变更、补充) 1.一般情况 姓 名 年 龄 身 高 技术职 务 职 务 本合同中拟任 职务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学 历 相关职业资格 取得职业资格时间 2.经 历 年 份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备 注 备注:以上信息均是真实有效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1 — 附件 9 投标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资质、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投标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2 — 附件 10 规章制度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规章制度名称 执行起始时间 备注 注: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另行提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3 — 附件 11 投标人近 3 年来已承接的主要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起止年份 工作成效 项目金额 1 2 3 4 5 6 ……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4 — 附件 12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声明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 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5 — 附件 1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担任 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 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 公章(盖章): 日期: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法人代表 (姓名)经合法授权, 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投标人”)任命: (姓名)为正式的合 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 (项目名称)的投标工作 中,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投标、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 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法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地 点: 时 间: (请将授权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一并提交,代理人并 于开标当日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56 — 附件 14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资格条 件、实质性 要求)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 说明(是/ 否)) 详细内容 所对应电 子投标文 件页次 法定基本 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符合要求。 2、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 证明的相关材料。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 投标文件 签署等要 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 投标有效 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 天。 投标报价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 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各包件投标报价不 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 — 57 — 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无效 投标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58 —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一、投标无效情形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 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 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数 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 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 59 —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 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 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 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 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 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60 —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3、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三、“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综合评分法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企业资质 0~4 投标人具有 ISO22000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近三年相关业绩 0~10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 绩的,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10 分,没有不得分。(以合同 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 章为准) 报价分 0~10 1、基准价: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最低投标价为基准 价,得分 10 分; 2、投标报价得分:基准 价/投标报价*10。 餐饮服务方案 6~30 根据服务方案、管理理 念、服务标准规范、食材验收、 餐饮设施清洁管理、交接方 案、伙食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 评分。 优秀的得 21-30 分,良好 的得 11-20分,无针对性的得 6-10 分。 人员配备情况 1~15 根据人员配备合理、到位 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 等进行综合评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到 位,并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 印件的,得 11-15 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到位 的,得 6-10 分; 人员配备不明确、不合理 的,得 1-5 分。 一周菜谱等餐饮要求 0~10 菜式丰富,搭配合理,营 养均衡,得 7-10 分; 菜谱搭配合理,营养均 衡,得 4-6 分; 菜谱荤素搭配不够合理、 营养欠均衡,得 0-3 分。 — 61 —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惩罚措施及考核标准 0~10 根据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措施、惩罚措施及考核标准等 进行评分。 合理、得当的,得 7-10 分; 比较合理、得当的,得 4-6 分; 不合理、较差的,得 0-3 分。 应急方案 0~6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临时 任务的应急能力进行综合评 分,0-6 分。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0~5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完 整性、格式规范、上传清晰、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 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出现 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图片不清 晰等,酌情扣分。 — 62 — — 63 — 第六部分 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一、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39900836 传 真:021-39900836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3 室 邮政编码:201818 二、质疑函提交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一式三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及分包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质疑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根据(应当附有充足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据 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具体条款的内容;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应当向代理公司提交授权委托 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事项、 权限及有效期限。 三、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司将驳回质疑: (一)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二)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 新的有效证据的; (四)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规章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四、附件: 附件 1:质疑函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64 — 附件 1 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认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第几包)的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 提出书面质疑。 一、具体质疑事项: 1、 。 2、 。 …… 二、质疑请求和主张: 。 三、事实依据、理由(事实陈述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 。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65 —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职务),系注册地址位于 的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兹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 姓名、所属单位、职务),其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 法代理人,就 项目(项目名称、编号)采购向 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其有权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做出相应决 定。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始终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公司名称: (公章) 日 期: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6 开标一览表 报价分类明细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投标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附件11 投标人近3年来已承接的主要类似项目一览表 附件14 2020-12-30T13:48:16+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0-12-31T09:23:10+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