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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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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1501-2021-0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501-2021-0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原采购文件第13页《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十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RMB5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此保函在供货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澄清/更正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RMB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此保函在供货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2.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须携带加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3.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

联系方式:0660-336073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


相关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501-2021-00001 采购项目名称: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二○二一年一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一、说明..................................................................................................................................... 15 二、磋商文件............................................................................................................................. 1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五、磋商、评审、成交............................................................................................................. 20 六、质疑及投拆......................................................................................................................... 22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2 八、适用法律............................................................................................................................. 24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2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3 一、自查表................................................................................................................................. 35 二、资格性文件......................................................................................................................... 38 三、商务部分............................................................................................................................. 46 四、服务部分............................................................................................................................. 49 五、价格部分............................................................................................................................. 53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54 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的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 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1-2021-00001 项目名称: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 元 品目 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 位) 技术规 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政府向社会 力量购买服 务 支队机关、特 勤消防站食品 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1,800,000.00 1,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 4 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具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5)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6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开标/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开标/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5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 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等。 2.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携带加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 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 1份。 3.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 联系方式: 0660-3360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0-3333133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支队机关、特勤消防站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本次采购食品包括早、午、晚餐 食材,招标供货期限为一年。 2、支队机关就餐人数预计 60 人,特勤站就餐人数预计 45 人。本项目所需物资按需求分 期分批供应,采购金额约 180 万元/年。 3、本项目将综合择优确定 1家成交供应商。 二、总体资格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 合采购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 验证明。 4、供应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成交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 人各项规定。 9、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 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2、成交供应商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3、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 条件退货;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 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成交时的样板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供 7 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三、具体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 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 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 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 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 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 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成 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一)鲜肉(边猪)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2、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 35KG 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二)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 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 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 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8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2.1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 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2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 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2.3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 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2.4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 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干水绿叶 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 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 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 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 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 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9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 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 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 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 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 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三)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1 大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 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2 大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 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 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 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 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1.3 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 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2.1 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2.2 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10 2.3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①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②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③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0%) ④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2.4 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1537-200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2.5 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 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 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 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 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 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0.1mg/kg~0.2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 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 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 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 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肉类及动物内脏 1、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 11 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要有汕尾市分割肉销售凭据),鲜肉确保每日 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 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 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产品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或月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 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 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五)鲜活鱼类: 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六)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 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 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 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 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七)调味品、配料类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 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八)奶类 盒装牛奶,250ml/盒,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营养丰富、绿色安全、 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食用方便, 保质期长,包装完整、无破损。 四、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 12 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 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包装要求: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 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 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 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 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 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 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 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 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12 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 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 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2个小时内送达。 五、验收要求 1、按国家有关标准及本项目要求对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材验收。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 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将该批次货物退货,成交 供应商重新配送合格物资外,成交供应商还需缴纳该批次货物金额的 30%作为违约金予采购 人。 4、食材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天内发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法证明因 采购人保管、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物资。 六、报价方式 1、若网上开通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以汕尾市肉菜市场公布平台的最低零售单价 作为基准价。如网上没有开通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或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无价 格公布或未更新的,按采购人所在地附近周边市场随机抽取三家或以上同类货品的平均价作 13 基准价,在此基础上由各投标人进行下浮率报价。 2、投标下浮率报价范围在 0%(含)-100%(不含)区间内,不能为负数。如供应商投标 下浮率不在 0%(含)-20%(含)区间内,必须要出具详细的成本清单,包含投标人的利润分 析、成本分析等,且经评委会认可,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七、定价方式 1、若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为执行标 准。 2、定价时间:以 15 天为周期,每月 15 日、30 日(其中 2 月份为当月最后一日)为定价 日,若网上开通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以汕尾市肉菜市场公布平台的最低零售单价作 为基准价。如网上没有开通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或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无价格 公布或未更新的,按采购人所在地附近周边市场随机抽取三家或以上同类货品的平均价作基 准价。 3、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八、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 生的一切费用。 九、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 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 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 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RMB50000 元(人 民币伍万元整),此保函在供货合同期满之日起 30 天后,自动失效。 (一)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协商,且未影响伙食供应的除外); 4、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4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订货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因退货或未按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食堂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5、把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造成 无法及时联系; 8、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三)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成交供应商需在 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四)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 采购人,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 2、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 1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 2.2“监管部门”是指:汕尾市财政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报价的货物必须是其合 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 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成交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 成交金额﹤100 万元 1.5% 1.5% 1.0%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 计算100 万元≤成交金额≤500 万元 1.1% 0.8% 0.7% 16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磋商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 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无论是采购代理 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 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2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 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5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 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7.磋商的语言及计量 17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 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 译本为准。 7.2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 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9.响应文件编制 9.1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报价的,其响应文件的 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9.2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响应文件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3 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磋商报价 10.1 如磋商文件无特殊规定,报价以下浮率填报。 10.2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下浮率。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 容,否则,在磋商过程中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0.3 报价应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 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 用)。 10.4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备选方案 11.1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 案的除外) 12.联合体磋商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8 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 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中所列要 求。 13.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4.证明磋商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的各组成部 分。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整 15.3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15.4 磋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磋商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15.5 提交保证金帐户:收款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行 帐户:44050173630500000353 注:须备注采购项目编号。 15.6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不需密封。 15.7 凡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15.8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磋商截 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 被没收。 15.9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 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 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磋商有效期 16.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 19 作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 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 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叁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 式见附件)。 17.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 18.2 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报价信封》并独立封装。 18.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 商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18.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19.2 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 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 20 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单位。从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 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20.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评审、成交 21.评审方法 21.1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1.2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2.2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 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 每个供应商。 23.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23.1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 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2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 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 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技术商务磋商 24.1 磋商小组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以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24.2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 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24.3 磋商文件的修正: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 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2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1 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 25.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5.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90 10 25.2 技术、商务评审 技术、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25.3 价格评审 (1)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2)最终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 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 购需求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接受低于前面轮次下浮率的最终报价而不做推荐。最终报价内 容现场公布。 (3)报价的错误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价后的价格作为 核实价。 2)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3)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对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4)政府采购政策下的评审价计算: 1)磋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 即:评审价=核实价×(1-C1); 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3)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2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 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评审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价。 (6)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的 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审价)×10 25.4 评审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分。 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审总得分(评 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6.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将各有效供应商按其评审 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最终报价(由低 到高)。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6.2 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 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发布成交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以公告方式告知所有 当事人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 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拆 28.质疑及投拆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原件形式(不包括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质疑函)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23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 出。 28.3 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8.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8.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质疑回复后应在质疑回复函送达回执上签收确认。 28.6 质疑受理单位: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8.7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号。 28.8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28.9 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邮寄或 电子邮件。 28.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 28.11 具体质疑函的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合同的订立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 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 29.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30.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 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 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5 附表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 目 要求 资格性 审查 与磋商邀请函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符合性 审查 1、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或少报。 2、按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 盖章(原件)。 4、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号条款); 5、提交磋商函。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响应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 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6、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 7、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磋商无效的; 9、下浮率报价范围在 0%(不含)-20%(含)区间内,不能为负数。如投标 人投标下浮率不在 0%(不含)-20%(含)区间内,必须要出具详细的成本 清单,包含投标人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且经评委会认可,否则视为 投标无效。 备注:1.本表与磋商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 不通过的为无效响应。 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6 附表二、技术、商务评审表 序号 权重 分数 1 采购项目内 容的响应程 度 根据各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 或优于得 11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无响应的扣 1分。 11 分 2 履约能力证 明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饭堂供 货项目的业绩,每项业绩得 2分,最高得 8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8 分 3 管理体系认 证情况 供应商提供以下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 项得 2分,本项最高 10 分。 1、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注:须提供以上认证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无或未按要求 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分 4 企业信誉 供应商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 分 5 食品安全责 任险情况 供应商人具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1)年总保额在2000万元或以上的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500 万元或以上,得 8分; 2)年总保额在 1000 万元(含)-2000 万元(不含)的且每次 事故赔偿限额在 300 万元(含)-500 万元(不含),得 4分; 3)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投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未提供不得分。 8 分 6 仓库储存面 积 供应商仓库储存面积: 累计仓库面积≥1000 平方米的得 6分;1000 平方米>累计仓 库面积≥800 平方米的得 3分;800 平方米>累计仓库面积≥ 500 平方米的得 1分;500 平方米>累计仓库面积的不得分。 注: 1、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 供不得分。 2、不包含种养殖场面积。 3、若供应商提供不同位置的仓库,则按最大一处的仓库面 积计算,仓库面积不累加。 6 分 7 冷藏库面积 投标人冷藏库容积: 累计冷藏容积≥200 立方米的得 4分; 200 立方米>累计冷藏容积≥150 立方米的得 2分; 150 立方米>累计冷藏容积≥100 立方米的得 1分; 100 立方米>累计冷藏容积的不得分。 注: 1、提供①冷藏库照片②冷藏库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 4 分 27 合同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不得分。 2、若供应商提供不同位置的仓库,则按最大一处的仓库面积 计算,仓库面积不累加。 8 供货体系 提供包括蔬菜、肉类、干货、水果的供货合同或协议,每份 得 1分,最高 4分。 注: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自有基地, 则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4 分 9 投入本项目 的团队人员 资质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数量 3人或以上的得 3分,1-2 人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提供国家部门或其他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证,一份得 1分,最高得 2分。 注: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 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 分 10 投标人运输 能力 1、提供自有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车,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 2、若投入的自有车辆中有冷藏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可再加 0.5 分,最高得 1分。 注:须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未提 供不得分。 4 分 11 货物质量保 证及食品安 全措施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来源渠道、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 保证及食品安 全措施方案进行评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配送服务方案具体、详细、合理 可行性的,得 8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比较合理、配送服务方案比较具体、 详细的,得 5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一般、配送服务方案一般的,得 2 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差、配送服务方案不具体、可行性 差的,得 0分。 8 分 12 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预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进行评分: 应急计划与预案详细,合理可行的,得 8分; 应急计划与预案较详细,较合理可行的,得 5分; 应急计划与预案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 应急计划与预案不详细、不合理的,得 0分。 8 分 13 工作质量控 制及卫生安 全保障计划 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质量控制及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进 行评分: 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6分; 措施内容比较详细、针对性比较强、比较科学合理的,得 3 分; 措施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合理的,得 1分; 措施内容差,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0分。 6 分 14 售后服务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包括售后服 务响应时间、服务承诺、退货、换货承诺等)及服务便利程 度等比较。 优:售后服务计划完善、有保障,服务便利,承诺内容等优 6 分 28 于项目需求,得 6分; 良:售后服务计划基本完善、有一定保障,服务便利,承诺 内容等满足项目需求,得 3分; 中:售后服务计划、服务便利程度,承诺内容等基本满足项 目需求,得 1分; 差:售后服务计划、服务便利程度,承诺内容等不满足项目 需求,得 0分。 29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0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31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二、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 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 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32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 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3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4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5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 审 内 容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审 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 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 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 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 声明); (2)具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4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 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符 合 性 审 查 1、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或少报。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2、按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36 4、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号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5、提交磋商函。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响应内 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 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6、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 的其它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7、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磋商无效的;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9、下浮率报价范围在 0%(不含)-20%(含)区间内, 不能为负数。如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不在 0%(不含) -20%(含)区间内,必须要出具详细的成本清单,包 含投标人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且经评委会认 可,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 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 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37 1.2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分条款 评审标准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页 2 见响应文件()页 3 见响应文件()页 4 见响应文件()页 5 见响应文件()页 6 见响应文件()页 7 见响应文件()页 8 见响应文件()页 9 见响应文件()页 … 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38 二、资格性文件 2.1 磋商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 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成交人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 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 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 数据、信息或资料。 5.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 定获得成交资格。 6.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项目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 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供应商: 地址: 传真: 39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40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4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 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响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42 2.3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 号: )的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非现金形式交纳人民币(大 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 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注:1.供应商磋商时,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非现金形 式交纳。 2.采购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 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3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本单位愿意提交响 应文件,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 本单位保证全部申请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2.5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择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详见: http://www.gdgpo.com/show/id/40288ba95e5758be015e79e4b24401a3.html。 3、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会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6 三、商务部分 3.1 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经营项目等。 3) 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7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签约及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业绩是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完成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其他所需内容 (请扼要叙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8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 务 4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成交人磋商有 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本公司目前的报价水平 7 服务期:1年 9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10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1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2 其它商务条款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其中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 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四、技术部分 4.1 服务需求响应表 序号 采购服务要求 报价服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的内容逐条响应。打“★”项为不可负偏 离(劣于)的重要项。 2.请在“偏离简述”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 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4.2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 责 分 工 姓名 现职务 持何种资格证书 发证 时间 曾主持/参与的同 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工龄 总 负 责 人 其 他 主 要 技 术 人员 …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4.3 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出厂日期 设备原值 1 2 3 … 注:就本项目拟投入的设备、工具和材料进行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4.4 组织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 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组织实施方案 的内容应包括: 1)对项目的理解; 2)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情况; 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五、价格部分 5.1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下浮率(%) 备注 %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须包括满足《采购项目内容》要求的全部内容。 3.下浮率报价范围在 0%(含)-100%(不含)区间内,不能为负数。如供应商投标下浮率 不在 0%(含)-20%(含)区间内,必须要出具详细的成本清单,包含投标人的利润分析、成 本分析等,且经评委会认可,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若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成交供应商的下浮率为执行标准。 5.定价时间:以 15 天为周期,每月 15 日、30 日(其中 2月份为当月最后一日)为定价日, 若网上开通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以汕尾市肉菜市场公布平台的最低零售单价作为基 准价。如网上没有开通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或汕尾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无价格公布 或未更新的,按采购人所在地附近周边市场随机抽取三家或以上同类货品的平均价作基准价。 6.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7.此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报价信封”。 1、《报价一览表》(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2、交付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55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56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二、总体资格要求 三、具体项目要求 (一)鲜肉(边猪) (二)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三)粮油 (四)其他肉类及动物内脏 1、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 2、所有产品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或月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 (五)鲜活鱼类: 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六)干货及腊味 (七)调味品、配料类 (八)奶类 四、产品配送要求 五、验收要求 六、报价方式 七、定价方式 八、售后服务 九、保密条款 十、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RMB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十一、付款方式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6.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 6.2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 6.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5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评审、成交 六、质疑及投拆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八、适用法律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2.1 磋商函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商务部分 3.1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三)、其他所需内容 3.2 四、技术部分 4.1服务需求响应表 4.2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4.3主要设备一览表 4.4组织实施方案 五、价格部分 5.1报价一览表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1、《报价一览表》(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2、交付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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