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附件: 定稿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招标文件.doc
招标编号:ZDJY20-080F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9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7
招标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JY20-080F)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服务人员需求共计23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省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12月30日17时00分到2021年1月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7楼经营部持网上投标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 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36390884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7楼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29-88472386-806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招标人 |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9-36390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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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7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88472386-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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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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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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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西咸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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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服务人员需求共计23人。服务最高单价:4600元/人/月,大写:肆仟陆佰元整;最高限价:1269600.00元,壹佰贰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工具、耗材、管理费和税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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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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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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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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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书面答疑 及招标人书面回复时间 |
投标截止日10日前投标人须将书面异议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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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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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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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递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均应从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账 号:261301010400208920000006333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注:开标现场不办理保证金收据换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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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携带转账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凭证,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收款收据凭证复印件,作为保证金交付的唯一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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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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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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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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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0年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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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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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需要携带证件 |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只需要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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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专家4人,甲方代表一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24小时内在法律认可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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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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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3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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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人须知
一、名词解释
1、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4、标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格式的统称
二、标 书
1、标书包括目录中所列的五部分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标书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15日应延长至15日,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的异议:
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
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4、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标书视为无效。标书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及投标文件
1、投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委托。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服务,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不得自行分解,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开标、阅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均以全部内容为单位进行。
2、投标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3.1.1、对投标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3.1.2、开标一览表。投标货币用人民币,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1.3、投标人须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参加投标人具备招标活动要求的资格;
3.1.4、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的方案介绍,服务内容及体系、人力调配、相关业绩证明,以及为招标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等;
3.1.5、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招标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3.1.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招标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写出明确信息,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3.2.2、投标报价应为达到服务标准及内容所发生的总费用;
3.2.3、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3.2.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2.5、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3.2.6、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3.2.7、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交付完毕后,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交纳凭证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作为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据。
4.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时未提供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
4.5、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5.1、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4.5.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标书要求签订合同。
5、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四、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参照标书给定的样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纸质标书各自装订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胶装、编码。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有约束力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件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
1.1、电子文件与正本一起封装。
1.2、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
1.3、应标明标书编号、投标项目,投标人全称(公章)等内容。
1.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造成标书过早启封或标价泄露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3、在投标截止期前,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投标人方可修改或撤回已送达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4、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5、在投标截止期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有关规定处罚。
6、资格审查
在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六、开标和评标
1、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评标工作,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工作,整个开标过程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3、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5、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3.6、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出处理决定。
4、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随机的顺序,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将唱标报告的内容公布。
6、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七、评标办法及内容
1、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审法。
2、评标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单位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分,以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没有经过正常途径购买标书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
(3)逾期送达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要求签章处未按规定执行的。
(5)投标人未响应招标商务要求的,或者附加了招标人难以接受的要求。
(6)投标文件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有效期达不到标书要求的。
(9)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的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0)投标方案出现漏项,造成缺陷或与招标人规定的技术性能有明显差异的,影响该项目实施的。
(11)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业绩,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无效标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技术方案评审。主要审核投标人的餐饮服务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应急预案及措施等。
2.3、投标人业绩的确认。
2.4、综合评定,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3、评标澄清:
3.1、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有疑义之处或前后表述不一致的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确认。澄清时投标人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
3.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评标的依据,澄清内容只作为评标参考。
3.3、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需要询标、澄清的投标人采取询标、澄清,并不是对所有投标人采用这一做法。
3.4、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填写,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下列情况,统一规定为:
3.4.1、图表与文字不符,以图表为准;
3.4.2、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3.4.3、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3.4.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各分项分值构成如下:(满分100分)
4.1、投标报价(20分)
4.2、服务承诺及措施(7分)
4.3、技术方案(30分)
4.4、质量保证(17分)
4.5、人员证件(12分)
4.6、就餐人员管理团队相应人员匹配措施(10分)
4.7、业绩(4分)
评标细则: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价要素 |
投标报价 |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审项基准价,投标总报价等于评审项基准价的投标人得满分20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5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单价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审项基准价,投标单价等于评审项基准价的投标人得满分10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3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服务承诺及措施 |
7分 |
对付款(对员工的工资待遇不拖欠)、服务承诺、管理措施、具体实施、与招标人的配合承诺等方面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说明,按照其响应程度得2-5分。投标人如有其它承诺,评审委员会可酌情加分,本项最高不超过7分。 |
技术方案 |
25分 |
1、满足职工对菜肴的品种、价格、质量等要求的措施及方法。2-5分。 2、食品加工规范、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及方法。2-5分。 3、能到位的厨师、帮厨等从业人员的配给、安排方案。2-5分。 4、经营管理方案。2-5分。 5、与相关单位的配合方案。2-5分。 以上内容缺项不得分。 |
质量保证 |
13分 |
1、设备的后期使用维护有保障,提供有详细的保障措施,以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转。1-3分。 2、水、电、气使用过程中的节约保障措施。1-3分。 3、食物原材料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1-3分。 4、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5、服务人员卫生、形象保障措施 1-3分。 以上内容缺项不得分。 |
人员证件 |
10分 |
1、食堂经理具有中专以上文化;要有3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各2分,共4分。 2、厨师长要具有3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必须持有二级以上厨师证书。各2分,共4分。 3、热菜主管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厨师证书。2分。 |
就餐人员管理团队相应人员匹配措施 |
9分 |
按照招标人实际就餐人数的递增情况管理团队应相应匹配一定的管理人员,应招标人要求随时更换不合格人员(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合理的管理人员匹配方案)3-9分。缺项不得分。 |
业绩 |
6分 |
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餐厅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承建的项目无安全事故及投诉;每个业绩2分,满分6分。 |
八、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相应的发布媒体上公示3日。
九、合同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派代表携介绍信、法人授权书等有关证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的签订,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合同纠纷,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解决。
十、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其他事项
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名,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报价,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按照质量保证、技术方案、业绩、就餐人员管理团队相应人员匹配措施、服务承诺及措施、人员证件的内容顺序进行比较,得分高者为第一名。
2、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
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可以否决本次招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本办法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餐厅服务内容:
餐厅劳务、管理整体打包的形式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餐厅日常就餐、重要接待就餐服务、政务接待、周末按照甲方排班需要,不定期提供接待就餐,及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新菜品研发制作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安排以甲方要求为准;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产业孵化中心7号餐厅
劳务外包合同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3号楼C区
法定代表人:郭华
联系电话:029-36390885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现就乙方承包甲方职工餐厅劳务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餐厅基本情况
甲方外包餐厅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7号楼餐厅,餐厅共计2261.58平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包含职工餐厅和接待用灶各一个,每日职工暂就餐约450人(具体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餐厅用餐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早、中、晚,周末按照甲方排班需要,不定期接待职工就餐,就餐时间为:08:00-18:50。接待用灶用于政务接待等,每日平均接待人数30-50人,接待时间以甲方安排时间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第二部分 餐厅承包内容
1.甲方以餐厅劳务、日常管理及运营整体打包的形式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餐厅日常就餐、重要接待就餐服务、政务接待、周末按照甲方排班需要,不定期提供接待就餐,及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新菜品研发制作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安排以甲方要求为准;
2.乙方根据餐厅设备盘点表安排专人对接,并负责设备日常使用、维护管理;
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备餐,并按照餐厅服务时间提供餐饮服务及餐厅的保洁和清扫服务,乙方按照《餐厅管理办法》要求提供餐厅劳务服务;若餐厅服务时间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通知,合理安排备餐时间,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餐厅服务;
4.乙方应最晚于每周五与甲方确定下周菜单,经甲方书面审核确定后,乙方须按照菜单要求,由乙方提供相应菜品及服务;
5.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委派至少23名(具体人数以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的实际人数的数量为准)劳务人员对泾河新城孵化餐厅提供相关餐饮服务,具体委派人员明细见(附件2:泾河新城孵化中心7号餐厅人员配备明细),主要负责泾河新城孵化中心7号餐厅员工就餐、重要接待等就餐相关服务;
6.乙方为甲方提供7号餐厅餐饮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每日按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菜谱进行备餐,就餐后对前后厨进行清扫,保证餐厅内卫生和清洁,按照职工需求负责配合打餐,对厨余垃圾进行清理、餐厅清洁保洁、设备管理维护、供应一日三餐、易耗品保护(碗筷清洗)、安全防护(水、电、气、火灾、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就餐人员秩序管理等相关餐厅事务。承包期满,乙方根据承接前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交接记录表按期完好交还等餐厅设施设备。
第三部分 承包服务期限
泾河新城孵化中心7号餐厅承包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部分 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泾河新城孵化中心7号餐厅承包服务总费用为 元/月(含税),大写人民币 (含税),总费用: 元(含税),大写: (含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费用确认单进行书面审核确认后,结合考核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性结算。
2.乙方指定银行收款帐户信息为:
乙方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部分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于每周五15:00前书面提交下周菜谱。每周菜谱需项目负责厨师长签字。由甲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乙方收到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每周菜谱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改动菜谱。菜谱要求中、晚保证一周不重样。在相同原材料下更换制作加工方式以便推陈出新;
2.甲方应按照菜谱要求,采购相应食材,甲方应保证食材按量供应,满足乙方备餐需求。甲方对乙方的配菜、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就不合规部分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依照甲方规定时间一日三餐,按时开餐。甲方临时安排就餐或统一安排加班就餐时,原则上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变更备餐时间,按照甲方需求准时提供用餐服务,同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统一安排加班的员工的正常就餐,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和品种保质保量按时供给,且不收取其他费用;
3.甲方负责餐厅内耗材的采购和准备,并保证能够符合乙方备餐要求和职工餐厅用餐需求;
4.乙方依照甲方规定时间一日三餐,按时开餐。甲方临时安排就餐或统一安排加班就餐时,原则上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变更备餐时间,按照甲方需求准时提供用餐服务,同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统一安排加班的员工的正常就餐,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和品种保质保量按时供给,且不收取其他费用;
5.由甲方指派餐厅经理对餐厅进行管理,乙方及其委派劳务人员必须服从餐厅经理的管理和安排,并按照餐厅经理的要求开展餐厅劳务服务。
6.甲方委派专人组成职工餐厅服务考核小组,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及考核职工餐厅管理服务事宜。检查结果若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服务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措施)。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服务人员的考核情况,要求乙方限期调换服务人员,乙方不得持有异议;
7.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处理双方工作中产生的分歧,双方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对事项处理和沟通,并有工作纪录;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服务人员的考核情况,要求乙方限期调换服务人员,乙方不得借故推辞;
8.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提供的餐厅一切设备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管,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更换、赔偿设备的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职工餐厅早、中、晚及其它临时安排的供餐工作,确保膳食的花色品种及营养搭配合理,膳食要保证安全卫生。乙方应严格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相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及甲方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不正常营业、经营甲方未允许的经营产品或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职工服务的观念,切实做到膳食营养合理搭配、干净卫生、优质服务;
2.乙方饭菜质量、品种花样、服务态度、日常工作等应达到甲方用餐职工满意度85%(不含)以上。甲方职工满意度以甲方考核小组考核结果为准;
3.乙方对食材严格控制,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合理使用原料,均衡用餐营养标准,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全年食材损耗不得超总量的15%(不含),浪费不得超总量的15%(不含);
4.乙方负责职工餐厅的环境卫生及厨具设施、设备、用具的日常清洁和就餐用具的洗涤消毒工作,餐厅卫生符合5S(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卫生防疫站的体检证明,以确保所有从事餐厅服务人员均符合健康标准,体检证明的有效期限为1年,体检证明必须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餐厅服务人员卫生及健康原因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期未体检而查出为传染病病毒携带者的将给予1000.00元/人的罚款,且甲方可终止本协议而不视为违约;
6.若因乙方操作不善或管理不善导致甲方、餐厅、第三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已先行垫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垫付的全部费用及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7.乙方要为其劳务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伤害商业保险,若乙方委派至甲方餐厅的员工出现任何人身伤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同时甲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8.乙方应该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做好膳食物料管理,杜绝不合格、三无产品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膳食物料进入加工操作间,如因乙方餐饮服务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甲方委派劳务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9.乙方承诺并保证做好有食品留样及记录,无任何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同时甲方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赔付违约金等措施),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10.乙方根据餐厅设备盘点表安排专人对接,并负责设备日常使用、维护管理,设施设备出现任何问题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因乙方上报不及时导致问题严重或损失扩大的,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11. 乙方需与其派驻甲方项目的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按时支付人员工资;乙方应对其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进行管理,按国家法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处理劳动争议,不得无故拖欠聘用人员的薪酬、人身意外险、福利等,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合同期间,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配备的人员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及人身损害,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2.乙方需提供餐厅所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必须服从甲方非工作日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人员必须经过设备操作、食品安全、专业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记录。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用工人员信息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如人员有更换,乙方需第一时间向以书面形式甲方报备并提交更换人员信息;
13.乙方需准时按月向乙方所管人员发放工资,如因拖欠工资产生的一切纠纷,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正常办公秩序;
1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电梯使用、报帐手续、人员进出及着装、垃圾处理等相关内容),未经甲方实现书面许可,不得带除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开具发票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费用2%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接受以任何形式向本合同外第三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6.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与项目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若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经济和人身损失,及对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经济和人身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关损失的赔偿及其它相关费用。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办公秩序及用餐;
17.乙方承诺并保证在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均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若因可归咎于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原因导致另一方被投诉、被诉讼、行政处罚时,乙方应负担另一方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可能的和解费、罚款及损害赔偿等,若该等侵权行为造成另一方受到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若甲方先行代为垫付的,有权就所垫付款项、利息、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第六部分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1.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开具发票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
2.乙方行为对甲方利益(包括实际利益和预期利益)造成2万元以上(含)损失的;
3.乙方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的;
4. 餐厅发生消防、食物中毒、食品、卫生、安全不合格等重大安全事故;
5. 餐厅服务满意度调查连续2次(含)或一年累计3次(含)以上的考核得分在80以下的;
6.月度管理考核连续3次(含)或一年累计3次(含)不达标(低于85分的);
7.乙方不服从甲方代表管理,造成甲方无法保证餐厅管理的,或非因甲方原因员工变动超过10%(含)以上的;
8.食材消耗量超过合同约定标准的;
9.甲方接受餐厅服务、饭菜质量、花样品种等乙方服务范围内的投诉累计3次(含)以上的。
乙方发生上述违约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本合同自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合同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的。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外,任何已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及对方的经济损失;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若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若乙方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需赔偿守约方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餐厅劳务服务费中予以扣除,扣除部分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予以全部补足;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经乙方两次催告后仍未能及时支付费用的,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催告期满后,违约金每天按每月欠付金额的2%计算,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餐厅劳务服务费中予以扣除;
5.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开具发票义务全部或部分内容转让给第三方,且甲方不接收向本合同外第三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部分 免责条款
1.合同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不再对所辖区域进行餐厅服务,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双方免责;
2.因职工餐厅供餐变化,导致餐厅供餐对象变化,甲方需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终止协议,双方免责;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
4.因市政供应单位突发运行故障而引起的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
第九部分 其他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如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时应当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此之前双方应仍依本协议内容履行责任完成日常工作,如协商不成或未能以书面形式签订解除协议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或发生内容变更,以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泾河新城孵化中心7号餐厅人员配备明细》、《物业项目乙方单位考核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餐厅管理办法》
附件2:《泾河新城孵化中心7号餐厅人员配备明细》
附件3:《物业项目乙方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餐厅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促进员工餐厅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提高员工生活水平,确保餐厅卫生和饮食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在合同餐厅管理工作方面特由甲乙双方配合完成本办法。
一、餐厅管理
1、甲方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听取餐厅管理员对餐厅日常工作监督情况的汇报;听取员工对饭菜价格、饭菜质量、卫生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听取负责安全、卫生的人员对餐厅工作的意见;提出对餐厅工作的改进要求。
2、甲方监督人员会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权、检查权,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和管理提出合理化要求,并要求乙方对会议上达成的意见及时做出整改。
二、餐厅人员上岗要求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主操人员需持有技能证,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上岗。
2、现场经理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特别是在员工用餐时段应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三、餐厅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1、上岗工作人员严禁带首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
2、严禁手部染恙(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创伤等)者上岗。
3、上岗工作人员需按要求穿着统一的清洁的工作服,按要求戴好一次性口罩手套及工作帽,长发应拢进工作帽中。
4、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与甲方员工发生争执。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该人员。
四、食品卫生要求
1、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的要求。
2、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或临近期食品。
3、严禁使用、购买成品或半成品食物。
4、调味品使用后应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5、隔夜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6、菜肴应清洗三遍以上,浸泡30分钟防止农药残留,杜绝二次污染,保证干净,严禁在饭菜中吃出异物。
7、存放食物的容器,刀具,砧板应严格区分生熟,按区域摆放。
8、冷冻、冷藏食品应在限定期限内用完,不得积压过多食品在冰箱内。
五、餐具卫生要求
1、餐具应按“一刷、二浸、三洗、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规范操作。
2、用餐期间,如需使用重复清洗的餐具,应严格按清洗流程操作,确保餐具的卫生。
六、出品要求
1、乙方食谱上每天菜单的菜品、种类原料不能重复出现,确认后的菜单不得随意更改。
2、乙方要不断推陈出新,保证甲方员工的餐饮多样化。
七、环境卫生要求
1、每次用餐期间,餐厅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员工用餐时遗留的杂物,及时擦拭餐桌,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清理工作绝不能过夜。
2、冰箱、冰柜、保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灶台、工作台、水池、地面,下水道应保持清洁畅通。
4、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边环境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八、留样要求
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留样的要求,规范做好食品留样的工作。
九、特色服务要求
1、尽量满足甲方除供餐合同之外的餐饮服务要求。
2、供餐方须给员工贯彻节能减排的意识,确保非工作时间各种电器,水池等不得长开,保证能源不浪费。
3、按照约定,不得无故不提交菜单和更改菜单。
以上条款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第一次,根据情节轻重情况,甲方口头警告或者及时开出整改单,乙方须在两日内予以解决,若因客观原因不能达成,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交说明情况,并在客观原因消除后的定期内予以解决;如果再次违反上述同样条款,甲方有权按照每次人民币500-1000元的金额处以罚款。上述罚款,甲方有权从服务提供方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除上述条款外,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双方特约定以下条款:
1、甲方对乙方进行月度员工满意度调查,如果连续三次员工满意度达不到70%,甲方将与乙方终止供餐合同。员工满意度调查表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乙方要确保供餐质量,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需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证明以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留样食品的检验证明),除赔偿当事人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外,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每次人民币5000-10000元的罚款。
3、乙方工作人员因为无故怠工、闹事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且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
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如经核实确实给甲方造成形象和声誉影响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500-2000的罚款,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一旦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窃甲方财产、物料等行为者,乙方须立刻辞退,情节严重的须交由司法机关处置,同时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
6、乙方出现制作的食物中有异物或被投诉等情况,第一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人民币500-1000元的罚款;第二次重复发生类似情况,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每次人民币1000-2000元的罚款。
附件2
泾河新城孵化中心7号餐厅人员配备明细
附件3
物业项目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四版)
为严格执行各物业服务项目《保洁服务合同》《安保服务合同》《绿化养护服务合同》《餐饮服务合同》等,确保各物业项目保洁、安保、绿化养护、餐饮服务等满足业主方需求,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适用于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泾河城服)物业服务项目提供保洁、安保、绿化养护、餐饮服务等合作单位的管理考核工作。
二、考核机构及职责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分管主任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物业服务中心被考核项目项目部部长、项目经理、品质管理部专人、市场经营部专人等共同组成。
考核小组主要承担对该项目合作单位每月的考评打分、考核通报总结及结果运用工作。
三、考核周期
以月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
四、考核依据
以该物业服务项目签订的《保洁服务合同》《安保服务合同》《绿化养护服务合同》《餐饮服务合同》等履行情况及项目管理实际执行的《项目物业管理规范》为依据,对合作单位提供的相应的服务工作质量实绩进行评定。
五、考核内容
(一)《保洁服务合同》《安保服务合同》《绿化养护服务合同》《餐饮服务合同》中关于委托内容、权责义务、违约责任等履约情况。
(二)人员管理情况,服务标准情况。
(三)有无重大失误、事故情况。
(四)合作单位提供的服务管理制度及各项记录完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行为规范、操作手册、应急预案、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巡查记录、消防检查记录、清洁记录、消杀记录、养护记录、岗位培训及安全培训记录等。
(五)遵守泾河城服相关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情况。
六、检查考核办法及流程
(一)日常考核。采取百分制,占比权重为50%。
1、各物业项目项目经理根据保洁、安保、绿化养护、餐饮服务内容、月度记录、档案及工作标准等,开展日常管理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拍照,检查当日即向合作单位下达存在问题限时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适用于本办法“七、考核结果应用(四)(五)(六)(七)”)同时下发处罚通知书。
2、各物业项目项目经理每月30日前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根据《项目合作单位工作考核标准》、《项目合作单位记录档案考核标准》对合作单位提供的服务情况、工作纪律遵守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评,于每月5日前将日常处罚通知书与相关考核及评分表一起提交给市场经营部专人。
(二)品质督查。采取百分制,占比权重为30%。
采取明查和暗查的方式,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各项目部部长、项目经理品质管理部专人、市场经营部专人每月度不定期对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根据《项目合作单位工作考核标准》、《项目合作单位记录档案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拍照,检查次日向合作单位下达存在问题限时整改通知书,并按期进行复核。于每月5日前将相关考核及评分表提交给市场经营部专人。
领导考核。采取百分制,占比权重为20%。
考核小组组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分管副总经理)、考核小组副组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分管主任)占比权重分别为10%。
每月度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项目合作单位工作考核标准》、《项目合作单位记录档案考核标准》或专项工作需要随机查访各项目,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拍照或直接交由项目整改,项目经理即可向合作单位下达存在问题限时整改通知书,并按期进行复核。每月10日前由各项目内勤或经理就上月考核情况提请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副组长进行书面打分,并将相关考核及评分表提交给市场经营部专人。
月度考核分数汇总
考核领导小组指定市场经营部专人结合当月日常考核评分、品质督查考核评分和专项考核评分等,根据各项考核的权重,综合统计出各物业项目合作单位服务月度汇总评分(详见《项目合作单位考/复核评分表》。
月度考核评分的确认
统计完成的《项目合作单位考/复核评分表》分别由各项考核人确认,被考核项目项目经理、项目部部长审核,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每月10日前,由各被考核项目负责交给项目合作单位进行签认(盖章)。
(六)复核及结果确认
1、市场经营部汇总整改意见,针对合作单位综合考评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责成合作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时整改,同时在15日前发起复核流程并完成复核,考核小组组员负责复核考评的评分。
2、市场经营部负责复核结果的统计,填写《项目合作单位考/复核评分表》按流程进行会签,每月20日前由各被考核项目负责交给项目合作单位进行签认(盖章)。
表-1
序号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权重 |
备注 |
1 |
日常考核 (百分制) |
日常服务内容及标准,工作纪律遵守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月度记录、档案等 |
50% |
|
2 |
品质督查 (百分制) |
服务内容及标准,工作纪律遵守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类记录、档案完整性,其它品质管理要求的内容。 |
30% |
|
3 |
领导考核 (百分制) |
服务内容及标准,工作纪律遵守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类记录、档案完整性,其它专项工作要求的内容。 |
20% |
七、考核结果应用
(一)支付全额服务费
1、合作单位综合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等次,全额支付服务费。
2、合作单位综合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达标”等次,市场经营部负责汇总整改意见,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责成合作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时整改,同时在15日前发起复核流程并完成复核(同“六、检查考核办法及流程”),复核达到“优秀”等次的,全额支付服务费。
(二)支付95%服务费
1、合作单位综合考核得分为“达标”等次,经合作单位整改仍未达到“优秀”等次的,支付90%服务费,要求再次限期进行整改,待达到标准后再支付5%服务费,扣除5%服务费。
2、合作单位综合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达标”等次,直接扣除5%的月度服务费;并责成合作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务必复核达到“优秀”等次。
(三)支付90%服务费
合作单位综合考评得分为“不达标”等次,经合作单位整改,复核仍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从下月度服务费中加扣5%。
(四)因合作单位工作不当,致业主或客户投诉影响严重的,或存在工作不配合、执行力差或其他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行为,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至5%或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同一投诉事件整改不力被再次投诉影响恶劣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6%至10%或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被业主或客户投诉影响恶劣的,将与合作单位终止合同,并对合作单位通报批评。
(五)因合作单位工作不力,致物业项目在省、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或泾河集团被通报一次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或处以2000-3000元的罚款,被通报二次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或处以4000-600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考核不达标的或连续二次被通报的,将与合作单位终止合同,并对合作单位通报批评。
(六)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与人冲突、打架、物业项目物品损坏或财物受损等造成恶劣影响的,除照价赔偿及整改外,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或处以4000-6000元的罚款。
(七)合作单位每月未按时向项目派驻人员支付工资或者未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未缴纳相应的保险,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合作单位自行承担,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或处以4000-6000元的现金罚款。
(八)合作单位所指派人员在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以及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和人身损失,由合作单位自行负责,同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或处以4000-6000元的罚款。
表-2
序号 |
考评 等次 |
考评分值 |
支付服务费额度 |
支付标准 |
1 |
优秀 |
考核分值≥95分 |
100% |
“优秀”等次,全额支付服务费 |
2 |
达标 |
95分>考核分值≥85分 |
100% |
整改后,复核达到“优秀”等次的 |
3 |
95% |
整改后,复核未达到“优秀”等次的 |
||
4 |
不达标 |
85分>考核分值 |
95% |
“不达标”等次,直接扣除5%的月度服务费 |
5 |
90% |
整改后,复核仍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从下月度服务费中加扣5%。 |
||
6 |
其它 |
业主或客户投诉影响严重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至5%; |
||
7 |
同一投诉事件整改不力被再次投诉影响恶劣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6%至10%, |
|||
8 |
95% |
在省、市、西咸新区或泾河集团被通报一次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 |
||
9 |
90% |
被通报二次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
||
10 |
90% |
造成恶劣影响的,除照价赔偿及整改外,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
||
11 |
90% |
未按时向项目派驻人员支付工资或者未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未缴纳相应的保险,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
||
12 |
90% |
指派人员在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以及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和人身损失,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
八、考核结果的执行
1、考核期考核评分及金额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在次月向合作单位支付服务费时扣除。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考核过程及结果的监督执行。
附表:1. 项目合作单位工作考核标准
项目合作单位记录档案考核标准
项目合作单位考/复核评分表
整改通知单
处罚通知单
附表-1
餐饮类项目合作单位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考核条款 |
序号 |
考 核 标 准 |
评分标准 |
评分 |
仪容仪表 (4分) |
1 |
员工个人卫生良好,上班期间着工装,工服穿戴整齐。①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②男员工不得留长发,不留胡子,不留长指甲。女员工头发应用工帽扎好,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③打饭人员应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
根据现场检查打分,发现一项不合规扣1分(4) |
|
管理质量(13分) |
2 |
餐厅所有服务人员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并能按照职责熟练操作设备,为顾客提供微笑服务。 |
考核期间对员工随时进行抽查,每次出现一处不合格现象扣除1分(4) |
|
3 |
餐厅管理员能够积极配合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并按时报送整改方案。 |
出现客户投诉扣1分,整改不及时扣1分(4) |
||
4 |
餐厅全体工作人员健康证应合格有效,并张贴到位。 |
根据报备人员进行抽查,如无健康证或健康证不合格,每项扣一分;如有明显传染性疾病,则此项不得分。(3) |
||
5 |
开餐期间,做好售餐期间服务工作,开展晨会总结安排餐前各项工作,做好夜巡。 |
参与售餐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发现一次扣2分,可累计扣分(2) |
||
菜品品质 (8分) |
6 |
早餐、晚餐至少4个菜品(包间6个菜品),午餐至少8个菜品,每周三提供下周菜单,要求菜品精致,颜色、营养搭配合理、卫生可口。 |
少一种菜品扣1分,同一种菜品一周内重复扣1分(2) |
|
7 |
上菜或添加菜品时要保证菜品温度,做好饭菜保温工作不得有断档现象发生。 |
成品菜温度低于70°每次扣2分,未及时加热每次扣1分,每餐供应中断一次扣2分(2) |
||
8 |
在味型掌握中,要注意菜品口味的变化,每月至少创新2-3道新产品,以满足多数人的口味为原则 |
出现客户投诉扣2分,整改不及时扣2分(4) |
||
环境卫生(15分) |
9 |
餐桌、椅、碗、筷、储物柜、盛汤桶、垃圾桶、泔水桶、冰柜等基础配套设备摆放位置固定,清洁无污。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2) |
|
10 |
工作场所操作台,地面要求无尘、无水、无油渍,且保持干爽;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2) |
||
11 |
四周墙壁、房顶、电灭蚊器、灯具要求无蜘蛛网、无污斑。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1) |
||
12 |
餐厅周围(门口、窗外、过道、排水沟等)无垃圾,卫生清洁结束后应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餐厨垃圾分类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2) |
||
13 |
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扫有固定周期计划,同时填写实施记录表。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2) |
||
14 |
检查餐厅空调、照明等配套设备开餐前是否正常使用。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2) |
||
15 |
食谱公布栏、温馨提示、收餐台、自助调味品摆放柜及标识牌干净整洁无污渍。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2) |
||
16 |
后厨设备清洁,操作管理规范上墙。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2) |
||
食品安全(43分) |
17 |
操作台面及其他厨具应摆放整齐,并在操作过程中始终保持清洁,使用后的工具按规定整齐摆放,刀具应该上锁并配备专用刀具柜 |
操作台及厨具卫生不到位,刀具未按照要求摆放,发现一处扣1分(4) |
|
18 |
蔬菜、肉类及其他食品必须整齐分类摆放,加工前与加工后必须分开摆放;对生熟菜品须分开使用和存放。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2) |
||
19 |
刀、砧板、冰箱等设施内外应保持清洁,每周定期做好冰箱卫生清扫工作。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1) |
||
20 |
餐具清洗应经过一刮、二泡、三刷洗、四过清、五消毒、六保洁;洗碗池周围保持干净整洁。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2) |
||
21 |
冰箱内的食品冷藏不能超过24小时,冷冻不能超过7天;不得使用变质、有异味的食品。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2) |
||
22 |
库房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无油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做好除“四害”工作,库房里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他有害虫类,库房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
有污渍扣1分、未及时清扫扣1分、出现有害虫类扣2分(4) |
||
23 |
库房的食品应做好卫生防护,干货、调料类必须隔墙离地,分类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放,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 |
摆放不整齐扣1分、未分开摆放扣1分(2) |
||
24 |
库房不存在过期、变质、腐烂的原材料。食品的外包装应每天清洁,不应有灰尘及其他污物;仓库的门、窗等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无尘无污斑,库房的货架、盛物篮等工具应保持清洁。 |
发现过期、变质食品本项以0分计算(2) |
||
25 |
原材料供货商索证索票齐全有效(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 |
无索证索票此项不得分(2) |
||
26 |
毛菜库摆放整齐,毛菜筐、净菜筐分开使用 |
发现一次混用扣1分(3) |
||
27 |
留样品种齐全、量足,留样操作规范,留样箱卫生达标,标识卡填写齐全。 |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3) |
||
28 |
体系表格填写规范,及时更新,表格夹干净整洁,相关责任人签字齐全。 |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3) |
||
29 |
饭菜中无异物出现。 |
出现一次扣1分,可累计扣分(5) |
||
30 |
下水道无残渣,无异味,篦子板无松动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2) |
||
31 |
燃气灶点火棒,点火枪配备齐全,卡环无松动。 |
发现不用点火枪点火的,扣1分(1) |
||
32 |
坚持尝菜制度,尝菜有专用尝菜工具标识明显。 |
禁止使用炒菜勺,汤勺等品尝,发现一次扣1分,可累计扣分(3) |
||
33 |
操作间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过期、临期、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卫生的食材。 |
发现操作间出现腐烂、变质、过期、临期、三无等食材此项0分计算(2) |
||
体系管理(10分) |
34 |
各项记录严格按照《项目合作单位记录档案考核标准》使用体系覆盖的有效版本;记录内容完整有效、按规定要求及时存档。 |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3) |
|
35 |
以顾客至上为第一宗旨,服务热情有礼,不能因态度问题被就餐者投诉或与就餐者争吵 |
现场随机调查客户,一人投诉扣1分,扣完为止(3) |
||
36 |
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员工培训会议,要有培训主题、人员签到情况、培训记录等(以服务质量提升、提高菜品质量、控制成本、产品创新等为主要内容) |
每月检查培训记录文件,无培训扣2分,无记录扣1分(3) |
||
37 |
对全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要求全员会使用消防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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