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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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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CZZC2021-C3-00003-GXZC)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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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ZZC2021-C3-00003-GXZC

二、项目名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锋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沙大道339号阳光新城四组团碧涛苑25号楼2单元506号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8MA5N2D9L22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肆仟元整(?86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壹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曦(组长)、黄新颖(业主评委)、董必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129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日期:2021年01月21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

联系方式:0771-796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

联系方式:0771-7832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71-7832861

4.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71-596261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2日

附件信息:

  • 成交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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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号:CZZC2021-C3-00003-GXZC

人: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二〇二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 5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17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30

第六章 评审方法 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1-C3-00003-GXZC

项目名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肆仟元整(864000.00

采购需求: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外聘厨师团队,人员不少于16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行政总厨要求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1115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实行供应商实名制在线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

1)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供应商入驻”完成帐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如在政采云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21 93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121 800分至930(北京时间)

3.地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地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厅(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行:广西崇左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145712010118706958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           

联系方式:0771-796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            

联系方式:0771-7832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71-7832861      

4.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71-5962613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18






第%1章 磋商供应商须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1


1.1

项目名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

项目编号:CZZC2021-C3-00003-GXZC








2








3.1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行政总厨要求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



7.1

1、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肆仟元整(864000.00

2、竞标报价:竞标人应详细填写竞标报价表;竞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内容结合报价表及谈判记录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

4

7.5

报价:磋商供应商可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5

8.2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另附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后的PDF版,U盘拷贝)




6




9.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日北京时间0930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址: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

7

9.2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 90 日。

8

18.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行:广西崇左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145712010118706958





9





12.1

磋商时间:2021121日北京时间0930分截标后

磋商地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厅(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

人员: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0

12.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11










13.2

成交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在对成交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

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12

15.1

履约保证金:无。


13


18.1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14

18.2

现场勘察:无

15

18.3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


一、总

1. 适用范围

1.1 项目名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外聘厨师团队服务

项目编号:CZZC2021-C3-00003-GXZC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6 “货物”是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 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磋商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行政总厨要求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 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 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等媒介上发布。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服务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及要求,如发现表中采购需求及要求 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4.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3.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

5.5 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 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要求装订成一本)。

5.6.1 商务文件

1磋商书 [必须提供]

2报价表 [必须提供]

3资格证明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必须提供]

4拟投入行政总厨中式烹调师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5.6.2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2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服务采购需求”自行编写相关方面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4供应商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厨师外聘项目业绩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销售合同要求能清晰反映所服务名称、金额】(如有,请提供);

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如有,请提供);

6)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产品如为小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人应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7)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

8)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9)磋商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同时提交,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件无效),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肆仟元整(864000.00元);

7.2竞标报价:竞标人应详细填写竞标报价表;竞标人必须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内容结合报价表及谈判记录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

7.3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4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有服务的提供、服务承诺等全部工作。

7.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7.6报价:磋商供应商可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装订成一本(两文件相隔之间用封面标识,封面写明“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字样)。

8.2磋商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 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8.3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入到一个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

文件袋外层封面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磋商供应商名称:

4)(截标时才能启封)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

9.2响应文件有效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 90 内有效。

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0.1 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正本代理机构将拒收。

11、磋商保证金:

11.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1.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行:广西崇左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145712010118706958

11.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均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11.4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竞争性磋商。

11.5对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11.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到磋商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磋商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以转账方式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1.7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注:磋商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相应标的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在磋商正式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确认,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歧视性或排他性内容。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磋商供应

商。

12.1第一轮磋商

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

磋商小组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竞争性磋商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竞

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评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后,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按时密封递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 12.412.6 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⑴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响应供应商退场等候,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

⑵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由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2.3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本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按时密封递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 12.412.6 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12.4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5综合比较与评价

12.5.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2.5.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12.5.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 名以上(含 2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时,按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编制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12.6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12.7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2.8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2.9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2.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 11 条款交纳应交保证金的;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竞争性磋商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或未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的);

3)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时间等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供应商未就“服务采购需求” 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8)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9)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服务标准要求的实质性要求的;

10)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3.1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3)第二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13.2成交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在对成交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

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七、成交结果公告

1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公告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2磋商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4.3质疑磋商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履约保证金

15.1履约保证金:

九、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的采购合同。

16.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十、适用法律

17.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最后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十一、其他事项

18.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18.3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18.4.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单位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

联系电话: 0771-7832861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就餐人数:本次采购项目日就餐人数约1000人次,本项目厨师班人员配备不少16人。

2、供餐计划:每日提供干部职工的早餐、中餐、晚餐及内部接待的用餐服务(无休息日并根据采购人安排提供除三餐以外的任何时间段的用餐服务),早餐供应品种8种以上,中、晚餐供应各类菜品10种以上,每月每季度需灵活变换菜谱。外卖熟食、面点供应8个品种以上,并根据甲方需求调整优化。

3、采购预算约 86.4 万元,最高限价 86.4 万元。

4、服务期限:壹年。

二、采购服务要求

1、对食堂供餐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烹饪技术,制作、供应业主单位职工早餐、中餐、晚餐、临时安排的工作餐及其他相关的餐饮服务。

2、承担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社保及意外保险。

3、按月进行结算,并开具相应发票给采购单位。

4、做好设施、设备用具的保养,合同期满归还时,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现象发生,须照价或折价赔偿(如自然损耗、使用年限到期设备的报废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的不在此限)。


、厨房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