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附件1推荐理由.pdf

一、项目编号:LNJC20210107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10107001)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百兴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铁南西街边江桥里

中标(成交)金额:14.990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营口市百兴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1.负责为我院提供早、午餐食堂餐饮服务。食堂就餐人数为 130人左右,具体就餐标准早餐粥、鸡蛋、面食、小菜等,午餐晚餐热菜荤素搭配、小菜、米饭面食等(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食材采购由采购人承担)
2.按照相关法规做好食堂设备、卫生、安全管理,负责食堂服务人员的管理,做好食堂中餐的用餐及临时用餐接待等服务。
3.要求服务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验丰富,服务人员要有严格的纪律和良好的政治面貌,真正能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服务企业应当特别制定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的选聘要求历史清白,无犯罪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应有相应的措施。
食堂管理标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负责食堂的饮食制作,保证食品质量,食材搭配要合理健康。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
3.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4.加强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要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5.了解食物之间同食相克的特殊功效,不合适的食材不搭配在一起食用,保证安全性。
6.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仪容仪表个人卫生要符合标准,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保证干净、整洁、卫生。
7.食堂排水应保持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保持清洁、整齐。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加工器具要生、熟分开,不得混用并分别保管;清洁用品与调味品、菜品不得混放。
9.按时提供食堂就餐服务,服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定时消毒。
10.加强食品的安全卫生管理,禁止将腐烂变质的食材用于加工烹饪。
11.做好灭蚊蝇、灭蟑螂、灭鼠消杀工作。
食堂卫生标准:
1.做好食堂的卫生工作,保持食堂环境整洁,确保餐具,部件等清洁完好。
2.清理室内所属物品表面及死角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油垢、无水迹,无烟头、无碎垃圾。
3.用餐结束后保证台面卫生,无破损、无水迹、无油迹、无污迹,保证台面干净整齐。
4.卫生保持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无污渍、水渍,整个地面无卫生死角,餐具摆放有序,各种炊具、用具摆放整齐。
5.餐厅墙面,包括玻璃、门窗、过道、扶手每天清理、擦拭。始终保持清洁。
6.做好餐具的卫生清洁、消毒等工作,厨具、餐具要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7.每天冲洗地面,擦洗墙壁和配餐台,餐室、餐桌和灶具无污渍,通风排烟良好。
8.食材加工机械用完后要及时清理,并保持清洁。
9.冰箱、冰柜要定期除霜,保证清洁卫生,柜内无异味。
10.餐具符合卫生标准,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并按时消毒。
11.服务人员需遵守卫生制度,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12.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使之整洁有序。
13.打扫卫生工具不得随处堆放,窗台和墙角不得摆放杂物。
1.负责为我院提供早、午餐食堂餐饮服务。食堂就餐人数为 130人左右,具体就餐标准早餐粥、鸡蛋、面食、小菜等,午餐晚餐热菜荤素搭配、小菜、米饭面食等(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食材采购由采购人承担)
2.按照相关法规做好食堂设备、卫生、安全管理,负责食堂服务人员的管理,做好食堂中餐的用餐及临时用餐接待等服务。
3.要求服务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验丰富,服务人员要有严格的纪律和良好的政治面貌,真正能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服务企业应当特别制定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的选聘要求历史清白,无犯罪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应有相应的措施。
食堂管理标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负责食堂的饮食制作,保证食品质量,食材搭配要合理健康。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
3.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4.加强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要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5.了解食物之间同食相克的特殊功效,不合适的食材不搭配在一起食用,保证安全性。
6.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仪容仪表个人卫生要符合标准,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保证干净、整洁、卫生。
7.食堂排水应保持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保持清洁、整齐。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加工器具要生、熟分开,不得混用并分别保管;清洁用品与调味品、菜品不得混放。
9.按时提供食堂就餐服务,服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定时消毒。
10.加强食品的安全卫生管理,禁止将腐烂变质的食材用于加工烹饪。
11.做好灭蚊蝇、灭蟑螂、灭鼠消杀工作。
食堂卫生标准:
1.做好食堂的卫生工作,保持食堂环境整洁,确保餐具,部件等清洁完好。
2.清理室内所属物品表面及死角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油垢、无水迹,无烟头、无碎垃圾。
3.用餐结束后保证台面卫生,无破损、无水迹、无油迹、无污迹,保证台面干净整齐。
4.卫生保持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无污渍、水渍,整个地面无卫生死角,餐具摆放有序,各种炊具、用具摆放整齐。
5.餐厅墙面,包括玻璃、门窗、过道、扶手每天清理、擦拭。始终保持清洁。
6.做好餐具的卫生清洁、消毒等工作,厨具、餐具要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7.每天冲洗地面,擦洗墙壁和配餐台,餐室、餐桌和灶具无污渍,通风排烟良好。
8.食材加工机械用完后要及时清理,并保持清洁。
9.冰箱、冰柜要定期除霜,保证清洁卫生,柜内无异味。
10.餐具符合卫生标准,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并按时消毒。
11.服务人员需遵守卫生制度,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12.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使之整洁有序。
13.打扫卫生工具不得随处堆放,窗台和墙角不得摆放杂物。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意向签署两年合同,具体合同一年一签订。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礼广成、杜旭红、张丽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3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东街东侧

联系方式:徐主任、0417-6712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李宇、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扫描全能王 创建 扫描全能王 创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