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对“南、北校区学生食堂清真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
项目名称:南、北校区学生食堂清真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周期:三年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用途 | 预算金额 |
1 | 南校区东、西院学生食堂清真餐厅委托管理服务 | 1 | 学校学生教职工日常饮食 | 0 |
2 | 北校区食堂清真餐厅委托管理服务 | 1 | 学校学生教职工日常饮食 | 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的;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 具有从事经营高校清真餐饮或团餐的经历;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须提供书面声明);
5.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涵盖在高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内的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
6.项目组全部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且至少35%的人员是符合清真餐饮习惯的少数民族;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者必须是符合清真餐饮习惯的少数民族;
7.能够熟练掌握餐饮经营基本常识、传染病防控基本常识;
8.具有完整、合理的经营方案;
9.提供清真餐饮服务承诺;
10.提供保障饮食卫生安全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11.管理费用:中标方根据营业面积按月分摊销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者可在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电话报名。报名电话:13080202007。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涵盖在高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内的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
2.投标经营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项目组全部人员至少35%的人员是符合清真餐饮习惯的少数民族(须提供书面证明);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须提供书面声明)。
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 响应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响应文件密封,并标明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标书5本,1正本,4副本。
2. 每一密封条注明“于2021年1月29日1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响应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响应文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9点-9:30点
2.递交地点: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与物资采购科
3.开标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会议室
七、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邮政编码:010021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95803;13080202007
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