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盱眙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盱眙县人民医院新区食堂外包服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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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HAZC-2021010027-XY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金额:75万元(三年)
(五)最低投标限价:75万元(三年)
(六)采购需求: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三年。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
序号 | 资质内容 | 提交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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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 (1)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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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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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单位员工(或法定代表人)缴纳的2020年0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相关社保说明材料)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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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授权委托书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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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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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受托人缴纳的2020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相关社保说明材料)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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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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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0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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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0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税款所属月份)带有国(地)税印章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缴、迟缴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无效)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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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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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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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
8 | 不接受联合体 |
注:1、潜在磋商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根据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标准收取成交方的产权交易费。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加盖公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 CategoryNum=005007)。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 02 月 03日09:00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三)磋商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淮安市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 (农村商业银行院内))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交易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 02 月0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淮安市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盱眙农村商业银行院内))
“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代理公司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
(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手机:18962289236、13770370470。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盱眙县人民医院
地址: 盱眙县洪武大道28号
联系方式:赵建明1891516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二山路6号4楼
联系方式:朱灵超 13390800809 13915166118
盱眙县人民医院
2021年01月22日
公告1.jpg">下载
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磋商文件.doc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HAZC-2021010027-XY
采购单位:盱眙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
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2日
前附表
项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盱眙县人民医院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编号 |
HAZC-2021010027-XY |
4 |
采购内容 |
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
5 |
采购限价 |
75万元(三年) |
6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 |
7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的10%(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
8 |
磋商文件获取 |
投标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磋商文件。 |
9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10 |
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标准收取中标价的千分之六点五,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不单独列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
11 |
资质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要求(资格后审) |
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
13 |
成交通知书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授权书至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领取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受盱眙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盱眙县人民医院新区食堂外包服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HAZC-2021010027-XY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金额:75万元(三年)
(五)最低投标限价:75万元(三年)
(六)采购需求: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食堂外包服务,三年。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
序号 |
资质内容 |
提交形式 |
|||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
(1)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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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单位员工(或法定代表人)缴纳的2020年0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相关社保说明材料)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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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授权委托书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受托人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受托人缴纳的2020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相关社保说明材料)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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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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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0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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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0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税款所属月份)带有国(地)税印章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缴、迟缴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无效)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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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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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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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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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 |
注:1、潜在磋商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根据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标准收取成交方的产权交易费。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加盖公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 02 月 03日09:00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三)磋商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淮安市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 (农村商业银行院内))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交易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 02 月0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淮安市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盱眙农村商业银行院内))
“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代理公司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
(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手机:18962289236、13770370470。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盱眙县人民医院
地址: 盱眙县洪武大道28号
联系方式:赵建明1891516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二山路6号4楼
联系方式:朱灵超 13390800809 13915166118
盱眙县人民医院
2021年01月2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和成交管理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1磋商邀请
5.2供应商须知
5.3评标标准
5.4合同格式及条款
5.5项目采购需求
5.6响应文件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通过以电子文件形式并加盖加盖公章(指: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登录,从“采购业务-网上提问”模块提出澄清)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答复。
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1在磋商时间前,代理公司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7.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代理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制
8.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编写。
8.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使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下载。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情况!
9.磋商报价
9.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含员工养老等五项保险、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9.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9.3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9.4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9.5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为75万元(三年),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
10.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
11.服务承诺
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磋商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
12.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磋商有效期
13.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4.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加盖公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四、响应文件上传
15.响应文件的上传
1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即可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15.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5.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5.4采购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5.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必须提供一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6.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
17.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7.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
17.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五、磋商
18.磋商组织
18.1采购人将按照磋商邀请中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18.2 不见面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组织磋商。
18.2.1 公布磋商的会议纪律;
18.2.2 公布供应商名单;
18.2.3供应商在线承诺;
18.2.4供应商、招租人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8.2.5 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18.2.6 网上公布磋商顺序;
18.2.7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磋商;
18.2.8磋商小组综合评审;
18.2.9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磋商报价;
18.2.10网上公布最终报价;
18.2.11网上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8.2.12磋商活动结束。
18.3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8.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8.3.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8.3.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19.磋商程序
19.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19.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9.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1.1.2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9.1.1.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9.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9.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
19.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9.3磋商小组通过开标大厅与单一供应商以视频方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
19.3.1在视频单一磋商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
19.3.2磋商小组发起磋商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可以主动发起磋商申请,磋商小组在收到磋商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发起磋商申请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
19.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加盖公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其默认)。
19.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19.6响应文件的澄清
19.6.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开标大厅进行视频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交流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开标大厅向磋商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加盖公章通过开标大厅上传。
19.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19.6.1的规定作出澄清的,将视为放弃该澄清权利。
19.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凭CA锁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19.7.1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或因其自身网络问题无法及时提交报价的,系统将默认其报价为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初始报价。
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加盖公章的;
(2)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
(3)供应商在磋商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的;
(4)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加盖公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
(5)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8)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未提供维护保养方案或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
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2.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五条)。
22.3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3.磋商过程保密
23.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3.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3.3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
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将从磋商小组评审报告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4.2采购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发现投标资料虚假,采购人将根据财政部第94 号令第十六条(二)规定,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将通过“采购业务管理子系统”通知成交供应商。
25.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确认履约保证金到帐后,将发放成交通知书。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
25.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采购人见证后方可生效。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26.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人见证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27.货物和服务的减少
27.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8.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8.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25条或26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签本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质疑处理
29.质疑处理
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登录,从“采购业务-质疑”模块提出质疑;同时必须将质疑函的原件邮寄至采购人。未通过交易平台、未邮寄质疑函原件、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9.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
29.5 质疑函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9.6 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9.7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租人有权不予受理。
29.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29.9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30.政策功能落实
30.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0.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0.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0.4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
三、具体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部分 (20分) |
2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报价最高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20。 |
2 |
认证评价 (10分) |
3 |
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3 |
公司通过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4 |
公司通过信用等级认证AAA级得2分,取得重合同守信用AAA级得2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3 |
实施能力 (3分) |
3 |
提供自2017年以来医院餐厅经营业绩;提供一份经营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4 |
人员配置 (12分) |
3 |
配备营养师一名,得3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不得兼面点师、中餐厨师) |
3 |
配备面点师,一名得2分,增加一名加1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不得兼营养师、中餐厨师) |
||
3 |
配备中餐厨师,,一名得2分,增加一名加1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不得兼面点师、营养师) |
||
3 |
项目负责人具备餐饮经理人或酒店管理资质,得3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不得兼面点师、营养师、中餐厨师) |
||
5 |
整体管理服务制度评价(25分) |
5 |
1、有日常管理制度,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
5 |
2、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制度,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
||
5 |
3、有原材料配送管理制度,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
||
5 |
4、有卫生防疫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保障制度,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
||
5 |
5、有清洗消毒流程(包括蔬菜、水果清洗,餐具清洗,工用具清洗制度等),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
||
6 |
餐饮管理制度评价(10分) |
10 |
有详细的餐饮管理保障制度。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2-4分。 |
7 |
餐饮卫生、质量、安全防范量化管理标准(10分) |
10 |
有详细的餐饮卫生、质量、安全防范量化管理技术标准。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2-4分。 |
8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5分) |
5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4-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2-3分;一般得1分; 其他:0分。 |
9 |
奖项(5分) |
5 |
2017以来获得过县级及其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表彰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及表彰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注:评委会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按磋商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甲、乙双方通过招租人平台和供应商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加盖公章),在双方签订完成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至招租人进行电子见证。
一、合同格式
甲方:盱眙县人民医院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经公开招标确定 为甲方餐厅承包经营人,承包期为三年。合同正式生效时间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一、甲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经营期间将进行全面监管,有考核和处罚权。即:1、经营考核由总务科牵头,院办、工会、财务、审计等科室共同参与,有权对餐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主、副食品的进货渠道、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院方每月对职工、病员及实习、进修人员等就餐者进行就餐服务满意度调查,以测评承包方的服务质量,医、患就餐满意度需达90%以上(含90%),低于90%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低于85%一次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连续3次低于80%院方除了处以罚款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不按医院规定时间开饭被投诉一次扣500元。
3、发生本合同第三项第一条款中终止合同条款情况的,按该条款执行。
4、县级有关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000元,省、市级以上(含省级)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4000元。
5、院方每月及时与乙方结算各种费用。
6、本餐厅属于福利性经营,要求纯利润不得高于5%;经营的所有品种价位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平均价格。
(二)、甲方提供现有的厨房、餐厅的厨房设备、设施、用具,乙方合理使用并有义务保管好。合同期满完好移交给甲方。
(三)、甲方保障房屋结构良好和水、电供应,负责食堂房屋外公共部分的水、电、汽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二、乙方权力与义务
(一)、经营范围:
1、为职工提供就餐、工作餐、手术室加餐、体检工作餐,及其他需要的餐饮服务。
2、为病员及家属提供三餐、定制营养餐及其他需要的餐饮服务,开展床边订餐、送餐服务。
3、结合临床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饮食并送到指定床位。
4、满足医院正常行政接待用餐 。
5、适当延长服务时间,节假日正常开餐。
6、中标方统一使用院方一卡通系统,充值款项须存入医院指定账户,每月按实际刷卡消费金额结算(提供发票)。
(二)、经营责任:
1、符合省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和市县各项创建活动等有关要求。职工、病员就餐满意度需达90%以上,治疗饮食就餐率达三级医院要求。
2、餐厅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自觉遵守相关行业规定及法律法规条款,积极配合市县各项创建活动,并符合创建各项要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必备经营手续合法经营。
4、按医院规定时间开饭。
5、接受院方管理,并按月进行相关责任考核。
6、经营期间,乙方必须保管与维护好所有实施与设备,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修复,并接受院方监督,否则乙方需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三)、经济责任和缴费方式:
1、乙方承担经营场所内的独立法律责任。经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意外事故责任、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院方同时保留对其进一步进行追诉的权利。
2、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承担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证照费、通讯、水、电、汽及燃气费、人员安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保、业务培训、后续添置设备、餐具的费用。以及房屋内水、电、汽设施的维护、维修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规费等)。
3、餐厅的改造、装修、内部功能间改变用途等需向院方书面申请备案并获得同意,所有投资由乙方负责,须接受院方监督。合同期满后,乙方投入的装修或不可动产均归甲方所有,添置的可动产由乙方自主处置与院方无关。
4、乙方需委派不少于2名具有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的公司正式人员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管理。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保证此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一直足额存在,在合同期满双方完成交接后一月内无息退还。(注:保证金的使用:用于对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或违反合同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等给院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6、乙方如要单方面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时间,向院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因此造成的后果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当年的承包金不予退换,甲方并保留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力。
7、乙方无权转租、转让、抵押食堂相关设施、设备及经营权。
8、承包金:人民币 万元/三年,签订合同前缴纳第一年承包金,下一年承包金须提前一个月缴纳。
9、餐厅内外卫生环境符合医院管理要求。
10、乙方在经营中需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经营方案及应急预案。
11、水、电、气等消耗每月25日由双方共同抄表,产生的相关费用必须于次月5日前交清。
(四)、经营管理责任
1、在分管部门考核下,认真执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相关管理。
2、食堂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员工着装整齐,操作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服、服务牌,并持证上岗(健康证);各项制度、台账记录完善,严格执行食品索证和留样制度,档案资料齐全,随时接受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考核。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合法合规经营餐饮场所、及时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等经营必备手续。设备、桌台、餐、厨具清洁整齐;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食品安全符合有关规定,确保达到相关标准。
4、员工定期体检,禁止身体不适合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从事餐饮工作。
5、积极配合维持场所秩序,自觉搞好“门前三包”。
6、按规定配备使用消防器材,保护好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严禁私拉乱接、违规操作。
三、合同终止
1、如乙方有以下任一款项情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自负:(1)、违法经营;(2)、存在严重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问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3)、有关重要检查不合格,对医院名誉造成损害的,或影响省市县各项创建工作的。(4)、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5)、发现转包他人经营的。(6)、低于合同规定的满意度调查的。
2、有以下特殊情况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1)、政策性拆迁和建设规划拆迁的。
(2)、自然灾害等造成不可抗拒因素的。
四、其他
1、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仪,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留存一份,财政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备案方:
日期: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供应商。
(7)“见证方”系指盱眙县人民医院。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
3.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制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人民币 万元/三年,签订合同前缴纳第一年承包金,下一年承包金须提前一个月缴纳。
6.3甲方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1 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8.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8.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
8.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5 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9.检验及安装
9.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9.2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9.3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9.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9.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9.6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
10.索赔
10.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第 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颔。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拖延交货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和见证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供相当于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1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
15.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16.仲裁
16.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6.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6.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7.2 在甲方根据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破产中止合同
18.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和见证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9.转让
19.1 除甲方和见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盱眙县人民医院(项目编号)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本次磋商的成交通知书和乙方的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加盖公章。
20.3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
20.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见证方、乙方、甲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服务要求
一、基本情况
1、盱眙县人民医院(新、老区)为三级综合性医院,年门急诊为61万人次,出院为3.8万人次,开展各种手术1.3万余例,我院现有职工约1300人。
2、新区餐厅位于综合楼一、二层,总面积约3500平方米,其中一层操作间约 700平方米,职工餐厅约450平方米,病员餐厅约600平方米;二层操作间约700平方米,豪华包间10间。
老区餐厅位于行政楼1楼,面积约500平方米。病房楼3-4层为血液净化中心,5-6层为老年医学康复中心,11-15层为养老护理院(部分使用)。新老区餐厅均配备先进的厨房设备、油烟净化系统、水电气等设施齐全。
3、中标方统一使用院方一卡通系统,充值款项须存入医院指定账户,每月按实际刷卡消费金额结算(提供发票)。
请供应商磋商前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二、经营服务范围
1、为职工提供就餐、工作餐、手术室加餐、体检工作餐,及其他需要的餐饮服务。
2、为病员及家属提供三餐、定制营养餐及其他需要餐饮服务,开展床边订餐、送餐服务。
3、结合临床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饮食并送餐到床位。
4、适当延长服务时间,节假日正常开餐。
5、二层餐厅除满足医院正常行政接待用餐可对外经营。
三、其它要求
1、中标人需指定一名具有餐饮行业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管理。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安全保证金,并保证此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一直足额存在,在合同期满后一月内无息退还。(注:管理保证金的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合同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院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3、中标人经营须接受院方的全面监管,院方每月对职工、病员等就餐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以测评经营方的服务质量,每月医、患就餐满意度需达90%以上(含90%),低于90%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低于85%一次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连续 3个月低于80%院方除了处以罚款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要爱护甲方所提供的实施、设备、装潢环境等,如有损坏需主动、及时修复,否则院方承担修复时,托管经营人需按双倍价赔偿院方损失。
5、中标人承担经营场所内的独立法律责任。经营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员安全、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经营方承担,院方同时保留对其进一步进行追诉的权利。
6、中标人如要单方面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时间,向院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因此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当年承包金不予退还,甲方并保留追述法律责任的权力。
7、中标人负责相关证照、人员健康证等所需证件的办理,依法经营。
8、中标人负责经营期间的水、电、汽、暖及设备维护,以及后续添置餐、炊具的费用,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9、中标人无权转租、转让、抵押食堂相关设施、设备及经营权。
10、餐厅卫生环境符合三级医院管理要求。
11、餐厅内部功能间、餐厅原则上不得变动,如需改变用途或改造需向院方备案并获得同意后方可施行。
12、中标人在经营中需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经营方案及应急预案。
第六章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二0二0年 月 日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磋商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电子响应文件中只需电子签章。
一、磋商函
盱眙县人民医院:
关于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 元(RMB¥ 元)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
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和服务。
7、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3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6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
8、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9、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8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0、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和服务。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二、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相关证书 |
拟任职务 |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三、服务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供应商加盖公章)
四、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按顺序上传在电子标书中)
五、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供应商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供应商加盖公章)
九、示范格式
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 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致盱眙县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公司参加盱眙县人民医院组织的(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招租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示范格式三
承 诺 书
(采购单位) :
我方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磋商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一、我方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若我公司为中标供应商,我们将出具检察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三、我公司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四、我公司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示范格式四
企业声明函
致盱眙县人民医院: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 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小企业不需提供此函。
示范格式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盱眙县人民医院: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 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