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四川九夷政采竞【2021】002号 )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22 20:58
一、项目编号 |
5107042021000010 |
二、项目名称 |
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油市鼎泰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江油市鼎泰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绵阳江油市工业开发区创元路工业园区第四批冶金机械园9栋1楼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229.10元/份;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一、名称: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香米、小榨浓香菜籽油、组合糖果包、旺旺大礼包、曲奇饼干、黑芝麻糊(植物蛋白饮料)的采购,配送。 三、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物品配送至采购人要求所在地(绵阳市游仙区管辖的各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加工、车辆运输、搬运、配送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才能发放到慰问民政对象手中;4、产品质保要求:交货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有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责任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四、服务时间:2021年01月31日前完成配送任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陈静(SC0701395)、黄建平(SC0701695)、付莹(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5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东津路2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晓蓉;联系电话:13550833851,0816-229149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雪艳;联系电话:0816-225189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庆蓉 |
电话: | 0816-225189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四川九夷政采竞【2021】002号
项目: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
共同编制
2021年01月
目录
温馨提示 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8
二、总则 10
三、谈判文件 13
四、响应文件 14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6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
九、谈判组织 17
十、谈判程序 18
十一、成交 18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8
十三、支付货款 21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21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23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7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报价函 40
第一部分 报价 42
报价单 42
(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43
商务应答表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7
授权委托书 4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0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51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53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4
诚信行为声明函 55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5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7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9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60
第七章 谈判程序、方法和标准 66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74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号文件(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阅)。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受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四川九夷政采竞【2021】002号
3.采购内容:拟对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二、竞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本项目情况的特殊条件: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企业的则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谈判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九、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东津路28号
联 系 人:张晓蓉
联系电话:13550833851,0816-229149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庆蓉
联系电话:0816-2251899
地 址: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总预算:700,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230.00元/份(大写:贰佰叁拾元每份)。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低价投标的处理
最终报价完成后,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采用最低价法的实行5%的最终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方法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要求且报价最低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7
现场演示
无
8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9
构成谈判文件的
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
投标有效期
谈判后90天。
11
谈判保证金缴纳
金 额:0元(大写:零元整);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2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
12
谈判保证金
的退还
按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相关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谈判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履约验收表》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4
合同分包
否;
15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谈判文件内容,其他内容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6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东津路28号
联 系 人:张晓蓉
联系电话:13550833851,0816-229149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庆蓉;
联系电话:0816-2220331 。
17
政采贷融资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18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
19
投诉渠道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9号
联系人:凌志军
联系电话:0816-2273273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 “供应商”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谈判文件“谈判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获取了谈判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四)、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五)、投标费用。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谈判文件
(一)谈判文件的构成
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
(7)谈判程序、方法和标准;
(8)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公告、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修改或者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3、谈判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投标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函”。
(2)技术、服务性响应。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响应”部分要求)。
(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4)中小企业优惠。 (如涉及格式详见“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部分)。
(5)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
(七)谈判保证金
按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相关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谈判保证金。
(八)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谈判相关资料有效期为谈判之日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xxx.BBL和xxx.BJL)。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
(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xxx.BJL(文件后缀名为BJL),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xxx.BBL(文件后缀名为BBL)。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将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xxx.BBL和xxx.BJL)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并在开标前预授权或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授权解密投标文件。
(二)、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不能递交响应文件。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九、谈判组织
谈判由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一)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谈判。
(二)谈判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谈判进行现场监督。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谈判程序
谈判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谈判会开始。谈判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谈判小组组长等人员名单。
(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和已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
(三)主持人宣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四)具体谈判、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 《 谈判程序、方法和标准》。
十一、成交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二)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三)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下载成交通知书。
(四)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
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相关规定。
(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四)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收
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十三、支付货款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二)、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单位要求办理。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6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谈判、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谈判、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或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新成立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本项目情况的特殊条件: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企业的则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企业的则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二、投标产品
资质性要求
无
资质要求
无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附件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
附件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服务等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内容:
慰问品采购清单
编号
品类
规格
产品技术要求
1
香 米
≥5kg
1、 所提供大米非转基因质量安全无害,必须符合国家GB/T 19266-2008)要求;
2、 包装要求:符合GB7718-2004标签标识标准,同时标识清楚,应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地址、电话等,每袋净含量为≥5公斤;
3、 不完善粒:≤0.5%;
4、 杂质总量:≤0.01%;
5、 康粉:≤0.01;
6、 碎米总量:≤5%
7、 小碎米:≤0.1%;
8、 水分:≤15%;
9、 霉变粒:0;
10、食味品质:≥85分;
11、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12、每批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优于样品。
备注:★1.所提供的香米必须是被认定为绿色食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实质性要求)。
2.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小榨浓香菜籽油
5L
1、 为2020年度6月份以后生产非转基因压榨成品菜籽油,质量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符合GB1536-2004国家标准。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 过氧化值:≤6.0mmol/kg;
3、 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4、 含皂量:≤0.03%;
5、 水分及挥发物:≤0.1%;
6、 不溶性杂质:≤0.05%;
7、 色泽:≤黄35 红4.0;
8、 酸值:≤1.0mg/g;
9、 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包装为一次性桶装.
注: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组合糖果包
≥500g
1、外观色泽: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2、充气糖果标准:SB/T 10104-2017 ;
3、糖果 硬质糖果标准:SB/T 10018-2017 ;
4、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标准:GB/T 19343-2016 ;
5、SB/T 10019-2017 糖果 酥质糖果;
6、SB/T 10022-2017 糖果 奶糖糖果;
(根据糖果包内容符合相应规定)
7、符合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8、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
9、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注: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旺旺大礼包
≥528g
1、符合GB/T22699-2008膨化食品标准;
2、符合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3、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
4、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
曲奇饼干
1380g
感官要求:
1、外形完整,花纹或波纹清楚,同一造型大小基本均匀,饼体摊散适度,无连边。花色曲奇饼干添加的辅料应颗粒大小基本均匀;
2、表面品种应有色泽,没有过焦过百现象;
3、有明显的奶香味及品种特有的香味,无异味,口感酥松;
4、断面结构呈细密的多孔状,无较大孔洞;
5、正常视力无可见外来异物;
符合GB/T 20980-2007 饼干标准;
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6
黑芝麻糊(植物蛋白饮料)
236ml*8
符合Q/HWL 0021S-2017《黑芝麻饮料》标准的规定
1、具有该品种与相应原辅料混合后的色泽,均匀一致
2、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香味,无其他异味。
3、取样品摇匀为混悬的液体,无沉淀和油脂上浮。
4、感官要求无肉眼可见杂质。
总数量: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报价要求:按份数报价,限价不高于230元每份(香米、小榨浓香菜籽油、组合糖果包、旺旺大礼包、曲奇饼干、黑芝麻糊(植物蛋白饮料)为一份。
四、样品送样要求
★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样品:香米一袋(5kg)、小榨浓香菜籽油一桶(5L)和组合糖果包品种一份(≥500g)。
2、送样时间: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摆放完毕。
3、送样地点: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4、所送样品本身为盲样,不能有可以识别供应商的任何标记(现场随机编号,以便评审)。
5、成交样品作为验收依据,交货时如货物质量低于样品质量,采购单位有权利拒收。
6、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评审结束以后成交供应商自行将样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样品由采购人验收完成后退还于中标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评标小组决定是否交采购人封存,待无质疑后予以退还。
★8、所提供的香米必须是被认定为绿色食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实质性要求)。
五、商务及其他要求
★1、完成时间:2021年01月31日前完成配送任务(实质性要求)。
★2、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物品配送至采购人要求所在地(绵阳市游仙区管辖的各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实质性要求)。
★3、加工、车辆运输、搬运、配送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才能发放到慰问民政对象手中。
★5、产品质保要求:交货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有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责任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执行。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货物、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总投标价为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________元/份。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配送或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同意本次谈判的投标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9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第一部分 报价
报价单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元/份
服务报价
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________元/份
大写: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________元/份
(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如涉及)名称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及)技术指标
单项价格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技术、服务响应表
序号
服务/产品名称(如涉及)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
致 (采购人名称) :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
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商务
商务应答表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服务期限/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
履约、验收要求
3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4
后续服务要求
5
其他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谈判文件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不提供。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供应商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亲自参加则不提供。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复印件。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完成
项目
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
一、中小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10%、3%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③、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合同包
品目号
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产品(如涉及)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全称
投标报价(元)
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8=栏目7×10%(小、微企业);栏目8=栏目7×3%(联合体)。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如项目为单纯服务不涉及产品,则“品牌型号规格”栏不填。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单位:元
1
2
3
4
5
包
投标报价
小微企业价格评标扣除金额
评审价格
备注
…
1. 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各包金额一致;
2. 小微企业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应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项金额一致;
第七章 谈判程序、方法和标准
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资格性审查
(一)谈判活动开始后,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三)资格审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四)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除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
二、谈判
(一)实物样品/现场演示(如有)
实物样品:谈判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定。
现场演示:无。
样品评定时间由谈判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二)组织谈判
1、谈判小组正式谈判前,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响应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设备的IP地址。
2、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轮次。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5、谈判小组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6、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7、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谈判小组经与供应商谈判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谈判保证金按规定退还。
10、谈判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或变更的实质性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1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谈判小组成员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书面审查。
(1)谈判响应文件除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 (法人)公章的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加盖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人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应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谈判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三)、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最后报价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恶意低价。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除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
4、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
5、.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谈判小组指定地点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谈判小组。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按本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无效投标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三)、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四)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五)未满足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六)、最终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七)、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八)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形;⑧根据计算机自动清标结果,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九)、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七、谈判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除外。
终止谈判后,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八、谈判小组复核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九、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十、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委员会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除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为2家。
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十一、谈判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谈判活动结束后发现谈判过程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报告财政部门处理。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2条 合同期限
第3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4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5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6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7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9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10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11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