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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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粮油
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ZCCGZC-2021-1062
采 购 人: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
一、总则 ……………………………………………………………4
二、询价文件…………………………………………………………5
三、报价文件…………………………………………………………7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五、询价程序和要求………………………………………………13
六、签订合同………………………………………………………14
七、保密和披露……………………………………………………15
八、询问和质疑……………………………………………………16
九、违约处罚………………………………………………………17
十、政策性因素……………………………………………………17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20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33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36
第六部分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62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粮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一楼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ZC-2021-1062
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粮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52200元
最高限价:1852200元
采购需求:
1、本次询价共1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包内的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要求 (技术参数) |
交货 日期 |
质保期 |
送货 地点 |
验收 标准 |
1 |
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粮油采购项目 |
一批 |
详见询价 文件 |
合同签订后7天内 |
一年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按国家标准执行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需求: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粮油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价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一套(现场报名);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1.2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打印的本项目询价公告;
1.3按照下列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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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如有)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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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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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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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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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开标时间 |
1.4时间: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一楼报名处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8135884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0358-8223555
注:鉴于疫情期间,投标人不能现场购买文件的,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我公司,将报名材料准备好后,发送到我公司指定邮箱进行审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次询价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 “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销售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询价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 “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报价人承担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报价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 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询价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
5. 询价文件的构成
5.1 询价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以前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按询价文件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询价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勘察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勘察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7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在不改变询价文件实质内容的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一份。
电子版报价文件要求:书面版报价文件正本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完成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的文档,存储介质为U盘。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询价,供应商应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五部分)。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 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询价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询价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询价开始前提交37000元作为保证金;
(2)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交纳。
收款单位: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账 号:6966 81043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555
(3)报价人的保证金电汇或转账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ZCCGZC-2021-1062保证金”,并在询价会议开始前持交款凭单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缴款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办理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
(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并办理转付成交服务费。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本次询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和报价。
(4)供应商要按报价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 供应商照搬照抄询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询价有权拒绝该报价。
9.3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报价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9.4 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询价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询价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
11.5 供应商应按本询价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供应商对本询价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11.6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一份。(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
12.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 报价截止时间
13.1 报价文件须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 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询价程序和要求
15. 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7. 询价
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8.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签订合同
20. 成交供应商通知
20.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询价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额度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
22. 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2.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 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约定给予处理。
22.5 违反22.1条、2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3. 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询价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询价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询价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4. 披露
2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4.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5. 供应商有权就询价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5.1 询价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5.2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5.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5.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5.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5.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询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5.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5.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5.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5.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策性因素
27.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询价小组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27.1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7.2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2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的供应商;
(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三)质 保 期:一年;
(四)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二、采购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白面 |
6860袋 |
25公斤/袋,特一粉 |
2 |
大米 |
6860袋 |
10公斤/袋,长粒米 执行标准:GB/T 1354-2018 |
3 |
色拉油 |
6860桶 |
花生浓香食用调和油 执行标准:GB 2716-2018 |
面粉参数要求:
等级 |
加工精度 |
灰分/% (干基) |
粗细度% |
面筋质/%(湿基) |
含砂量/% |
磁性金属物(g/kg) |
水分/% |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
气味口味 |
特制一等 |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
≤0.70 |
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晒的不超过10.0% |
≥26.0 |
≤0.02 |
≤0.003 |
≤14.0 |
≤80 |
正常 |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采购人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指标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检查后,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货物正常后,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提供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询价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询价文件
2、 报价文件
3、 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审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商务、技术)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7、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10、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11、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2、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
13、报价人企业简况;
14、政策性因素;
1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
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4、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5、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一)商务部分
1、报 价 函 (格式)
: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
4、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询价文件公布的预算总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询价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询价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询价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方承诺接受询价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
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7、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10、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11、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2、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
13、报价人企业简况
14、政策性因素(如有)(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投标单位因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所提供信息不真实,投标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投标单位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交货 日期 |
质保期 |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询价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4、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5、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第六部分 投标单位退款信息表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
询价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报价单位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银行汇票( ) 支票( ) |
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 |
|
汇款人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 |
|||
账号 |
|||
开户行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汇出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后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报价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在参加报价会议时单独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