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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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北部湾大学2021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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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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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n采购项目名称 | \n采购需求概况 | \n预算金额(万元) | \n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n备注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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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中国知网数据库 | \n1.期刊、博硕论文、报纸、专利、中外会议论文、经济社会大数据研究平台等子库 2.服务期:一年 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的部署、调试、安装及账号的开通、充值等业务并交付使用。 4.乙方负责相关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使之能够通过互联网对外提供正常服务。 | \n 71 | \n2021年03月 | \n|
2 | \n后勤集团食堂蔬菜类食材采购 | \n(一)项目需求 新鲜,无腐烂,大小规格一致,农药残留指标符合有关规定,有当天蔬菜检测报告,干净泡沫箱或塑料箱加盖冷链运输配送,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配送。 ★1.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农药残留指标符合有关规定,有当天蔬菜检测报告; 2.不能有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3.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5.不得掺假、掺杂; ★6.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 7.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不得过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按统一标准加工,大小基本统一,码放整齐。 ★(二)食品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货物。 3.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货物。 4.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货物。 5.当天送达的货物,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供应商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方面承担,且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运转。 6.货物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7.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因质量等问题导致采购人服务对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食品安全要求: 1. 供货商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净菜加工能力等设施设备。 2. 供货商及采购人双方都必须对配送的货物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学校要求要有熟食留样) 3.成交供货商每次供货,都必须向采购人食堂提供该批次货物源头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等。 ★(四)定价标准 1.配送食材的价格:配送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折扣系数。每次配送价格确定后按以下表规定执行相应的周期,在执行周期之内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2.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系数在成交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成交供应商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成交供应商的扣款除外)。在定价执行周期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3. 商品市场价格指采购人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货物询价计量单位,在指定的市场上随机询价3家后,综合购买价格计算平均值得出的货物市场价格。 | \n160 | \n2021年03月 | \n|
3 | \n后勤集团冻品类食材采购 | \n(一)采购需求 ★1.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必须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内外包装规格与标注相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相应证件及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净重≤25KG; ★3.出厂日期到收货日期间隔时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 4.商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标识; 5.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6.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不得掺假、掺杂、伪造; 8.保质期限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二)食品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货物。 3.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货物。 4.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货物。 5.当天送达的货物,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供应商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方面承担,且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运转。 6.货物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7.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因质量等问题导致采购人服务对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食品安全要求: 1. 供货商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净菜加工能力等设施设备。 2. 供货商及采购人双方都必须对配送的货物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学校要求要有熟食留样) 3.成交供货商每次供货,都必须向采购人食堂提供该批次货物源头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等。 ★(四)定价标准 1.配送食材的价格:配送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折扣系数。每次配送价格确定后按以下表规定执行相应的周期,在执行周期之内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2.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系数在成交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成交供应商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成交供应商的扣款除外)。在定价执行周期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3. 商品市场价格指采购人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货物询价计量单位,在指定的市场上随机询价3家后,综合购买价格计算平均值得出的货物市场价格。 | \n160 | \n2021年03月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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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北部湾大学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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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2021年01月24日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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