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司法局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准入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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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司法局委托,就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H202-01013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 | 年预算 | 备注 |
01 | 蔬菜(豆制品)类、猪牛羊肉类、禽类、淡水产类 | 一批 | 约30万元 | 服务期1年 |
注:各类物资以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对本项目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1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9/10号)受理。
2.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④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招标文件出售: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4.其他事项: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招标响应文件;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2月20日9:0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2月20日9:00时整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开标室开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http://sfj.sx.gov.cn/
十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EMS或顺丰),有现场提交的,实行即交即走。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郭虹,联系电话:0575-88776697。
2.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
3.评标时如遇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提供指定的电子邮箱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内。
十四、联系方式: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郭 虹 0575-88776697
绍兴市司法局 崔建勇 13065585001
十五、其他: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绍兴市司法局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