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重庆警察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25日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20J0056 二、评审日期: 2021年1月19日 三、公告日期: 2021年1月25日
四、结果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金额(元) 成交供应商 地址 单价、数量及规格型号 其他要求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 0.00 重庆釜藏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6号2幢1单元27-7 单价:0.00
数量:18
规格型号: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1项
服务时间:2021年2 月1日-2022年7月31日。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王毅、李琳、邓容、陈晖、李涛

六、联系人

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采购经办人:唐攀

采购人电话:138835891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代理机构: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范昊阳

代理机构电话:023-63026522-201

代理机构传真:023-630539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3栋24楼

七、附件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定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定稿.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20J0056

项目名称: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4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4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4 -

四、磋商有关说明 - 4 -

五、保证金 - 5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6 -

七、其它有关规定 - 6 -

八、联系方式 - 6 -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8 -

HYPERLINK \l _Toc12279 一、项目一览表 - 8 -

HYPERLINK \l _Toc26334 二、服务内容 - 8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10 -

HYPERLINK \l _Toc18783 一、服务时间 - 10 -

HYPERLINK \l _Toc25972 二、服务地点 - 10 -

HYPERLINK \l _Toc17690 三、考核验收方式 - 10 -

HYPERLINK \l _Toc2092 四、付款方式 - 10 -

HYPERLINK \l _Toc24535 五、履约保证金 - 10 -

HYPERLINK \l _Toc24929 六、其他 - 10 -

七、关于对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的要求 - 10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12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12 -

二、评审标准 - 14 -

三、无效响应 - 16 -

四、采购终止 - 17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17 -

一、磋商费用 - 17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8 -

三、磋商要求 - 18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20 -

五、成交通知 - 20 -

六、关于质疑 - 20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 21 -

八、交易服务费 - 22 -

九、签订合同 - 22 -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3 -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 24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6 -

一、经济部分 - 27 -

二、服务部分 - 28 -

三、商务部分 - 30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33 -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 39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警察学院的委托,对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磋商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

2021年2月1日-2022年7月31日

0.5

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竞标人须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 1 6 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3栋24楼(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 19 日北京时间 14:30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1 19 日北京时间 14:30

(九)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保证金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与城支行

账 号:123911366910202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3-63026522-201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联系人:唐攀

电 话:13883589100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昊阳

电 话:023-63026522-201

传 真:023-63053996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3栋24楼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备注

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

2021年2月1日-2022年7月31日

18个月

备注:

1、因警察学院教职工食堂与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模式不同,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与重庆警察学院教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其法人或负责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若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已参加重庆警察学院教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且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将失去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仅保留合格供应商身份。

二、服务内容

(一)餐食要求:

1、提供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用餐学生人数约1000人,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提供的标准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

2、提供其他需要的餐饮供应;

3、用餐标准:

早餐:07:30-08:30提供早餐,每日早餐搭配,包括:面食类(包子、馒头、面条、米线等每日至少有2种)、豆浆、点心(蛋糕、面包、土司等每日至少有1种)、鸡蛋(煎鸡蛋、煮鸡蛋、卤鸡蛋等每日至少有1种)、咸菜类等,可根据季节进行调整。

午餐:11:45-13:30提供午餐,提供菜品供就餐学生自行选择,包括:荤菜品种不少于4种,素菜品种不少于3种,咸菜品种不少于1种,米饭1种,汤类1种,其中:禽肉类一周不少于1次,菌藻类一周不少于2次,豆制品一周不少于2次;

晚餐:17:30-18:30提供晚餐,提供菜品供就餐学生自行选择,包括:荤菜品种不少于2种,素菜品种不少于2种,咸菜品种不少于1种,米饭1种,汤类1种。

(二)清洁卫生

负责炊具、餐具清洗、消毒;学生食堂操作间、就餐区域的清洁,达到抗疫要求;厨余垃圾的处理。

(三)其他服务

负责餐食安全、日常餐饮服务以及其他餐饮(食品、小吃零售等)服务。

(四)采购加工

1、采购:供应商自行进行食品采购,供应商应保证菜品食品品质、卫生安全,包括肉食品、蔬菜、佐料、米、油等,其中禽类、鱼类、肉类、蔬菜等新鲜食材应当天采购,保证新鲜,猪肉采购本地土猪肉;大米采购非转基因优质大米;存放须做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签管理,不得使用过期或临近过期产品。

2、食材验收:供应商应提供新鲜优质食材,不允许劣质食品进入食堂。供应商应派遣专人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保存好验收单据,以备采购人随时检查。

3、食品制作加工:

早餐:品种多样化,其中面条、米线煮制的汤应采用骨头熬汤,包子、馒头等早点由食堂当天加工制作,不得将剩余的早点放在第二天使用,肉类馅料不得使用边角和劣质肉类,肥瘦肉适当。

午餐:不得加工制作不新鲜的禽、鱼、肉类,保证肉食品的新鲜和安全使用,米饭软硬适度,菜品应合理搭配、咸淡适中、营养合理,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调味剂,食堂服务人员应及时补充和添加食品、菜品,保证用餐量足,杜绝浪费。

晚餐:晚餐食品制作加工要求同午餐食品。

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2.严格按规定期限、方式保存食品和食材,库房物品按有利于保管的方式储存,定期清理库存,清除过期和变质的食品。

3.严格按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进行餐具清洁、食材加工、菜品制作。

4.注意加工流程,生熟严格分开,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5.注意用气、用电安全,按规范接插电器,按产品说明使用厨房设备。

6.员工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闹事,打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

7.遵守消防规定,注意防火。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

2021年2月1日-2022年7月31日。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

三、考核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考核验收,如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在合同签订后1月内由双方就日常服务规范、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协商制订考核细则。

四、付款方式

1.自供应商入驻重庆警察学院学生餐厅之日起,供应商每一学期向采购人支付该学期总营业额3%的服务费用,第一结算学期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7月31日,第二结算学期为:2021年8月1日-2022年1月31日,第三结算学期为: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31日。

2.供应商需每月向采购人支付卡机使用费用,费用为50元/每台每月。每台卡机每月不论使用次数,其价格不变。

五、履约保证金

(一)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二)如成交供应商未违反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凭证,由采购人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关于对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的要求

供应商拟任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为该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的印章及该代表的姓名),社保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可附在授权书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保证金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若无变动则无需重新提交。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 注

1

投资报价(19分)

管理费

19分

收取总营业额的3%作为管理费。

投标人认可管理费及费率得19分,不认可得0分。

2

技术部分 (50分)

食堂经营和服务管理11分 

1.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经营模式方案,主要经营模式是否全面合理、是否贴近师生学习、生活及工作实际。

设置合理,优秀的得 2分,良好的得1 分,差的得 0 分。

2.结合本校实际提供一楼大伙主要菜品(饭、菜、面食)售卖清单及价格表。根据所提供的菜品清单质量及份量进行研判,价格合理,保质保量者得 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3.提供贫困生窗口售买方案及价格。 方案优者得1 分,差得0分。

4.设置食堂管理团队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充足,要求必须设置现场负责人1名(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具有高校及类似项目三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膳食营养师1名(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

4.1设置上述必设3个岗位人员(含相关证明文件)得2分,缺一个岗位得1分,缺二个岗位或不设置得0分。

4.2设置方案优得2分 ,良好得1分,差得0分 。

5.为本项目制定的餐饮服务与管理组织实施方案

本项目的员工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健全,方案切实可行,员工的薪酬待遇、缴纳保险、考核评价机制合理。优秀的得2分 ,良好的得1分 ,差得0分 。

管理团队人员2020年8月-11月社保证明

制度建设

11分

食堂应急预案

包括食品安全、停水停气停电、人身意外伤亡等,根据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研判,优秀得2分 ,良好得1分 ,差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2.入场交接方案

包括如何入场交接,保证交接的顺利过渡,保证食堂稳定运行。优秀得1分 ,良好得0.5分 ,差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3.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根据制度的可行性研判,优秀得2分 ,良好得1分 ,差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食堂原材料采购登记制度

提供原材料采购方案,制订相关采购登记制度。优秀的得2分,良好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5.食堂留样制度

优秀的得2分,良好得1分 ,差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6.食堂投诉受理制度

优秀的得1 分,良好得0.5分 ,差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7、服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与规范,无条件接受监督检查和处罚。

提供承诺书得1 分,未提供承诺书的得0分。

设施设备改造投入

28分

1.在食堂一楼配置全新餐桌椅及就餐区域的布置样图,优得10分,良得7分,差得2分。不提供样图(图片)技术部分得0分。

2.安装天然气报警装置得3分;不安装技术部分得0分。

3.自行投入进行“名厨亮灶”改造,应达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承担后期维护保养费用。提供承诺书得5分,未提供的技术部分得0分

4.就餐档口外观改造(不改变原有结构),要求符合校方要求 简洁,美观。方案优得7分,良得3分,差得2分,不提供技术部分得0分。

5.食堂后厨的加工流程和房屋布置应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的的0分

提供设备清单,提供效果图(彩打)

3

商务部分

(31分)

企业

业绩

19分

一、业绩(6 分)

自2015年以来经营学校食堂或类似项目:

1.经营面积1000-2000平方米(不含2000平方米),每份合同得 1分,最高不超过 2分;

2.经营面积2000-3000平方米(不含3000平方米),就餐人数2000人以上(此项须提供证明才能得分),每份合同得2 分,最多得 4分;

3.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就餐人数3000人以上(此项须提供证明才能得分)每份合同得3 分,最多得 6分。

二、用户满意度(3分)

提供2015以来用户满意证明文件(用户满意是指一个合同期满后的综合考核为优秀,盖合同单位公章),每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三、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分)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未提供得0分。

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 分,未提供得0分。

3.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未提供得0分。

4.通过GB/T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未提供得0分。

以上认证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管理的相关内容;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获得的奖励(6分)

从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企业或该企员工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教委高校后勤协会、省级及以上消费者协会奖励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6分

提供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获奖员工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原件。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获得相应加分。

获得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注:相关职能部门如:市场监管总局(厅、局),教育部(厅、局、委)等

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或

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文件。

经济实力

2分

1.2019年资产负债率小于50% (1分)

2.2019年财务报表为盈利(1分)

提供材料的时间2019年12月31日止。

其它

10分

1.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或在重庆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未有得0分

2.优惠增值服务(8分)

2.1承诺每学期向学生发放免费就餐券并制定发放方式,每学期发放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学期每增加1000元免费就餐券加1分,最多加4分。

2.2承诺提供勤工助学岗位2个,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1分,最多加4分

提供复印件,并现场出示原件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

(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同磋商有效期一致;

4.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及要求见第一篇);

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磋商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计算出的代理劳务费按1折收取,本项目按22.5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200

1.1%

0.8%

0.7%

200-500

1.08%

0.78%

0.69%

500-1000

0.76%

0.43%

0.52%

1000-5000

0.45%

0.23%

0.32%

5000-10000

0.23%

0.09%

0.18%

10000-100000

0.045%

0.045%

0.045%

100000以上

0.009%

0.009%

0.009%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1.1+2.34=4.64(万元)

2.劳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劳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备注

100(含)以下

1.0‰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1000元。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500(含)

0.95‰

500-1000(含)

0.9‰

1000-5000(含)

0.85‰

5000-10000(含)

0.8‰

10000以上

0.7‰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函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服务地点、考核验收方式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函

竞争性磋商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劳务费和交易劳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服务地点、考核验收方式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可以将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