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东桥中学关于物业及食堂外包等服务的合同
合同编号 | 5406 |
合同名称 | 苏州市相城区东桥中学关于物业及食堂外包等服务的合同 |
项目编号 | SZJN2020-XC-C-002 |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01-01 |
采购人 | 苏州市相城区东桥中学 |
供应商 | 苏州国泰南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 2021-01-25 |
合同总金额 | 99.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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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JN2020-XC-C-002号
甲 方: 苏州市相城区东桥中学
联系人:张剑 电 话:13861335308
乙 方:苏州国泰南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 电 话:0512-65127768
根据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JN2020-XC-C-002号采购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合同主要条款
甲 方: 苏州市相城区东桥中学
联系人:张剑 电 话:13861335308
乙 方:苏州国泰南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 电 话:0512-65127768
根据甲方委托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为 SZJN2020-XC-C-002 号的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全面负责 苏州市相城区东桥中学 的物业管理及食堂外包服务。服务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实施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2、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② 乙方的招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成交通知书;
⑤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二、管理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乙方负责协商人员姓名:王君;电话:0512-65127768)。
2、甲方所属人员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其它事项:
1、乙方派驻的人员应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的,由乙方负责调配补充,并提前汇报甲方,同时甲方不再承担此费用;
2、甲方不承担节假日加班费。
3、发生任何工伤、工亡、意外伤害、纠纷时,中标方应自行妥善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有关责任。
4、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的考核不及格以下的,或重大活动期间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单位可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从履约保证金内扣,不足时甲方保留追偿费用的权利。
5、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秩序维护、保安保洁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如遇采购单位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甲方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至终止。
五、服务费:
1、成交价(大写):玖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999200.00(具体单价按照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首次报价见附件)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费用,每月末(次月初)乙方根据甲方对本月的考核结果得出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由甲方汇入乙方开户银行(付款方式如有变更,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先做后付。
先做后付,每月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12)-考核应扣费用]
采购单位每月对配备的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在下一月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每月一次现场百分考核,以三个类别考核分的均分为乙方当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90分(含90分以上)费用不扣减;得分低于90分高于85分(包括85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费用2%;得分低于85分高于80分(含8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应付费用的5%;得分低于80分高于70(含),支付当期费用的10%。
乙方在试用期或者连续叁个月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考核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2)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单位合同期满1个月后,并配合采购单位和新中标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凭中标单位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甲方将根据每次考核检查情况调整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价有差异。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偷盗行为(1)若没有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30%。
4)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5)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
六、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乙方负责协商人员姓名:王君;电话:0512-65127768)。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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