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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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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征求意见

招标详情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征求意见

【信息时间: 2021/1/25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1-xqgs5dce0f416ab2709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1月28日 11: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01月28日上午11:00时前传真或送达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734539760@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郑芳芳

5、联系电话: 0572-6250311

6、联系邮箱: 73453976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


附件信息:

  • 征求意见稿——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00.3K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

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YCX-2021-17

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5615389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56153899" 第二章 磋商需求 4

HYPERLINK \l "_Toc456153900" 第三章 磋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45615390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6

HYPERLINK \l "_Toc456153902" 第五章 合同条款 17

HYPERLINK \l "_Toc456153903" 第六章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YCX-2021-17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况

1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

40

我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后勤服务人员主要有门卫、保洁、厨师三种岗位,服务期一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 月 日上午8:30时至2021年1 月 日09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同时上传):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6.提示: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1年 月 日09时00分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联系电话:0572-6250311/18768377181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17∶00时。

4.供应商需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 月 日09∶00(北京时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举行。

十、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72-6027269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 工、施 工 联系电话:0572-625031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6027789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 月 日

第二章 磋商需求

一、概况

1、项目名称名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人: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招标代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简述: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劳务外包服务主要为我局各基层所与大队后勤服务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日常工作内容:以厨房、门卫、保洁等主要服务内容。磋商单位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磋商单位各工作各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书面通知后,磋商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操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除磋商单位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须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厨房、门卫、保洁等日常管理细则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及规定并严格执行。

5、项目地点和配置需求:

序号

单位名称

共计人数

人数

备注

门卫

保洁

厨师

1

煤山所

1

1

2

夹浦所

1

1

3

虹星桥所

2

1

1

4

洪桥所

1

1

5

李家巷所

1

1

6

泗安所

1

1

7

和平所

2

1

1

8

林城所

1

1

9

局本级

2

2

10

监察大队

1

1

合计

13人

二、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内容

1、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所有设备设施属采购人所有。如磋商单位为达到自我风格或实际操作需要,局部需重新微调的须经采购人同意,费用自理,承包期结束后,原有财产归采购人所有。进场后须办理设备设施交接手续。

现场状况需磋商单位进一步现场踏勘确认。

2、在承包经营期内日常设备设施人为损坏的,维修维护由磋商单位全权负责。低值易耗品每年允许总量5%的损耗,超出部分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解决,其余由磋商单位根据自身需求情况自行添置,费用自理。

3、在承包期内磋商单位对采购人提供的房产、设备设施、用品拥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损坏的,由磋商单位自行负责修复;出现被盗或遗失的,磋商单位须负责赔偿。磋商单位不得因以上维修或添置等原因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

4、采购人对后勤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三、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

1.1承包人应根据采购人服务岗位的要求提供服务人员。所有人员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品德端正,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态度亲切,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善于沟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现有人员,原人员也可自行选择去留。如现有人员继续受承包人雇佣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标准。

1.2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提前7天告知采购人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对采购人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

2、项目管理要求

2.1承包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由承包单位负责,与用工单位无涉。承包单位应为劳务人员购买意外险,计入用工成本,并报用工单位备案。

2.2承包人应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2.3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2.4承包人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2.5承包人全面负责工作人员的居住、交通、饮食等生活事宜。

2.6承包人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2.7 因采购人工作地点搬迁等原因,对劳务人员需求增加或减少,参照此文件按实结算。

3、安全管理要求

3.1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将无关人员擅自带入现场,严禁擅自进入服务项目所在区域以外的区域。

3.2如服务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定、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法律责任。

四、磋商单位须制定提供的方案

1、磋商单位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并提交采购人备案。

2、磋商单位针对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建筑图纸、设备材料表及服务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

五、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

本次劳务外包承包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付款方式

承包服务费:磋商单位的中标价即为当年度(周年)的门卫、保洁、厨师三种岗位的承包服务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采购人按季度支付给磋商单位承包服务费。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提交1万元作为一年承包经营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限结束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四)其他要求

1、磋商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取消,该磋商单位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服务质量由采购单位及相关机构验收考核,考核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六、供应商的资信要求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

采购内容:详见磋商需求

3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6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请在总价中考虑该费用;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磋商保证金:无。

5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1年 月 日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采购人将在2021年 月 日17:00前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6

▲本次招标的设定的最高限价如下:40 万元 。各磋商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限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7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和份数:

1.形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

2.组成:供应商应准备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共三类。

8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

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以供应商解密成功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除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9

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编制)。

10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上传。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

12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09∶00时

13

磋商时间:2021年 月 日09∶00时。

磋商地点: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本项目开标室

14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或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供应商未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

16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潜在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电脑及CA锁,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CA锁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开始起半小时内。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磋商程序,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备份光盘或U盘上传后进行评审,电子光盘或U盘也无法进行的,可改用纸质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7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8

成交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1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无息)。

20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2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22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3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

2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加盖单位公章。

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如允许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

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定义

1.“采购单位(采购人)”系指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磋商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单位。

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因未踏勘现场造成报价失误,是供应商的责任且成交后不予调整。

(四)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五)特别说明

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需求

3.磋商须知

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要求澄清的,供应商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因供应商提供联系资料错误或遗漏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供应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商务及资信文件:

1)磋商声明书(见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

3)资格审查资料(缺项或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c、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的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格式);

5)供应商廉洁守信承诺书(见格式);

6)商务响应表(见格式);

7)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见格式);

9)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相关声明函:

a、小微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必须在声明函后提供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b、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c、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10)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考对应评分项);

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管理服务运作方案总体要求的理解;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包括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培训方案等);

(3)其他服务与承诺:磋商单位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其他特色服务和响应措施等;

(4)磋商单位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5)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根据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原件);

3.报价文件:

1)磋商函(见格式);

2)磋商报价一览表(见格式);

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于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确定,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传真号:0572-6022348,指定邮箱号:734539760@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成交价是在初次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单价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同比例下浮。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

5.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6.其他报价相关要求见第二章内容。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

▲1.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标记和盖章

2.1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凡写明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2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修改和撤回

1.“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包装密封,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八)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规则、程序

(一)磋商规则

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

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处理:

1、在磋商开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见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2.在商务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3)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有效期、付款方式、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5)超出经营范围响应承诺的或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提供虚假资料的;

(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要求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4)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或未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清单,影响磋商正常进行的;

(5)供应商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

(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评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其为无效标的。

(二)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磋商过程的保密

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均应当予以保密。

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磋商程序与方法

1.资格审查

(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

(2)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

2.符合性审查(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

3.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磋商报价一览表总价金额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行报价磋商。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最高限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视为第一轮报价),高出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7.完成最终报价后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分数、各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公布,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10.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以宣布磋商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五、定标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成交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落标人。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六、合同授予

(一)授予合同的依据

1.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3.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二)签订合同

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成交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成交供应商有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采购单位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

(三)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开标

1、招标采购单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应确认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二、磋商小组

招标采购单位将根据磋商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由三人组成的磋商小组,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并由磋商小组推选评委负责人。

三、评标内容与方法

评标方法说明: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商务、资信和其他分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商务、资信和其他分+价格分

(二) 评标内容、评定办法:

(1)价格分(磋商报价)评定: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有效供应商中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注:价格计算扣除

(1)根据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上述计算扣除不累计计算,最高扣除6%;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计算扣除。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评定:70分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

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项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37分)

1

管理服务运作方案

15分

(1)制定服务工作计划、流程(程序),及突发情况人员保障,优的得2-4分,良的得1-2分,一般的得0.5-1分;

(6)制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优的得2-3分,良的得1-2分,一般的得0.5-1分;

(7)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筹备计划及后续的可行性工作计划。磋商小组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对筹备工作的认识程度,对筹备过程中承诺的支持力度,能了解本项目的综合布局,功能特点的得2分,能列出管理上的难点的得2分,能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内容的得2分,有完善合理的各类应急预案的得2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1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餐饮、门卫等人员配备表情况进行评分:

(1)投入本项目保洁、餐饮、门卫等固定人数和安排分配情况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如配备人员满足招标需求最低人数14人的得6分,人数低于招标最低需求的,该项不得分。如每一个岗位增加一人加2分,最高得4分。(10分)

(2)投入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等,酌情评分。(8分)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缴纳证明;

3

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培训

方案

4分

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制定全面、详尽、科学的培训方案,由评委根据磋商单位的制定情况酌情打分,没有不得分(0-4分)。

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项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33分)

1

企业业绩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表及(2017年1月1日至今政府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实施过同类项目的有效合同进行评分:每个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合同原件随身携带,需核查合同原件)未带原件的不得分。

2

企业信誉

6分

1、磋商单位连续三年合法纳税,需出具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得3分

2、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缴纳员工社保7人以下得1,分,7人以上得2分,14人及以上得3分。

由评委根据磋商单位提供当地税务机关证明相关资料评分,没有不得分。

3

服务与承诺

9分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与承诺情况进行评分:

(1)是否有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和技术措施及承诺,且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3分)

(2)是否有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及支持方案,且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3分)

(3)是否有管理的规范性(组织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且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3分)

4

本地化服务能力

5分

在长兴地区范围内设立分公司或服务点的得5分;若能提供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设立分公司或服务点承诺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点,投标书中须提供售后服务协议及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标书质量

3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各项内容综合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推荐入围供应商,而不单纯以报价高低作为推荐入围供应商的唯一依据,最终经采购单位审核后,确定入围供应商。


第五章 合同条款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服务)

(仅供参考)

甲方: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编号为HYCX-2021- 的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承包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劳务外包服务主要为我局各基层所与大队后勤服务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日常工作内容:以厨房、门卫、保洁等主要服务内容。磋商单位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磋商单位各工作各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书面通知后,磋商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操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除磋商单位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须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厨房、门卫、保洁等日常管理细则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及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壹年,自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合计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元);乙方的成交价即为当年度(周年)的劳务外包服务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采购人按季度支付给供应商承包服务费。

2.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月考核分数85分及以上的,承包经营服务经费全额拨付;月考核分数80~84分的,扣减承包经营服务经费总额的5%;月考核分数75分~79分的,扣减承包经营服务经费总额的10%;乙方应针对服务中的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不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对乙方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度在85%以下的,以实际降低的百分点为扣除依据,扣除当月相应同比例的承包服务费。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招标文件承诺或顾客对商品价格、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投诉,查实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如投诉造成甲方绩效考核扣分的,扣除服务费5000元/次。

5.合同期内,我局各基层所与大队的后勤服务包括消防、安全、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立即整改,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如不整改,采购人有权扣罚承包服务费2000元/次。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则甲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供应商责任。

6.甲方应在每季度的下月15日前将应付的服务费用等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单 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四、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需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规情况,合同期满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项目服务要求:

1. 本次采购主要以磋商单位劳务输出、管理服务为主,磋商单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服务人员要求

1.1承包人应根据采购人服务岗位的要求提供服务人员。所有人员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品德端正,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态度亲切,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善于沟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现有人员,原人员也可自行选择去留。

1.2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提前7天告知采购人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对采购人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

八、项目管理要求

2.1承包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按法律要求缴纳员工社保。

2.2承包人应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2.3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2.4承包人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2.5承包人全面负责工作人员的居住、交通、饮食等生活事宜。

2.6承包人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安全管理要求

3.1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将无关人员擅自带入现场,严禁擅自进入服务项目所在区域以外的区域。

3.2如服务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定、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法律责任。

九、双方权利义务

l、卫生、工商、税务、食品药监等行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由磋商单位负责。

2、本次采购要求磋商单位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部参加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所须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磋商单位负责。如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后,磋商单位应立即整改,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采购人有权扣罚承包服务费2000元/次。如因磋商单位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则采购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磋商单位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磋商单位责任。

4、采购人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磋商单位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5、磋商单位须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6、磋商单位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7、磋商单位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磋商单位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8、磋商单位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9、磋商单位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磋商单位的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磋商单位所有的工作除应按照磋商单位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考核。

10、磋商单位应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11、磋商单位须制定大型会议、接待、活动、消防、抗台等应急预案的用餐方案,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员工,随时待命,接受采购人的调配,磋商单位应预计以上服务所须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12、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磋商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保证该时间段工作人员的就餐,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13、磋商单位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纸巾等。

14、磋商单位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餐菜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磋商单位须根据就餐人数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供应不足和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15、磋商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食堂服务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6、磋商单位须每日对整个食堂垃圾处理按垃圾分类的要求收集,放置在指定地点,采购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17、早餐服务时间为7:00-8:30,午餐服务时间为11:30-13:00,晚餐服务时间为17:30-18:30(根据具体作息时间调整)。

18、针对食堂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给磋商单位,磋商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采购人可对磋商单位进行处罚。

19、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采购人对磋商单位服务质量的奖、罚制度在具体签订合同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确定。

20、经评审成交的磋商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承包服务。

21、磋商单位与其他商家产生的账务、资金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22、磋商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23、磋商单位必须在合同期间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所发生一切意外伤害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十、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服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长兴县财政局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三、附件(另行拟订)

甲 方: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于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确定。

1.磋商声明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坚决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4.我方承诺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我方承诺不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成交。

6.我方承诺不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四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1)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