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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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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2021年春节慰问部队购买慰问品植物油及其制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1-25
[顺义]2021年春节慰问部队购买慰问品植物油及其制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YCG_20_1403

二、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慰问部队购买慰问品植物油及其制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6.805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同得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委会北500米(顺鑫农产品交易市场西侧)

中标金额:116.805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同得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委会北500米(顺鑫农产品交易市场西侧) 91110113690042266N 116.805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鹿菊仙、朱晓娜、徐明、赵振武、王安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98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区退役军人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西院

联系方式:张勇,69428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

联系方式:丁嘉玉,010-61428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嘉玉

电 话: 010-61428851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同得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白条猪 25200 0.002978万元 75.0456万元
北京同得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非转基因食用植物调和油 5L/ 桶 4800 0.00645万元 30.96万元
北京同得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果汁礼盒 1L*5盒/箱 1500 0.0072万元 10.8万元

部队-招标文件12.28(1).docx


2021年春节慰问部队购买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BJHY2020-SZC049















采 购 人: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5 -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20 -

第六部分 合同协议书- 22 -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春节慰问部队购买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HY2020-SZC049

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慰问部队购买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79000.00元

最高限价:1179000.00元

采购需求:白条猪肉25200斤、非转基因食用植物调和油4800桶、果汁礼盒1500箱,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需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2021年01月0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第8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需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www.bjshy.gov.cn/ggzyjy/),网上关注该项目成功后,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持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票据凭证);

(5)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6)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供应商提供复印件无效);

(7)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8)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网上关注本项目成功的截图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西院

联系方式:010-69428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

联系方式:010-61428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10-6142885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

预算金额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179000.00元。

2、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3

3

投标人应具备的

特殊要求

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的形式。

投标人应于2021011910:30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用途: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帐  号:8110701012401922273

注:投标人若采用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请汇款后与代理机构财务人员核实到账情况,财务电话:010-60416603,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汇款时需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并及时在采购代理处核实。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截止期

投标截止期:2021年01月19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第8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单独递交的身份证明材料

代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未按要求提交的,采购人将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8

3.3

是否允许

代理商投标

■ 是

9

3.5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 否

10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 否

12

9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U盘)2 份(不退),电子投标文件为word、excel格式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纸制版为准。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胶装

投标时,《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以及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胶装文本封面上须书写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5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 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 。(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

16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 是

17

信用记录查询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

18

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将 “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一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需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0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最终具体支付比例以合同签订为准)。

2、资金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

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乙方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质量标准

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检测报告或出厂合格证,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发给的验收合格证。

23

供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供货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总则

基本要求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定义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术和服务。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需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网上公告等方式,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投标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仅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材料格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编写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进行编写。

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应按第七部分相关表格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以及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投标文件如有改动,必须在改动之处盖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投标人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U盘)2份(不退),并保证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纸制版为准。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A4幅面装订(装订形式为左侧胶装,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活页。),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

投标人注意事项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保密和披露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4名受聘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受聘评标专家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4.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标程序及打分办法

评标准备:评委熟悉招标文件。

评委认真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而后就有关问题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

(1)招标文件的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每位评委在审阅投标资料的基础上,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汇总所有评委的分数,求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平均分并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

编写评标报告

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细则如下:

符合性和完整性检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项目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字和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情况;

3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

投标人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5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书一致;

6

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疑能够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评委会建议进行修正;(如有)

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8

不同投标人未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未出现同一人的;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