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25 17:09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0003541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5731176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含房屋管理及维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秩序维护;绿化维护;环境卫生维护;儿童剧场管理及服务;会议室管理和会议服务;餐厅管理。服务要求:一、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括各项应急处理方案(包含“消防事故应急处理”、“地震、建筑物垮塌时的应急处理”、“断水、断电和无天然气的应急处理”、“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儿童意外受伤的应急处理”、“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还应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提出规范而完善的秩序维护方案(包含“公共秩序维护”、“交通秩序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消防管理”、“积极、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方案(包含“日常保洁细则”、“绿化养护、植物租摆”、“化粪池、雨污水井定期检查清淘和疏通”);房屋维护及设施设备维护方案(包含“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维修养护计划与实施”、“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节能管理”);客服会议服务方案(包含“接待服务”、“收发服务”、“会议服务”、“档案管理”);规章管理制度方案(包含“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服务人员仪容仪表标准”、“客户服务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制度”、“秩序维护服务管理制度”)。二、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投标人能够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提出的相关要求,具有完备的现场秩序维护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能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具备较高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能够协助采购人保障办公区的各处隐患排查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因字数限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1年。服务标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资格审查小组人员:何力,程硕(组长);评审委员会成员:余海波,程硕(采购人代表),杨元伟,刘莉华(组长),任绍芳。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0)3240号。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二、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三、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61882648。四、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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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238号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晏菲菲;联系电话:028-650215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凌霄;联系电话:028-6502158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晏菲菲 | ||
电话: | 028-65021580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