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食堂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食堂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扬教发[2015]82号)、《市直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扬教发[2019]97号)、《邗江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的文件精神,结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食堂原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食堂原料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
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根据邗江区教育局印发的《邗江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的精神,以“农—校对接”为渠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遵循购用分离、购验分离原则;“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产销直供、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本项目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半左右(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包别 |
采购分类 |
主要食品质量要求 |
A包 |
粮食、油类 (非转基因油) |
1.大米、食用油、面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大米为上年度的稻子制成的三级以上粳米;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非酒店专用油。 2.猪肉、牛肉、鸡鸭鹅不得为冷冻肉。猪肉、牛肉、鸡鸭鹅活禽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必须保证是扬州市内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新鲜肉,肉身盖有卫生检疫的印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3.冷冻类食品必须是国家认证的质量可靠产品,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豆制品及其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5.禽蛋、鱼虾类、蔬菜、干货及辅料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无公害,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
B包 |
调味品干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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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 |
猪肉、牛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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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包 |
冷冻制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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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包 |
蔬菜水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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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包 |
豆制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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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包 |
家禽、鸡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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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一共有A、B、C、D、E、F、G七个包,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开标及评标顺序按照A、B、C、D、E、F、G的顺序,可兼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7、 投标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与第(7)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投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月 26 日
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月 30 日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1、报名时间:同公告开始至截止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址:邗江区四望亭路338号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总务室
联系人:严欢 联系电话:13815812342
六、投标报名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如参与多个标段报名,须分标段注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若授权代表投标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与报名标段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或报名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无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蔬菜类商品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
(2)肉类制品(含冷冻食品、禽蛋等)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
(3)粮油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粮油价格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报让利幅度。
(4)对于扬州市物价局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未提供市场均价的商品,取投标单位报价均价。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在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局纪检及职能部门备案。
(5)大米、食用油类、冷冻类产品、干货调味品需提供实物样品供评标用。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月 31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3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
投标文件接收人:严欢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2月 4 日下午 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
2021年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