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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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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招标详情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5日

一、 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21-0011

采购代理编号: HNZTCGJH-2021-006

二、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梦洁家居生活馆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阳华路15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叁佰元整(267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1

全棉空调被

1350

梦洁家纺

198

267300.00

合计

2673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竹玉、阳小艳、任超(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排序

投标供应商

报 价(单位: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梦洁家居生活馆

2673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新田县星梦家纺旗舰店

26865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永州市冷水滩区小宇家居用品店

270000.00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人推荐意见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梦洁家居生活馆

符合资格条件

/

新田县星梦家纺旗舰店

/

符合资格条件

永州市冷水滩区小宇家居用品店

/

符合资格条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13907465511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唐女士

电话/传真:0746-23249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rar

采购人审核意见(签章):

   


政府采购

询 价 通 知 书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21-0011

采购代理编号: HNZTCGJH-2021-00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807463799

招标文件开始发布时间:202101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通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询价须知前附表

询价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询价通知书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价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21-0011,委托代理编号:HNZTCGJH-2021-006)进行询价采购。

1、请你单位于每日8:3011:3015:0017:00 ,节假日除外,持询价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华县沱江镇鲤鱼井大道)领取或购买询价通知书。购买询价通知书的,询价通知书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01 22 15 00(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101 21 17 00 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13907465511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18807463799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鲤鱼井路153号


202101月





第二章 询价须知

询价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华县沱江镇春晓路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13907465511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18807463799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鲤鱼井路153号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专家与业主推荐相合

领取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应提供的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非法人参加投标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年检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第二章第6.2(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不做要求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不做要求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将对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 4%。

2、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 4%。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第八批)内的:

(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

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 4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二、询价通知书

第二章第11.1款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01 22 15 00 (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5.4款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第二章第17.1款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18.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19.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纸质版文件: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电子版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0.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响应文件

202101 22 15 00 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二章第22.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34.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4.2款

供应商质疑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天内抽出,逾期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回复.

第二章第36.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5% ,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一次性缴纳

开 户 行:湖南农业银行永州市江华支行

户  名:江华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

银行帐号:187 419 010 400 040 98

备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项目作项目履约担保金

合同履行后七个工作日内退回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38.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上述分档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包括该项目的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

第二章第39.1款

其他规定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货。

交货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等一切服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将货物运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使用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凭乙方江华县开具的合同全额的税务发票,30天内由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95%。自验收合格起,无质量问题,2021年3月15日前付清余款。

质保期:3个月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询价须知正文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询价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询价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参加询价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通过询价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询价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供应商应持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询价通知书。

2.4 “询价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7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询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询价的费用

4.1 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询价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询价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询价通知书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8.2本章第8.1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36.1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9.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9.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10.1 询价通知书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价通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询价通知书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询价通知书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

12.1在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5 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询价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5.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

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6.供应商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在询价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保证金

17.1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在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 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有效期

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询价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询价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询价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22.2本章第11.1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

23.供应商资格审查

23.1供应商有本章第16.1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3.3除本章第16.1款、第16.2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4.询价程序

24.1询价程序:初步审查、澄清、符合性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

25.初步审查

25.1询价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2)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

26.实质性响应

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

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认定。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7.澄清

27.1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8.符合性审查

28.1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不满足本章第26.1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报价按本章第9.1款、第9.2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排序

29.2按本章第29.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1.询价终止

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3.保密及串通行为

33.1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询价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询价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询价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4.成交信息的公布

3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询价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5.询问及质疑

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5.2供应商若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成交通知

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询价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6.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7.签订合同

37.1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7.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7.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38.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8.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9.其他规定

39.1询价通知书的其他规定询价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附件十六

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具体情况

1、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2、采购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目预算:预算总价27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要求


1、 数量:1350份。

2、 品牌全棉空调被

3、 面料100%全棉

4、规格 2.0米×2.3 米

5、填充物 370g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


一、询价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

二、保证金

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四、货物说明

附件6:技术指标说明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8:报价文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询价响应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湖南 (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询价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3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如是法人参加开标,须单独提供一份原件交监委查验)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及报价; (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











(如是委托人参加开标,须单独提供一份原件交监委查验)


保证金


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
























附件3: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系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询价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省市

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日期:年月日


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可另行设置格式)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