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二楼)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1-01-26】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NY2021-01
2、项目名称: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二楼)项目
3、采购人: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4、经营期限(合作期限):
外包服务期为2.5年,即2021年2月28日—2022年7月31日。中标单位服务期满后,招标单位认为中标单位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与中标单位续签1年合同。学校对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或经营单位不续租的,另行招标。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会预先通知经营单位做好准备。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主要采购需求:学校位于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目前教职工120人左右,在校学生2000人左右。未来1-2年,在校学生规模可达到2500人。食堂二楼经营基本大伙、特色窗口以及风味小吃,可设置水吧,基本大伙的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理,并由足量品质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供应,中晚餐应有“1元菜”供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食堂管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相关主管部门无不良记录,且投标文件中须作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后。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含含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报价表、授权委托书、产品技术指标、投标人业绩等其它投标人认为的必要材料。
提交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中标后无故弃标的单位,从本项目开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其它项目的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6日(周二)-2021年2月3日(周三),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接收投标文件,节假日除外。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总务处。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799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51-62610496,15056965554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2021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
d3886fde86eb00b7.docx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二楼)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二楼)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NY2021-01
采 购 人: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NY2021-01
2、项目名称: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二楼)项目
3、采购人: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4、经营期限(合作期限):
外包服务期为2.5年,即2021年2月28日—2022年7月31日。中标单位服务期满后,招标单位认为中标单位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与中标单位续签1年合同。学校对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或经营单位不续租的,另行招标。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会预先通知经营单位做好准备。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主要采购需求:学校位于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目前教职工120人左右,在校学生2000人左右。未来1-2年,在校学生规模可达到2500人。食堂二楼经营基本大伙、特色窗口以及风味小吃,可设置水吧,基本大伙的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理,并由足量品质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供应,中晚餐应有“1元菜”供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食堂管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相关主管部门无不良记录,且投标文件中须作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后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含含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报价表、授权委托书、产品技术指标、投标人业绩等其它投标人认为的必要材料。
提交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中标后无故弃标的单位,从本项目开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其它项目的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6日(周二)-2021年2月3日(周三),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接收投标文件,节假日除外。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总务处。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799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51-62610496,15056965554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2021年1月26日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二楼)项目
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校位于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目前教职工120人左右,在校学生2000人左右。未来1-2年,在校学生规模可达到2500人。
1.学校有两个食堂,食堂二楼建筑面积均约2200平米,场地自行勘察。食堂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购置,产权归中标单位,服务期结束后自行撤出。食堂二楼经营基本大伙、特色窗口以及风味小吃,可设置水吧,同时要求基本大伙的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理,并由足量品质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供应,中晚餐应有“1元菜”供应。
2.装修要求:鉴于目前学校食堂的装修情况较差,为改善学校食堂的就餐环境,要求投标人承诺对中标的食堂进行装修。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装修方案,装修方案中应当包括装修设计图纸、装修使用材料、装修效果图纸以及装修预算等,并在评标中对装修方案评分。
食堂地面以各种瓷砖和复合木地板为首选材料,食堂的顶面要根据总体空间安排吊顶,食堂的墙面要粉刷内墙乳胶漆,要体现出装修后的基本功能,能够提供周全、方便、平安、优质的服务,同时,装修也要体现出高层次的文化品位和艺术水准。装修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店名、店招醒目、营业时间指示清楚。
(2)各类公共标识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规定。
(3)导向性标志和告知性标志明确、清晰。
(4)配备与营业面积和客流相适应的保证正常经营必备的设施设备。
(5)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装修设计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食堂布局合理,就餐环境舒适、便捷。
(7)后堂粗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要求墙壁瓷砖铺设到顶。
(8)后堂所有区域需设置天花板,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
(9)备餐间入口处设置具有洗手、消毒、烘干、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门能自动关闭。
3.优惠政策:投标人须提供针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就餐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在评标办法中予以评分。
4.经营期限:外包服务期为2.5年,即2021年2月28日—2022年7月31日。中标单位服务期满后,招标单位认为中标单位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与中标单位续签1年合同。学校对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或经营单位不续租的,另行招标。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会预先通知经营单位做好准备。
二、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应当熟悉教师、学生生活规律及要求,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管理、服务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为教师、学生供应早、中、晚餐。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食堂管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相关主管部门无不良记录,且投标文件中须作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管理、运作模式
中标单位应按《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餐饮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经营并服从学校管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六、相关要求、说明
1.水、电、燃气有偿提供,中标单位负责联接和维护,费用自理。
2.中标单位负责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用具、桌椅的日常管理、维修。
3.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文化环境建设,承担卫生保洁工作。
4.餐饮服务质保金:中标单位递交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后自动转为餐饮服务质保金;学校将按《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餐饮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承包人进行学期考核,视考核情况在合同到期前一次性予以返还,无息。考核得分较差的,从餐饮服务质保金中扣除罚款,扣款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剩余部分在合同到期前一次性予以返还,无息。
5.低值易耗品由中标单位自行购买,构成固定资产的厨具设备等,由中标单位承担。
6.中标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中标单位需要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7.二楼食堂内设置水吧,由中标单位负责,要求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
8.学校在校园超市招标文件中,提出要求:校园超市不得经营与食堂冲突的食品,主要是指需要二次加工的食品。
9.学校不提供食堂员工宿舍,由承包方自行安排。
10.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寒暑假的就餐安排。
11.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学校财务管理,使用校园一卡通据实收费,或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码,但收费系统必须接入学校统一帐号。学校现有校园一卡通消费机免费提供,如需增加由中标单位负责。
12.评标标准见附件1,《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餐饮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日常检查评分表》见附表1,《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卫生要求及违约扣款标准》见附表2,《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工作检查整改意见书》见附表3。
附件1:
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类别 |
主要内容及分值 |
具体评分细则 |
1 |
企业资信 (55分) |
企业资质(2分) |
1.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内的,得1分; 2.企业注册资本1000-2500万的,得1.5分; 3.企业注册资本2500万(含)以上的,得2分。 |
管理体系(6分) |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3.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4.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5分; 注: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荣誉(6) |
1.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评价证书的,得1.5分; 2.具有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价证书的,得1.5分;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经营的食堂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单位称号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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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业绩(15分) |
投标人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餐饮管理服务案例(如酒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 1.每提供一个大中专院校案例的,得3分; 2.每提供一个其它案例(不含大中专院校)得1分,加满为止。 |
||
项目经理(6分) |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得2分 2.具有三级(高级)及以上厨政管理师证书得2分。 3.具有省级以上(含)高校后勤行业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得2分。 注: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证明,2项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网站查询截图;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
项目成员(20分) |
1.具有省级以上(含)高校后勤行业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得3分。 2.具有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证得3分; 3.拟派厨师长具有高级烹饪师证书且参加省级以上(含)高校后勤行业组织培训合格的,得3分; 4.每有1人具有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最高累计得8分; 5.每有1人具有三级(高级)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标书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
||
2 |
技术分 (17分) |
经营思路以及 总体经营方案 (2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经营思路以及总体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优的,得2分;良好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 |
质量控制方案 (5分) |
标书中提供下列几种控制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方案优的,加5分;良好的,加3分;一般的,加1分。 |
||
内部管理方案 (5分) |
标书中提供下列几种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人员配置管理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方案优的,加5分;良好的,加3分;一般的,加1分。 |
||
其他方案 (3分) |
标书中提供下列几种控制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每提供1个方案,得1分。 |
||
服务承诺 (2分)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停水、停电、停气以及设备故障时,能开展应急服务,保证饮食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主要考虑服务承诺的适应性、实用性等,由评委按0-2分酌情评分; |
||
3 |
其他 (28分) |
装修方案(18分) |
装修方案中应当包括装修设计图纸、装修使用材料、装修效果图纸(实际验收的时候以此清单品牌为准,否则会影响后续合同续签)以及装修预算等。针对每项进行评分: 1.装修设计图纸符合学校实际、布局合理,优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2.根据装修设计材料的品牌和质量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3.装修效果图纸至少包含立面、顶面、侧面设计图的,装修效果优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4.装修预算根据装修预算额的大小进行评分,40万以上(含40万),得3分;20-40万(含20万),得2分;20万以下,得1分;未提供得0分。 5.根据各投标人的装修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优惠政策(10分) |
针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就餐优惠政策的评分:优惠价格最高者作为基准,基准评分为10分,投标单位优惠价格比基准每低10%减2分,不足10%的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
附件2: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餐饮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在校社会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全面推进学校餐饮服务监管体系建设,构建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餐饮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规范运行,全方位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形成学校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师生民主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我校餐饮工作保障安全、监管科学、服务规范、师生满意的总体目标。
第三条 监管范围及内容。餐饮服务监管范围覆盖校园内餐饮服务单位,针对食堂有关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各环节,开展安全、质量、价格、品种、卫生、服务等方面监督。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后勤部门代表学校依据经营合同和相关管理文件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学校后勤部门需做好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各食堂水、电、气的正常使用,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各项费用的清理、结算工作。
第六条 学校后勤部门对餐饮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学校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交由经营者使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和丢失由使用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除学校配备的固定资产外,餐饮服务企业自行配备的经营器具,其产权归引进餐饮服务企业所有,经营期满后,由各企业自行处理,不得用于抵扣相关费用。
第七条 餐饮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学校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巡检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建立各项服务规范;配合学校后勤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及学校后勤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整改意见,保证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
第八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应在严格执行合同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花色品种,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饭菜质量;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擅自涨价或减少单份饭菜数量。企业应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做好成本核算,在微利经营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
第九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须由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食堂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代表企业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如对负责人进行调整,须书面报学校后勤部门同意。
第十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对经营场所的装璜、装修、改造均须提请学校后勤部门同意,改造后需及时提交水电线路变更图纸学校后勤部门备案。不得擅自对所经营食堂水、电、气总进线和计量表具进行改装施工。
第十一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或开辟合同条款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申请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搞好餐饮卫生,自行办理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国家要求的相关证照。
第十三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加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米、面、油类及肉类、家禽家畜类、蛋类、蔬菜类应集中定点采购,相关食品要有QS标识,建立索证和食品原材料出入库台帐制度。
第十四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应按学校后勤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自聘员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规范用工,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企业所聘用的员工需要填写《员工登记表》,登记造册,报学校后勤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经营中应认真负责,尽量避免出现打卡、误收等服务差错,如有发生应由食堂负责人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 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投毒等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事故将追究引进餐饮服务企业的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三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学校后勤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经营合同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引进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伙食和食品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定期发布市场价格调整信息,健全伙食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规范定价、调价程序和成本核算办法,强化价格监控措施,建立完善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 设立餐饮服务质保金。餐饮服务质保金按合同约定提存,在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考核要求时,由管理部门按照本文相关条款予以扣减。
第二十条 加快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分步实施餐饮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逐步实现“远距离巡查,零距离监管”的食堂管理信息化目标。
第四章 考核机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后勤部门每学期负责组织对餐饮服务企业的考核,并进行综合评测。
(1) 学校后勤部门每月根据食堂的常规检查情况,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打分测评。常规检查按照本文“附表一”和“附表二”的各项标准。
(二)学校后勤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堂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进行记录。
(三)学校后勤部门每月组织召开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委会”)会议,听取学生意见,对当月各食堂伙食工作进行打分测评。
(四)学校后勤部门每学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工进行食堂工作进行打分测评。
(五)学校后勤部门通过其他形式获取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意见以及问题。
第二十二条 对在考核评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后勤部门按照“一提醒、二整改、三扣款、四复查”的程序进行处理。
(一)提醒:即对企业或员工工作中未造成实质损失、性质较轻的小失误或不正确的行为给予指出和指导,第一次采取口头提醒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加以纠正和解决。
(二)整改:对提醒无效的上述失误或者行为,下达《整改意见书》(附表三)要求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扣款:对同一错误经提醒后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或造成实质损失(含学校或个人声誉损失)或性质较重的失误或行为,根据本文附件规定标准,对相关食堂下达《违约扣款通知单》(附表四),进行扣款。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餐饮安全的重大问题,直接下发《违约扣款通知单》。
(四)复查:对已经提出整改意见和进行过扣款的问题,进行再次检查,保证整改落实定位。如无改进,继续加倍扣款。
扣款将从餐饮服务质保金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学校后勤部门考核结果占40%,学生膳委会考核结果占30%,教师学生考核结果(附表五)占30%。
(二)考核结果
1.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
2.考核分数在80分(含)——90分的,为“合格”等次。
3.考核分数在70分(含)——8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
4.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合同年度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2.考核优秀或合格的餐饮服务质保金无息全额返还。
3.考核基本合格的,扣除餐饮服务质保金总额的10%~50%(从80分到70分每2分多扣10%)。
4.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全部餐饮服务质保金。第二次考核不合格除扣除全部餐饮服务质保金外,同时启动退出机制,终止经营合同。
第五章 退出机制
第二十四条 正常退出
(一)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正常退出。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无合作意向,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协议自动终止。
(二)在合同期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到期合同不再续签。
(三)经营者提前退出。
1.遇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乙方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批准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第二十五条 强制退出
乙方在经营期内除合同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被取消经营资格或因考核不合格未取得下一年经营权,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一)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堂经营合同书》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二)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三)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四)掺杂使假,使用过期、劣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六)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分包、借证、假证等弄虚作假行为和经营行为的。
(七)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因乙方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食堂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处罚的。
(九)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给甲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
(十)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凡强行退出的经营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在接到强行退出通知两周内上交食堂所有设施设备及食堂钥匙;同时没收强行退出的餐饮服务企业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餐饮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教育,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抓好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努力形成良好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第二十七条 企业每月水费、电费、天然气使用费按实际用量,依据规定价格,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对餐饮企业营业收入每月结算一次,按合同约定对代收、应扣、应付款项进行结算。
第二十九条 餐饮服务质保金在学校对餐饮企业考核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扣减的餐饮服务质保金全额用于贫困学生的餐饮补助。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后勤部门。
附表1: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日常检查评分表(100分)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许可管理 12分 |
1★ |
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
3 |
|
2★ |
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 |
2 |
||
3 |
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
2 |
||
4 |
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
2 |
||
5 |
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
2 |
||
6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2 |
||
人员管理 20分 |
7★ |
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检查:每月至少组织2次食品安全检查、召开1次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会,监督检查其他关键人员岗位履职情况 |
4 |
|
8 |
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2 |
||
9★ |
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
2 |
||
10 |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
2 |
||
11 |
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
3 |
||
12★ |
是否安排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是否有“五病”调离记录 |
3 |
||
13 |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
2 |
||
14 |
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
2 |
||
场所环境 12分 |
15 |
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
1 |
|
16 |
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
1 |
||
17 |
专间区域环境是否整洁 |
1 |
||
18 |
专用区域环境是否整洁 |
1 |
||
19 |
地面与排水环境是否整洁 |
1 |
||
20 |
墙壁与门窗环境是否整洁 |
1 |
||
21 |
屋顶与天花板环境是否整洁 |
1 |
||
22 |
卫生间是否环境是否整洁 |
1 |
||
23 |
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
1 |
||
24 |
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
1 |
||
设备设施 12分 |
25 |
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 |
|
26★ |
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2 |
||
27 |
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 |
||
28 |
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 |
||
29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2 |
||
30 |
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2 |
||
31 |
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
1 |
||
32 |
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1 |
||
33 |
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 |
||
采购贮存 12分 |
34★ |
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
3 |
|
35 |
是否符合索证索要、查验记录要求 |
3 |
||
36 |
台账是否详细完整 |
3 |
||
37 |
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
2 |
||
38 |
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
2 |
||
加工制作 12分 |
39 |
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 |
2 |
|
40 |
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
2 |
||
41 |
备餐及供餐是否符合要求 |
2 |
||
42 |
生食水产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 |
2 |
||
43 |
面点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
4 |
||
44 |
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
4 |
||
清洗消毒 6分 |
45 |
清洗是否符合要求 |
2 |
|
46★ |
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
2 |
||
47 |
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
2 |
||
食品添加剂 10分 |
48 |
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
4 |
|
49★ |
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
3 |
||
50 |
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 |
3 |
考核人员: 食堂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食堂卫生要求及违约扣款标准
项目 |
序号 |
项目要求和标准 |
处罚标准 |
备注 |
食 品 采 购 、 储 存 、 加 工 及 销 售 环 节 |
1 |
凡采购的食品和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严禁采购国家禁止的食品和原材料,采购要索证,进货要验收,做好台账登记 |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次:200元/项;同一项目出现第二次,加倍扣款,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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