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1-26 13:58:52]
芜湖市翰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2021年春季开学芜湖市中小学将全面启动“三心工程”,为顺利启动我校的放心午餐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我校决定以购买餐饮服务的方式运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翰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二、采购人:芜湖市翰文学校
采购人地址:芜湖市翰文学校(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53--3714001;13955390511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学校师生中午就餐购买服务费用。
2、项目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价):200000.00元/学期(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实施时间:招标有效期暂定为一学期。
4、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的最低有效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由单位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近二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26日14:00至2021年01月29日14:00。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来芜湖市翰文学校现场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 下午14:00。
开标地点:芜湖市翰文学校二楼荣誉室。
*请投标人于2021年01月29日下午14:00,携带营业执照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标书 (标书中应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函、无安全事故证明、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均需加盖公章)等相关投标资料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价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报价函为准)
七、项目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八、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缴纳保证金时须备注:“翰文学校食堂服务履约保证金”。
开户单位:鸠江区财政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扬子银行芜湖公园大道支行
账 号:20000169814010300000018
采购人:芜湖市翰文学校
2021年01月26日
附件下载: 翰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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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说明
一、资质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由单位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近二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证明。
二、采购预算:20万元/学期。
三、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
芜湖市翰文学校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 |
在校就餐师生数 |
900—1000人 |
食堂工作人员数 |
13人(管理人员1人、大厨2人、工作人员10人) |
食堂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
要有健康证,年龄在55岁以下,厨师具备厨师资格,厨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
备注 |
(一)服务范围:
1.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按照服务标准为中标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提供服务设施及灶具设备及用具等,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承担食堂水、电、暖、燃气、学生伙食费等费用。
3.委托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新设备的,需经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单位支付承包费用,并承担永久性设施(房屋)的维护、维修费用。
5.甲方承担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维修维护所发生的材料费用。
6.乙方必须雇用符合国家用工法规要求并足以使甲方满意的人员来提供服务;乙方承担所派驻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
7.乙方提供学校在校就餐师生相关服务,并提供学校教育教学来人接待工作餐相关服务。
(二)服务标准:
1.食品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证制度,严格执行供货协议及采购流程。畜禽类产品必须经专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并保留原始记录以便追溯。
2.食品检验、出入库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
3.乙方食堂负责人每天对食品库房进行巡视并填写记录,库存食品蔬菜应做到现进现出不积压不浪费,严禁出现过期变质食品;蔬菜做到净菜入库,不得出现干枯腐烂等现象。
4.验收时应确保蔬菜新鲜、无虫害,无腐烂变质;主副食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三期一证”齐全,无过期变质等现象。
5.食品库内地面、货架、器具保持干净整洁,库存主副食品分类摆放整齐,标签齐全,外观干净,做到离墙离地保存,并标识品名、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卡与实物数量品种相符。生熟食品分开隔离存放,熟食品应装入保鲜袋密闭保存。加工后的半成品应加盖保存。
6.不锈钢灶台、冰柜、厨房用具油渍等及时清理,保证干净卫生。
7.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食谱和相关要求按时供应甲方学生及教职工正常用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工作日午餐包含:二荤一素一汤、饭。
8.就餐模式:教师在一楼餐厅就餐,学生在一楼、二楼餐厅错峰就餐。
9.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
10.确保食堂卫生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每日一次清洁保洁,每周1次大扫除,保证食堂内部、餐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齐。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食堂进行经营运作,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就餐服务,配合学校验收食品原材料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委托期内不得中途停业或转包,也不得进行就餐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2.在承包期内应服从学校的监督指导,积极响应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
3.负责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食品卫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食品48小时留样和记录制度。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证工作,严格执行供货协议及采购流程,各类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5.因食品制作加工、员工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及服务质量差等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员工违章操作或过错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应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及食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维修、整改,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预案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书》另行签订。
7.乙方派驻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并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厨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准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厨房;乙方员工请假或更换派驻人员时,必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并保证不影响工作质量。
8.负责食堂灶具设备、用具及水、电、暖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用具的正常使用。由于人为原因或过失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负责提供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等。
9.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学校用餐服务工作。如乙方工作不到位,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由乙方承担就餐延误责任。
10.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
四、招标有效期
招标有效期暂定为一学期。乙方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严重服务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