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潮南区党政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4楼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514-2021-00012
项目名称:潮南区党政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87,822.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潮南区党政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87,822.7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87,822.76 | 3,887,822.7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南区党政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4楼4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汕头市潮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汕头市潮南区党政机关大院内
联系方式:0754-8779716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9楼
联系方式:020-38847002-8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汤师彬、吕俊敏、黄晓明
电 话:15767063370、0754-88575824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