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化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XSC21003
项目名称: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万元
采购需求:为郎溪县数据资源局提供工作餐、包厢餐饮、接待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每周提供菜单和食材数量;食材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均可);
3.2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至少有一项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委托管理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至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基本概况、采购服务的内容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5. 谈判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
联系方式:赵先生0563-7022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方先生 1515607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63-7022937
2021年1月27日
附件: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rar
项目编号:LXXSC21003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谈
判
文
件
采 购 人: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化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XSC21003
项目名称: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万元
采购需求:为郎溪县数据资源局提供工作餐、包厢餐饮、接待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每周提供菜单和食材数量;食材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均可);
3.2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至少有一项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委托管理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至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基本概况、采购服务的内容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5. 谈判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
联系方式:赵先生0563-7022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方先生 1515607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63-7022937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谈判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谈判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
详见“谈判公告” |
4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30 天 |
5 |
谈判响应保证金为: |
详见“谈判公告” |
6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采购需求 |
7 |
本项目预算价: |
详见“谈判公告”(超过预算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
8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9 |
评审方法: |
有效最低价 |
10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
11 |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
1、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密封袋密封包装。 2、在密封袋上应标明: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 (2)采购项目名称; (3)“开标时启封”字样。 3、密封袋应当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4、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2 |
踏勘现场(如需) |
不组织踏勘现场。 |
13 |
备注一 |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按谈判文件中格式提供《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14 |
备注二 |
评审过程中,当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各类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供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成本、销售成本、投标成本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票据、人员工资表等)及其他证明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如果供应商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不低于报价产品的各类成本,谈判小组可以认定该报价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自行决定是否另行携带报价不低于各类成本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单方面承担由于未携带证明材料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15 |
备注三 |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
16 |
成交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供应商自行考虑到谈判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
17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18 |
对中小型企业、社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 |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 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本谈判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3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供应商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4、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采购文件
5、谈判采购文件构成
5.1? 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报价。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6、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供应商对谈判采购文件如有质疑,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或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谈判文件所指定的网站上(以下简称“指定的网站”)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6.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在澄清、答疑或补遗公告发布后下载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查看网站相关公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发布于指定的网站上。答疑、补遗是谈判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决定推迟谈判的时间。此推迟谈判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
6.6当谈判采购文件与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谈判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7.2除谈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8.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
一 谈判响应函格式
二 报价表
三 拟投入本项目的硬件设备及人员配备
四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五 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六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七 有关证明文件
八 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 其他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括但不仅限于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8.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上传谈判响应文件。
8.3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4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8.5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谈判响应文件,分别制作,分别上传。
9、谈判报价
9.1谈判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9.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9.3货物服务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4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安装调试、辅材和培训等费用应包括在货物服务报价中。
9.5如本项目注明需要对采购的货物进行标后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报价的货币
10.1供应商谈判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供应商在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1.2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2.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且提交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无论谈判采购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12.3如果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应当把这些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扫描上传。
12.4为便于谈判小组对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认识,供应商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彩色样本图、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资料。
12.5谈判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如出现产品参考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参考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13、谈判响应保证金
13.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谈判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对于未能按本项目谈判公告规定账户、时间及金额提交谈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在初审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2谈判响应保证金必须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转账。
13.3为方便供应商,供应商在交纳谈判响应保证金后无需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保证金收据,由中心财务直接向谈判小组提供保证金到账明细表以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也无需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退还收据。
13.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一份采购合同,用于项目存档。
13.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中有明确的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4.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谈判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
15、谈判响应文件签署
15.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15.2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开标(谈判)会议。
17、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拒绝接收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现场递交的文件。
(五)谈判与评审
18、谈判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谈判。
18.2竞争性谈判小组是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8.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了解其与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初审指标如下:
初审表 |
||||
供应商: |
||||
初审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按采购需求提供 |
||
2 |
谈判响应函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按规定格式。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
|
4 |
谈判响应保证金,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
5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数量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6 |
标书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质保期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7 |
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均能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询价文件中用带 “★”“必须”等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
|
8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 |
超过本项目预算价为无效标 |
|
9 |
其他 |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谈判响应文件内。 |
18.4如果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参与后面的谈判及报价。
18.5评审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谈判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扫描上传),但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8.6在掌握了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按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登记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8.7谈判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18.8谈判将采取N轮谈判、N+1次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两轮谈判、三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视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18.9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18.10谈判中,谈判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各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谈判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18.1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谈判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
18.1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侯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19.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但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公告媒体上公告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并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并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宣城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增加谈判的轮数,直到产生最低报价供应商。
19.3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本项目公布预算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20、异常情况处理
20.1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所报货物均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供应商);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谈判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若废标条款符合第一款情形,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20.3重新组织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1、二次采购
21.1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1.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谈判响应文件。
21.3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谈判响应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谈判响应保证金。
(六)授予合同
22、合同的签订
22.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2.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
22.4成交供应商人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采购。
23、履约保证金
23.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按采购需求中规定。
23.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七)、质疑与投诉
24、质疑
24.1供应商在得知成交结果后,如认为该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4.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并盖上供应商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3对于虚假、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被质疑人应当驳回,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4.4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八)、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谈判公告)
一、项目介绍: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食堂后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食堂基本配置情况:食堂水、电、气齐全;配有主副食品仓库、加工间、备菜间、操作间、面点间、冷菜间、洗消间等;配有加工、清洗、消毒、加热等设施设备。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郎溪县数据资源局提供工作餐、包厢餐饮、接待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每周提供菜单和食材数量;食材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二、主要服务内容:
2.1 就餐人数及餐饮基本保障情况要求如下:
1、就餐人数:
早餐约 50人以上、中餐 180人以上、晚餐约 20人以上。
2、就餐标准:
(1)早餐标准:每餐不少于 6 个品种(包括主食和配菜,主食配菜一荤一素)。
(2)中餐标准:自选餐提供不少于 4 个品种。
(3)晚餐标准:自选餐提供不少于 6 个品种。
(4)接待就餐标准:按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3、服务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2 人、勤杂服务人员2人,不少于 5人。以上人员年龄均要在18—45周岁内。
根据就餐者需求提供服务;各餐品种丰富、卫生、可口;环境卫生、整洁、舒适,窗口、菜单标示明确;服务员形象得体,服务规范。
4、提供工作餐、包厢餐饮、接待服务。
★2.2 餐饮管理服务基本内容与要求(此条款各供应商可依据自身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
(一)礼节礼貌和服务态度
1、服务人员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
2、餐厅、配送菜肴的服务员上岗时应将长发盘起,并佩戴口罩,厨师应将头发置入帽中。
3、与食品接触的服务员,不得佩戴戒指、手链等影响食品卫生的饰物,不得涂指甲油。
4、提供服务应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快并准确。一旦发生服务失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服务人员技能和任职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健康证明。
2、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掌握本岗位服务程序和服务技能技巧。
3、熟悉食品卫生防疫、预防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的基本常识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
(三)服务质量与食品卫生
1、实行严格的日常洗刷制度,下列各种食品、原料、辅料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必须清洗干净,经常保持整洁,符合国家卫生和要求:
(1)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和动植物原料初加工后(禽蛋应洗净外壳,其中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
(2) 厨房、贮存食品的场所、洗碗间、冷荤(藏)间、烹调制作时间(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保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3) 食品加工、存、陈列、运送的工用具、容器等设备及防护设施,以及冷藏、冷冻和保温设施;
(4) 餐饮具在使用前后(其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卫生标准,洗刷餐饮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得与淸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5) 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容器。
2、实行定期消毒制度和对餐具、用具、环境设施消毒明示及标识制度,严防废水、废气、蚊蝇、粉尘等环境污染。
(1) 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制作、出售冷食品工作人员的手必须洗净消毒)
(2) 加工原材料和制作凉菜的用具、容器等使用前后必须消毒,必要时对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消毒:
(3) 洗碗间、烹调制作间、厨房的工用具应及时消毒,冷荤(藏)间、灶台应做到每餐消毒;
(4) 餐饮具使用前后必须做到每人次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专人消毒保管;
(5) 保证餐桌、餐椅、地面、墙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
(6) 使用空调的,要对空调的过滤器经常清洗和消毒。
3、食品冷藏卫生要求
(1) 食品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 冰箱由专人负责检査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3) 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库或冰箱内。严禁食品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放入冰箱。
4、服务规范
(1) 按卫生检疫机构要求,每餐须做好留样封存。
(2) 根据菜肴的特点和成菜要求,合理配菜、搭配营养,符合色、形、质、养、器的配菜原则,准确调味并选用正确的烹调方法合理烹调,使之成熟度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 下班(餐)后将余料按照原料的性质分类存放,全面清理刷洗灶台、厨具、料台(车)和地面,确保厨房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并关闭电源、气源、油源等,消除安全隐患。
(4) 客人用餐完毕离开后,及时清除桌面残留物,并用干净抹布擦拭餐桌桌面,保持桌面干净、无污渍。
(5) 全面负责餐厅环境、设备、餐具的清洗,并指定专人负责消毒作好相关的记录。
6、食品品种与数量(餐饮企业在满足基本伙食要求外,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服务保障内容和品质)。
(1)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每天不重复,每周重复率不高于30%(素菜除外)。
(2)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反馈信息、意见,及时更换菜肴的口味、调整食品品种。
★2.3 餐饮管理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备炊管人员和餐厅服务人员。
主要岗位人员要求:
职位 |
人数 |
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具有同行业管理经验,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管理经验证明、身份证、工资发放证明、健康证等。 |
厨师 |
2名 |
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 |
勤杂服务人员 |
2名 |
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 |
注:1、以上人员年龄均要在18—45周岁内;最低配备人员共计5人。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郎溪县现行最低标准1280元,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会保险部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031.81元。 |
★2.4项目服务要求与标准
(一)项目服务质量
1、严格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査督促餐饮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严格验收,质量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须做到坚决拒收并予以退换 。
3、成交供应商应接受业主方的随时监督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成交供应商应至少保证有一名管理员负责现场管理,且保持同业主方联络。
4、成交供应商员工进驻前,成交供应商应事先向业主方书面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驻;未经审核同意的员工不得进入食堂工作(试工人员同样按此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业主方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若自行更换或撤离,则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服务管理费用。
5、采购人每月听取业主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每季度评估成交供应商管理质量,提出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6、业主方1—3个月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调查,满意度必须达到80%及以上,满意度在80%(不含80%)以下的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具体金额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元;连续三次满意度测评达不到80%标准,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食堂内水费、电费、煤气费、食材、佐料、日常维修费用的使用纳入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考核发现浪费、丢弃等现象,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制止取消合同等方式处理。
(二)安全生产
1、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制度。供应商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同时还须做好防火、防盜、防毒等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2、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成交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安全生产检查。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业主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4、加强保密制度教育。中标方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知识的教育,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如发现泄密事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中标方在管理和服务期间因安全事故、劳资纠纷、失泄密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还应当遵守如下约定:
1、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需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等,要与业主方协商解决。
2、未经业主方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线路和煤气管道,确需特殊装修、改造或广告宣传,由成交供应商向业主方提出申请,经业主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业主方监督成交供应商的日常仓库管理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对食堂内部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负责。出现一切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5、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业主方要求及时撤出。否则,造成损失由其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按规定格式)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承包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次月的15日前将上月的承包费用划入中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成交人必须在签合同前一次性足额将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管理过程中乙方违约的罚金,管理期限届满时,甲方依据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全额或部分返还中标单位(无息)。(具体在合同中商定)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1年。
八、报价说明
服务费为全包干费用,含各种规费、人员工资、加班、保险、福利、装备、所有税费等所有费用。
九、其他:
1、采购人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场所,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2、供应商应去现场勘察,进一步了解招标项目内容、范围。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询问,放弃查看或询问不清的,视为确认现场环境、范围、内容所有条件。一旦成交,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业主方的需求而提出额外要求。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组配备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应满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岗位人员最低要求,并能使业主方满意。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制定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5、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招标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工作流程、 人员培训、安全防范、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运作正常,良好有效无事故。如遇管理、巡査、责任不到位,发生各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如成交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业主方投诉,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应持以下原件出席开标(谈判)会议: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谈判)会议的,为无效标,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参加本次开标会活动人员仔细阅读《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按要求现场提供《健康状况信息申报表》、《承诺书》等证明文件。
第二章 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供应商谈判响应函格式 |
|
二 |
供应商人情况综合简介 |
|
三 |
报价表 |
|
四 |
服务响应表 |
|
五 |
服务说明一览表 |
|
六 |
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
|
七 |
有关证明文件 |
|
八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九 |
其他 |
|
十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一、谈判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单位)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谈判响应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谈判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谈判响应保证金的权力。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备注:谈判响应函中未填写报价或手写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报价表
(一)报价汇总表
项 目 名 称 |
|
供应商全称 |
|
报价范围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最终报价 (人民币元) |
第 包 总报价:小写: 大写: |
备注 |
1、人员年龄均要在18—45周岁内;最低配备人员共计5人。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郎溪县现行最低标准1280元,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会保险部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031.81元。 |
供应商公章:
备注:表中最终报价即为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第一部分:技术响应 |
|||||
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偏离说明 |
|||
第二部分:商务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
1 |
服务时间 |
||||
2 |
付款响应 |
||||
3 |
其他 |
||||
4 |
|||||
5 |
|||||
…… |
投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
1、投标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复制)谈判文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品牌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与谈判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
五.服务说明一览表
项目包号 |
项目名称 |
||
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内容)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
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项目服务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一)服务人员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在本项目中服务的岗位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如有)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品牌)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备注 |
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有关证明文件
1、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现作如下声明:
1、我公司完全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对所声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谈判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期: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
致:(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手 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九.其他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采购(工程)服务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调整后报价表(第 轮)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
总报价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
服务周期 |
1年 |
||
备注 |
报价说明: 服务费为全包干费用,含各种规费、人员工资、加班、保险、福利、装备、所有税费等所有费用。 1、人员年龄均要在18—45周岁内;最低配备人员共计5人。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郎溪县现行最低标准1280元,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会保险部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031.81元。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
2、供应商填写报价时不得更改表格形式。
3、总报价必须用大写和小写两种形式报价。总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
4、上表无须密封于响应性文件中,且各供应商须单独准备至少4份空白的上述报价一览表用于谈判后的报价。上表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被授权人签字后均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