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培中心教师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SQXZB-2021-0104(招标文件编号:LSQXZB-2021-0104)
二、项目名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培中心教师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鸿顺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265号3栋3单元6楼60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培中心教师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折扣率(%):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鸿顺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培中心教师食堂服务外包 | 为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培中心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特色餐饮服务 | 1.业主方配备厨房基础设施设备和部分用具,如若出现设备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者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供应商提供其他经营需提供的餐饮设备并承担食堂水电气费用,按月抄表结算。 2.业主方负责对食堂饭菜的质量、数量、服务等进行全面监管;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清洁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指导。 3.供应商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厨房设施设备清洁巡检、餐具厨具清洗、食堂(厨房、餐厅)区域的环境卫生打扫、维护和餐厨垃圾清运工作及门前三包服务,按照要求建立交接记录本及管理台账,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且学校可以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供应商。 4.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堂耗用餐巾纸、手套、食品袋、洗洁精、扫把、拖把等清洁用品和工作服、围腰、袖套等易耗品。 5.供应商负责供应学校师生(早、中、晚)餐饮服务及公务用餐和临时性工作餐。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尽量为少数民族师生提供相应餐饮服务。 6.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供应商的员工,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实行饭菜价格公开,设置专属公示栏,接受学校的监督。价格的确定及调整须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涨价。 8.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经营服务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大事故的由执法部门介入处理,且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业主方立即终止该合同。 9.供应商必须派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场经理,如果现场经理的能力和水平达不到业主方的要求,业主方可以要求调整合适的人选。 10.对食堂的环境设施改造不得影响原建筑物的安全性能,改造部分必须符合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等,改造方案必须取得学校审批。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每次食材配送时提供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农药残留报告》。 12.每月业主方食堂管理人员对中标供应商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13.服务期内每学期期末学校组织全校师生针对食堂进行满意度测评,综合分值低于80分将取消食堂承包权。 | 服务期限:2021年2月20日-2023年1月31日。 | 三、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知识准备(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知识准备等)。 1.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行的增值服务措施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 (二)服务方案 1.1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1.2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3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梅(评审小组组长)、廖庆华、李刚(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内容:师培中心教师食堂服务外包
最后报价:管理费8.5%(大写:百分之捌点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834-6992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酒店4楼
联系方式:万洪志/0834-3766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洪志
电 话: 0834-37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