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SJJ-2021004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中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洋河浜路1号1幢一楼B区、二楼A区
成交金额:44.2186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需6名后厨人员,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评审专家名单:叶琳、朱萍、钱扬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80%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费金额:5307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地址:南京市雨花区花神大道5号
联系方式:025-8442424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5室
联系方式:沈工 185516771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18551677195
附件
采购文件
附件:
巡特警大队食堂外包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版).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JJ-2021004
采购项目: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
包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
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座 3205 室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JJ-2021004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预算金额:489600.00 元
1.5 最高限价:489600.00 元(超过此限价做废标处理)
1.6 采购需求: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需 6名后厨人员,具体详
见采购项目需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
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 2019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
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
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
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座 3205 室。
3.3 获取方式:纸质获取,携带下述资料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
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座 3205 室)进行投标报名和接受审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3.4 售价:5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座 3205 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4.3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
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
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
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5.1 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座 3205 室
六、公告期限
6.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
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 网”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
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
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 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
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地 址:南京市雨花区花神大道 5号
联系方式:冷警官 025-84424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座 3205 室
联系方式:沈工 18551677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工
电 话:18551677195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采购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
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给予小微企业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
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
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2 节能产品政策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
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
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说明内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
(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3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
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说明内
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4 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1)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进口产品政策
(1)除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
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
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基
准费率×80%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4.3 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算。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清单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
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
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
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
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
担。
6.6 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
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
址、电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
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
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
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中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
定条件证明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草案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
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
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价格构成,以及价格
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
(2)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及本企业水平最终确定综合单价及磋商总报价。综
合单价包括:人员工资、企业利润、税费等,为完成此次服务的一切费用。
(3)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
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
素,一旦成交,综合单价不变。
(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
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
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
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3)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份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四、磋商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
11、磋商组织
1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
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1.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方式
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不少于 3人以上的单数)。
12、磋商程序
12.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
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2.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
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
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12.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而是
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
(6)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
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
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
需求等。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
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3.2 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
13.3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
成交候选供应商。
14.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
交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1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5、编写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
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
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
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6.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
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
件送达代理机构。
18.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
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
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
和事项。
18.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
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算。
18.4 交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
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
用。
19、投诉
19.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
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
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
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
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
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满分 20 分)
投标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
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小数点保留二位)
20
服务(满分 50 分)
食堂服务管理实
施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食堂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针对性酌情评分。
①服务管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强得 10 分;
②服务管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得 7分;
③服务管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差得 4分;
④服务管理方案简陋、内容缺失的得 1分;
⑤不提供不得分;
10
食堂卫生安全管
理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
可行性,酌情评分。
①卫生安全管理方案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强得 10 分;
②卫生安全管理方案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一般得 7分;
③卫生安全管理方案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较差得 4分;
④卫生安全管理方案简陋、内容缺失的得 1分;
⑤不提供不得分;
10
日常对项目组成
员的管理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组成员管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
行性,酌情评分。
①对项目组成员的管理方案安排合理,各类规章制度健全、科
学性、可行性、针对性强得 10 分;
②对项目组成员的管理方案安排基本合理,各类规章制度基本
10
健全、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得 7分;
③对项目组成员的管理方案安排合理性不强,各类规章制度不
完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差得 4分;
④对项目组成员的管理安排合理性欠缺、各类规章制度简陋、
内容缺失的得 1分;
⑤不提供不得分;
应急预案响应措
施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食品安全、消防
安全等应急处理预案科学性、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酌情
评分。
①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②应急处理预案基本健全,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
得 7分;
③应急处理预案不够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的
得 4分;
④应急处理预案简陋、方案内容缺失的得 1分;
⑤不提供不得分;
10
食谱设计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谱设计方案合理性、菜品种类丰富性
等进行酌情评分。
①食谱设计方案合理性强,菜品种类丰富,能完全符合采购人
需求的得 10 分;
②食谱设计方案合理性一般,菜品种类较丰富,能基本符合采
购人需求的得 7分;
③食谱设计方案合理性较差,菜品种类不丰富的得 4分;
④食谱设计方案不够合理、菜品种类单调的得 1分;
⑤不提供不得分;
10
业绩(满分 10 分)
业绩
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类似食堂外包合同(以合同或者
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高得 10 分。(提
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10
信誉(满分 15 分)
企业认证
供应商拥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3 分,最高得
9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9
企业人员
1、供应商单位从业人员的厨师,具有人社局颁发的“一级烹调
师”职业资格证书,4 人及以上的得 3 分;3 人的得 2 分;2 人
及以下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单位从业人员的面点师,具有人社局颁发的“一级面
点师”职业资格证书,4 人及以上的得 3 分;3 人的得 2 分;2
人及以下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职业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三者缺一不可)。
6
响应程度(满分 5分)
对招标文件响应
程度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导览清晰,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程度评分。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
范、装订整齐,导览清晰,得 5分;
2、未完全相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对采购人未产生实质性影
响,且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导览清晰,
得 3分;
3、未完全相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对采购人未产生实质性影
响,且投标文件编制不完整或格式不规范或装订不整齐或导览
不清晰,得 1分。
5
满分 100
供应商诚信档案
记录评分(根据
《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管理工作暂
行办法》
)
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加 3分。 3 分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
扣 3分;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
以下的扣 10 分。
-10 分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其他投标价格折扣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政策功能”。
5、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6、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提供一日
三餐,工作日就餐量每日约为 485 人次,其中早餐须提供 135 人次左右的膳食服务;中
餐须提供 200 人次左右的膳食服务;晚餐须提供 150 人次左右的膳食服务,周末及国家
法定节假日就餐人数减半。开餐时间为早餐 7:00-8:30,中餐 11:00-12:00,晚餐
17:30-18:30。
服务时间:一年。
二、采购内容
岗位设置 需人数 岗位职责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每月根据后厨人员工作强
度合理调配完善饮食菜
单,每日带领主厨及面点
师保质保量积极完成食堂
既定人员餐食,每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考勤,合理安
排工作人员工作,食堂卫生
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协助
甲方做基础台账,开具食堂
伙食菜单,做食堂成本预算
及结算,合理安排及配合食
堂开餐一切工作。
大厨 1人
负责每日开餐的菜品色香
味符合甲方要求,保证准时
准点开餐。
帮厨 1人
切配菜品,辅助大厨完成食
堂烧煮工作,可单独烹饪大
锅素菜。
面点师 1人
负责早点面点、能熟练制
作各种面食(包子、水饺、
馄饨、烙饼、馒头、花
卷、油条),服从分配。
操作工 2人
负责菜品摘洗,食堂前厅后
厨卫生打扫,餐盘清洗,垃
圾归类。
合计 6人
所有设定岗位人员要求工作时间全职在岗
★供应商所报人数不得低于上表的要求,如低于上表人数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由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提供厨房场地,负责日常水、电、气等运营
开支,供应商须负责厨房餐品加工、打餐及餐后清洗卫生保洁等服务。针对警务服务工
作全天候服务,供应一日三餐餐膳。
(二)餐饮标准
早餐:根据采购人需求每日选择以下一项:
1、鸡蛋一只、主食面点二个、小菜两种、稀饭一份;
2、豆浆一份、油条一根、鸡蛋一只、粗粮一份
3、面条、面浇头一份、鸡蛋一只
4、水饺一份、炒饭一份、汤一份
5、馄饨一份、炒饭一份、小菜一份
午餐:大荤二个品种各半,供选择;小荤、素材各一个品种;汤一份。
晚餐:大荤二个品种各半,供选择;小荤、素材各一个品种;汤一份。
(三)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人员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
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2、根据供应商提出的要求,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
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采购人自供应商人员入驻起将食堂及食堂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
供应商使用。
4、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期内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5、采购人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采购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检查卫生、安全、原
料及饭菜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等,供应商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
6、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有权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不合格
的有权要求撒换。
7、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供应商食品、餐具进行检测,不定期将上述食品餐具送第三方
权威机构送检。如经检测为不合格食品、餐具,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连续 2次为不合
格,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如上述不合格食品、餐具引发食品
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8、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人员对供应商在食堂劳务人员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
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利,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市区食药监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管
理。
9、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人员、餐饮标准、菜品安排、食品
来源、加工及处理等内容,如考核不合格(如工作人员不符合招标要求、餐饮标准不达
标等),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10、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采取每月考核,每月 20-25 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费用的
依据。考核得分 85 分为合格,低于 85 分,采购人给予供应商书面警告;书面警告达
三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后厨人员,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换。
连续三次考核低于 70 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考核表如下: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得分
1 供餐时间是否符合客户要求
2 菜品质量(色、香、味)是否满意
3 用餐区、生产区、供餐区卫生状况是否满意
4 食堂主管监督管理和协调能力是否满意
5 食堂员工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6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无串岗现象,上班期间有没有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 员工是否规范服装,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8 员工是否出现违规私带现象
9 食堂员工对水、电、气、卫生是否存在浪费的现象
10 各类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备注:总分 100 分,以上每项最高得分为 10 分,满意为 10-9 分,一般为 8-7 分,不
满意为 6-0 分。
(四) 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1、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方工作。
3、自行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4、供应商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及采购
人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对于违反各种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劳动法的行为,工作中所产
生的意外伤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服务期内食堂内的采购人固定资产由供应商负责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食堂设备的
维修、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供应商人员人为原因(维保单位书面盖章确认)造
成损坏,则由供应商人员负责赔偿。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上述采购人提供之固定资产的一
切财产权益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收回。
6、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此费用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食堂内应
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
窗)。
7、供应商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
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8、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生产经菅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炉灶、电器等的使用
安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杜绝一切重大事故。
9、顺利通过区、市、省级的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验收,遵纪守法,杜绝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
10.供应商每周要事先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成本控制标准确定下一周的食谱和原料品种数
量清单,报采购人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原料,供应商组织生产。供应商必须
在保证供餐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成本控制标准的实现。
1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采购方确定,如有
变动采购方应尽早通知供应商。如采购人事先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
担,反之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负责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按规定节约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降低成本、
提高供餐质量。对于各种人为损害双方经济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除责令赔
偿造成的损失外还要处以两倍以上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法
律责任。
13、供应商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用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
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
务。
14、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
等各项用工手续。
15、供应商派驻采购方的主管负责协调采购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
因在采购人场地加工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供应
商负责自行处理相关的事宜。
1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员工在采购人场所内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人身财
产损失(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采购人不负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采购人有权追讨索偿。供应商须履行餐厅经营者的谨慎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
确保就餐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7、采购人负责将食堂及食堂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履行对
劳务人员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告知、教育、
管理督查的义务;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采购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事件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相关费用与
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本章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
包服务项目
合
同
书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二〇二一年一月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
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项目编号:JSJJ-2021004)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
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
同:
一、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服务时间:一年
3、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
4、补充条款: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 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
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项目编号为 JSJJ-2021004 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
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成交通知书;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四、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
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服务要求响应表”相
一致;若服务要求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因供应的货
物质量达不到标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相关部门鉴定为乙方责任的,均由乙方
负责。
六、款项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付款条件:
考核合格后,每月初对上月的合同款进行统计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定,在乙方提供正式销售
发票后,甲方在下月支付该项合同款。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未能按时供餐等其他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
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擅自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违约行为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交付的食材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
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服务期内累计出现 3次,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4、经卫生防疫部门调查认定,甲方有关人员因食用乙方原因而导致不适的,乙方需承担全
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乙方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
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
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九、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
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一、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
提供不正当利益。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另外一份由甲方报财政部门政
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目 录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八、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附件九、服务方案
附件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等
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十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十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十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附件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
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服务的项目名称: 。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年。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
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
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
货物、服务和项目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
供应商或者招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人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
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
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
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一、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格式
(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2、《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
封,并在封套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投标保
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有)、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首次报价表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第二轮的报价表应提前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携
带,不需密封,供磋商报价时使用。
序号 名 称 报价(元) 备注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一、后厨人员工资及保险等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人员配备 人数 月支出(元) 年支出(元)
1 项目负责人 1
2 主厨 1
3 帮厨 1
4 面点师 1
5 操作工 2
6 合计 6
备注:此报价包含后厨人员基本工资、保险、税收、管理费等,有关本项目的其他费用供应商
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
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 2019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
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响应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
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参数 实际响应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备注
注:1.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 请如实填写偏离表。
4. 投标人可根据各个需求表的内容填报技术规格响应表,但技术规格响应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供
货需求的内容全部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5. 若完全响应无偏离,则在表格中写“符合无偏离”
附件八、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在本项目从事的岗位 备 注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九、服务方案
(投标人自拟)
附件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等
注: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可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格式自
拟。
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附件十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
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致: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
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网站在线打印)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注:1.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 请如实填写偏离表。
4. 投标人可根据各个需求表的内容填报技术规格响应表,但技术规格响应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供货需求
5. 若完全响应无偏离,则在表格中写“符合无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