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105-1005
二、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 962000.00元 | 上海灏览实业有限公司 | sh_forlang@126.com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 | 青浦区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供货。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岚,谢莉芬,王春涛,宗小星,丁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地 址:青松路245号
联系方式:021-59729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
联系方式:021-69220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晋
电 话:021-69220180
2021年01月27日
2021年01月05日
附件信息:
2021 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SHXM-00-20210105-1005
采 购 人: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1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 - 3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 4 -
第四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 - 16 -
第五章 [项目采购-采购需求文件] ............................... - 17 -
第六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 - 19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 - 24 -
第八章 [项目采购-合同模板] ................................... - 35 -
- 1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采购预算为 1200000 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210105-1005(项目内部编号:YHZB2021-00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 7天内完成供货。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7、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1-05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01-13,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资料:1. 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 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 2021-01-05 至 2021-01-13(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00~11:00:00、13:00:00~16:00:00(北京时间),委派被授权人到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 758
号 6 楼现场报名和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
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
2、开标时间:2021-01-2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
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
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
章)、《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签字)和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壹式肆份,标
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后 1个工作日内递交至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 758号 6楼),不接受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
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 500 元
套,售后不退。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
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
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
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
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地址:青松路 245号
联系人:王叶峰
电话:021-5972998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胜利路 758号 6楼
联系人:魏晋
电话:021-69220180
- 3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2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7天内完成供货。
4
合格的投标人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
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采购预算为 12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分包。
5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7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8 现场踏勘 不组织
9 答疑会 不组织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1-26 10:00:00时止,以网上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1
提交投标文件
方式和网址
1、由报价方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
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12
开标时间和地点
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
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
www.zfcg.sh.gov.cn)
13
提交投标文件数
量
1、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1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
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
14 评标办法 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 4 -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5
招标人
采购单
位
名称: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地址:青松路 245号
联系人:王叶峰
电话:021-59729980
16
招标代
理单位
名称: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胜利路 758号 6楼
联系人:魏晋
电话:021-69220180
17 其 它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
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
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
《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
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
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
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
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
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
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 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
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 5 -
2.1 “采购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
2.3 “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
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5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的供应商。
2.6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 “买方、甲方”系指采购人。
2. 8 “卖方、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9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 10“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和特定条件。
3. 2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
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4.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
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4.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 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按照
- 6 -
《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
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 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
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
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
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
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合法、有效的工作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有关规定提
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
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
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
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为自然
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
有关规定办理。质疑函或者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7.3 条和 7.4 条规定的,招
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
的,视为放弃质疑。
- 7 -
7.6 投标人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向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浦区胜利
路 758号 6楼;联系电话:021-69220180)提交质疑书,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它送达方式。
7. 7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
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5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
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
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
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
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
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
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条之条文
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
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 8 -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
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
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
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对在投标截止期 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
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
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
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
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
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
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
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
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
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
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 9 -
12. 3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
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
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
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
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
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
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 2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
标需求》规定为准。
16. 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以电子采购平台设定为准);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条件响应表》;
(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6)《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7)第四章《项目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8)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
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 10 -
17. 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为无效投
标。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 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
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来源地、数量、价格、交付
时间、质量保证期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
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货
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
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9. 2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
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 3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
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 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
19. 5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条件响应表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
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响应表》或《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
表》。
21.2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
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按照《投标人须
知》第 30条“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规定处理。
22.技术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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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
面完整地做出响应,以证明其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正常和连续地运转所需要的完
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的清单以及维护费用,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响应
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人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3.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
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
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
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
质性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公章的或加盖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均为无效投标。
23.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
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
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
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
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
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
办理。
24.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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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
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
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
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4.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
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
25.投标截止时间
25.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电
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5.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
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
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7. 开标
27.1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
上组织公开开标。
27.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
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
作。
27.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
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
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
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7.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内容自动汇总生
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
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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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
28. 评标委员会
28.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9.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9.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9.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
人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
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9.4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9.5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30. 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0.1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
(1)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汇总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
(2)《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5)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
先的方法进行修正。
30.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
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
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0.3 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1.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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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1.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
代表签字。
31.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
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2.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2.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3. 评标的有关要求
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3.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
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3.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
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
七、定标
34.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7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5. 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5.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
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5.2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3 中标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
36.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
件。
37.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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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8.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所
确定的中标人。
39.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其他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在线服
务”专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人须以公司的名义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达以下账户:
收款人: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账 号:10573000000515815
联系人:魏晋
联系电话:021-69220180
并请注明“XXXX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金额:
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投标阶段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录入投标保证金信息并通知招标代理机
构进行确认,若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则将被认为无效投标。
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
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
额退还。
7、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
原额退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处理: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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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采购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十、中介服务费
中标单位应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
1、以《成交结果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本项目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招标,中介服务费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服务
费按下表所规定的货物类招标的收费标准。
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类型
中标 费率
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中介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代理机构以支票、转账或现金形式直接交纳。
5、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的一周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中介服务费。
本须知解释权归采购人及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当供应商对本文件理解产生
歧义时,采购人与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应
解释。
第四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
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
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
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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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
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
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
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五章 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2021 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需求:为做好拥军工作,把关心和爱护部队作为应尽的职责,2021 年春
节拟采购慰问品慰问驻区部队,进一步加深军地友谊,体现军民同心,共同创造美
好未来,不断开创双拥共建新局面。
3、服务内容:
(1)项目中宣传品礼包需提供样品。
(2)项目中宣传品礼包需提供宣传标语贴纸的样品。
(3)所有服务项目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使用单位要求拍照签收。
(4)交货期:7天。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80天。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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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 制作要求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质保期
1 宣传礼包
含:本色开心果 120g
原味松子 120g
炭烧腰果 100g
精制猪肉铺 120g
风味鸭脖 130g
蟹香豆瓣 200g
淮盐花生 100g
多味花生 100g
山椒鸡爪 150g
天天坚果 125g
沙爹牛肉片 120g
卤汁豆腐干 150g
虎皮蛋糕 150g
日式风味小圆饼干 150g
孜然烧烤味锅巴 150g
话梅味瓜子 150g
鸭胗 100g
奥尔良烤翅 100g
碳烤迷你肠 100g
鱿鱼卷 188g
虾条 188g
包装盒 1个
(不干胶黏贴宣传标语)
份 2600 提供实物样品 180天
二、样品要求和提供: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样品的外表面标记“采购编号、样品、投标人名称”。
2、 本项目送样时间定于 2021 年 01 月 2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
15:00(节假日除外),各投标单位请准时将样品送至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青浦区胜利路 758 号六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样品的将被认定为放弃送
样。
3、各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所有样品支持破坏性检验。
4、样品退还:项目采购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和处理。未中标人
的样品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于 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凭证由投标人自行取回,一切费
用由供应商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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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投标无效情形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
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
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
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
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
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中
标候选人。
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
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
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
了响应。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类型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项目级/包级
1 自定义 法定基本条件 1、符合合格的投
标人必须具备的
条件。
2、符合《中华人
项目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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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法人
证书)、税务登记
证(若为多证合一
的的仅需提供营
业执照。
3、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
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声明。
2 自定义 法定代表人授权 1、在投标文件由
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表签字(或盖
章)的情况下,应
按招标文件规定
格式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被授权人
身份证。
项目级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符合性要求包 1
序号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项目级/包级
1 投标文件内容、签署等
要求
1、投标文件提供《投
标函》、《开标一览表》、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
要求响应表》;
2、电子投标文件须经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
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
加密)。
项目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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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有效期 90天。 项目级
3 投标报价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
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
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备选方案的除外);2、
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
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
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
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
限价;4、不得低于成
本报价;
项目级
4 交付日期 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级
5 联合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投标。
项目级
6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
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
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
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
序的行为。
项目级
注:以上各项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内容,如不按要求上传资料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 22 -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有缺漏项的报价,对投标价中缺漏项
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即按照投标人中该项最高报价计算)修正后的投标修正价为其评审价;报
价严重不符合要求或者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修正后,修正价超过其投标报价 10%的,经评
标委员会确认后,其价格评分为 0 分。评审价不等于中标价,一旦中标,仍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签订本项目合同。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投标应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
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分)
综合评分法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包 1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报价 0~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
用低价有优先计算,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
×价格权值
企业综合实力 0~8 根据投标人企业资质、综合服
务能力、荣誉、信誉等进行综
合评价。优:6-8分,良:3-5
分,一般:0-2分。
项目业绩 0~5 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
和成功案例,有一个项目得 1
- 23 -
分,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为准,没有业绩不得分。
产品质量 0~15 根据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优劣、
是否提供产品介绍图片等进行
评分。是否能充分体现性能质
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牌、
质量、味道优劣、原产地、规
格、生产工艺、产品知名度、
市场占有率、厂家授权、食品
检测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分。优
秀的计 10-15分,良好的计 5-9
分,一般的计 0-4分。
设计方案 0~5 宣传标语设计符合实际情况且
满足项目需求的投标人,优秀
的计 4-5分,良好的计 2-3分,
一般的计 0-1 分。
样品展示 0~15 提供样品满足项目需求的投标
人,优秀的计 11-15分,良:
6-10分,一般:0-5分。
项目管理及保障方案 0~10 供货方案、供货时间及保障措
施、质量保障措施、人员、设
备配置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优的计 8-10分,良好的计 5-7
分,一般的计 0-4分。
售后服务 0~10 包括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方
案,可执行程度是否科学、交
货期、质保期内的质保内容、
范围和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打
分。优:8-10分,良:5-7分,
一般:0-4分。
费用报价依据和合理性 0~2 根据费用报价情况(提供报价
- 24 -
依据),报价合理的为 2分,一
般的为 1分,较差的为 0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
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 1份 。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
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90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
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
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
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5 -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2021年春节部队慰问品采购项目包 1
交付日期 质保期 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 最终报价(总价、元)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品牌
厂家产地
保修期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2
- 26 -
3
4
5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如果本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不适用,可自行提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内容 具备的条件说明
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
子投标文件名称
备注
1
2
3
4
5
6
7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关于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
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7 -
3. 企业资质情况;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的规模、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相关项目的经验证明);
9. 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0. 根据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 企业名称
2 公司地址
3 电话 联系人
4 传真 电子邮箱
5 注册地 注册年份
6 注册资本金
7 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8 主营范围
1、
2、
3、
4、
…
9 公司人数
在册人数 人
专业人员分类及
人数
人
10 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28 -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
证实。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人)
我_______ __(姓名)系______ _ 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
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单位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
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人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务:
- 29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
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
周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
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
- 30 -
(2)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供应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为______(请填写:其他)。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说明:1、投标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自行选择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声明函二选一。
2、声明函(1)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请投标单位按照声明函(2)填写。
10、非进口产品声明函
我方承诺就 (项目名称、编号) 所投 产品为非进口产品,我方保证上述内容
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1、节能、环保产品说明表(如果是的话)
序号
品牌、产
品名称、
规格型
号
节能产品认证说明 环保产品认证说明
是否属于“节
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内
的产品
节字标志
认证证书
号
认证证
书有效
截止日
期
位于
清单
页次
是否属于“环
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
单”内的产品
中国环境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认证证
书有效
截止日
期
位 于
清 单
页次
第 X
页第
X 大
行第
X行
第 X
页第 X
大 行
第 X
行
- 31 -
注:(1)投标产品应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有效期内产品,且必须标注相应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以及“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2)投标产品应为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有效期内产品,且必须标注相应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以及“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3)应提供投标产品在清单中的所在页,并具体标注。
12、制造厂商授权书(投标人如是制造厂商则无须提供)
作为设在 (制造厂商地址) 的制造/生产 (货物名称或描述) 的(制造厂商名称),在
此以制造厂的名义授权(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贵单位 (项目
名称、招标编号)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1.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货物名称为: ;规格型
号: ;我方保证:该货物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 年达产
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 年 月;在可以预见的 (天)内,我方没
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
并对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制造厂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监狱企业证明函(如果是的话)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 32 -
日 期:
备注:投标人若不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政府采购扶持监狱企业的政策。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提供以下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
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的话)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 33 -
姓 名 年 龄 性别
职 称 学位
拟在本项目
任职岗位
资格证书 证号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同类或相似项目 担任职务 获得相关行业荣誉(级别、证明)
说明:项目负责人须后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17、拟派从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岗位 学历
职称及职业
资格
进入本单位
时间
联系方式
……
说明:人员须后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18、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 34 -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
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技术需求表的序号填写本表,如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
差,在“是否偏离”一列填写“无偏离”。
(2)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在“是否偏离”
一列填写“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
(3)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填写技术支持资料说明。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
果。
19、近 3年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年份 合同完成情况
1
2
3
4
…
说明: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20、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 35 -
2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代理机构):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
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
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
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本声明书单独提供,投标文件中无须体现。
第八章 包 1合同模板:
- 36 -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以及[合同中心-项
目名称]招标投标结果,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
签署本合同:
1.货物信息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功能、制造商、产地、
单价、数量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与交货有
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
2.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 2交货时间: [合同中心-送货/服务日期]
2. 3交货状态:货到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 37 -
5.包装要求
5.1 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
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
后七日内提出。
6.2买方可采取(1)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
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
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
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 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
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
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付款方式:[通用定点合同-支付方式]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
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
货物一起发运。
8.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
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
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
- 38 -
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合同中心-手动输入框]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
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
施或索赔。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4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合同中心-手动输入框_1]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
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合同中心-手动输入框_2]。质量
保证金期满后 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
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
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
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
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
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
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
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
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
- 39 -
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
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
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
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
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
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合同中心-手动输入框_3]元人民币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退还卖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
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
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
15.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
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
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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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
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19.合同生效
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补充合同、附件等。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组
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
澄清或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补充文件;(5)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1.补充条款:[合同中心-手动输入框_4]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
获取参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
获取参数)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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