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的终止公告
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的终止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LJC20-057(重)

采购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9.5条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地 址:柳江区拉堡镇兴柳路277号

联系方式:0772-7217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0772-2696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 话:0772-2696966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信息:

  • LJC20-057(重)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pdf

    940.3 KB

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JC20-057(重) 采 购 人:柳 州 市 公 安 局 柳 江 分 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 第二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5 第四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 20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验收书(格式) ................................ 38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45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柳 州市东环大道 232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C20-057(重) 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叁万柒仟肆佰肆拾捌元整(¥1,037,448.00)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1 柳州市公安局 柳江分局后勤 服务 27 人 每天工作 8 小时,上班时间要求比采 购人上班时间提前 1 个小时,月休 4 天。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需要安排轮 岗。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 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 记的)经营资格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 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 时间:2021 年 1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止(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时);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售价:采购文件每份 250 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 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 负责人)亲笔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 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 9 时; 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 室)开标,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磋商时),经验证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 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分别 进行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等; 2.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供应商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 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 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 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交至以下 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 账 号: 7010 0500 0000 0002 1771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地址:柳江区拉堡镇兴柳路 277 号 联系方式:0772-7217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 联系方式:0772-2696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话:0772-2696966 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6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5 第二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 2 3.1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 资格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7.1 响应文件报价: 1、对于本磋商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 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 包括在总报价中; 2、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 现场踏勘: 无。 6 8.1 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内。 7 9.1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供应商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 付、银行保函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有 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 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交至以下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 7010 0500 0000 0002 1771 ; 开户银行: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8 10.2 响应文件组成: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电子文档一份) 9 11.1 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6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 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磋商时),经验证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后;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 10 14.1 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 构另行通知。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代表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分别进行磋商。 11 18.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招标类)标准上浮 20%和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文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 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12 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零叁万柒仟肆佰肆拾捌元整(¥1,037,448.00)。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7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备案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承担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代 理业务的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中成交, 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7 “▲”是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资格符合本次 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 供应商须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全部责任与义务。 3.4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4. 磋商费用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8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二、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 5.首次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供应商对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 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 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首次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 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5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 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 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首次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部分组成。 5.6.1 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6.1.1 价格部分 ▲注:以下第(1)、(2)、(3)、(4)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 (1)磋商声明书(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2)保证金证明(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3)报价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4)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式填写)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5.6.1.2 商务部分 (一)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1)、(2)项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 机构负责人)签名,否则其响应无效。 (1)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 理时,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 2020 年 7 月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上述月份均为零申报 时,须提供相应的企业税务申报表复印件); (5)供应商依法缴纳 2020 年 7 月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 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税款凭证(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 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如供应商社保由上级公司缴纳的,须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9 提供以下资料: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级公司出具的社保缴纳情况说明原件(附供应商拟投 入人员名单);上级公司于开标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 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6)供应商 2019 年度或最近一个季度或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内容、格式自拟); (8)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对供应商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书原件。 (二)资信证明文件 ▲注:以下各项若有请提供,同时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 有);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 有);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 OHSAS18001(或 ISO45001 或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5)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的同类服务项目业绩(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截标前提供原件核验)(如有); (6)供应商同时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服务好评的,分数在 90 分以上(100 分制)或评价为优秀(非常满意)证明材料(提供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服务好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 有); (7)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5.6.1.3 技术部分 ▲注:以下第(1)至第(5)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技术部分不得分。 (1)技术服务响应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2)商务响应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3)项目实施方案(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5)服务方案及承诺(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6)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报价要求 7.1 对于本磋商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 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响应报价必须包 含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调研、编制、交通、通讯、保险、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0 税费、利润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业务有关一切费用。 7.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工作。 7.3 供应商应就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7.4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5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须与供应商报价相适应,否则其技术部分不得分。 四、响应文件有效期 8.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 行。 8.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长有效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 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其它内容。 8.4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9.1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供应商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或 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视 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交至以 下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7010 0500 0000 0002 1771 ;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 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供应商单位全称,否则其响应无效。 9.2 磋商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供应商的磋商 保证金一律以转帐、电汇方式退还供应商。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 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磋商保证金证明中所附的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的全称、账号及开户行退 还供应商(注:供应商磋商声明函提供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务必要完整、正确;所提供电汇凭证或银 行进账单,务必要清晰,否则因不完整、不正确、不清晰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退付的,后果由供应 商负责)。 9.3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六、首次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盖章、封装和递交 10.1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首次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首次响 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所引起的后果由供 应商负责。 10.2 供应商须按首次响应文件(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右上角 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编制并装订成册。活页装订的首次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1 10.3 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用 A4 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首次响应文件正本除《供应商须知》 中规定提供原件以外的均可提供复印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0.4 首次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签名、盖章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 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10.5 首次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首次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6 供应商将首次响应文件(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一并装在首次响应文件袋中(首次响应文件袋样式参考磋商文件第四章样式制作),并在封贴处密封签 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首次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 应商地址、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评审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 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11.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11.3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 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磋商时),经验证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11.4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后; 11.5 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 12.迟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收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的任何首次响应文件。 七、评审程序 13.1“磋商小组”组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单 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在整个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磋商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及评审工作。 13.2 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 ⑴按“供应商须知”检查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及检查响应服务合格性; ⑵按《采购需求》对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性进行检查,如技术性能不满足技术要求(1 项负偏离的), 响应无效。 八、磋商的步骤 14.1 磋商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 232 号(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14.2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 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2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响应磋商供应商退场等候。由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 况,认为确实必须进行修改的,可以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和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内容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无需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的,要求供应商作 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 供应商。 14.3 再次磋商 ⑴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磋商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项目要求,将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供应商,向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⑵磋商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变动书面通知,对原磋商文件进行响应,并将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递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重新响应文件与首次 响应文件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应。 ⑶磋商小组就变动后的磋商文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 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14.4 最后报价 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⑵成交候选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后递交“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 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14.5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如果所有重新报价仍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采购 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1 “磋商小组”只要求资格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15.2 “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要求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该最后报价将作为 磋商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 15.3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按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质疑 16.1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3 1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6.4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6.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6.6 投诉的书面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要求。 16.7 监督部门: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7218348 十一、签订合同 17.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18.1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招标类)标准上浮 20%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 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文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 代理服务费。 18.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5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服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4 十二、适用法律 19.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址:柳江区拉堡镇兴柳路 277 号。 2.服务范围:柳江分局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共两栋办公大楼,一楼为接待大厅, 二楼至五楼为办公楼层,每层约 1200 平方米。室外面积约 2000 平方米,包括停车位。 二、岗位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人数:27 人(其中保洁服务人员 5 人,食堂服务人员 22 人)。 2.服务范围:室内、室外、(公共走道、楼梯、天花板、垃圾桶、玻璃内侧、办公区、领导办公室) 管理区域绿化养护工作及局里早、中、晚一日三餐饮食工作。 3.工作时间: (1)保洁员:每天工作 8 小时,上班时间要求比采购人上班时间提前 1 个小时,月休 4 天。法定 节假日及周末轮流执岗。 (2)食堂服务人员: 周一至周五: 早餐时间:7:45-8:30; 中餐时间 12:00-13:00; 晚餐时间:18:00-20:00(不固定,根据实际情况开餐)。 周末早中晚三餐视采购人情况开餐;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开餐时间进行适当调整,节假日或临时性工作,需要安排轮岗,每人每天 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4.素质要求: (1)保洁员:年龄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 (2)食堂服务人员:要求具有厨房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责任心强,为人诚实,服务意识强,适应加班工作,年龄 55 岁以下。必须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 证》上岗(进场时提交原件至采购人核验)。 三、具体服务内容要求 (一)保洁员 1.工作职责:负责公共走道、楼梯、天花板、垃圾桶、玻璃内侧及办公区领导办公室的保洁,保证 公共区域及楼宇内卫生、整洁、美观。 2.服务内容及要求: A、室内保洁 (1)对室内楼梯、台阶、大厅、公共通道(走廊)、卫生间、门窗、玻璃、内墙、天花板等所有公 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等废物清理。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6 (2)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楼梯扶手、门厅、走廊、卫生间、天台、内外墙面、门窗、玻璃、所 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垢、无污渍、无异味。 (3)工作时间内及时巡回保洁,确保室内外卫生责任区明亮整洁。 (4)对领导办公室室内门窗、玻璃、办公桌、沙发等部位的清扫保洁。 B、室外保洁 (1)道路清扫和保洁,垃圾清扫;道路旁、绿化带、草地杂草的清除;室外果皮箱内的垃圾清理。 (2)完成迎宾、迎检、迎新的突击性卫生清扫清运工作。 (3)室外设备的防尘、防锈、清洁、保洁。 (4)管理区域绿化的修剪、造型、松土、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补苗补种等(所需的施肥肥 料、病虫害防治、补苗补种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服务要求: (1)负责卫生工具、清扫工具的购置及维护(垃圾桶由采购人提供)。 (2)负责公共卫生清扫、清理、垃圾清运及保洁,及时督促采购人将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外运垃 圾清理费由采购人承担。 (3)每年协助灭蚊、灭蝇、灭蟑螂、灭鼠除“四害”及灭蚁工作至少三次。 (4)负责做好各种大型活动期间的卫生整洁和保洁工作。 (5)协助做好项目公共环境的专项治理工作。 4.服务标准: (1)实行标准化管理,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时统一着装。 (2)户外环境等每天清扫 2 次,保洁 1 次,保持无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卫生管理达到 市文明单位要求。 (3)垃圾桶卫生设备,要按时保养、保洁,保证清洁卫生。 (4)做好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保持环境整洁,保证无乱堆乱倒垃圾,无乱贴乱画现象。 (5)室外设备防锈润滑保养每季须进行 1 次。 5.保洁内容和质量基本要求: 区域 公共 走道 楼梯 天花板 垃圾桶 玻璃内侧 办公区及领导办 公室 质量要求 室内 每天 1 次 1 次/ 天 1 次/15 天 每天清 理 1 次/月 每日打扫卫生 2 次 保持走廊地面、天花板 无蜘蛛网,清洁明亮 绿化 每年修剪 2 次,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管理区域绿化进行松土、施肥、补苗补种及病虫害防治等 工作。 洗手 间 每天清洗 2 次,保持干爽,无异味,不定期巡回保洁 通道 每天进行清洁 1 次,保持洁净,进行不定期巡回保洁 户外 每天清扫 2 次,随时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每天清理垃圾桶,保持其表面清洁明亮。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7 环境 (二)、食堂服务人员 1.工作职责:用心做好每日三餐的餐饮供应服务,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食品安全关,在确保餐饮 质量的同时,要营造一个卫生、温馨的就餐环境,为工作人员能安心工作做好坚实的后勤保障,工作时 统一着装。根据采购人食堂的开餐时间合理制定工作时间,每天负责食堂餐饮筹备和收尾工作。 2.服务内容及要求: ①负责采购人职工食堂每天早、中、晚餐的供应,对配送的食材进行签收审核。 早餐时间:7:45-8:30 中餐时间:12:00-13:00 晚餐时间:18:00-20:00(晚餐不固定,根据实际情况开餐)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开餐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②负责接待用餐,每月约 80 人,月平均加班 11 小时/人,由此产生的加班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 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③所有用餐包括切配,分发、上桌摆放。要求食物新鲜,菜式品种多样、数量充足、富有营养,符 合膳食结构要求。 ④负责餐后所有餐具的清洗、消毒,食堂的清洁、打扫及整理,符合饮食场所规定的卫生要求。 ⑤对食堂各类餐饮用品、食用干货、经久耐用品等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与配送单位进 行订单、账务结算核对;完成食堂流水账登记与核算;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⑥制定好饮食标准、餐饮食谱,建立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搭配菜式、味道新鲜考究,满足本单位 领导及工作人员就餐需要。 ⑦采购人负责投资购置餐厅、厨房所需的设备和配套用具,保证餐厅及厨房的供水、电、燃气等可 正常使用,采购人负责支付消耗费用、食物原料的采购。 ⑧成交供应商负责各种餐前、餐间、餐后服务,包括洗碗、洗菜、备餐、配餐、派餐、接待、清洁 卫生、餐具消毒及其它服务。 ⑨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购置的各类食物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核算、盘点。 注: 1.所有服务人员上岗时须穿成交供应商统一发放的工作服装、佩戴成交供应商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2.为保持队伍稳定性,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每月的流动不得超过 10%,如因工作需要出现人员变动, 应由双方协商且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抽调人员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它工作。 3.成交供应商最少配备服务人员 27 名(其中保洁服务人员 5 人,食堂服务人员 22 人)。各岗位服务 人员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最低配置人数的前提下,可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服务质量、 服务标准前提下自行增加。 4.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委托项目时,必须从拟投入的人员中安排,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拟投入的服 务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供应商中标后,须将本单位拟投入的服务人员花名册以及个人详细资料(附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8 身份证与中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采购单位登记备案。合同期内,成 交供应商发生的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向采购人申请备案。 四、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 2.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 五、保密要求 采购人系国家政府机关,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有服务 人员须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 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转述该资料的任何部分,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 任。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合同期满后,在未确定新一期服务合同前,应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 (包括服务标准及费用)继续与采购人签订延期服务合同,直至新一期服务合同生效止,并积极配合采 购人完成交接工作。 2.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足额为派驻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 伤、生育)、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如成交供应商未及时足额为派驻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及支付加班费 的,因此产生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间内,若管理混乱,缺人缺岗,服务质量差,影响采购人正常秩序或声 誉,因此类问题三次接到有效投诉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间内,违反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产生法律责任的,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 七、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1 本项目响应报价、利润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如遇相关政策变化,最低 工资标准上调和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的,各人员费用按规定标准进行调整。调整额度为新标准 和旧标准之间的差额,该差额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保费、服装费、税费、绿化养护及国家法定 假加班费等相关费用; 1.3 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日常服务管理所需的专用工具、器材、物品等费用; 1.4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柳州市有 关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的规定要求以及缴 纳各种社会保险规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上述保险需由采购人监督购买,成交供应 商须将相关资料送采购人备案; 1.5 本项目后勤服务费采用总包干制。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19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服务标准及要求: 3.1 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事项。 4. 提供服务时间及地点: 4.1 提供服务时间:自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之日起 3 日内办理好服务交接手续并提供服务; 4.2 服务地点:柳江区拉堡镇兴柳路 277 号。 5.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一般性事务在 48 小时内处理完成。 6.付款方式:本项预付款为合同款的 10%,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正式服务)15 日内支付预 付款;采购人按每 4 个月为一周期向成交供应商开展一次服务工作考核,服务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后,成 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不计利息)服务费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则顺延支付。 八、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等自理,所有费用均应包含 在磋商报价中,不再另做结算。供应商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 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0 第四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1 一、首次响应文件袋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首次响应文件:(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 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评审时启封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2 首次响应文件(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首次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不可缺): 正本(或副本) 首次响应文件 (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3 附件一 磋商声明书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邀请,我 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 份,电子文档一份。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 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5.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天(日历天)。 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委托提供代理服务的公司及 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有: (没有则填无)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的辩解。 9.与本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4 附件二 保证金证明(格式)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磋商项目编号。出票人、汇款人须填写 供应商单位名称,否则其响应无效。 2、 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或磋商无效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 若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在规定递交的时间内没有收到其缴纳的磋商保证 金,则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5 附件三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企业类型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响应无效处理。 2、磋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勘测费、购买及制作标 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利润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包括柳州人民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 按实际情况增加人工费及相应保险费用)。 3、工资、社保费用及人员意外伤害。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等保险办理费用按 国家及自治区、柳州市的相关规定由供应商统一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税费按国家要求由供应商缴纳。 5、超时加班费,国家法定假加班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他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企业类型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按供应商所属企业类型填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6 附件四 分项报价表 标项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①基本工资 岗位 人数 工资标准/人 工资额/月 合计 ②社会保险费 人数 社保费/月 合计 ③意外险 人数 每人/年 年总金额 月金额 费用测算: 序号 项目 分项 月费用(元) 备注 1 人工费 ①基本工资 ②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③意外险 ④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2 工具消耗费 3 小计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7 4 企业利润 5 税费 总计(月)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年,具体服务起止 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磋商总价(人民币大写) 大写 (¥ 元) 注: 1.本项目报价为完成项目需求所有内容的总报价; 2.投标报价明细表单价汇总须与投标总价一致,投标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一致。 3.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但必须包含“岗 位及内容明细、单位及数量、单项报价、单项合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8 附件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 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属于 房地产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项目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29 附件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0 附件七 供应商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供应商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1 附件八 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 标项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1 2 3 … …… 注: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具体内容、对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 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2 附件九 商务响应表(格式) 标项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注: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作出具体响应。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3 附件十 项目技术方案 由供应商按第三章《采购要求》要求自行填写,所做的技术方案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 须真实、诚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4 附件十一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标项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年龄 本项目职务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等级 学历 简要工作经历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须提供拟投 入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5 附件十二 服务方案及承诺 第 1 条 对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全部予以响应。 第 2 条 (由供应商按《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 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成交、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予以处罚。) 备注:以上为服务承诺格式,第 1 条为供应商必须列明,其余条款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一列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6 附件十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7 附件十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 磋商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 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 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8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验收书(格式)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39 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表 编 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 规定条款和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 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 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1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 费用。如招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服务地点及范围 1. 工作地点:柳江区拉堡镇兴柳路 277号 2. 范围:柳江分局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共两栋办公大楼,一楼为接待大厅,二 楼至五楼为办公楼层,每层约 1200平方米。室外面积约 2000平方米,包括停车位。 第三条 服务总体工作内容 (一)保洁员 1.工作职责:负责公共走道、楼梯、天花板、垃圾桶、玻璃内侧及办公区领导办公室的保洁,保证 公共区域及楼宇内卫生、整洁、美观。 2.服务内容及要求: A、室内保洁 (1)对室内楼梯、台阶、大厅、公共通道(走廊)、卫生间、门窗、玻璃、内墙、天花板等所有 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等废物清理。 (2)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楼梯扶手、门厅、走廊、卫生间、天台、内外墙面、门窗、玻璃、所 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垢、无污渍、无异味。 (3)工作时间内及时巡回保洁,确保室内外卫生责任区明亮整洁。 (4)对领导办公室室内门窗、玻璃、办公桌、沙发等部位的清扫保洁。 B、室外保洁 (1)道路清扫和保洁,垃圾清扫;道路旁、绿化带、草地杂草的清除;室外果皮箱内的垃圾清理。 (2)完成迎宾、迎检、迎新的突击性卫生清扫清运工作。 (3)室外设备的防尘、防锈、清洁、保洁。 (4)管理区域绿化的修剪、造型、松土、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补苗补种等(所需的施肥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0 料、病虫害防治、补苗补种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3.服务要求: (1)负责卫生工具、清扫工具的购臵及维护(垃圾桶由甲方提供)。 (2)负责公共卫生清扫、清理、垃圾清运及保洁,及时督促甲方将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外运垃圾 清理费由甲方承担。 (3)每年协助灭蚊、灭蝇、灭蟑螂、灭鼠除“四害”及灭蚁工作至少三次。 (4)负责做好各种大型活动期间的卫生整洁和保洁工作。 (5)协助做好项目公共环境的专项治理工作。 4.服务标准: (1)实行标准化管理,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时统一着装。 (2)户外环境等每天清扫 2 次,保洁 1次,保持无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卫生管理达到 市文明单位要求。 (3)垃圾桶卫生设备,要按时保养、保洁,保证清洁卫生。 (4)做好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保持环境整洁,保证无乱堆乱倒垃圾,无乱贴乱画现象。 (5)室外设备防锈润滑保养每季须进行 1次。 5.保洁内容和质量基本要求: 区域 公共 走道 楼梯 天花板 垃圾桶 玻璃内侧 办公区及领导办 公室 质量要求 室内 每天 1 次 1次/ 天 1 次/15 天 每天清 理 1次/月 每日打扫卫生 2 次 保持走廊地面、天花板 无蜘蛛网,清洁明亮 绿化 每年修剪 2次,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管理区域绿化进行松土、施肥、补苗补种及病虫害防治等 工作。 洗手 间 每天清洗 2次,保持干爽,无异味,不定期巡回保洁 通道 每天进行清洁 1次,保持洁净,进行不定期巡回保洁 户外 环境 每天清扫 2次,随时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每天清理垃圾桶,保持其表面清洁明亮。 (二)、食堂服务人员 1.工作职责:用心做好每日三餐的餐饮供应服务,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食品安全关,在确保餐饮 质量的同时,要营造一个卫生、温馨的就餐环境,为工作人员能安心工作做好坚实的后勤保障,工作时 统一着装。根据甲方食堂的开餐时间合理制定工作时间,每天负责食堂餐饮筹备和收尾工作。 2.服务内容及要求: ①负责甲方职工食堂每天早、中、晚餐的供应,对配送的食材进行签收审核。 早餐时间:7:45-8:30 中餐时间:12:00-13:00 晚餐时间:18:00-20:00(晚餐不固定,根据实际情况开餐)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开餐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②负责接待用餐,每月约 80人,月平均加班 11 小时/人,由此产生的加班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不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1 再另外支付费用。 ③所有用餐包括切配,分发、上桌摆放。要求食物新鲜,菜式品种多样、数量充足、富有营养,符 合膳食结构要求。 ④负责餐后所有餐具的清洗、消毒,食堂的清洁、打扫及整理,符合饮食场所规定的卫生要求。 ⑤对食堂各类餐饮用品、食用干货、经久耐用品等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与配送单位进 行订单、账务结算核对;完成食堂流水账登记与核算;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⑥制定好饮食标准、餐饮食谱,建立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搭配菜式、味道新鲜考究,满足本单位 领导及工作人员就餐需要。 ⑦甲方负责投资购臵餐厅、厨房所需的设备和配套用具,保证餐厅及厨房的供水、电、燃气等可正 常使用,甲方负责支付消耗费用、食物原料的采购。 ⑧乙方负责各种餐前、餐间、餐后服务,包括洗碗、洗菜、备餐、配餐、派餐、接待、清洁卫生、 餐具消毒及其它服务。 ⑨乙方负责对甲方购臵的各类食物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核算、盘点。 注: 1.所有服务人员上岗时须穿乙方统一发放的工作服装、佩戴成交供应商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2.为保持队伍稳定性,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每月的流动不得超过 10%,如因工作需要出现人员变动, 应由双方协商且得到甲方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抽调人员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它工作。 3. 乙方最少配备服务人员 27名(其中保洁服务人员 5人,食堂服务人员 22人)。各岗位服务人 员在满足甲方要求的最低配臵人数的前提下,可由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标准 前提下自行增加。 4.成交供应商在甲方委托项目时,必须从拟投入的人员中安排,甲方对成交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人 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供应商中标后,须将本单位拟投入的服务人员花名册以及个人详细资料(附身份 证与中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采购单位登记备案。合同期内,乙方发 生的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向甲方申请备案。 第四条 服务期限: 1.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响应文 件中的承诺执行。 第六条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一)资金性质: 。 (二)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本项预付款为合同款的 10%,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正式服务)15日内支付预付款; 甲方按每 3个月为一周期向乙方开展一次服务工作考核,服务通过甲方的考核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不计利息)服务费用。如遇不可抗 力因素则顺延支付。 (四)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五)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名: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2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采购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采购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如存在逾期提供服务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提供服 务所对应的款项或逾期应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提供服务的,对于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要求乙方按未 完成部分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如未完成部分与整个合同的履行有直接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 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三)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 支付违约金。2.如甲方同意由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 仍需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的设臵比例不得高于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四)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五)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费用(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 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违约金的约定支付比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 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 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书面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3 补充协议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采购响应(或应答)文件; (三)响应承诺书; (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 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 前的为准。 (一)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二)本合同书; (三)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及承诺。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 机构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4 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 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 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5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6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 共三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技术方案、人员 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法: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全过程中不允许供应商与“磋商小组”之间有可能影响到 评审结果公正性的私下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评审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10分; (1)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10分。 磋商基准价金额(元) (2)某供应商报价分 = ×10分 某供应商有效最后磋商报价金额(元) (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第五条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即对供应商投标总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或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后加上原来未享受 优惠政策的部分投标价格作为评标价计算价格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四章要求 格式填写),并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政策。[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按第四章要求格式填写)并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技术方案分 57分 (1)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 25 分) 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工作及实施方案等内容进 行综合评定,磋商小组统一确定所属档次,在相应档次进行打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五档(5 分):提供简单的项目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内容,工作方案完整,满足采购需求; 四档(10 分):提供较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内容,工作方案完整,措施及管理责任较清 晰;有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描述;工作人员安排计划、组织管理体系满足采购需求,可基本 实施管理工作; 三档(15 分):提供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内容,工作方案完整,措施及管理责任具体清 晰;有详细的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描述;工作人员安排计划、组织管理体系满足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7 采购需求并优于四档要求;物资装备的配备、人员的配置较合理;有服务管理的安全防范措施、物资装 备摆放的管理措施和采购人的配合方法内容; 二档(20 分):提供完善的服务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 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工作方案完整,措施效扎实、管理责任具体清晰;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 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较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物资装备的配备、人员配置切合采购需求的要求;有服务 管理安全防范措施、物资装备摆放的管理措施、食堂服务人员卫生管理措施、进退场交接措施和要求采 购人的配合方法较好,工作安排与现场实际情况吻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一档(25 分):提供完善的服务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 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并有详细的内部管理架构和日常考核制度;工作方案完整,措施效扎实、管理 责任具体清晰;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较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物资装备的配 备、人员配置的科学合理并优于项目采购要求;服务管理安全防范措施较有力、物资装备摆放管理措施 灵活、食堂服务人员卫生管理措施严格、进退场交接措施和要求采购人的配合方法优于二档要求,工作 安排与现场实际情况吻合,可操作性强。 (2)食品安全与质量保障能力分(满分 20 分) 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与质量保障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磋商 小组统一确定所属档次,在相应档次进行打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四档(5 分):食材安全措施包括: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管控措 施等,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0 分):食材安全措施中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管控措施、 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简单,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15 分):食材安全措施中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管控措施、 追溯方式、食材的营养搭配等,方面描述详细,满足采购需求; 一档(20 分):食材安全措施中能明确主要食材的进货渠道,且能提供拟供食材部分的检测报告, 食材控制管理措施、食材质量管控措施、追溯方式、食材的营养搭配等方案描述清晰、详细,优于采购 需求。 (3)食堂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分(满分 12分) 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堂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 评定,磋商小组统一确定所属档次,在相应档次进行打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三档(4 分):食堂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描述简单,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8 分):食堂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内容具体,优于三档的要求,根据项目制定具有针 对性的措施和预案处理方法,可操作性强; 一档(12 分):食堂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得当,应急预案内容详细,符合实际并有具体相应的落实措 施,根据项目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和预案处理方法,优于二档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可 行的建议,措施方法具备可行性、可靠性、合理性。 3、拟投入人员综合实力分 4分 ①拟投入本项目保洁服务人员 5 人(不含)以上的,每增加 1 人得 1 分,满分 2 分;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后勤服务采购(LJC20-057(重)) 48 ②拟投入本项目食堂服务人员 22 人(不含)以上的,每增加 1 人得 1 分,满分 2 分(提供拟投入 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拟投入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标前提供原件验证,否则不予计分, 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4、服务方案及承诺分 15分 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磋商小组统一 确定所属档次,在相应档次进行打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三档(5 分):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简单,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对服务措施、服务响应时间 等方面描述简单; 二档(10 分):所提供的服务承诺较全面,服务方案可行,对服务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等有较全面描述,有具体的培训计划,承诺服务期限内更换人员数量不超过总人数的 10%,总 体优于三档; 一档(15 分):所提供的服务承诺较全面,服务方案可行,有相应的服务保障措施,服务流程、应 急预案、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响应时间等优于采购文件,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服务支持,承诺服务期 限内更换人员数量不超过总人数的 5%,总体优于二档。 5、信誉分 4分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 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 OHSAS18001(或 ISO45001 或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得 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得 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业绩分 10分 (1)供应商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承接的同类服务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1分,满分 5分(提供有 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截标前提供原件核验,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同时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服务好评的,分数在 90 分以上(100 分制)或评价为优秀(非常满意),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5分(提供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服务好评 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总得分 =1 + 2 + 3 + 4 + 5 + 6 三、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成 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 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信用信息使 用规则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