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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医医院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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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ZYDWZ1J20210011)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ZYDWZ1J20210011)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1附件1.doc附件2附件2.docx

一、项目编号:ZYDWZ1J20210011(招标文件编号:ZYDWZ1J20210011)

二、项目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ZYDWZ1J20210011)成交结果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欣知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舜帝大道西段1号A2第15幢5号独立交易展示位

中标(成交)金额:8.236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广西欣知嘉商贸有限公司 详情见公告 详情见公告 详情见公告 详情见公告 详情见公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志坚、张泽声、曹庚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ZYDWZ1J202100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欣知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舜帝大道西段1号A2第15幢5号独立交易展示位

成交金额:捌万贰仟叁佰陆拾肆元整(¥82,364.00)

  •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

型号规格

单价(元)

1

鲁花压榨花生油

236罐

鲁花

5L/罐

158.00

2

金秀绿煲香米

236袋

金秀

10kg/袋

79.00

3

花菇

236包

/

250g/包

29.00

4

龙舟港味腊肠

236包

龙舟

400g/包

42.00

5

云耳

236包

/

250g/包

29.00

6

东古一品鲜酱油

236瓶

东古

500ml/瓶

12.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志坚、张泽声、曹庚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序号

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收费总金额(元)

1

100万元以下

成交金额1.5%收取

123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42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74-2280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联系方式:0774-282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玲

电 话:0774-2828000

十、附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梧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详情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情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详情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情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情见公告正文

电 话: 详情见公告正文

医疗设备采购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ZYDWZ1J20210011

采购人:梧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1793878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51793879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517938831"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0

HYPERLINK \l "_Toc517938832"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25

HYPERLINK \l "_Toc517938833" 第五章 评标方法 30

HYPERLINK \l "_Toc51793883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HYPERLINK \l "_Toc517938835" 第七章 附件 4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ZYDWZ1J202100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 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1年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DWZ1J20210011

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不设定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

1

压榨花生油

236罐

5L/罐

2

香米

236袋

10kg/袋

3

花菇

236包

250g/包

4

腊肠

236包

400g/包

5

云耳

236包

250g/包

6

一品鲜酱油

236瓶

500ml/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交货完毕(交货形式为领物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2017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处罚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11212021126,每天上午 8:00 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幢2单元34楼)

方式:现场获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25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标结束后

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厅(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42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74-2280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联系方式:0774-282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玲

电  话:0774-2828000            

梧州市中医医院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职工第二批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ZYDWZ1J20210011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

1

压榨花生油

236罐

5L/罐

2

香米

236袋

10kg/袋

3

花菇

236包

250g/包

4

腊肠

236包

400g/包

5

云耳

236包

250g/包

6

一品鲜酱油

236瓶

500ml/瓶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8.26万元

2

1.2

采购人:梧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42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74-3990622

3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联系人及电话:曹玲,0774-2828000

4

1.4

监督部门:/

5

2.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2017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处罚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

11.1

竞标报价方式:供应商必须就《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可能发生的费用作唯一完整报价。(本项目只允许递交一个方案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7

12.1

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

[注: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比竞标有效期延长25日。]

8

13.5

响应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共四套。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④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形式: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内。

9

14.1

1、谈判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转账形式。

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3、递交方式:供应商从对公帐户转账到以下专用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48 6550 5939 9399

4、交纳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①以转帐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专用帐户。②以其他非转账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应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5、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注明事由“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如有分标,须列出分标号)”字样,经查实谈判保证金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其竞标无效

[注:如需开具收据的,请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自行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10

16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09点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3、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指定的地点,且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同时出示以下证件文件进行核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代表到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②谈判保证金声明原件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转账形式保证金证明原件

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证明文件(收据或发票)

④供应商承诺书(详见附件2)

注:以上文件除身份证及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转账形式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11

19.4

1、谈判时间:2021年1月27日09点30分整截标后

2、谈判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厅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身份。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谈判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谈判。

12

26

履约保证金递交及退还:

1、金额:由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成,如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免缴履约保证金。

2、退还:签订合同3个月后,成交供应商按第七章附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的要求至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退还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时,每逾期退还一天按履约保证金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成交人,但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

27

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延期自误。

注:采购合同必须与本谈判文件中的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14

28

1、成交人须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及开标费。

2、上述款项,请现金现存或转账电汇转入下列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48 6550 5998 8888

15

30.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16

30.2

政府采购合同审核:

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盖章确认。

17

竞标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进行查询,作为谈判小组在响应文件初审阶段的评审依据。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竞标将被否决。


供 应 商 须 知

一 总 则

1、项目基本情况、适用范围及定义

1.1项目基本情况:见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见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代理机构:见须知前附表。

1.4监督部门:见须知前附表。

1.5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1.6定义:

1.6.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买方。

1.6.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6.3“供应商”是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称为“潜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称为“谈判供应商”或供应商;经法定程序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称为“成交人”。

1.6.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6.5“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6.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1.6.7“公章”系指供应商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包含其他替代章(如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

1.6.8本次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

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要求。

2.2对在2017年起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处于处罚期限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须主动填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2.5符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应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有如下情形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经办人)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竞标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特别说明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竞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入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相关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询问、质疑

5.1询问。供应商如发现谈判文件内容有误或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谈判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2质疑。

5.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

5.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纸质材料形式的质疑,不接受电子送达的质疑材料,即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的质疑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5.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构成

6.1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应认真查阅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和服务要求,如发现内容有误的,供应商必须在竞标截止日期2日前要求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澄清内容、要求澄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同时认定其他要求澄清的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截标时间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两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4与本项目谈判文件相关的更改通知、澄清补遗通知等书面文件,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所有通知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通知。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编写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竞标将被拒绝。

8.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涉及竞标项目的价格、技术要求、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在竞标报价表中,供应商必须按格式文件完整填写,不能自行修改格式内容。

9、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9.2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装订要求

10.1响应文件由资格、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供。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所有文件均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带“▲”的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一、商务文件

1、竞标函

2、竞标报价明细表

3、商务条款响应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

3、谈判保证金声明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转账形式保证金证明复印件;;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证明;(收据或发票)

5、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清晰反映经营期限及经营地址)

6、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以缴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为准;若为新成立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以参保证明复印件或免参保证明复印件为准;若为新成立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9、供应商2019年度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供应商2020年度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交本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近1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三、▲技术文件

1、技术条款响应表

2、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保证货物质量合格、有合法进货渠道或自销自产的能力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拟)

10.2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位置建议胶装封边,不建议使用活页装订导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

11、竞标报价

11.1竞标报价方式:供应商可就《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可能发生的费用作唯一完整报价。(本项目只允许递交一个方案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1.2竞标货币: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3竞标报价应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制造、改造、包装、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装卸、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竞标拟提供产品的单价金额及竞标总价,经最终谈判后不得更改,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

11.5供应商所填报的产品内容如存在有漏项的情况且在评标时被接受,则将被认定为该遗漏项已包含在竞标报价中,成交人在供货时应按响应文件及经澄清后的结果要求完整提供产品及服务,采购人对其漏报的项目不追加任何货款。

11.6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竞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竞标而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2、竞标的有效期

12.1竞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可同意或不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不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其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对原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标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并同意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内遵循本响应文件,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满之前继续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3.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13.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有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3.3未按要求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竞标。

13.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3.5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并在每份文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④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形式: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内。

14、谈判保证金

14.1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

14.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4.2.1落标人的谈判保证金,落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递交“谈判保证金声明”原件申请退还。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收到退还申请,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件,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2.2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或在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

14.2.3如有质疑,将在质疑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4.3 涉及质疑的供应商,在质疑调查处理结束前其谈判保证金暂不退还。

14.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截标后或在竞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后未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7条签订合同的;

(4)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5.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3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供应商:

(5)注 明“开标前不得拆封”

15.4响应文件袋有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6、谈判截止时间、地点

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地点。

16.3若遇到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过多造成部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已抵达开标现场但未能签到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关闭大门,禁止迟到的供应商进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以其进入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场所的时间为准。

16.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① 响应文件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到达的;

② 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的;

③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封装标记的;

④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未同时携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证件文件进行核验的。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7.1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谈判结束后的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标,否则其全部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 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

18、组建谈判小组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评

19.1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及谈判应答文件等。谈判小组决定竞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的外部证据。

19.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9.3响应文件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质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及按规定进行原件核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条件。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文件和内容为谈判文件所述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签章的合格性、合法性等。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竞标将被拒绝。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19.4澄清有关问题、算术性修正

19.4.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响应文件中《竞标报价表》与《竞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函》为准;

②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④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⑥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在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或内容的,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其竞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19.5谈判

19.5.1谈判时间及地点: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9.5.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就商。

19.5.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最多三轮),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

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

19.5.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9.6最后报价

19.6.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9.6.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19.6.3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总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成交,各子项最后成交单价均不得高于各子项首次单价报价。

19.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参加谈判的,或未提交书面说明退出谈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和最后报价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谈判。

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9.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推荐成交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19.9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谈判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谈判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谈判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

19.10评标会纪律

(1)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谈判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0、无效的响应文件

20.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 未按有关要求提交或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2)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标记、签字、盖章的;

(3) 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 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6) 响应文件有效期、保证金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7) 竞标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如严重背离采购需求、合同协议要求等);

(8) 通过对“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的修改以达到满足技术要求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参数偏离表没有按要求表述的或与项目要求表述不一致却没有提供相关依据说明的;

(9)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或经谈判小组评审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

(10)供应商未就“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11)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2)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没有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4)供应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15)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不符合要求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1、废标

21.1谈判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规定情形除外。

2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2、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退回

2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退还响应文件。

22.2成交人的竞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

六 确定成交人

23.确定成交人

23.1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3.2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自愿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3.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成交公告

24、结果公告

24.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2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八 签订合同

25、成交通知

25.1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履约保证金

26.1 履约保证金由谈判保证金自动转成,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办理转履约保证金手续,如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免缴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人按合同履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的要求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不付利息。

26.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6.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26.5签订合同3个月后,成交供应商按第七章附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的要求至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退还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时,每逾期退还一天按履约保证金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成交人,但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人须凭成交通知书及授权委托书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2如成交人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人违约处理,对成交人所递交的全部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7.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要求重新确定成交人并签订合同,或重新采购。

27.4由于成交人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成交价提高(指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导致成交金额高于违约人的成交价),所超出违约人的成交价部分由违约人承担赔偿责任。

27.5政府采购合同必须与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九 其他事项

28、相关费

28.1成交人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及开标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

服务类型 费 率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1.1%=1.1万元

合计收费 = 1.5 + 1.1 = 2.6(万元)

28.2上述款项,请现金现存或转账电汇转入下列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48 6550 5998 8888

29、解释权

29.1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0、知识产权

30.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利)均归采购人所有,不予退还。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须知前附表第17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说明:

1、本项目要求中的品牌型号如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项目要求中已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产品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供应商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竞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产品,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竞标无效。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报价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5、带“★”技术参数里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竞标无效。


1、?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

采购技术参数要求

1

压榨花生油

236罐

5L/罐

1品种:压榨花生油

2豆蔻酸(C14:0)≤0.1

3棕榈酸(C16:0):8.0~14.0

4棕榈油酸(C16:1)≤0.2

5十七烷酸(C17:0)≤0.1

6十七烷一烯酸(C17:1)≤0.1

7硬脂酸(C18:0):1.0~4.5

8油酸(C18:1):35.0~69.0

9亚油酸(C18:2):8.0~42.0

10亚麻酸(C18:3)≤0.3

11花生酸(C20:0):1.0~2.0

12花生一烯酸(C20:1):0.7~1.7

13山嵛酸(C22:0):1.5~4.5

14芥酸(C22:1):≤0.3

15木焦油酸(C24:0):0.5~2.5

16二十四碳一烯酸(C24:1)≤0.3

17气味、滋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18其余要求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54-2017《花生油》

19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各类标识清晰。

★20、承诺所供商品须是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3个月内的商品。

2

香米

236袋

10kg/袋

1、? 品种:香油粘米

2、? 加工精度:标准一级

★3、水分≤13.3%

4、? 碎米总量≤15.0%

5、? 小碎米量≤1.0%

6、? 杂质最大限量≤0.25%

7、糠粉≤0.15%

8、矿物质≤0.02%

9、黄粒米≤1.0%

10、不完善粒≤3.0%

11、带壳稗粒≤3粒/kg

12、稻谷粒≤3粒/kg

13、互混率≤5.0%

14、色泽、气味:无变质、无异味、无生虫、米粒晶莹透亮,光泽度好。

★15、镉(以Cd计)≤0.1mg/kg

16、总汞(以Hg计)≤0.02mg/kg

17、机砷(以As计)≤0.15mg/kg

18、铅(以Pb计)≤0.2mg/kg

19、其余要求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54-2018《大米》、GB/T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20、包装、供货要求:外包装完整且干净卫生、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QS证号等标示清晰。

★21、承诺所供商品须是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3

花菇

236包

250g/包

1、? 品质为一级菇,菇质肥厚、鲜嫩、香味浓郁,菌盖完整,有白色带微黄的裂纹, 菌边内卷,菌褶白细干净,菌柄短。

2、承诺所供商品须是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4

腊肠

236包

400g/包

1、? 新鲜、来源安全可靠、无变质、无异味。

2、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各类标识清晰。

★3、承诺所供商品须是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5

云耳

236包

250g/包

1、? 颜色黑褐,材质绵软呈胶原纤维状,薄而有延展性。

2、所供商品须是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6

一品鲜酱油

236瓶

500ml/瓶

1、? 酱香豉香味浓郁,色泽红亮,鲜味十

2、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各类标识清晰。

★3、所供商品须是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3个月内的商品。

二、质量要求标准:

新鲜、来源安全可靠、无变质、无异味。所有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准及货物外包装应标注产品名称,需具备产品合格证。

三、报价:本次报价必须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装卸、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 交货时间及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3天内将纸质领物券交付采购单位。

2)交货要求:本次采购货物交货形式为纸质领物券,领货地点为梧州市区,提货时间为交付领物券后第2天起,领物券有效期为一年,每张票券上分别注明:(××品牌) 5升压榨花生油1罐、(××品牌)10kg香米1包、(××品牌)250g花菇1包、(××品牌)400克腊肠1包、(××品牌)250g云耳1包、(××品牌)500ml一品鲜酱油1瓶,共236张(以以应标的品牌为准),质量标准以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的要求为准,提货时货物若达不到标准,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五、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延期自误。

六、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全部领物券交付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100%货款。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协商确定,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章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 日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发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成交通知书,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及补充、响应文件及澄清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合同标的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

2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3. 交货时间及要求

3.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3天内将纸质领物券交付甲方。

3.2交货要要求:本次采购货物交货形式为纸质领物券,领货地点为梧州市区(请按附件1要求填好领取物品地址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提货时间为交付领物券后第2天起,领物券有效期为一年,每张票券上分别注明:(××品牌) 5升压榨花生油1罐、(××品牌)10kg香米1包、(××品牌)250g花菇1包、(××品牌)400克腊肠1包、(××品牌)250g云耳1包、(××品牌)500ml一品鲜酱油1瓶,共236张(以以应标的品牌为准),质量标准以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的要求为准,提货时货物若达不到标准,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4. 履约保证金

4.1金额:由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捌佰元整(¥800.00)自动转成,如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免缴履约保证金。

4.2退还:签订合同3个月后,成交供应商按第七章附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的要求至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退还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时,每逾期退还一天按履约保证金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成交人,但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3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新鲜、来源安全可靠、无变质、无异味,其中香米无虫口。所有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所有货物的有效期均按要求提供,具体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日期要求

1

压榨花生油

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3个月内的商品。

2

香米

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3

花菇

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4

腊肠

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5

云耳

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2个月内的商品。

6

一品鲜酱油

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后3个月内的商品。

2)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3)免费送货上门;

4)交货时货物外包装完整且干净卫生、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QS证号等标示清晰,以便提货验收;

5)交货时所有货物均需具备产品合格证。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全部领物券交付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100%货款。

6.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超过部份由双方协议商定。供应商应根据实际要求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9.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8.2 甲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 乙方逾期交付领物券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8.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9.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9.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9.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0. 诉讼

10.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梧州市。

11. 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议商定。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1.4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附件1.doc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