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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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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监狱2021年物资(蔬菜)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宜宾监狱2021年物资(蔬菜)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28 17:32

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079408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监狱2021年物资(蔬菜)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宜宾悦资种植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民强村高屋社5号附1号
中标(成交)金额 折扣率:60.2%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四川省宜宾监狱2021年物资(蔬菜)配送采购项目:
名称:蔬菜配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5418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敏,彭洪,刘长宏,柏怀秀(组长),余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特别约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下浮20%收取(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以上计价方式不足伍仟元的,按伍仟元固定价收取),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650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宜宾监狱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府路300号
联系方式: 0831-3700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5号中国西南轻工博览城17栋1层128号
联系方式: 0831-6889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831-370014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编号:510201202079408 四川省宜宾监狱 2021 年物资(蔬菜)配 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四川省宜宾监狱 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48 第七章 评标办法······································································································6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74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宜宾监狱委托,拟对四川省宜宾监狱 2021 年物资(蔬菜)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201202079408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宜宾监狱 2021 年物资(蔬菜)配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个包,具体如下: 包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01 蔬菜 一批 9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 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4 9、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8 日每天上午 9:00-下午 17:00(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在我司(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 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13:30 (北京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宜宾市叙州区仁和小区 9 单 元 2 楼 2号)。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 5 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 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宜宾监狱 地 址:宜宾翠屏区象鼻街道办象府路 300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5061735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仁和小区 9单元 2楼 2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1-6889049,17399666035 传真:/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9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简介”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 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 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 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 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适用。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 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 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5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 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 进行加分。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8 履约保证金 1、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 2、缴纳金额:合同金额的10% 3、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 4、缴纳账户: 收款人:四川省宜宾监狱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翠屏支行营业厅 账号: 22470201040006590 缴纳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采购人不按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 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和不 应退还的除外。 9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 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 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 容、金额或者比例: 10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399666035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1-6889049,17399666035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联系我司办理 代理服务费缴纳及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399666035。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仁和小区 9 单元 2楼 2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399666035。 标书售卖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831-6889049,17399666035。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仁和小区 9 单元 2楼 2号。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831-6889049,17399666035。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仁和小区 9 单元 2楼 2号。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672319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 37 号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特别约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 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 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 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下浮20%收取(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以上 计价方式不足伍仟元的,按伍仟元固定价收取),代理服务费由各 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8 送样提醒 本项目不适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宜宾监狱。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10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 5.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2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14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涉及)。 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如涉及):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 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 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如涉及): 15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如涉及):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 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 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6.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 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 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 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有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不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但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 表”内容的除外。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 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8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用正楷填写本招标文件附件二“递交投标文件 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本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19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 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 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 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 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0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1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22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23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6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年 月日 27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8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9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30 格式 1-5 承诺函(如涉及)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 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 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 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 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 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31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 年 月日 32 格式 2-2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并满足招标 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3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履行。 十、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 求。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 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4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第 XX 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折扣率 1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投标报价的填写:折扣率 80%,投标总价=100 万元*0.80=80 万元,即 8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5 格式 2-5 四、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6 格式 2-6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采购 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单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服务要求 (如:交货期、质保 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 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格式 2-7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格式 2-8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9 格式 2-9 八、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内容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0 格式 2-10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1 格式 2-11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景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 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 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42 格式 2-12 十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 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XXXX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3 格式 2-13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 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45 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 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 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 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 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 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 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 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三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详见第三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 第三章); 47 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 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 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 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 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4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 项目概述 包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01 蔬菜 一批(具体菜品和数量以采购人 生活卫生科采购计划为准。) 90 (二). 商务要求 1.供应方式及地点 1.1 供应方式:供应期限内以每周作为一个供货周期,监狱生活卫生科根据实际 情况,提前三天以适当方式将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备 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 1.2 交货地点:宜宾监狱配餐中心(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象府路 300 号) *2、供应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1 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价格*折扣率(例如:市场价 格=100 元,折扣率 85%,执行价格:100*85%=85 元) 2.2 条件 2.2.1.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宜宾市中心城区蔬菜市场行情》(网址 http://cuiping.gov.cn/;浏览路径: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政务活动--部门 动态)数据作为市场批发价格参照依据(若确定价格日该网站未发布价格信息, 49 则以离确定价格日前最近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其未公布价格的其他商品通过 市场实地考察方式确定市场批发价格。 2.2.2 网站无价格发布的物资,由双方组成询价组在当地(宜宾)市场进行询价, 以当地(宜宾)市场批发中间价作为基础价。 *3、供应商按监狱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验收单、国家正式发 票等财务结算所需资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财务科收到申请并审核无误后 在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货款(不包括年初财政资金用款额度为下达时间)。 *4、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金额不得 超过总预算金额。 *5、供应商的报价即折扣率,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市场波动引起价格调整, 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市场价格信息,采购人的相关负责人定期对市场价格 询价,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实际情况,及时合理的对价格进行一定的调整。(调查 后的市场平均价格是可调整的部分,投标人报的折扣率不可调整, 采购人仅在合 同金额内进行支付。) *6、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 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照 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7、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 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 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 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 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 约责任。 *8、货物质量标准 各项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在用标准。 50 *9、物资验收 9.1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9.2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 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 支付。 10、管理要求 10.1 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0.1.1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10.1.2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10.1.3 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0.1.4 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10.1.5 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用安全事故的; 10.1.6 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10.1.7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10.1.8 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退货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10.1.9 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10.2 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所供货物的 食用安全,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用安全事 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供应商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 损失。 10.3 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 监狱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51 10.4 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供应,不得变更供应物资,否则,采购人有权退 货。 11、供应商人员进出监管区的约定,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认真教 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 11.1 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采购人名义从事有损采购人形象 的行为。 11.2 供应商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 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 11.3 供应商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11.4 凡需进入监管区的供应商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 件,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11.5 供应商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采购人人员带领或采购人指定人员驾驶,方 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11.6 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供应商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 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采购人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 管区大门。 11.7 供应商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四川省宜宾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 定(试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四川省宜宾监狱出入证》,由采购人相关 部门人员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11.8 供应商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包括:⑴枪支、弹药、雷管、炸药等物品; ⑵手机、对讲机及相关附属配件和其他有移动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⑶各种货币 现钞、金融卡和有价证券;⑷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 家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⑸管制刀具和刃器具;⑹ 军警制服、便服、假发。)、违规品(包括:⑴含有酒精的饮品;⑵火种及可以 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⑶各种身份类证件;⑷各种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产原材 52 料、半成品、成品等;⑸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⑹绝缘物品; ⑺各种燃料炊具和电炊具;⑻监狱超市未出售的商品;⑼其他未经允许不得在监 狱限定区域和时间内持有使用的物品。)、危险品(包括:⑴用于监狱生产和罪 犯生活卫生的各类刀具和刃器具;⑵具有一定杀伤力的生产工具和用作生产材 料、具有较强破坏力的钝器;⑶绳梯、爬梯、脚手架等攀高物;⑷用于生产的易 燃易爆品、麻醉品、剧毒品及放射性、腐蚀性物品;⑸其他可能给监狱安全造成 威胁的危险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 管在贮物箱。 11.9 供应商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四川省宜宾监狱出入证》挂于胸 前,并妥善保管。 11.10 供应商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下列规定: 11.10.1 不得擅自与罪犯接触,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 11.10.2 不得为罪犯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品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11.10.3 不得为罪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电话; 11.10.4 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11.10.5 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11.10.6 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采购人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 为。 11.10.7 供应商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 11.10.8 供应商人员若违反本条所列上述约定,供应商相应人员不得再进入监管 区;其中违反本条第 8 款及第 10 款第(2)、(3)、(4)、(6)项的,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还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其中违反本条第 8 款所列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人/次,违反本条 第 10 款所列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人/次;情节 53 严重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 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 围。 13、运输方式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 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14、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 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15、供货计量:以交货地过磅为准。 16、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以采购人验收组验收为准),扣 100-1000 元不等: 16.1 出现一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 16.2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16.3 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 16.4 供货数量的浮动范围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5%,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 (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退回给供应商,或供应数低于计划数 95%,供应商应立即 补足数量,经验收合格后入库,该两种情况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16.5 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 17、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以采购人验收组验收为准),扣 1000-2000 元不等: 17.1 出现二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 17.2 供应货物品种、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17.3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17.4 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4 17.5 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 95%; 17.6 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 17.7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17.8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 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17.9 所供货物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在合同中约定)。 (三).技术、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须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限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 1.1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 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1.2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 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1.3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 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1.4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 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1.5 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 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 结球适度。 1.6 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 55 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7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 带泥土。 1.8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 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1.9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 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10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 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1.11 水生菜类:藕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 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1.12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13 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 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 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56 2、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 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的材质。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 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4、货物溯源要求:蔬菜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蔬菜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 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 的蔬菜供应。 5、物资验收 5.1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宜宾监狱蔬菜验收详细标准》验收。若验收发现 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采购人可直接退货,供应商应及时补齐退回部分货物 并承担相应责任。 5.2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 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 支付。 6、宜宾监狱蔬菜验收详细标准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劣质质量形态 1 小白菜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 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 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2 青菜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 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 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3 菜秧 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 棵小似鸡毛,水份充足.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 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4 油菜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 肥大,主茎无花蕾.水份充足,无 根. 有黄叶,枯萎,小虫,腐烂,压 伤,散水太多; 5 韭菜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 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 20 厘米以内; 有泥土,黄叶或叶上有斑,枯 萎,无尖,腐烂. 6 韭黄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 浓郁,长 20 厘米以内. 有泥土,黄叶,干软,有断裂, 腐烂. 57 7 香芹 又旱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枝少, 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份 充足,长约 30 厘米. 有泥土,黄叶,烂叶.干叶、根 粗、分枝多、茎老帮、弯曲、 空心,有锈斑、黄斑、断裂、 腐烂。 8 水芹 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 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 清香味,长约 30 厘米。 有泥土、烂叶、黄叶、根茎变 黄、有锈斑、黄斑、断裂、腐 烂、杂草。 9 西芹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 爽口无渣。 有黄叶、梗伤,水秀,腐烂, 断裂,枯萎。 10 菠菜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 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 棵株适当。 有泥土,带穗,抽茎和黄叶, 枯叶,干尖,腐烂和虫眼。 11 生菜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 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 叶子发黄,有褐色边或褐斑, 干软,卷曲,脱叶。 12 空心菜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 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棵株 约 15 厘米。 叶子大、黄叶、烂叶和锈斑, 有花蕾、虫洞、腐烂,棵株软, 梗粗老,节上有白色支头。 13 西洋菜 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 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直。 茎粗老,白色支头多,有黄叶、 烂叶、杂草,棵株软且大。 14 麦菜 叶淡绿、肥厚,嫩脆,无主茎, 叶株挺直、水份充足,根部的切 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黄叶、烂叶、有叶斑,有主茎, 干软。 15 芥菜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 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黄叶、黄叶边、有虫、干软。 16 苋菜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 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 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有黄叶,叶背有白点有虫,枯 萎有籽,茎粗老。 17 潺菜 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 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有叶斑或叶子过大,枯萎,有 杂质,梗粗老。 18 菜芯 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 有花蕾或无花蕾,棵株挺直,水 分充足。 有叶班、虫洞、枯萎,梗粗老, 或开花过多。 19 芥兰 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 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 断面绿白色、湿润, 叶枯萎有花蕾、压伤,断面黄 色、锈色、腐烂或干涩。 20 小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 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 15-30 厘米。 有黄叶、烂叶、干尖、叶斑。 有毛根、泥土,枯萎,茎弯曲 或浸水过多。 21 胡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 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 15-30 厘米。 有黄叶、烂叶、干尖、叶斑。 有毛根、泥土,枯萎,茎弯曲 或浸水过多。 58 22 青蒜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 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有黄叶、干尖、烂梢,有根、 泥土。 23 香菜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 水份充足。 黄叶、腐烂、泥土、发蔫。 24 青椒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 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 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 皱纹、断裂,干软、凹陷,有 泥土. 25 西椒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 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 度各弹性,肉厚少籽,味道香甜。 腐烂、表面无光泽、有皱纹、 断裂,干软、压伤划痕。 26 辣椒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 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 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辣味重。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 皱纹、断裂,干软、划痕. 27 红椒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 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 皱纹、断裂,干软、划痕.颜 色部分红。 28 蕃茄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 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 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 酸。 腐烂、压伤、过软或过硬,表 皮有斑点或畸形果。 29 大白菜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 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 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 洁白完整。 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 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 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有 泥土。 30 苞菜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 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 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包心松散有黄叶、虫蛀,萎蔫、 雨淋水浸。 31 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 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厘 米。 分葱、花皮、枯萎、霉叶、黄 叶,有泥土、葱白松空、弯曲。 32 茄子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 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 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 个体均匀。 表皮有皱,压伤、虫蛀、烂斑、 籽肉分离,太软。 33 蒿笋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 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断面碧 绿。嫩叶少。 压伤、裂纹、水锈斑,空心、 厚度、黄叶、毛根、有泥土。 34 蒜苔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 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颜色黄绿,梗粗,表面有皱纹。 老掐之不断,梗尖干黄。 35 花菜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 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 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 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 花蕾发黄,有黑斑及污点,粗 且松,表面发干,压伤,刀伤, 虫害,主茎长。 59 36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 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 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 短。 花蕾有烂斑,污点、粗且松, 表面发干,压伤、刀伤、主茎 长。 37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 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 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颜色黄,皮皱,有大肚或瘦尖, 弯曲,有压伤、腐烂、断裂, 肉白或有空心。 38 冬瓜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 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 压伤、烂斑、较软,肉有空隙, 水份少,发糠。 39 丝瓜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 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细长 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 子小。 颜色泛黄、皮粗糙,弯曲、不 均,伤疤、烂斑、黄斑,较软 有弹性,肉松软或空。 40 苦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 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 子小、味苦。 腐烂、压伤、刀伤、磨损,有 虫洞,斑点,颜色发黄、甚至 发红,瓜身软。 41 毛瓜 颜色翠绿色有光泽,有细绒毛, 皮薄嫩,肉洁白子小、形正,有一 定硬度。 压伤、烂斑、凹瘪,黄斑,瓜 身软,绒毛倒伏. 42 南瓜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 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 烂、畸形。 43 蒲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 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定硬度 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 周正。 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 形,颜色发黄。 44 佛手瓜 颜色浅绿色,佛手形,有一定硬 度,皮脆硬,肉晶莹透明,瓜形 正。 表皮擦伤,干皱、烂斑。 45 角瓜 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 棱边,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有 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 表皮粗糙、烂斑、划伤、软烂。 46 新豆 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 匀、挺直、饱满、有花蒂,有弹 性,折之易断。 虫洞、黄斑、烂斑、粗细不均、 豆荚松软,有空、折之不断、 筋丝较韧。 47 毛豆 颜色青绿、表面有黄色绒毛,豆 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 完整、有清香。 受潮、虫洞、软烂、颜色发黄 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48 青豆 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大, 均匀完整,较嫩。 颜色杂,大小不均匀,碎粒、 烂粒、霉粒、杂质。 49 四季豆 颜色翠绿色、表面有细绒毛,豆 荚细长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 韧性、能弯曲,指甲掐之后有痕, 断之容易。 有虫洞,斑点水锈腐烂萎蔫, 纤维明显,筋丝粗韧,豆荚粗 壮,难弯曲。 60 50 荷兰豆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 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粒小而 无。 枯萎、颜色黄绿色,筋丝明显, 折之不断。 51 黄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 芽色洁白晶莹。 发黄、发黑、干燥、豆壳多, 断芽、烂头、烂尾。 52 绿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 芽色洁白晶莹。 发黄、发黑、干燥、豆壳多, 断芽、烂头、烂尾。 53 土豆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 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 不软,饱满。 发芽、青斑、萎蔫、腐烂、坑 眼多、有毛根、泥土、糙皮。 54 洋葱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 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 适中,有一定硬度。 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 芽、发乌、有泥土。 55 红薯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 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 体硬不软、饱满。 腐烂、破皮、坑眼多、畸形、 泥土多发软。 56 生姜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 肥大有姜味。 烂斑、干硬、碰伤、毛根、泥 土多。 57 蒜头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 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发芽、散瓣、烂瓣,瘪瓣、虫 孔,须根。 58 胡萝卜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 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 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表皮争缩,刀伤、开裂、体软、 褐斑,肉质薄、发糠、泥土多。 59 青萝卜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 密,形体完整,水分大份量重。 糠心、开裂、刀伤、泥土多, 局部腐烂。 60 白萝卜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 形体完整、份量重,底部切面洁 白,水分大,肉嫩脆、味甜适中。 糠心、花心、灰心、断裂、压 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 多,表面有黄斑或褐斑。 61 芋头 颜色为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 面军中,断面肉质洁白,且有紫色 斑点,不硬心. 刀伤、根须、疤痕、泥土多、 个体过小,水份蒸发、肉硬但 不脆。 62 莲藕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 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 藕节一般为 3-4 节。 有外伤、断裂、有褐色斑,干 萎颜色发黄。 63 鲛白 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 肥厚较嫩,颜色洁白或淡黄色, 折之易断。 茎肉颜色青绿、有斑、较细且 空、有刀伤或虫洞。 64 冬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 壳肉紧帖、饱满,肉质洁白较嫩, 根小。 冰冻、霉烂、风干、刀伤,壳 皮卷曲,离肉、有黑斑,根大、 肉老。 65 竹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 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 断裂、黑斑、风干、刀伤,壳 皮卷曲,壳肉有空隙,笋根变 61 分多。 黑、肉变色。 66 茨前 外包膜颜色淡黄、顶端尖芽淡黄 色,形大饱满、洁净、肉乳白细 腻。 刀伤、虫洞、裂开、腐烂、冰 冻、个小、多泥、顶端尖芽萎 蔫。 67 香菇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 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 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 香味浓、重量轻。 腐烂、破损、潮湿、粘手,菌 身不完整,颜色暗淡,发黑, 味淡或异味。 68 平菇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 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 未展开,根短。 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 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 颜色发黄有黄斑。 69 草菇 顶部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 色,蛋或卵圆形、饱满,菌膜未 破、湿度适中。 潮湿、粘手、水浸、菌盖边缘 欲裂或腰凹陷. 70 金针菇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 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 腐烂、潮湿、枯萎、菌盖脱落, 柄粗长,颜色发黄。 2、包装与标签要求: 2.1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 霉变现象。 2.2 标签:每件包装必须按行业标准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有效期、生产 单位及地址等。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 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4、货物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 是生产厂家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 5、验收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6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63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64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 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 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5 (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 形除外);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 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 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 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 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66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 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67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68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报价 40% 4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 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分=基准折扣率/投 标折扣率×40%×100。 共同评 分因素 2 商 务 要 求、技术 及其他要 求 20% 20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技术要求” 没有负偏离得 20 分;第六章“商务、技术要 求”中有负偏离的按如下要求扣分:技术参 数要求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技术参数 要求条款的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条款总数 量)×得分。得分保留 2位小数。 非“*”号条款技术分 20 分,非“*”号条款 144 项。 注:招标文件第 六章中标注“*” 的条款为本项 目的实质性条 款,不在本项的 评分范围内,供 应商不满足的, 将在符合性审 查时,按无效投 标进行处理 技 术 评 分因素 69 3 业绩 6% 6 分 2017 年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的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6分。 提供合同复印 件 共 同 评 分因素 4 企业实力 8% 6 分 投标人有独立的库房配送点,用作售卖、仓 储、冷藏食材的专用场所的能够保证配送服 务要求得 6分; 投标人无独立的库房配送点,但能保证配送 服务要求得 3分。 投标人无独立的库房配送点且无法满足配送 服务的不得分。 提供库房产权 证明材料或租 赁合同复印件。 技术评 分因素 2分 投标人具有专用配送车辆得 1分,每增加 1 辆得 1分,最高得 2分,不具有不得分。 须提供车辆行 驶证或车辆租 赁合同复印件, 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 分因素 5 作业流程 及配送方 案 10% 10 分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总体方案,方案包含但 不限于供应商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的保障 措施,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配送处理方案 等。 完整提供上述方案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扣 2.5 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因素 6 应急配送 及安全保 障措施 12% 12 分 1、投标人为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提供包括 临时安排人员、车辆、采买地点、确保食材 品质和及时送达食堂验收使用时间等内容承 诺函的得 2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全的不 得分。承诺送达时间在 1小时以内的得 2分, 超过 1小时才能完成送达的不得分。(投标人 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材料,不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投标人服务采购人的应急管理机构、应急 工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 内容。得 1分。(投标人提供包括上述内容 的应急工作方案书面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 全的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 务事宜和售后服务负责人相关信息的得 1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有 实行“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 技术评 分因素 70 调换)书面承诺的得 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 全的不得分。 4、产品质量承诺书: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标准, 接受调换同等产品同等价格的权利书面承诺 的得 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食品安全保险承诺书:投标人须承诺,若 中标后,须购买不低于合同金额的食品安全 保险。接受购买保险并提供承诺书的得 2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7 节能、环 境标志、 无线局域 网产品 2% 2 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 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 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0.5 分,非节能、环 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 2分。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 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 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 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 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 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提供产品对应 的清单复印件, 以《中国政府采 购网》最新颁布 清单为准。 政策合 同类评 分因素 8 投标文件 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1分,直至该项分 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注: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 71 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 +……+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 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 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 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 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2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73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 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5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 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 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 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 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76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 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 77 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 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 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 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 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 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78 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 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79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承诺函(如涉及)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XX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十、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第XX包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投标报价的填写:折扣率80%,投标总价=100万元*0.80=80万元,即8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格式2-5 四、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格式2-9 八、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内容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 项目概述 (二). 商务要求 (三).技术、服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 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