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29 13:49:19
合同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
合同编号 | 2021002 |
合同总金额(元) | 2,950,000.00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2,950,000.00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01-28 |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1-29 13:49:19 |
采购人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 |
供应商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雄城肉类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合同电子文档 | 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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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5110022020000854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内江市经开区靖民镇三山村内江殡仪中心 |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 熊定宽 13990486032 |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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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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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2021002
签订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
采购人(甲方):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
中标人(乙方):内江市市中区雄城肉类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内江市市
中区殡仪馆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0022020000854)的《招标文件》、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
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
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是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对食堂所需食材(食品)种类及数量进行
采购、配送,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材(食品)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
人指定地点。
2、配送类别主要分为肉、蛋类;鱼、虾类;蔬菜类;大米、面、食用油类;
副食干杂类;酒、水、饮料类。
3、凡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
还必须包装整洁、完美;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
内容和重量必须和包装上标明的完全一致。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采购金额达 295 万元止。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肉、蛋类
序号 类别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 说 明
1 猪肉类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
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
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4)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
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
有香味;
(5)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
泽。
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
供当批次肉类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和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
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
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
合格验讫印章。
2
牛肉、
羊肉等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表面湿润,
不黏手,无注水,无杂质,肌肉色泽鲜
红或深红,有光泽,不发黏,具有牛、
羊肉等正常气味。
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
供当批次肉类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
3
家禽肉
类
(鸡、
鸭、鹅、
兔等)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外观新鲜肉色泽光润,肉的断面呈
淡红色,稍湿润,但不粘;肉质紧密、
富有弹性,用手按后能迅速恢复原状;
新鲜肉具有每种家禽肉的特有气味。
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
供当批次肉类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
4 禽蛋类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
粗糙,但有光泽;用光照,能透光,呈
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
清晰,无斑点;蛋闻起来清新、
无异味。
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
供当批次蛋类的《合
格证》。
5
冻肉
(冻
排、冻
瘦肉
等)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
期;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符合验收标
准;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和包装箱上
标明的重量一致。
供应商食品配送时需
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合
格证明材料。
2、鱼、虾类
2.1 鱼、虾类配送质量要求:
2.1.1 鱼类:鲜鱼眼镜凸起,澄清有光泽;鱼鳃紧闭,鳃片呈鲜红色,无黏
液和污物;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
2.1.2 虾类:鲜虾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虾皮壳发亮,呈
青白色;虾肉质坚实、细嫩;冻虾仁冰冻,外包装完整、清洁;虾米外观整洁,
呈淡黄色而有光泽,肉质紧密坚硬、无异味。
2.2 鱼、虾配送按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2.3 鱼、虾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3、蔬菜类
3.1 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
3.1.1 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
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3.1.2 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
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
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3.1.3 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
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3.1.4 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
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3.2 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3.3 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4、大米、面、食用油类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标准
1 大米
(1)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 GB2762-2017 的规定;
(3)米粒形均匀、整齐、重量大、硬度大;米粒上有腹白;
有清香味和光泽;用手摸时滑爽、干燥;
(4)中标供应商配送时,提供每一批次的质检证明材料;
(5)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和封口应严实,包装规格:25KG/
袋。
2 面粉
(1)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 GB2762-2017 的规定;
(3)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颜色要白,面筋质量含量高,有
正常气味。
3 食用油
(1)符合 GB19641-2015 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食用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标准;澄清、透
明;无气味、口感好。三级及以上菜籽油;一级及以上大豆
油;中标供应商配送时,向采购人提供每一批次的质检证明
材料。
(3)包装规格:10L/桶。
5、副食干杂类等
5.1 调味品
5.1.1 调味品质量及要求
序
号
名称 执行标准 检查指标要求 说明
1 醋 GBl8187-2000 或
国家更新标准。
总酸(以乙酸计)≥4.2g/100ml;菌
落总数≤50 cfu/ml。
密封完
好,无变
质。
2 酱油 GBl8186-2000 或
国家更新标准。
氨基酸氮(N)≥0.11g/100ml;食盐
(NaCl 计)≤18g/100ml。
3 味精 GB / T8967-2007
或国家更新标准。
谷氨酸钠≥80%;总砷≤0.1mg/Kg。
4 鸡精 SB/T10371-2003
或国家更新标准。
菌落总数≤1000 cfu/g;大肠菌群≤
45mpn/100g。
5 豆瓣 企业或行业、国家
标准。
总酸(以乳酸计)≤1.0g/100g;总砷
≤0.2mg/Kg。
6 盐 GB 2721-2015 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加碘。
5.1.2 调味品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不
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
5.1.3 调味品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
5.2 干货类:配送的干货需干爽、不霉烂;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色泽;
均匀、完整。
6、酒水、饮料类
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标准,配送时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内包装用符合食
品卫生要求的玻璃瓶、瓷瓶和其它材料包装;包装瓶体整齐,瓶外清洁,封盖严
密,无漏气、漏酒现象;外包装必须用合格的瓦楞纸箱和其它包装材料装运;箱
内要有防震防撞的间隔材料;配料酒中配料表必须包括酒基和卫生部门允许使用
的物质。
7、配送服务要求
▲7.1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前一天提供的《食品配送清单》,在送货当天上午
9:00 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超过 1 小时配送的,按照
当天食材配送货款金额的 20%向采购人赔偿经济损失;供应商未向采购人当天配
送食材的,按照当天配送食材货款金额的 100%,向采购人赔偿经济损失。如累
计出现两次未送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
标供应商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 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7.2 配送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运输资质;根据配送食品应采用厢
式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运输工具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7.3 食品配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并应符合相关卫生
要求。
7.4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符合采购人用人要求,上岗前向采购人
提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材料,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上岗,
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实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
可更换,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供应商负责服务
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
管理和服务要求。
7.5 所有配送食品在配送前由投标人自行查验。
7.6 若在食品收货时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拒收后供应商应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品到达收货现场;若食品收货后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
问题的,供应商应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品到达收货现场,同时供应商负
责人到达现场处理。
7.7 配送的食品由采购人根据《食品配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
方签字确认方可入库储藏。
7.8 供应商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7.9 其他要求:
7.9.1 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
时满足采购人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7.9.2因采购人临时所需的配送需求,配送企业应承诺在2小时内完成配送。
8、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8.1 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8.2 食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产品相关要求。
8.3 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
有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
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8.4 中标人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
污染、变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
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在食品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查中,
因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采购人被通报或处罚
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
合同。
第四条 考核要求
1、采购人按照《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表》(月总分为 100 分)对投标人进
行考核。月考核得分=月总分(100 分)-月累计考核扣分,考核标准如下:
《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扣分
1 详见本项目“项目要求”要求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
配送情况扣 5分
2
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项
目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履约。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
履约的情况扣 5分
2、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及运用,如下表:
序号 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得分
(总分为 100 分)
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1 合格 90-100 分 不扣除。
2 不合格 89 分(含)以下 扣除当月食材配送总金额的 3%。
3、考核方式
3.1 考核人员:由采购人具体负责。
3.2 考核时间: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月不定时对投标人配送的食材质量、
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月底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
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采购人支付投标人当月食材配送金额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市场基准价确认:每月25-30号由采购人(2人)与供应商(1人)组成市
场询价小组,共同对内江市市中区内不少于3家农贸市场的食材价格进行询价,
以当月询价后的平均价作为各类食材的市场基准价。
2、计价方式:
2.1各类食品当月实际支付金额=【各类食品市场基准价×(1-12%)】×实
际采购数量--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2.2当月食品配送支付的总金额=各类食品当月实际支付金额的总和。
2、付款方式及认定结算
本项目采用按月支付的付款方式。乙方每天给甲方送货并开具送货确认单据,
并由甲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账凭证由甲方保存。乙方开具发票以及甲
方验收货品单据,由甲方审核无误后转账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七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100,000.00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3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伍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和平村市场二楼
门面 10 号
电话:13990486032 1598425498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内江分行
开户帐号:51050168610800000054
日期: 年 月 日
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