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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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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29

一、项目名称: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01-6

三、项目预算金额:65857200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1)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餐供应;

(2)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采购内容包含学生饮用奶、面包、火腿肠。

2.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学校38所,约6624人,约2366.04万元)。

后方乡10所学校( 后方乡武口小学、后方乡辛庄小学、后方乡玉皇岭小学、 后方乡元官小学、 后方乡前方小学、后方乡中学、后方乡姜庙小学、后方乡华都希望小学、后方乡东王坊小学、后方乡大王小学)1769人。

侯庙镇18所学校( 侯庙镇大李小学、 侯庙镇第一中学、侯庙镇二合小学、侯庙镇高庄小学、 侯庙镇红庙小学、侯庙镇后付楼小学、侯庙镇黄固堆小学、侯庙镇碱场小学、 侯庙镇金庄小学、侯庙镇兰赵小学、侯庙镇刘庄小学、侯庙镇孟庄小学、侯庙镇苗口小学、侯庙镇四合小学、侯庙镇孙口小学、侯庙镇张楼小学、侯庙镇赵庄小学、侯庙镇朱沙沃小学)2034人。

清水河乡10所学校(清水河乡北葛小学、清水河乡甘草小学、清水河乡后王集小学、清水河乡邵集小学、清水河乡孙庄小学、清水河乡铁庙小学、清水河乡辛庄小学、清水河乡张际阳小学、清水河乡中心小学、清水河乡中学 )2821人。

第二标段:(学校27所,约7606人,约2352.6万元。)

夹河乡9所学校(夹河乡白铺小学、 夹河乡顾庄小学、 夹河乡林楼小学、 夹河乡民族小学、夹河乡姚邵小学、夹河乡张广小学、 夹河乡张书安小学、夹河乡中心小学、夹河乡中学 )2323人。

孙口镇7所学校(孙口镇白拉仝小学、孙口镇东关路小学、孙口镇将军渡小学、孙口镇奎斋小学、孙口镇刘桥小学、孙口镇西影唐小学、 孙口镇中学)1782人。

马楼镇11所学校( 马楼镇陈楼小学、马楼镇第二中学、 马楼镇第一中学、马楼镇后秦小学、马楼镇棘针元小学、马楼镇刘楼小学、马楼镇马楼中心小学、马楼镇前赵小学、马楼镇尚岭小学、 马楼镇希望小学、马楼镇闫那里小学)3501人。

第三标段:(学校24所,约6520人,约1867.08万元。)

吴坝镇10所学校(姜庄小学、晋城小学、穆杨小学、十里井小学、西桥小学、玉安小学、张庄小学、郑三里小学、朱庄小学、吴坝镇中学)2277人。

打渔陈镇14所学校( 打渔陈镇东仝小学、打渔陈镇后门赵小学、 打渔陈镇梁集小学、打渔陈镇实验小学、打渔陈镇四合小学、打渔陈镇孙街小学、打渔陈镇田庄小学、打渔陈镇油城希望小学、打渔陈镇友谊小学、 打渔陈镇岳鲁小学、打渔陈镇枣梨河小学、打渔陈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打渔陈镇周庄小学、打渔陈镇中学)4243人。

以上三个标段的学生人数以提供服务期间实际学生数为准。具备午餐配送条件的学校,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午餐供应配送。

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报名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为两个或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保留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4.采购期3年,自2021年春季学期始,至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每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学生饮用奶、火腿肠、面包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起至投标截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2021年01月30日至2021年02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联系电话(濮阳):16639338626;联系电话(郑州):0371-85519951,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12:00下午14:00-18:00 (支持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无

九、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标投标注意事项:

1、时间:2021年0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网站上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前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72568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90393467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寿丰街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发布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标文件.doc2021-01-29 15:31:50
2公告.docx2021-01-29 15:38:35

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21-01-6

采购人:台前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4" \h \z \u HYPERLINK \l "_Toc4813494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4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6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44" 一、说明 - 6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45" 二、招标文件 - 8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46"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 9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4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1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48" 五、开标与评标 - 12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49" 六、推荐中标选人 - 14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50" 第三章 合同格式 - 17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52" 第四章 招标项资料表 - 24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53" 第五章 投标文格式 - 26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54" 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 - 33 -

HYPERLINK \l "_Toc481349455" 第七章 评标方法 - 3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01-6

三、项目预算金额:65857200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1)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餐供应;

(2)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采购内容包含学生饮用奶、面包、火腿肠。

2.标段划分:

一标段:(学校38所,约6624人,约2366.04万元)。

后方乡10所学校( 后方乡武口小学、后方乡辛庄小学、后方乡玉皇岭小学、 后方乡元官小学、 后方乡前方小学、后方乡中学、后方乡姜庙小学、后方乡华都希望小学、后方乡东王坊小学、后方乡大王小学)1769人。

侯庙镇18所学校( 侯庙镇大李小学、 侯庙镇第一中学、侯庙镇二合小学、侯庙镇高庄小学、 侯庙镇红庙小学、侯庙镇后付楼小学、侯庙镇黄固堆小学、侯庙镇碱场小学、 侯庙镇金庄小学、侯庙镇兰赵小学、侯庙镇刘庄小学、侯庙镇孟庄小学、侯庙镇苗口小学、侯庙镇四合小学、侯庙镇孙口小学、侯庙镇张楼小学、侯庙镇赵庄小学、侯庙镇朱沙沃小学)2034人。

清水河乡10所学校(清水河乡北葛小学、清水河乡甘草小学、清水河乡后王集小学、清水河乡邵集小学、清水河乡孙庄小学、清水河乡铁庙小学、清水河乡辛庄小学、清水河乡张际阳小学、清水河乡中心小学、清水河乡中学 )2821人。

第二标段:(学校27所,约7606人,约2352.6万元。)

夹河乡9所学校(夹河乡白铺小学、 夹河乡顾庄小学、 夹河乡林楼小学、 夹河乡民族小学、夹河乡姚邵小学、夹河乡张广小学、 夹河乡张书安小学、夹河乡中心小学、夹河乡中学 )2323人。

孙口镇7所学校(孙口镇白拉仝小学、孙口镇东关路小学、孙口镇将军渡小学、孙口镇奎斋小学、孙口镇刘桥小学、孙口镇西影唐小学、 孙口镇中学)1782人。

马楼镇11所学校( 马楼镇陈楼小学、马楼镇第二中学、 马楼镇第一中学、马楼镇后秦小学、马楼镇棘针元小学、马楼镇刘楼小学、马楼镇马楼中心小学、马楼镇前赵小学、马楼镇尚岭小学、 马楼镇希望小学、马楼镇闫那里小学)3501人。

第三标段:(学校24所,约6520人,约1867.08万元。)

吴坝镇10所学校(姜庄小学、晋城小学、穆杨小学、十里井小学、西桥小学、玉安小学、张庄小学、郑三里小学、朱庄小学、吴坝镇中学)2277人。

打渔陈镇14所学校( 打渔陈镇东仝小学、打渔陈镇后门赵小学、 打渔陈镇梁集小学、打渔陈镇实验小学、打渔陈镇四合小学、打渔陈镇孙街小学、打渔陈镇田庄小学、打渔陈镇油城希望小学、打渔陈镇友谊小学、 打渔陈镇岳鲁小学、打渔陈镇枣梨河小学、打渔陈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打渔陈镇周庄小学、打渔陈镇中学)4243人。

以上三个标段的学生人数以提供服务期间实际学生数为准。具备午餐配送条件的学校,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午餐供应配送。

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报名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为两个或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保留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4.采购期3年,自2021年春季学期始,至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每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学生饮用奶、火腿肠、面包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起至投标截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2021年01月30日至2021年02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联系电话(濮阳):16639338626;联系电话(郑州):0371-85519951,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12:00下午14:00-18:00 (支持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无

九、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标投标注意事项:

1、时间:2021年0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网站上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前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72568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90393467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寿丰街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发布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定义

2.1采购人:“招标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4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6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7资金来源: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2.8预算价格:是指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向主管部门(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申报采购时的金额;

2.9质保:本次采购所要求的质保或质保期限,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必须提供伴随服务及必须无条件更换产品(注: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该标段投标报价中),并继续履行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限及伴随服务。

2.10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中如有“进口设备”的描述,是指采购人已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过报批手续。

2.11潜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2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2.1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2.14投标授权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及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可由法定代表人就本次招标活动授权本单位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注: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其供应商单位人员,附证明文件。

2.15本招标文件中所用“以上”或“以下”术语标示,如无特殊说明时,则“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16日期: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

2.17备查: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彩喷件、彩打件、影印件)模糊或不清晰影响到评委评审时或评委认为有必要查验该证书证件原件时,投标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及时提供该证书、证件的原件等候评标委员会查验作出的行为。注:“备查”不等于“必须查验”,是否对备查内容进行查验,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2.18异常一致: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三处及以上(如字句、错别字等)。

2.1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3.2现场考察:供应商以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货物安装、调试环境等因素而进行的现场考察原则如下:(1)货物和服务招标一般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招标文件中约定在标前某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供应商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2)招标文件中未约定在标前某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供应商自行参加的原则进行;(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车辆及人身安全等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4)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及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4.2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合同格式

招标项目资料表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

评标方法

4.3本次招标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获取、编制及开标、评标活动全程电子化。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

6.2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7.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7.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8.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8.3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附的其他资料

9、投标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

10、供应商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10.1按第五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证明文件。

10.3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证明文件。

11、投标报价

11.1供应商报价应在不低于供应商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必须机打不得手写,大小写报价必须一致。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附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2供应商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11.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供货期间的价格风险因素,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同时也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

11.4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1.5营养改善计划午餐供应预算单价:中小学生每生每天6元(财政资金4元,学生个人承担2元);课间加餐预算单价:每生每天4元。

依据国务院国办发【2011】54号、教育部教财【201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2】18号、河南省教育厅教体卫艺【2012】109号、河南省教育厅教体卫艺【2012】235号、教体卫艺【2016】1004号等文件精神,供应商按照营养改善计划午餐供应预算单价标准(中小学生每生每天6元)提供季节性带量食谱,根据课间加餐预算单价标准(每生每天4元)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课间加餐全部产品。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文件的格式和文件签署

13.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3.2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13.3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4电报、电传和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4.1投标人凭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进行登陆,然后选择所投项目,上传签章并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确认。

1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14.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按照电子投标的规则密封和标记。

15、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2迟交的投标文件

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6.2“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开标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1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注:网上解密的,投标人凭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时解密。

17.2解密完成后,投标人自行查看唱标内容,对其结果有异议的在唱标期间通过电话(附邮件)的方式提出,否则视同确认认可。

17.3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5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7.5.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17.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的。

18、评标工作

18.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主持,评委会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成员7人,业主代表2人,技术类4人,经济类1人,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按规定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

19.2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9.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19.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0、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0.2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0.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0.4评委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质量保障和配送管理等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0.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0.6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1.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21.2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1.3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1.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1.5在评标工作过程中,所有参与于此次开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干预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22、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效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可以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为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保留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23、中标结果的公告

23.1中标结果将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23.2供应商若对中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质疑和投诉,但须对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4、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如出现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三天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中标通知书

25.1在投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

2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合同文本的基础。

26.3如中标人不按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政府采购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27、重新招标

2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对招标文件资格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8、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各供应商应书面保证: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而引发法律及经济纠纷,不论何种情况下若发生此类情况,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2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1.3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除询标外,评委不得与供应商交换意见。无论评标工作结束与否,参与评标的任何人均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任何情况。

31.4评委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其投标文件。

31.5供应商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投标,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其它供应商恶意攻击。

31.6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评标结果如何,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54号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结合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际需要,台前县教育局受县政府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承接甲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供应,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本合同实施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2〕1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供应的范围、内容及质量标准

1、供应的范围为本项目 标段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2、供应内容:招标范围内的课间加餐和午间供餐;

3、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三、供餐方式

1、以课间加餐和学校食堂配送午餐的形式为本合同供餐范围内的学生集中供餐;

2、课间加餐每次食品供应周期不大于7天,不得超过该食品的保质期。

四、资金结算

1、按月统计,每年结算一次,如果上级钱款到位,可以提前支付。

2、供应商将具体供餐学生人数上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各个学校及供货商上报情况进行统计,与供应商核实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据实付款。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加强对乙方供应的营养午餐与课间加餐食品安全和配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协助乙方督促县财政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及时支付结算费用;

3、学校在接收到货物后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配合做好储存、储藏及再配发工作。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或者质量与合同不符,有权拒收。

4、督促学校及时签收营养食品供应清单,做到供餐一次签收一次;

5、督促学校及时向县学生营养办和乙方反馈营养食品的质量、标准、配送周期等供应情况;

6、按规定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

7、配合乙方做好食品配送的其他工作。

8、对乙方经营的供餐点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有权了解和查看乙方财务经营收支状况。

9、督促学校每日由监督管理委员会检查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包括采购、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

10、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不合格者,限期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无法达标则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0—10000元罚金,每年考核评估不合格达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以为学生提供优质营养食品供应服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并充分认识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所具有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品搭配方案,及时制定食品原材料生产、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配送、留样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和预案,并在食品供应前提供给甲方;

2、配送的食品必须是投标文件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品且符合国家关于学生营养餐相关规定,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必须把食品安全和供餐安全放在第一位;

3、按批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一次供应食品时向每所学校无偿提供留样食品一份;

4、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餐周期及时供餐,每次供餐周期不得超过该食品的保质期;在每一次配送营养食品时,要向每一个供应地点提交下一周的食品清单;

5、配送营养食品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按规定消毒,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6、必须将营养食品配送到合同约定的学校;

7、配合甲方做好营养食品供应的其他工作。

8、乙方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9、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指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乙方提供的食品,如有破损、漏包、坏包、漏气等现象,凭实物由乙方及时负责予以调换。

11、配送期间内应按甲方要求保证供货,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地点如实履行合同,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送货时间或送货数量。

12、乙方必须提供一切营养餐食品所必需的合法手续,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有责任责成学校对供餐企业供应的每一批次营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督促学校对乙方营养食品配送的交通、储藏等工具、用具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监督整改到位。

4、有责任代表县政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对供应的营养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负全责,保证供应的营养食品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3、有责任按照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快速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有责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按质按时配送营养食品,如有降低营养食品质量标准、延时、减量、服务态度恶劣、随意变更供应方案、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情况,视为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5、营养食品应打包装箱,便于运输和储藏;对配送营养食品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和装载工具,必须保持安全、清洁、卫生;

6、严格执行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学校的一切损失。

7、在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按甲方规定的加工、生产、销售的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

8、以服务师生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宗旨,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销售不合格食品,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9、严把原料和副食品的采购检验关,应向供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外购的粮油、鱼肉、蔬菜类等,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并尽量减少生食和野味菜品的供应销售。定型的食品(商品)包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商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并建立好台帐制度。

10、食品、食品原料的采购要定人定点,确保新鲜,无过期变质,直接入口的热食品、定形包装的食品采购要建立索证制度(即向供应方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

11、仓库应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品应分类分架,贴上标签,隔地离墙排列存放,并定期对库存的食品进行检验,防止销售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

12、应在固定的区位堆放未清洗的蔬菜,蔬菜的冲洗应按程序进行充分的浸泡、清洗干净,以防止农药的成分残留,已清洗干净和切好的蔬菜必须放在固定的器具内,并用白色的布加罩,不得随意堆放。

13、已熟的菜肴应用干净的不锈钢、铝合金等器具装盛(不能用塑料器具),并存放在分菜间的案桌上,在未出售期间应加盖或罩上白色干净(已消毒)的布,包括半成品。罩生菜的白布和罩熟菜的白布不能混用,饭菜必须保温。

14、应有专用餐具洗消间,具有充足有效的消毒及完善的保洁措施。乙方的餐具和储食具应经过“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并有严格的消毒和保洁措施。冰箱要定期清洗、确保没有异味,冰箱内的食品要生、熟、成品分开存放,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15、乙方应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内,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以确保饮食卫生和安全。

16、乙方应配备营养配餐员、营养师、职业经理人等。从业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能讲究个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工作标志,保持服饰整洁,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而使学校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7、乙方应指定专人随时冲洗,保持厨房的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裙等环境卫生,并及时清扫转运垃圾,定期进行消毒,厨房及餐厅的垃圾要随手加盖,垃圾要随时清理。

18、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即每餐每种食品125克以上专用于留样冰箱内,48小时后如无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方可弃去),并有留样记录。

19、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自费办理好《健康证》,属于外来人口还应到户口管理部门自费办理《暂住证》。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为18-50周岁,(2)具有身份证,健康证,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生育证明。

20、若产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等原因被罚款、和由此产生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中途擅自停止供餐,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如果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是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而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上访、网络投诉、打砸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劣质、有害和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赔偿。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进行罚款。

5、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乙方营养食品供应资格。

(1)乙方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降低安全保障条件等,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的;

(3)供餐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4)营养食品供应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6)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营养食品质量抽检中三次不合格的。

(7)不服从甲方、学校管理的,或者在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低于60%的。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有效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其余呈送相关职能部门。

十三、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四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采购人名称:台前县教育局

2

项目名称: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

项目编号:2021-01-6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

合格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学生饮用奶、火腿肠、面包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起至投标截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投标人凭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进行登陆,然后选择所投项目,上传签章并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确认。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11

投标截止期: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12

开标日期: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4

本项目预算资金约6585.72万元。

15

招标文件解释权最终归采购人。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你方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招标文件,并已对上述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知、和其他有关文件内容进行了研究,我公司对招标文件内容无任何异议,现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以以下报价进行投标,午餐配送:中小学生午餐每生每天 元;课间加餐:每生每天 元。

2、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多方的约束力,并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4、如果在公开招标开始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6、我方保证,一旦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表

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投标标段

投标报价

午餐配送:

小写:中小学生午餐每生每天 元;

大写:中小学生午餐每生每天 元。

课间加餐:

小写:每生每天 元;

大写:每生每天 元。

其他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订、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投标文件的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附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2.项目编号:2021-01-6

3.项目地点:台前县境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采购内容:

(1)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餐供应;

(2)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课间加餐;采购内容包含学生饮用奶、面包、火腿肠。

6.标段划分:

一标段:(学校38所,约6624人,约2366.04万元)。

后方乡10所学校( 后方乡武口小学、后方乡辛庄小学、后方乡玉皇岭小学、 后方乡元官小学、 后方乡前方小学、后方乡中学、后方乡姜庙小学、后方乡华都希望小学、后方乡东王坊小学、后方乡大王小学)1769人。

侯庙镇18所学校( 侯庙镇大李小学、 侯庙镇第一中学、侯庙镇二合小学、侯庙镇高庄小学、 侯庙镇红庙小学、侯庙镇后付楼小学、侯庙镇黄固堆小学、侯庙镇碱场小学、 侯庙镇金庄小学、侯庙镇兰赵小学、侯庙镇刘庄小学、侯庙镇孟庄小学、侯庙镇苗口小学、侯庙镇四合小学、侯庙镇孙口小学、侯庙镇张楼小学、侯庙镇赵庄小学、侯庙镇朱沙沃小学)2034人。

清水河乡10所学校(清水河乡北葛小学、清水河乡甘草小学、清水河乡后王集小学、清水河乡邵集小学、清水河乡孙庄小学、清水河乡铁庙小学、清水河乡辛庄小学、清水河乡张际阳小学、清水河乡中心小学、清水河乡中学 )2821人。

二标段:(学校27所,约7606人,约2352.6万元。)

夹河乡9所学校(夹河乡白铺小学、 夹河乡顾庄小学、 夹河乡林楼小学、 夹河乡民族小学、夹河乡姚邵小学、夹河乡张广小学、 夹河乡张书安小学、夹河乡中心小学、夹河乡中学 )2323人。

孙口镇7所学校(孙口镇白拉仝小学、孙口镇东关路小学、孙口镇将军渡小学、孙口镇奎斋小学、孙口镇刘桥小学、孙口镇西影唐小学、 孙口镇中学)1782人。

马楼镇11所学校( 马楼镇陈楼小学、马楼镇第二中学、 马楼镇第一中学、马楼镇后秦小学、马楼镇棘针元小学、马楼镇刘楼小学、马楼镇马楼中心小学、马楼镇前赵小学、马楼镇尚岭小学、 马楼镇希望小学、马楼镇闫那里小学)3501人。

三标段:(学校24所,约6520人,约1867.08万元。)

吴坝镇10所学校(姜庄小学、晋城小学、穆杨小学、十里井小学、西桥小学、玉安小学、张庄小学、郑三里小学、朱庄小学、吴坝镇中学)2277人。

打渔陈镇14所学校( 打渔陈镇东仝小学、打渔陈镇后门赵小学、 打渔陈镇梁集小学、打渔陈镇实验小学、打渔陈镇四合小学、打渔陈镇孙街小学、打渔陈镇田庄小学、打渔陈镇油城希望小学、打渔陈镇友谊小学、 打渔陈镇岳鲁小学、打渔陈镇枣梨河小学、打渔陈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打渔陈镇周庄小学、打渔陈镇中学)4243人。

以上三个标段的学生人数以提供服务期间实际学生数为准。具备开午餐条件的学校,具备午餐配送条件的学校,中标公司必须提供午餐供应配送。

每个供应商可以报名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为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保留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7. 采购期3年,自2021年春季学期始,至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每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预算资金共约6585.72万元。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月统计,每年结算一次,如果上级钱款到位,可以提前支付。

供应商将具体服务学生人数上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各个学校及供货商上报情况进行统计,与供应商核实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据实付款。

三、技术要求

(1)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具体要求:

1、学生饮用奶:

(1)学生饮用奶原料奶和产品在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原料奶实施《学生饮用奶 生牛乳》(T/DAC003)标准,超高温灭菌乳纯牛奶实施《学生饮用奶 纯牛奶》(T/DAC004)标准,灭菌调制乳实施《学生饮用奶 灭菌调制乳》(T/DAC005)标准。

(2)产品规格及型号:盒装奶,每盒净含量不低于200毫升;

(3)产品保质期:常温下不低于六个月;

(4)产品营养成分:脂肪(g/100g)≥2.9、蛋白质(g/100g)≥2.4;

(5)产品包装:在包装盒上印制统一标志,并注明“学生奶”“不准在市场销售”等字样;

(6)提供不少于3种口味产品类型。

2、火腿肠:

(1)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标准,质量可靠,可直接食用;外观肠体均匀饱满,无损伤,表面干净、完好,结扎牢固,密封良好,肠衣的结扎部位无内容物渗出。色泽: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组织状态:组织致密,有弹性,切片良好,无软骨及其他杂质,无密集气孔;

(2)产品规格:火腿肠(特级),每根重量≥40克;(对回民学生须提供清真火腿肠)

(3)产品保质期:常温保存不低于6个月;

(4)产品包装:包装成箱,便于运输和发放,包装袋不许破损;

(5)包装袋上标明:生产厂商、生产地点、电话、货物质量、生产日期、常温保质期等国家规定的内容;

3、面包:

(1)符合GB/T20981-2007国家标准要求。

(2)净含量:不低于40g/个;

(3)产品保质期:常温保存不低于6个月;

(4)包装类型: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

(5)卫生要求:符合GB7099-2015的规定;

(6)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符合GB2760-2014及GB14880-2012的规定。

(2)营养改善计划午餐供应具体要求:

1、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施规格、参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具体营养标准按《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执行。

3、服务对象为各个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日常设备设施的提供、设施维修费用和水、电、气费等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

4、供应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廉价向学生提供每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

5、供应商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午餐每餐品种不少于2样,一荤一素,其中,主食不限量供应、汤1份,如若调整份量标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将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7、甲方对供应商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

8、食品质量要求:所供食品保证质量,明确区分汉、回食品生产及加工区域;回民学生提供回民餐。

9、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9.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供应商应提前通知学校,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9.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9.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10、其他要求:经营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3)供应商应书面承诺中标后于2021年2月28日前,对现有乡镇中小学食堂进行改造,同时配齐所需内部设施;

四、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要求及服务方案

1、配送方式:

课间加餐:一周一次(假期除外);午餐供餐:每日一次(假期除外)

中标供应商指派专人、专车按照学生人数,将食品送到指定的学校。

2、严格执行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留样备查。对课间加餐产品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等应于当天无条件更换。

3、按质、按时、按量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营养餐产品的食用工作,做好各级学校师生营养餐产品知识培训。

4、确定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

5、接受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6、中标供应商为每个学校提供必要的奶筐、货架等储藏及分发工具。

7、因食品质量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课间加餐产品,从出厂开始到学生食用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9、保管课间加餐食品的仓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仓储保管条件,室内温度必须控制在摄氏25度以内,场所宽大、通风良好,干燥、无鼠害,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10、加强运输管理。必须使用专用的食品车运输,货箱内必须配备可调温设备,保证食品品质

11、如违背合同,不履行承诺,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2、交货验收

严格入库验收,规范发放程序。采购人必须派专人验收、接货点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验收、保管、发送食品,对每批次食品按照送货单验明食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有效期,检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严禁将疑似问题食品发到学生手中。如发现食源性疾病或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通知台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1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 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 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 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 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 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3)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方及委托方的书面批准。如供应商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一经发现,供应商须向招标人缴纳每人次 1000 元的罚款。该罚款在结算时扣除。 4)午餐菜单及食品原材料使用说明和清单。 5)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6)供应商目前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经营模式。


第七章 评标方法

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一、评标原则

l、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供应商。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二、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标准

是否符合

(是/否)

评审结果

(通过/不通过)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食品经营许可证

4

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5

火腿肠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

面包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起至投标截止)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

书面承诺“我公司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响应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标准

是否符合

(是/否)

评审结果

(通过/不通过)

1

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性审查均通过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方可进入评分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0 分)

报价部分(10分)

条款

分项分

明细分

报价部分10分

报价

(10分)

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评标价=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含小微企业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商务部分(32 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具体要求

分值

1

供应商认证

(10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在认证证书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查询网页,否则不得分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

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2

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认证(4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

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

1

3

火腿肠生产企业(2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

4

面包生产企业(2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

5

荣誉

(2分)

供应商获得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1分,国家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

提供荣誉证书

2

6

业绩

(3分)

供应商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课间加餐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上查询中标结果公告(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 否则不得分

3

7

人员资格证书

(9分)

营养师资格证书

提供每个证书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3

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3

二级(含二级)以上厨师专业资质

3

注: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3、服务方案(58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分)

1

有完善的采购管理、运送管理、验收管理、食品储藏等管理制度

(6分)

完整、科学、合理

4-6

较完整、科学、合理

2-4

合理、一般

0-2

2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

(8分)

完整、科学、合理

5-8

较完整、科学、合理

2-5

合理、一般

0-2

3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监控方案、治安及饮食安全处理方案(8分)

完整、科学、合理

5-8

较完整、科学、合理

2-5

合理、一般

0-2

4

有员工操作规范要求,有卫生防护措施和设施,有文明服务培训计划与内容

(8分)

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有处理预案

5-8

欠合理、一般

0-4

5

有针对学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营养均衡搭配宣传方案

(2分)

完整、科学、合理

1-2

合理、一般

0-1

6

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从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的全面性、预见性综合分析

(8分)

完整、科学、合理

5-8

较完整、科学、合理

2-5

合理、一般

0-2

7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季节性带量食谱的合理搭配、营养均衡等方面综合打分

(10分)

完整、科学、合理

6-10

较完整、科学、合理

3-6

合理、一般

0-3

8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的午餐配送方案

(6分)

完整、科学、合理

4-6

较完整、科学、合理

2-4

合理、一般

0-2

9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规范、整洁、完整、目录清晰等内容进行酌情打分

(2分)

规范、整洁、完整、清晰

1-2

一般

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效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可以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为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保留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