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同名称 | 政府采购合同 | ||
合同编号 | 内东采区委办[2021]0106号 | ||
合同总金额(元) | 720,000.00 |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720,000.00 |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01-28 | ||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1-29 16:07:13 | ||
采购人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 | ||
供应商名称 | 内江鼎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合同电子文档 | 合同(1).zip 合同5.JPG 合同3.JPG 合同4.JPG 合同1.JPG 合同2.JPG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112020001148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0832-8802007 | ||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 刘先生;13909055177 | ||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 无 | ||
免责声明 | nbsp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进行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人填写内容应与实际采购结果一致,非公告相关内容一律不得发布,如发布非相关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内东采区委办[2021]0106号
签订地点: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
签订时间:2021年1月28 日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
供应商(乙方):内江鼎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0112020001148)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目基本情况
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自助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烹饪、就餐服务及食堂卫生清洁等)。
2、乙方劳务外包团队的所有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并持有岗位职业健康证书,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供应商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供应商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被调整人员,且征得甲方的同意后调整。
3、乙方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厨师及服务人数不低于12人,其中服务团队人员中厨师2人(含管理人员1人),服务员5人(年龄不超过40岁并具备1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其他服务人员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且满足项目需求。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就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标准,给就餐人员提供一日三餐自助就餐服务。早餐需保证豆浆、鸡蛋、咸蛋、稀饭、面条、面点,面条有肉臊子(牛肉、杂酱、兔子或其他轮流调换),面点品种不少于2种;午餐提供3荤3素一个汤一水果、晚餐提供2荤2素一个汤。原则上,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提供的菜品,荤素品种重复不得超过二种。机关就餐人员因单位特殊情况因工误餐,乙方须按要求提供服务。公务接待用餐,乙方按要求提供服务。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翻新,做到营养搭配,合理膳食。每周五向甲方报送下周食谱计划。
5、劳务外包团队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薪酬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劳务外包团队的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福利保障,乙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
7、乙方接受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报备劳务外包团队人员信息,对所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8、乙方严格遵守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各项的规章制度,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时间根据甲方规定确定,特殊情况需调整就餐时间的,甲方提前通知。
10、乙方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标准,负责做好食堂区域的卫生工作及食品卫生安全防疫,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
11、乙方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食堂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人为损坏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保证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12、乙方负责劳务外包团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乙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商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甲方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甲方根据平时检查结果,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乙方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限期整改。如不整改,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14、乙方每年至少对劳务外包团队人员组织2次以上的培训。
15、乙方对其劳务外包团队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劳务外包团队人员的疾病及人身安全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若因乙方拖欠劳务外包团队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造成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甲方可扣留当月服务费用于支付服务人员上述费用。
16、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17、乙方应接受甲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18、甲方定期对乙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抽查、调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乙方。并每季度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19、就餐时,乙方负责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本项目供应商所报的报价须包含相关劳务外包团队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补偿金、服装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合理利润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成交金额72万元(大写:柒拾贰万元整)。甲方每月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给乙方服务费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3.6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资金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工行内江中兴支行
账号:230748310902641469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开户账号:122607403931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