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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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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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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9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
2.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244,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长期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1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如双方无异议,合同服务期满前,由采购方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合同每年一签,长期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甲方不再续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的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5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购买: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投标人自荐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录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买”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开评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请投标人付款前确认所下单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c)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4、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020-37860671/37860669,李先生020-3786066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9:30(北京时间)(注:9: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2月9日9:30(北京时间),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公开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http://lhxq.szzfcg.cn),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碧澜路300-2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755-28017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0755-82322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勇、朱虹、钟明、方煜仪
电话:0755-82322565
邮编:518028
邮箱:zhuhong@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下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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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9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
2.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244,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长期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1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如双方无异议,合同服务期满前,由采购方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合同每年一签,长期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甲方不再续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的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5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购买: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投标人自荐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录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买”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开评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请投标人付款前确认所下单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c)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4、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020-37860671/37860669,李先生020-3786066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9:30(北京时间)(注:9: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2月9日9:30(北京时间),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公开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http://lhxq.szzfcg.cn),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碧澜路300-2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755-28017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0755-82322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勇、朱虹、钟明、方煜仪
电话:0755-82322565
邮编:518028
邮箱:zhuhong@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下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2021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公开招标公告
第 1页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 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1 年度食堂原材料 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1 年 1 月 29 日 1 第 1页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 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 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 财购[2019]42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 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 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 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 第 2页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邮购标书及中标服务费各收款帐号的区别。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的中标服务 费缴费账户。 四、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六、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多包项目请每包单独封装,并请仔细 检查包号,包号与包名称必须对应。 七、 招标项目内或所投包号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八、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九、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邮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采购文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第 3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 第 4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2021 年度食堂原材料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 e 平台”,网址: www.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 2.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1 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1,244,000.00 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1 年度食堂原材料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长期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 1 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如双方无异议,合同服务期满前,由采购方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合同每年 一签,长期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甲方不再续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的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 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 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 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 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 e 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 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 ( https://ie.sogou.com/ ) ” 浏 览 器 , 也 可 在 国 e 平 台 用 户 指 南 (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 器设置中需要允许 flash 运行) 5 第 5页 2、首次在国 e 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国 e 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 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 e 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3、国 e 平台线上购买: (1)首先在国 e 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投标人自荐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 e 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录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买”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 国 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开评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请投标人付款前确认所下单 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c)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 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 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 48 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 PDF 文件。 4、国 e 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 020-37860671/37860669,李先生 020-3786066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9 日 9:30(北京时间)(注:9: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 2021 年 2 月 9 日 9:30(北京时间),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会议室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 1001 号银盛大厦 807)公开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 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http://lhxq.szzfcg.cn),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 司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碧澜路 300-2 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755-28017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 1001 号银盛大厦 807 联系方式:0755-82322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勇、朱虹、钟明、方煜仪 6 第 6页 电话:0755-82322565 邮编:518028 邮箱:zhuhong@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 7 第 7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的名称 供应部门 数量 供货期限 采购预算 2021年度食堂 原材料 分局本部 一批 2021年3月—2022 年2月 人民币602,480元 龙华管理站 人民币253,440元 民治管理站 人民币182,160元 大浪管理站 人民币205,920元 二、用户需求书 确定中标人:按综合评标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1 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2、供货期限:2021 年 3 月—2022 年 2 月。 3、交货时间及地点: (1) 交货时间:早上 6 点前到达指定地点。 (2) 交货地点: 龙华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 300-2 号社保大楼(暂定为该地址,服务期内 可能会更换新服务地址) 龙华社保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油松路交汇处天汇大厦 A 栋 2 楼 民治社保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 6 楼 大浪社保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4、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10%,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 ×(1-10%)×实际供货量】。 2、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的深圳市重要食品零售均价表”为基准,深圳市重 要食品零售均价表中无价格的产品,则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参考龙华市场的价格作为该项货物的基 准价)×(1-投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双方确认价格。 3、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成本、本项目服务要求和特点,以及各种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 一旦中标不再调整投标下浮率,且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5、其他要求: (1)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品牌)需求根据采购人每天或每月的实际采购为准。如采购需求有变动, 最后按实际供应货物情况定期结算费用。 (2)设立对采购人的专职部门、人员,保证日常通讯和联络。 (二)采购清单及质量要求 1、冷冻肉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去皮五花肉 肥瘦比例不大于 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 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边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鸡肉的眼 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 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 有鸡的正常气味。 8 第 8页 3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 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 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4 边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 0.6-1 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 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5 牛肉丸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 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6 香菇贡丸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 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7 鸡架 (鸡壳) 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新鲜,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重约 0.25—0.5 公 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8 白条鹅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 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 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9 去皮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脂肪洁白无霉点。 10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0.6—1.5 公斤,鸡肉 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 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11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 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12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 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3 瘦肉 2#、 4#) Ⅱ号肉或Ⅳ号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 面微湿润,不粘手。 14 鸭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5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6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 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7 猪前排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18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 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9 鸡翅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20 泥猛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 明显。 21 脊骨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22 猪蹄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23 仓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 9 第 9页 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4 猪筒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25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 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 性强。 26 鸭翅 肉质紧密,带翅尖,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27 鱿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皮肤天然色泽明显,表面黏液不粘手,无异味。 28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 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9 鸡脚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30 猪肝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 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31 福寿鱼 无头尾,无鳃,无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色。 32 扇骨 形状扁平,骨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33 猪头皮 猪脸肉,无嘴,无耳,无骨。 34 猪后腿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35 猪心 圆锥型,带心尖,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 变。 36 白条羊 每条不低于 10 公斤,去头、去蹄,去内脏,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 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不黏手,肉质紧密。 2、蔬菜及鲜活塘鱼 (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 一品种规格,品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 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 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 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 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 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 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 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7)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 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8)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9)塘鱼类: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3、大米、食用油、副食品 (1)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大米要 10 第 10页 有质检报告。 (2)食用油: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每一批次油类采购要有质检报告。 (3)副食品:对照合同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有无破损,查看包装标示是否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强制标示内容:食品名称、配 料清单、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 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质量(品质)等级等内容,对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 还应检查 QS 标志及 QS 代码。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共 28 类:小麦粉、 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 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 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 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 求。 (三)质量保证 1、投标人具有食堂原材料综合供货能力,在深圳市内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储存设施、配送中心(投标 人需提供在深圳市储存地点、配送中心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相对固定的送货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3、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条例规定; 4、采购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甚至造成食物中毒, 双方将食材留样送到指定检验机构进行化验,经检验证明是中标人责任时,中标人应承担违约全部责任, 违约金为当月采购金额的 10%,并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直至被追究刑事责 任。 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 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配送要求 1、采购人应提前 1天向中标人发出拟供应的货物清单,说明清楚品名、数量、送货时间及特殊要求 等,中标人接到拟供应货物清单后,确定供应的货物,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送货。中标人保证配送品种斤 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 确认,采购人两份,中标人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2、临时追加的小量、小品种货物要求一小时内送到;因中标人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造 成采购人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中标人需以 30 元/人/天的餐标支付餐补,费用可直接从当月结算菜款中 扣除。 3、中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采购人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20%。 (五)资质要求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需提供) 类 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营业执照》 水产品 《营业执照》 蔬菜 《营业执照》 食用油 ①《营业执照》、②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 品流通许可证》、③《食品生产许可证》 11 第 11页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禽畜冻肉类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 明,随货同行。 肉制品 1、《产品检验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 明。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 明。 蔬菜 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送货单),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 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食用油、副食品 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送货单) 鲜活水产品 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送货单) (六)付款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 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七)项目管理 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 人。 2、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出入和物 品携带规定。 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 理,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以传真方式或其他方式将次日需求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备 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 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5、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6、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 品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7、供应商每天上午至少安排 1 名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厨房协助进行食材后期加工及事后场地清洁工 作。 8、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品的费用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9、发现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二)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四)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五)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 考核周期内考核分数不合格,经二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在考核中被 12 第 12页 取消的供应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选取供应商,重新选取期间,由采购人指定供应商负责供应。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 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 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金额为¥17,600.00(人民币壹万 柒仟陆佰元整)。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帐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 银行账号:755918055510201 用 途:“0724-2000D96N5574”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 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五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 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 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 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 13 第 13页 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 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 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 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 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 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 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 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 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 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 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 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是投 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 16.1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20〕42 号)的规 定,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2 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 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予以通报。 16.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机构或 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14 第 14页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应当上缴国库。 16.4 履约保证金 16.4.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6.4.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 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6.4.3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6.5 融资担保 16.5.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5.2 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 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 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 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见附件)。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 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 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 留密码,所有文件用 WORD 或 EXCEL 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 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19.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 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唱标信封 正本/副本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 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15 第 15页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 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 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 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 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 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 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审查 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若评标委员会对是否需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 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2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6 第 16页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 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综合得分 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 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由 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8.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诉 29. 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 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环节 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 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途径说 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 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质疑接收机构邮箱:guochunxi@ebiding.com 30.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17 第 17页 3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由招标采购单位报同级的财政监督部门批准后,招标采 购单位可重新采购。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 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增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采购合同,但所补充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但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 案。 八、适用法律 33.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 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3.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 注意: 33.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 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 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3.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 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3.1.3 政府采购货物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政策适用性说明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3.1.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及后果。 33.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的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 诺函》,原件备查)。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 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8 第 18页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 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 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 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 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本项目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得分占 47 分,商务得分占 23 分, 价格得分占 30 分。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4.评标步骤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报价: (1)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2)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 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3)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4)投标报价下浮率≤0。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 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7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 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细则 1 对用户需求响应 总体评价 10 对项目理解深刻,用户需求完全响应,服务方案细致、可操作性强, 得 10 分; 对项目基本理解,服务方案内容可行,满足用户需求,得 7 分; 对项目部分理解,服务方案内容部分满足用户需求,得 4 分; 对项目完全不理解,服务方案内容无法满足用户需求,得 0 分。 19 第 19页 2 货物质量保证 8 所供货物的来源可靠,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强, 食品安全措施完善,得 8 分; 所供货物的来源可靠,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有一定 保障,食品安全措施可行,得 5 分; 所供货物的来源可靠,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部分保 障,食品安全措施部分可行,得 3 分; 所供货物的来源不可靠,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无保 障,食品安全措施不可行,0 分。 3 配送服务方案 10 根据所供货物的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 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进行评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强,应急措施 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性、针对性较强,应急措 施可操作性较强,得 8 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较详细完善、合理性、针对性一般,应急 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 6 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不够详细完善、合理性、针对性较差,应 急措施可操作性较差,得 4 分。 不提供配送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4 配送场所 6 配送场所面积 300(含)平方米以上得 6分; 配送场所面 100(不含)平方米-300(不含)平方米得 4 分; 配送场所面 100(含)平方米以下得 2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原件备查。 5 运输能力 2 投标人每提供自有冷藏运输车辆 1 台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所有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或无法判断不得分。 6 专业检测设备 6 自有专业的农药残留检测室及自有专业检测设备仪器 10 台(含)以 上的得 6 分;5 台-9 台的得 4 分,5台(含)以下的得 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检测仪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不 得分,原件备查。 7 冷库面积 5 冷库体积 1000(含)立方米以上得 5分; 冷库体积 500(不含)-1000(不含)立方米得 3 分; 冷库体积 300(不含)-500(含)得 2 分; 冷库体积 300(含) 立方米以下得 1 分; 注:投标人自有冷库须提供自有冷库建库安装合同、发票、内外景图 片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或无法判断不得分,原件 备查。 2.商务评价: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细则 1 认证情况 6 投标人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3分;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认证文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 20 第 20页 得分。 2 同类项目业绩 5 评审标准: 根据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同类项 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证明文件: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 或不清晰不得分。 3 食品安全险 5 投标人有购买食品安全险的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或无法判断 不得分。 4 诚信 5 (1)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 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存在“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情形的,扣 2.5 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 会提供相关信息。 5 履约 2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履 约评价为差的记录,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 材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投标人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履约情况,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3、价格评价: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负责]: A.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 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10%),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 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 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1-C2)(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C.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D.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E.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F. 循环经济目录中的产品价格扣除。 (2)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 (深财购〔2017〕42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 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 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21 第 21页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作 为投标无效处理。 (5)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 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4.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 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服务评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 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十一、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38.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38.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 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38.2 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 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38.3 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采购人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38.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 动。 38.5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22 第 22页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项目) 合 同 书 (货物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 偏离实质性条款。 23 第 23页 甲方: 乙方: 根据 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 (以下简称甲方)和 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 。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 。本合同总价款 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 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 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 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 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3、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 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 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 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 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第六条 保修及其他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 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 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另行协商。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______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八条 货款支付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 收到申请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4 第 24页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 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 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 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5 第 25页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 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6 第 26页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 27页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合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 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 扫描件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的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 出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通过 □不通过 /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 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 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 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 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第 28页 1.2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 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 □不通过 / 3 投标报价: (1)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 哪个是有效报价。 (2)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 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 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3)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4)投标报价下浮率≤0。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 6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 条款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7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 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 □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9 第 29页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 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0 第 30页 二、资格文件 2.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1 年度食堂原材料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LHQCG2021034545(0724-2000D96N5574))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 投标,并声明: (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 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2)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 我公司(企业)承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 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则视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 假资料,本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特此声明! 附件: 1、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2、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零纳税额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申报证明); 3、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31 第 31页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姓 名/股东全称)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 份比例 备注: 1.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企业全称 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方式填写:货物、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构成情况,同时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http://gsxt.gdgs.gov.cn/)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 32 第 32页 2.2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 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诚信档案”的网上查询,截 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同时提供信 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具体详见后附网页打印)。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网上信用记录须打印放投标文件中,招标方将对函件内容及网页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33 第 33页 2.3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 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二、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的“投标人资格” 34 第 34页 三、符合性文件 3.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 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 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 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或 万元)作为履约担 保(可提供保函或现金)。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 合同。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5 第 35页 3.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 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 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 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 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 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 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 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 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 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 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6 第 36页 3.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7 第 37页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 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8 第 38页 3.4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类别 主要产品/技术 名称 (规格型 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 (开发商) 制造 商 企业 类型 认证证 书编号 清单/目录 该产品报 价 在总报 价中占比(%) 节能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合计 环境保护 标志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合计 深圳市循经 济目录产品 第 批 第 批 合计 备注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应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属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证书号(如为复印件,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属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中的产品,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目录 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5、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相关信息科通过已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建立链接的网站(如中国政 府采购网等)查询、了解 39 第 39页 3.5 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择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工程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 属于 此处填写具体行业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 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 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 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 发经 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公司(联合体)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联合体)为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采购活动,由本公司(联合体)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对上述 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如果投标人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则 无需填写该声明函。同时投 标人也不应享有《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的优 惠政策。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企业均应当是中型、 小型或微型企业, 且均需在本声明函企业名称处盖章。 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 接,即提供服务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 40 第 40页 3.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该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明文件 41 第 41页 3.7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样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 (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单位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 囗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 明文件。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42 第 42页 3.8 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 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样表) 1. _ _(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_ _ _ _共同组成联合体(详见联合体协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联合体中: ?_ _ _ _单位为_ _ _ 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 _ _ _单位为_ _ _ 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承诺人在?处打√)。 2.本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单位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比例为_ _ _ _%(该合同金额为:? 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小微企业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承诺人在?处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日期: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相关证明文件 43 第 43页 3.9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 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 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 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 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 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 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 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 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 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 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 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 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44 第 44页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 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45 第 45页 四、商务部分 4.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技术职称 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职务 成立时间 经济类型 登记机关 邮编 联系人姓名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单 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 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 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 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等)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万 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本项目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投标人应提供 2017 年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6 第 46页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 注: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47 第 47页 三、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机 注:需提供资料详见评分细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48 第 48页 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机 .......... 注:需提供资料详见评分细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49 第 49页 五、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专家团队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机 .......... 注:需提供资料详见评分细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50 第 50页 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向贵司缴纳 “中标 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合同款中代 为扣付。 特此承诺。 另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A: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于下方( )打“√”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为: ;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B: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下方( )打“√”,并提供相关资料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3、注册地址: (请填写) 4、办公电话(固话): (请填写) 5、开户银行及账号: (请填写)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属国税 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后附) 中标单位联系人: , 手机号: ;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请扼要叙述) 51 第 51页 4.2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一)商务条款偏离表 1 2 3 4 5 6 7 8 9 …… 备注: 1. “招标商务条款”一栏必须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需求”的内容分别对应“商 务要求”的内容进行填写。 2. “投标商务条款”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内容。 3. “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4. 交货期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文件响应为“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 投标处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52 第 52页 五、技术部分 5.1 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名称 产地品牌型号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投标文件中还应后附以下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所投产品不符合要求: 1.设备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中文)、检测报告及图 片、系统软件操作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 2.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 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 上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第 53页 5.2 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 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 合招标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 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项技术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项 技术条款。 5.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 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第 54页 (2)非实质性技术条款(非“★”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 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非实质性技术条款(非“★”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 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 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 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 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第 55页 5.3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 主要内容为: 1.设备配置简介 2.设备技术特点说明及详细方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第 56页 5.4 货物质量保证(格式自定) 5.5 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57 第 57页 5.6 配送场所(格式自定) 5.7 运输能力(格式自定) 58 第 58页 5.8 专业检测设备(格式自定) 5.9 冷库面积(格式自定) 59 第 59页 六、价格部分 6.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投标下浮率 供货期限 各种税费 其他费用 1 食堂原材料配送 %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公历日 备注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投标人应报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 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10%,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 ×(1-10%)×实际供货量】。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4.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5.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 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 为准。 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 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 7.详细填写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名称;若所投产品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品牌型号的货 物,可以不填写品牌、型号等信息,但应当标注投标产品为定制产品。招标文件已要求提供核心产品的, 供应商必须明确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投标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一、服务量详列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所需工时 (人日) 单价 (元/人日) 合计(元) 备注 合 计 数量合计: 报价合计: 元 二、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序号 分项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合 计 数量合计: 报价合计: 元 三、其他费用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说 明 合 计 数量合计: 报价合计: 元 四、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开标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五、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投标总价内) 分 项 名 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单价 使用周期 /寿命 常用易损件及配件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注: 1、以上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以及《开标一览表》一致。 2、投标人应报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以“财库〔2007〕119 号 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 5.详细填写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名称;若所投产品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品牌型号的货物,可以不填写品牌、型号等信息,但应当标注投标产 品为定制产品。招标文件已要求提供核心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明确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警示条款 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函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样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