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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事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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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事局哈尔滨海事局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事局哈尔滨海事局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GL21002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GLTC-217DR302A002(招标文件编号:GLTC-217DR302A002)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海事局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徐虎(上海)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建文街15-5号4单元6层2号(住宅)

中标(成交)金额:4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哈尔滨徐虎(上海)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秀云、许华、吴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480000.00元人民币×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事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10号

联系方式:钱渤洋 0451-8891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系方式:0451-82367062;glzbbs@163.com(购买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渤洋

电 话: 0451-88912706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哈尔滨海事局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 山路 18 号(远东大厦)A区 10 层综合服务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TC-217DR302A002 项目名称:哈尔滨海事局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87,0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品目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01/1 物业服务 项 1 保安、保洁、日常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会议服务、文件收发等物业管理服务。 01/2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项 1 按采购人要求负责日常员工餐厅的餐饮 供应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磋商阶段,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将对此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打印留存,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2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磋商 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打印留存,对被列入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3.3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3: 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 号(远东大厦)A区 10 层综合服务大厅。 3.方式:现场获取(PDF 电子版采购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每包 500 元人民币(PDF 扫描版),邮购须另付每包每套 100 元人民币,标 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或香坊支行) 账号:16895071531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 号(远东大厦)A区 10 层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 号(远东大厦)A区 10 层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国律招 标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事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 110 号 联系方式:钱渤洋 0451-88912706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 号(远东大厦)A区 10 层 联系方式:0451-82367062;glzbbs@163.com(购买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志杰 电话:0451-82367132 转 8102 项目联系电子信箱:glzb4968@163.com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 A、采购内容 包号/品目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01/1 物业服务 项 1 237000.00 240000.00 01/2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项 1 250000.00 250000.00 合计 487000.00 490000.00 注: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每个品目的报价不得超过各品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 B、技术要求 一、办公楼基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事局位于道里区一面街与森林街交叉口。2015 年移交开始 使用,建筑物占地面积 550 平方米。该工程总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主楼 13 层,其中 物业管理服务地上 10 层,地下 1层。办公楼使用面积 5213 ㎡。使用楼层为 1、2、3、6、 7、8、9、10、12 及 13 层。楼内设办公室、会议室、餐厅、浴室等。物业管理服务总面 积 4010 平方米。 (一)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1、电梯 2部:每部电梯均为 12 层站; 2、柴油发电机一台: 3、设热风幕 2台: 4、视频会议终端 3个: 5、院内地上设地面停车位、地下一层设有停车位 6个; 6、楼内设有大小会议室间,办公室、档案室、食堂等; 7、一楼采暖采取地热供暖系统; 8、消防控制器一台; 9、中心监控室电视监控屏 1面; 10、卫生间 13 处; 11、排水井 1处、化粪池 1处; 12、男女浴室各 1间: 13、低压变电室一间: 14、二次供水单元管理 15、净水系统一套 (二)保洁总面积:4000 ㎡,其中: 1、主楼台阶约 10 ㎡; 2、主楼大厅 334 ㎡; 3、主楼走廊电梯间 350 ㎡; 4、玻璃窗 550 ㎡; 5、主楼会议室 219 ㎡;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 6、指挥中心办公室 112 ㎡; 7、局史陈列室 27 ㎡ 8、职工之家 92 ㎡ 9、指挥设备陈列室 28 ㎡ 10、食堂 138 ㎡ 11、楼内卫生间 180 ㎡; 12、浴室 52.5 ㎡(其中:男浴室 31.5 ㎡、女浴室 21 ㎡); 13、健身室 46 ㎡ 二、委托管理事项 保安管理、公共区域保洁及会议用水、会议服务、消防管理、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 服务。 (一)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的保安管理。对局机关外来人员、车辆实施管理, 维持公共秩序、实行分区划点,明确责任、量化考核。办公区内设立巡逻岗、守卫岗、 机动岗,实现三岗联动 24 小时保安、重点部位按时按点签到管理、录像监控防范管理。 负责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文件的收发管理。 (二)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的保洁和会务服务。搞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各类 会议室、设备间、大中小餐厅、休息室、库房、车库及部分办公室、电梯间、健身房、 开水间、卫生间、管井、指挥中心、政务中心等功能性场所、楼层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处理等。垃圾收集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当日运出办公区。做好局内各类 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用水,会议室清洁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会务服务工作。 (三)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的消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设立领 导小组,完善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员每日检查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 设施、动火作业、用电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作到隐患不过夜。建立消 防设备档案,实行消防监控,专人负责,并在每天的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制定消防设 备维修保养制度,按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养护。保证设备完好及做好有 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的办公区环境绿化、养护管理。绿化部位(包括绿 化带、树木花草、盆栽等,不含由专业绿化公司负责部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养护和管 理,做到花草茂盛,枝繁叶茂,无损坏、无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办公区内的景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 观定期擦洗,保持原貌,对于自然损坏部分要及时修复,保持原有风格。 (五)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车辆停放与安全秩序的管理。根据办公区的实际情 况,合理规划车辆进出办公区的行驶秩序,停放有序,严禁乱放。实行人、车分流,限 速禁鸣管理。 (六)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前方综合执法基地)的维 修养护管理。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做好办公区的供电、供水、供 暖、中央空调智能监控、弱电等设备的日常维检(养护)、定期维检(养护)等科学管 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见附表 1:日常维检、定期维检、 日常养护、定期养护】 (七)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房屋建筑物的养护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墙面、 地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食堂、餐厅、健身场所、浴室及办公室、设备间负责 区域内的各种房间等部位的日常维检(养护)、定期维检(养护)的各项管理。【见附表 1:见附表 1:日常维检、定期维检、日常养护、定期养护】 (八)机关大楼门前三包管理。包括冬季院内积雪清运和日常环境卫生。 (九)借阅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设施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在使用过程 中应保管完好。 (十)安全保密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对物业内业资料严格 借阅手续,实现专项化管理。强化要害岗位、要害部位、要害部门的保密教育,使员工 按保密守则,做到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 (十一)其它管理。除日常的物业管理外,乙方将按相关协议全面认真地做好其它 委托事项。 (十二) 哈尔滨海事局食堂服务要求: 1、职工食堂不得采取合伙、合股、转让等其他形式经营; 2、职工食堂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用餐服务和承担局机 关的公务接待用餐,不得对外提供用餐服务; 3、机关食堂供应早、中餐,实行自助形式。实行物业包干制,负责局内全体职工 早午餐。用餐人数 50-70 人,伙食标准不变。 4、伙食标准如下: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0- 早餐(5 元标准):具体餐食种类要求:点心不少于 3 种,蛋类 2 种,主食(炒饭、 面食、炒饼等)汤粉(面)多样,粥 2 种、豆浆牛奶各 1 种,凉菜、热菜各 1 种,小菜 不少于 4 种;因疫情期间防控需要,适时中断早餐供应,视疫情发展情况选择开放供给。 午餐(14 元标准):具体餐食种类要求:荤菜不少于 2 种(大荤、小荤各 1 种), 素菜不少于 4 种,汤 1 种,米饭 1 种,面食 1 种,水果 1 份,酸奶 1 杯,其中荤菜的主 料要保证在 70%以上,小菜不少于 4 种; 5、人数配置。 食堂工作人员应不少于 2 人,至少应包括厨师 1 人、副厨 1 人、 6、职工食堂需每周公布菜单、每月更换菜品。 7、食堂的主要原材料(米、油、面、调料等)由甲方指定两种以上品牌,食堂主 管人员负责采购、入库登记建台账,有相应的电子台账,其他食材进货需正规渠道,每 月将食材消费情况账目报甲方核对; 8、餐厅、操作间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食堂人员由物业公司自行安排,人员经 费自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餐饮法律法规以及局内的规章制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9、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物业公司自理,因经营者的管 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10、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工商、卫生等政府部门制定的 标准,规范经营,哈尔滨海事局有权监督,随时检查; 11、保证一日二餐正点、足量、优质供给。哈尔滨海事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就餐人 员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质量,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虚心听 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12、餐厅内的水、电、空调,食堂大型用具的购置由哈尔滨海事局解决,食堂大型 用具的维修其他用具由物业公司自行解决。 (十三)哈尔滨海事局综合办公楼由物业公司对此处进行物业服务。物业经理需定 期作出汇报总结问题,对甲方在设施设备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 1、办公大楼物业室内外完好率 98%以上。 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99%以上。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1- 4、清洁、保洁率 99%以上。 5、绿化完好率 90%以上。 6、各类设备维修保养率 99%以上。 7、设备、设施完好率 99%以上。 8、保安、车辆管理 24 小时值班率 100%。 9、消防设施完好率 100%。 10、食堂设备、设施管理保养率 99%以上。 11、浴室设备、设施管理保养率 99%以上。 四、物业人员配置要求 1、人数配置:保安人员不应少于 2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原则均为退伍军人, 24 小时轮岗制,每班组为 1人,保证 365 天全部在岗;保洁人员不应少于 2人,年龄不 应超过 45 周岁,楼内卫生每天清理 3次,周末休息日需清理一次;维修人员不应少于 1 人,固定岗位要求八小时在岗制,年龄不应超过 45 周岁,持有水电等相关技工证书。 2、维修技术工种至少为 1人。应按照相应的行业规定持证上岗,具备满足工作岗 位的资质等级。 3、物业管理配置人员应能保证甲方所委托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若甲方对乙方配 置的人员工作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适岗位人员。 4、乙方应至少设置物业经理 1名,要求工作时间内保持一直在岗,经验丰富,领 导能力强,责任感强。物业经理主要负责大楼全部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保安组、保洁 组、维修组、餐饮组开展全部物业服务工作。 五、消耗品要求: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自行购置,并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 六、日常管理:乙方建立微信群等物业管理服务沟通机制,甲方人员定期及不定期 向乙方反馈服务意见,甲方每季度汇总物业服务意见及建议,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如未 按期整改,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七、物业人员在岗期间的餐食自行承担。 八、物业人员在岗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费用要求 (一)物业管理费(采购预算 24 万元人民币) 人员工资(保安、保洁、维修、物业经理、食堂工作人员); (二)食材费用(采购预算 25 万元人民币)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2- 1.按照每日 960 元标准计算食堂费用,按 260 天/年计算。 2.会议及培训等人数较多情况但不超过 70 人不再另行收费。 3.费用按季度甲乙双方核销。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附表 1:日常维检、定期维检、日常养护、定期养护 表 1:日常维检 序 号 类别 项目 日常维检 计划 方案 标准 实施效果 1 沟渠池井 雨水井、污水井及 化粪池 每周检查一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 作业规程实施维修 1、井内无积物,井壁无脱落; 2、化粪池出口及化隔地无阻塞; 3、井盖上标志清洗。 1、井盖完好率达 100%; 2、无缺损,少污积; 3、不堵塞。 2 园林绿化 绿化 每天检查一遍 由保洁人员进行绿 化补种,园艺维修清 理杂草杂物等。 绿化工作标准。 1、绿化管理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2、绿化及时补种率达 99%以上。 3 文体场所 健身活动中心 每天检查一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 相关维修规程实施 活动场所维修工程标准 1、整洁、安全、场所功能正常有效; 2、无改建、无乱堆放; 3、各项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4 消防设施及 排水管 消防栓消防器具 每周检查一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 相关维修规程实施 1、排水管施工技术标准; 2、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标准。 1、管道畅通,无堵塞; 2、无泄漏; 3、消防设施正常有效。 5 供水设施及 排水管道 排水管、水泵室 每周检查一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 相关维修规程实施 1、标示清除,无污积,破损;2、 安防牢固。 1、标志设施完好率 100%; 2、标志无损坏。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 序 号 类别 项目 日常维检 计划 方案 标准 实施效果 6 公共智能化 系统 摄像监控智能控 制中心 每天对摄像系统 监视器、控制器、 摄像头等的外观 及控制性能检查 一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 相关维修保养规程 实施 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标准 1、系统性能良好,正常运行; 2、设施完好,整洁有序,无破损。 7 食堂设施 炉灶、电烤箱、消 毒柜等 每天随时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 标准保养实施 餐饮设备保养标准 保证安全正常运行 8 浴室 进出水系统、淋浴 系统 每天随时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 标准保养实施 浴室内通风运行良好 设备设施完好率 99%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 表 2:定期维检 序号 类别 项目 定期维检 计划 方案 标准 实施效果 1 文娱场所 健身活动中心 场馆每年维修一次 由工程技术维修工按相关作 业规程和施工规范实施 1、有关建筑部分 按照修缮质量标 准 1、各类文娱健身场所能正常有 效使用;场所内设施、设备等能 发挥正常功效和正常运转,环境 设施良好 2 消 防 设 施 水管网 排 水 管 ( 消 防 水)、室外消防 栓、水泵接合器 1、消防栓及水泵接合器每 1 年油漆一次; 2、消防栓每半年排一次水,检 修一次。 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 1、开启灵活; 2、不渗漏。 1、正常有效使用; 2、外观完好。 3 公 用 标 志 设施 标识牌、警示牌 1、每月清洁标志一次; 2、每半年对标志安防基础稳 固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3、每半年对标志进行维护一 次。 1、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2、每 15 年更换一次。 办公区标志、警示 牌制作安装及管 理规定 1、标志清洁美观; 2、安放稳固; 3、标示清晰。 4 公 共 智 能 化系统 摄像监控系统、 消防控制中心空 调设备间等 对各系统的设施、设备性能及 连接运行及传输,显示情况进 行月检、季检和年检 由工程技术部按相应维护保 养规程实施 智能化系统维护 保养标砖 1、系统良好运行; 2、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完好; 3、软件及数据完好,正确保存。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6- 表 3:日常养护 序 号 类别 项目 日常养护 计划 方案 标准 实施效果 1 房屋承重及 抗震结构部 位 1. 局部受损; 2.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结构问题 日常每周巡查一次, 特别是装修阶段要 每天巡视 1.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结构局部受 损较轻,由工程维修部门按房屋修 缮规定实施维修;如局部受损较重, 应请专家“会诊”提出方案,委托 专业公司实施; 2.如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结构问 题,应报请院机关事务管理处处理 1.房屋修缮标准;2. 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 范 1.安全、正常使用; 2.功能完好 2 外墙面 1. 外墙面起鼓脱落的修补; 2. 外墙面局部渗漏; 3. 外墙面大面积渗透漏; 4.外墙面的翻新(25年周期) 每周检查一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有关修缮规程实 施 1、房屋修缮标准;外 墙面修缮作业规程 无鼓无脱、无渗水 无违章,整洁统一 3 公共屋面 1. 隔热层破损; 2. 防水层破损造成屋面渗漏; 3. 避雷雷网脱焊、间断; 4.屋面积水 每天检查一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相应作业规程实 施维修 1.房屋修缮标准;2. 外墙面修缮作业规程 1.无积水、无渗漏; 2.隔热层完好无 损; 3.避雷网无间断 4 机电设备 1. 发电机及水泵等机电设备的 维护保养; 2. 日常机电设备的零部件易耗 品维修、更换; 3.变电站管理维护 每天巡视检查 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 各项机电设备维修保 养规程 1. 无故障停电; 2.保障安全运行; 3.及时维修 5 防盗监控 1. 系统的维护保养2.线路的检修 每月对系统进行一 次维修 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实施 防盗监控及智能系统 维护保养规程 1. 系统持续有效 使用; 2.系统线路正常; 3.设施美观、整洁 6 公用照明 1. 线路的检修维护; 2. 灯具的维修及更新; 3.配电柜、开关及其他 每年检修一次线路 和灯具,更换老化线 路和损坏灯具 由工程技术部按相应保养规程实施 公用照明维修保养规 程 1. 线路无老化; 2. 2.灯具正常使 用,照明完好 7 公共消防设 施 1. 疏散标志的维修及维护; 2. 室内消火栓(箱)的有效维护 1.每月检查一次烟、 温感报警系统完好 由消防、机电、维修专业人员对应 负责实施 消防设备保养规程 设备完好率 100%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7- 序 号 类别 项目 日常养护 计划 方案 标准 实施效果 及检修; 3. 消防设备联动; 4.排烟通风系统 情况;2.每半年进行 一次烟感试验;3.每 年对消防箱油漆一 遍,并将消防带晾晒 一次,以防发霉;4. 每年对消防疏散标 志进行一次维护 8 公共通道门 厅、楼梯间 1.公用地面的维修改造;2.公共通 道、门厅的墙、天棚维护:3.楼间 墙面、扶手、踏步的维护 1.每半年对公共地 面进行维护一次,补 换损坏或空鼓地砖; 2.每年全面维护一 次楼梯踏步,消除空 鼓、开裂、破损等进 行修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相应技术作业规 程实施 1.房屋修缮标准;2. 相应建筑部分修缮技 术规程 美观完好,整洁, 清爽 9 共用给排水 管道 1.接口及砂眼漏水;2.管道堵塞、 破裂;3.固定码松脱 1.每年刷一次管道 油漆;2.每年检修一 次,并紧固管道固定 码;3.每年雨季检查 一次雨水口,更换不 合格部分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相应作业规程实 施 1.排水管维护修缮标 准;2.给水管维护修 缮标准 1.美观完好;2.上、 下水通畅;3.无渗 漏 10 中央空调系 统 1.保证制冷功率达标 2.机组运行 正常 3.无跑、冒、漏现象 1.每年对机组送冷 前运行一次 2.每年 对各通风、新风机试 运行前对所有冷却 管道进行检查,杜绝 泄露现象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相应作业规程实 施 1.冷水机组维护修理 标准 2.新风、补风、 通风机维修标准 3.冷 却管道维修标准 1.保证机组正常运 行 2.保证通风机 正常运行 3.保证 无跑、冒、漏现象 发生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8- 表 4:定期养护 序号 类别 项目 定期养护 计划 方案 标准 实施效果 1 房屋承重及 抗震结构部 位 1.局部受损;2.施工质 量原因造成的结构问 题 每年对房屋基础进行一次检查 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 施 建筑物完好等级 标准 1.结构安全,正常使用; 2.结构性能完好 2 外墙面 1.外墙面起鼓脱落的 修补;2.施工质量原 因造成的结构问题 每年对房屋基础进行一次检查 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 施 建筑物完好等级 标准 1.结构安全,正常使用; 2.结构性能完好 3 公共屋面 1.隔热层破损;2.防水 层破损造成屋面渗 漏;3.避雷雷网脱焊、 间断; .每年对屋面防水层检修一次 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 施 1.房屋修缮标准; 2.外墙面修缮作业 规程 1.无积水、防水层正常, 有效发挥功能,无渗漏: 2.隔热层完好无损;3.避 雷系统完好 4 机电设备 1. 发电机及水泵等 机电设备的维护保 养; 2.日常机电设备的零 部件易耗品维修、更 换; 3.变电站管理维护 1.每月检制控设备一次; 2.季检开关灵敏度及开关紧固件 完好情况; 3.年检电源切换及自动保护装置; 4.每季检修一次发电机设备 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 施 各项机电设备维 修保养规程 1.运转正常、安全;2.设 备完好率 100%;3.及时 维修 5 防盗监控 1.系统的维护保养 2. 线路的检修 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维修(含线 路) 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 实施 防盗监控及智能 系统维护保养规 程 1.系统持续有效使用;2. 系统线路正常;3.设施美 观、整洁 6 公用照明 1.线路的检修维护; 每年检修一次线路和灯具,更换 由工程技术部按相应 公用照明维修保 1.线路无老化; 2.灯具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9- 序号 类别 项目 定期养护 计划 方案 标准 实施效果 2.灯具的维修及更 新; 老化线路和损坏灯具 保养规程实施 养规程 正常使用,照明完好 7 公共消防设 施 1. 疏散标志的维修 及维护; 2.室内消火栓(箱)的 有效维护及检修 1.每月检查一次烟、温感报警系统 完好情况;2.每半年进行一次烟感 试验;3.每年对消防箱油漆一遍, 并将消防带晾晒一次,以防发霉; 4.每年对消防疏散标志进行一次 维护 由消防、机电、维修专 业人员对应负责实施 消防设备保养规 程 设备完好率 100% 8 公共通道门 厅、楼梯间 1.公用地面的维修改 造;2.公共通道、门厅 的墙、天棚维护:3. 楼间墙面、扶手、踏 步的维护 1.每半年对公共地面进行维护一 次,补换损坏或空鼓地砖;2.每年 全面维护一次楼梯踏步,消除空 鼓、开裂、破损等进行修复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相 应技术作业规程实施 1.房屋修缮标准; 2.相应建筑部分修 缮技术规程 美观完好,整洁,清爽 9 共用给排水 管道 1.接口及砂眼漏水; 2.管道堵塞、破裂; 3.固定码松脱 1.每年刷一次管道油漆;2.每年检 修一次,并紧固管道固定码;3. 每年雨季检查一次雨水口,更换 不合格部分 由工程技术部门按相 应作业规程实施 1.排水管维护修缮 标准;2.给水管维 护修缮标准 1.美观完好;2.上、下水 通畅;3.无渗漏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合格供应商范围 1.1 凡具有提供货物或服务能力,满足磋商邀请所要求资格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磋商。 1.2 在政府采购行为中,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不能参加磋商。 1.3 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附件中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供应 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1.4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1.5 如果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6 放弃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再次采购活动。 2. 现场考察 如需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应参加由采购方组织的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 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如采购人未组织的,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3.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将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B 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1 6. 响应文件的组成 6.1 响应文件(统一格式见本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包括: 6.1.1 响应文件封面 6.1.2 报价书(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报价书”,未按要求填 写“报价书”的响应文件无效。磋商时,报价书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 报价书为准) 6.1.3 报价一览表 6.1.4 价格明细表 6.1.5 技术偏离表 6.1.6 响应文件附件 6.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6.2.1 如果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供应 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果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须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如果供应商是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单位有效的授权书原件; 6.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中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不提供); 7. 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7.1 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 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7.2 响应文件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7.2.1 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7.2.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后附格式); 7.2.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后附格式); 7.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后附格式); 7.2.5 技术文件(包括报价产品参数的技术支持资料等); 7.2.6 其它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辅助 性材料); 7.3 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 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8. 报价 8.1 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或服务,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报价中。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2 8.2 报价分两次,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的初始报价和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 8.3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其最后报价无效,以初始报价为准。 8.4 供应商必须以整包方式进行报价,不得拆包,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报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以及其它风险而变动。 8.5 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报价(含最后报价)其响应无效。 8.6 报价有效期:60 日。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 件。在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报价无效。在特殊情 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 真形式进行,同时本须知规定的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 要求而不致影响保 8.7 服务期限: 1年。 8.8 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 8.9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9. 保证金 9.1 供应商在报送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保证金 9500.00 元人民币。 9.2 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 必须一致,否则会因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9.3 采用电汇形式提供保证金的,拨付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昆仑支行 账号:08-066201040026226 9.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包号,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导 致保证金无法确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9.5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6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不接受对其价格合理修订的。 1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密封、递交规定 10.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0.2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10.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0.4 响应文件一式 4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3份。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10.5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 可以用复印件。 10.6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0.7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8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 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 内容为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须由供应商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 10.9 在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为无效报价。 C 磋商及确定成交办法 11. 程序 11.1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递交 响应文件。 11.2 磋商前,磋商小组将所有响应文件进行整理(包括报价及相关磋商内容)。 11.3 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1.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4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 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授权委托书。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 报价。 11.6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及最后报价进行打分。 12.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将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13. 对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13.1 递交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响应文件格 式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保证金是否已提供;供应 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商务、技术文件是否响应;价格构成有无 计算错误;价格是否超过最高限价。 13.2 计算错误修正方法: 13.2.1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 为准; 1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1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13.3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 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 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4. 响应文件的澄清 14.1 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5 14.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明。 15. 磋商 15.1 对响应文件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 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5.2 供应商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最后报价无效。 15.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 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 最后报价 16.1 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负责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 格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该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确定最终 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16.2 最后报价密封后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如供应商认为最后报价时 间不足,应当场向磋商小组提交延长申请,由磋商小组研究后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 间。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再提交的延长申请,磋商小组不予受理。 16.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未按要求密封的; (2)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 (3)最后报价要求提供“最后报价调整说明”而最后报价时未提供的; (4)最后报价未按要求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17. 评审方法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17.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其中:技术、商务共 90 分,报价 10 分; 17.2 评分细则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6 评分 因素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 磋商报价(10分) 最后报价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 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10 企业综 合情况 企业认证情况 (5分) 有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 5 分;没有得 0 分。(响应 文件中应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 物业服务获奖情况 (10分) 有国家级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奖项证书得 10 分;有省级物业管 理服务示范奖项证书得 6分;有市级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奖项 证书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拟派物业经理情况 (5分) 拟派物业经理管理经验并缴纳社保证明得 5分,无法提供社 保证明的不得分。(响应文件中应附企业最近三个月(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为拟派物业经理缴纳社保证明复印 件,否则不得分) 5 类似业绩(5分) 近三年(自 2018 年 1 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 过服务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或商业地产物业管理服 务项目,单项物业服务年合同金额 48 万元以上(含 48 万元), 每个项目得 1 分,最多得 3分(响应文件中应附合同复印件, 否则不得分); 3 近三年(自 2018 年 1 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 承担过非住宅或商业地产餐饮服务的,每个项目得 1分,最 多得 2分(响应文件中应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技术 物业服务整体设 想、策划及方案 (10分) 有项目总体设想、工作方案,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10分,未提 供物业服务整体设想扣 3分;未提供物业服务策划扣 3 分; 未提供物业服务方案扣 3分,未提供得 0 分。 10 物业维修管理 (5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设置合理并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5 分;有管 理制度匹配度得 3 分,无制度不得分。 5 保安及保洁管理 (5分) 管理设置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5分;阐述不详细得 3 分,未提 供得 0分。 5 物业服务质量目标 及承诺(5 分) 承诺 7*24 小时电话值班,承诺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3 分;阐述 不详细得 3分,未承诺得 0 分。 5 食材采购计划及渠 道(5分) 列明食材采购计划及渠道得 5分;阐述不详细得 3 分,未列 出计划及渠道得 0 分。 5 食材质量及安全保 证措施(10分) 针对食材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10 分;阐述 详细得 7 分,阐述不详细得 4分,未体现得 0 分。 10 餐具卫生及消毒措 施(5分) 在不影响正常用餐情况下清洁消毒措施及安排,符合本项目 特点得 5 分;措施及安排阐述不详细得 3分,未阐述得 0 分。 5 餐饮服务质量目标 及承诺(5 分) 餐饮服务质量目标及承诺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5 分;目标不明 确得 3分,未体现目标及承诺得 0分。 5 食堂设备及防火安 全制度及措施 (5分) 管理制度及措施定制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5 分;制度不完善、 措施不详细得 3分,未提供得 0 分。 5 人员培训管理及应 急处理预案 (10 分) 管理制度定制符合本项目特点得 10分;培训管理及预案不详 细得 7分,未提供得 0 分。 10 17.3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7 17.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 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7.3.2 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该供应商的候选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 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7.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4.1 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 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具有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采购产品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该认证证书。 17.4.2 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性能、技术、服 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具有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该认 证证书。 17.4.3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有关规定: (1)对小微企业的最后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给予联合体 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接受联合体) (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能享受相关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评标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8 业名录中查询,未进入名录的,其最终价格不给予扣除。 17.4.4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17.4.5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 件有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 17.4.6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 [2015]16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大学生(含各类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各类高校毕 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在评审时给 予价格 8%的扣除。满足条件的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 法定代表人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其价格不给 予扣除。 18.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8.1 从磋商开始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和比较供应商的有关 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8.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方向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无效,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D 授予合同 19. 成交通知 19.1 采购人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 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 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 代理服务费 20.1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 费。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不足 3000 元按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9 3000 元计取): 20.1.1 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0.1.2 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收取,即在各成交额区间乘相应 费率后之和为代理服务费: 100 万元(RMB)以下部分(含 100 万元),按 1.50%的费率收取服务费; 20.2 代理服务费只收支票、汇票、现金。 20.3 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进总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采购人不再另行 支付。 21. 签订合同 2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 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2 采购文件、成交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1.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的保证 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 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 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3. 其他要求 23.1 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质量要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 E 质疑提出 24. 质疑提出 2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 出。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0 24.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4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联系部门:质量控制部 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通讯地址(质疑函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 号远东大厦 A区 10 层。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1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2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3 报价书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 并对包进行报价。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份,副本 3份; 2、所报项目的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3、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愿意 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报价在有效期天内有效。 7、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详细填写):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报价单位(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4 报价一览表 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报价内容 报 价(小写) 总 报 价(大写): 报价单位(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5 价格明细表 序号 分项内容 分项报价 备注 合 计: 小写: 大写: [注意] 此表必须认真填报,序号严格按照本文件第二章的顺序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单位(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6 技术偏离表 名 称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技术参数 有无偏离 备注 [注意] 此表必须按照本文件中第二章的顺序如实填报,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单位(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7 响应文件附件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6条的要求由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8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全称)单位负责人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单位(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话: 手机号码: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如声明不实,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报价单位(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能享受相关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 微企业名录中查询,未进入名录的,其最终价格不给予扣除。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单位(盖公章): 日期: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2 供应商的业绩、信誉情况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3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电话 主管部门 单位负责人 职 务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 务 单位简况 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 及特长 单位 概 况 从业 人员 人 生产工人 人 上一年度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 万元 技术人员 人 净利润: 万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办公场所 情况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 平方米 银行贷款 万元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 平方米 资产 总额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生产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 平方米 非生产性 万元 其它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 平方米 主要 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上年产量产值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曾获何种奖励 主要用户名称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5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6 资格证明文件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7 第五章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 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和要求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 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物业服务项目 (一)机关大楼房屋建筑物的养护管理。 (二)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 (三)安保管理。 (四)保洁和会务服务。 (五)消防管理。 (六)院内车辆停放与秩序管理。 (七)机关大楼门前三包管理。 (八)安全保密管理。 (九)收发管理。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8 (十)指定场所的保洁工作。 (十二)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1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四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质 量标准。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采取包干制的方式约定, 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 议整改,对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 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 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 收取物业服务费。 2.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 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3.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身体条件及应有的素质要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9 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 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4.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 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 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 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6.乙方自备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服、保安专用器械以及专业工种的专业用具。其他 日常易耗品的购买由乙方提前制定计划并提出购置申请,经甲方审批后由甲方统一购置, 按规定统一发放使用。乙方应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7. 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在岗期间的用餐由乙方自行承担。 8.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合同解除终止 (一)甲方定期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评价工作,甲方职工将物业管理工作的民主测评 情况定期向乙方通报。 (二)如乙方多次未能保证食堂菜品充足供应,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因乙方原因 发生防火防盗事件,或甲方职工民主测评情况过低,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所造成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1个 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均未通知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动延续1年,除特别约定外, 双方权利义务均按本合同执行。 (四)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 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除特别约定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 合同执行。 (五)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券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 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0 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金额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 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解除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 合同,否则解决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六)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 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 的,除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外,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 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功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2.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运行 障碍造成损失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哈尔滨仲裁委员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1 会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 从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 方: 乙方: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A、采购内容 B、技术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合格供应商范围 2. 现场考察 3. 磋商费用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B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的组成 7. 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8. 报价 9. 保证金 1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密封、递交规定 C磋商及确定成交办法 11. 程序 12. 磋商小组 13. 对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14. 响应文件的澄清 15. 磋商 16. 最后报价 17. 评审方法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18.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D授予合同 19. 成交通知 20. 代理服务费 21. 签订合同 22. 合同主要条款 23. 其他要求 E质疑提出 24. 质疑提出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书 报价一览表 价格明细表 技术偏离表 响应文件附件 授权委托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的业绩、信誉情况 供应商情况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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