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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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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详情

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时间: 2021/2/1

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BSZC2021-G1-290012-NYGS 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田林县教育局的委托,拟对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1年2月4日 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向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珍妮

联系电话:0776-2808858(传真)

联系地址: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写字楼4楼)

田林县教育局 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 1 日 2021年 2月 1 日

田林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 2 月 1 日


附件:
1.30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_20210201115702.pdf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备案表.png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采购需求...............................................................................................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47 二、报价文件格式............................................................................................. 48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3 四、商务文件格式............................................................................................. 58 五、技术文件格式............................................................................................. 65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69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www.bsggzy.or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政府采购计划书:TLZC2021-G1-00029)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预算金额:9123.06 万元(以实际供货为准)(其中 一标段:2273.62 万元; 二标段:2272.13 万元;三标 段:2282.53 万元; 四标段:2294.78万元) 最高限价:9123.06 万元(以实际供货为准)(其中 一标段:2273.62 万元; 二标段:2272.13 万元;三标 段:2282.53 万元; 四标段:2294.78万元) 采购需求: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 品。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分标内容详如下: 一标段:配送范围:田林高中、八渡瑶族乡(含福达片)、者苗乡、定安镇、高龙乡; 二标段:配送范围:田林县初级中学、八桂瑶族乡(含弄瓦片)、那比乡; 三标段:配送范围:田林县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二幼儿园、光明幼儿园、乐里 镇、利周瑶族乡、浪平镇(含平山片)、百乐乡; 四标段:配送范围:田林县第一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五幼儿园、潞城瑶族乡、 旧州镇、平塘乡、六隆镇(含洞弄片) 注:以上标段包含及配送至乡(镇)、片区辖区的初中、中心校、村完小、教学点、幼 儿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 的政策;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 ③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④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⑤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⑥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②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④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可就上述 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2021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登录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 bsggzy.or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注册政采云的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 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方式:网上获取。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www.bsggzy.org.cn/)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月 日 时 分 地点: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参见当天电子大屏幕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标段。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帐、汇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采用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 保 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供应商将无条件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 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采用电汇、转帐、汇票方式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 基本账户转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 www.gxzfcg.gov.cn、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 bsggzy.org.cn。 (3) 特别注明:疫情期间,投标人持“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或“各交易活动参与人承诺书” 入场 (格式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下载)。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林县教育局 地 址: 田林县乐里镇民俗风貌街乐里第二小学内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 4号长乐星城第 1 幢 4 层 402号 联系方式:吴珍妮 0776-280885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珍妮 电 话:0776-2808858 4. 监督部门:田林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6-7215056 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切实加强对进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 的监督管理,严防死守源头关,保障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学生生命安全,规避学校食品安 全风险减轻学校财经纪律风险压力,确保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顺利实施。根据《学校食品 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 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等大宗食品原材料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说明: 1.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以第四 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7 (一)采购内容: 备注: 产品质量要求:所有采购食品原材料都是非转基因原料 项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田林县中小学 (幼儿园)学 校食堂大宗食 品原料定点采 购项目 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 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及其他粮食类,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三级籼米,质量达到 GB1354-2009 三级标准,一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透明编织袋 包装,每包 25 公斤或 50 公斤 (二)▲非转基因信食用植物油,质量达到 GB1535-2003、GB1534-2003、 GB19111-2003、GB10464-2003 标准,并要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食品生产许可 证和产品合格证,每瓶 5或 10 升。 (三)▲新鲜猪肉,质量达到 GB18406.3-201 或 GB9959.1-2001 标准,并提供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 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 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四)▲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 30 枚包装成一板。 (五)▲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供应企业必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 全检测,符合国家有关部委农产品检验要求,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异味等。 (六)▲干杂货类、调料品必须由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依法生产并附 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文件,确保产品在有效产品质量保质期内。 二、商务要求: 1、▲实施时间:自 2021 年春季学期开学起至 2023 年秋季学期结束时止。 ▲配送时间:教学日企业及时把供餐食材配送到项目学校,有约定的以约定为标准配送到校,常规的应每天8 点半之前配送到校,便于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加工成熟食,供给学生食用。 2、▲实施范围及地点:采购人指定路线、地点。 一标段:田林高中、八渡瑶族乡(含福达片)、者苗乡、定安镇、高龙乡; 二标段:田林县初级中学、八桂瑶族乡(含弄瓦片)、那比乡;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8 三标段:田林县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二幼儿园、光明幼儿园、乐里镇、利周瑶族乡、浪平镇(含平山片)、百乐乡; 四标段:田林县第一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五幼儿园、潞城瑶族乡、旧州镇、平塘乡、六隆镇(含洞弄片) 注:以上标段包含及配送至乡(镇)、片区辖区的初中、中心校、村完小、教学点、幼儿园。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2)付款方式: ①供货商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②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收货证明核算数量及对应的金额核对,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 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③甲方具体支付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货物在运输及安装过程所发生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履约保证金 无 五、▲ 售后要求:中标企业在配送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免费更换,若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将进 行相应的经济处罚,若问题严重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企业须自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企业服务和责任 1.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或再发包; 2.企业必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办理 500 万元及以上(一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 500 万元)的食品安全保险保额, 经确认后才能实施配送,否则取消配送资格。 3.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帐,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定并存在质 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 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4.配送企业责任。配送企业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 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不得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 格执行下列制度: (1)《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2)《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7)《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8)《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9)《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9 5.配送过程检查。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发现产品存在质 量问题或企 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配送工作领 导小组根据实际情 况对配送企业进行约谈直至取消该企业配送资格。 6.服务质量认定。配送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配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立即取消企业的配送资格,且由配送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所供食品原材料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原材料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所供食品原材料发生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事故的; (4)所供食品原材料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所供食品原材料用非食品原材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原材料当作食品原材料的; (6)所供食品原材料超过保质期限的; (7)所供食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8)转包他人的; (9)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10)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禁止性其他行为等。 七、食品安全要求 (1)肉类、蔬菜及其他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农产品溯源系统,若供应商没有建设农产品溯源系统的,应在中标后须建设安装农产品溯 源系统,以保证食品安全,方便对原材料进行追溯。 (3)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食谱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 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 合格的食品。 (4)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保存期), “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 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 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 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6)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 用安全标准。 (8)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 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0 (9)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 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10)所配送的食品,必须于当天上午8:30前送到相应学校。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配送的个别食材进行协助性粗加工。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备不少于10人的项目从业人员,从业人员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健康 证或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合格报告的人员,投标时必须提供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报告以及劳动合同复印 件; (3)投标人须须承诺中标后配备不少于4辆的配送车辆(其中至少包括2辆冷藏配送车,2辆厢式货车),投标 时必须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发票或车辆登记证、彩色照片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 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限); (4)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百色市范围内提供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包括食堂仓库(1000 ㎡以上)、检验室、净菜生产车间、冷库(每个100m?以上)和其他办公用房。配送中心必须拥有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各 种生产加工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污染检测仪和冷藏链运输车辆等设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存放要求, 厂房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6)中标人自行聘请配送中心从业人员,并与之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并取得健康证和有效 的广西健康码。中标公司聘请的从业人员中必须安排2人以上(含2人)建档立卡户,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执 业证书。 (7)所聘用的检测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质: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和有效的广西健康码。对采购配送的 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督部门备案。 (8)由中标人所聘请的送货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应具备如下资质: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和 有效的广西健康码;配送人员如兼职司机的,本人应持有相应车辆的驾驶证。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5 投标费用:投标人投标期间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不论投 标结果如何, 均应自行承担。 6.1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如允许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为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如下: 具体内容: 。 具体金额: 。 具体比例: 。 9.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念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2808858,通 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 4 号长乐星城第 1 幢 4 层 402 号 业务时间: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到 18 时 00 分,双休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13.1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 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3.2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 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 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 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2 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 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经第三方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年度财务报 表均应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设立的企业按 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8.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9. 注:①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②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1. ③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 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3.3 商务文件: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 投标处理) 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 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配套(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 注: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3 ②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3.4 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经营管理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3.5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 件(PDF 格式)1 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 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 标文件袋中。 16.2 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方式,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报出折扣率; 注:本采购文件中的折扣率是指打折系数,例如:折扣率为 90%,即为打九折,结算价=市发 改局公布的当期物品单价×90%×实际供货的数量, 投标报价应包括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 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 17.1 投标有效期:90 日。 1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标段。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以电汇、转帐、汇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采用保函的,必 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供应商将无条件保函原 件提交给采购人,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采用电汇、转帐、汇 票方式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百色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具体账户如下: 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 标段: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账号: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4 二标段: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账号: 三标段: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账号: 四标段: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账号: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 额交纳 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 办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 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19.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报价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六份;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21.1 1.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分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投标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显示屏安排)(百色园博园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4.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后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 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3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25.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时间:资格审查时。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5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评标委员会组成:共 7 人组成,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 (参加技术);专家 5 人(参加技 2 人,经济类 3 人) 28.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2 配套(售后)服务其他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0 项。 29.2.4 技术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0 项。 30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 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35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36.1 签订合同携带的资格证件: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 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 37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 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因此请各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内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未注明的视为投标文件中不涉及商 业秘密。 38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投标人须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 规定的(货物类招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费方式计算: ?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 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支付。 39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40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 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 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6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 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 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如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不得以法人私章代替。 3.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 41 备注: 1. 投标人可就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 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3.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按标段提交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7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 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配套(售后)服务” 是指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 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是指“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 应情形;“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 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满足”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无“负偏离”或“正 偏离”的情形。 2.10 “允许负偏离的项目” 是指“采购需求”中不带“▲”的项目条款。 2.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作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2.12 技术参数或配置缺项漏项的,或商务条款未承诺的视同为该项负偏离。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须有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具体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联合体投标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8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特别说明: 8.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8.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 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 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 回避。 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8.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 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9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 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 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质疑和投诉 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 处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 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0 9.3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 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 24 小时内以 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1.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当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3.1 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语言文字: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 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 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 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 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 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应当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投标人应当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不 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应当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 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8.2.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或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 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 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8.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方式。 18.3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2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 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9.2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 装订成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 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 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作 无效投标处理。 19.5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6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0.投标文件的密封 20.1 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包封袋/箱(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 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 20.2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开标时 启封”字样。 20.3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1.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1.3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拒 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和标记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3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本项 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24.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4)检查文件:由各投标人检查各自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标:经投标人确认各自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 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 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 处理; (8)开标结束。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导致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规则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条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或提供的文件资料不 合格的; (4)未取得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的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25.4 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4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 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 标人接触,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28.2 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 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8.3 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 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8.4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 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 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9.评标程序 29.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9.2 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9.2.1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 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其他约定的 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须知第 29.4 条第(2)项情形的; 29.2.2 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5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 (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 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6)商务评审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2.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 要功能发生负偏离的; (2)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29.3 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 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4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 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 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6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9.5 投标文件修正 29.5.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5.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9.5.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29.6.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 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七、中标和合同 30.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 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 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 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7 3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招标文件另 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 35.履约保证金 无 36.签订合同 36.1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资格证件,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 方可签订合同。 36.2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处理。 36.4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 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 知》(桂财采〔2016〕7 号)规定,采购人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八、其他事项 38.代理服务费 38.1 每分标的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支付时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8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 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 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 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 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 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29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30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2 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人, 共7 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6 条款号进行划定评分。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企业综合能力、业绩、 政策功能 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 格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性审查视为不合格。 31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 (2)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2)审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 (必须提供,格式自拟,承诺书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经第三方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 件(年度财务报表均应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 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 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 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 凭据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 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 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 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 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1 资格 证明 文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①“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2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诚信要求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查询界面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查询时间:起 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至截标当天。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 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7)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8)投标人控股及 管理关系情况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 不合格者,其符合性审查视为不合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须有效,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唯 一性 同一标段中同一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 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 除外。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得含有招标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投标报价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投标无效。提交选择性报价 的,投标无效。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对采购文件的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条款响应 对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响 应均无负偏离。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允许负偏离项数 非“▲”号要求或技术指标发生负偏离或不响应达到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项数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未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编写和 提供的,投标无效。 33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投标保证金 足额、及时缴纳或足额开具保函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 函做出响应的。 34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分表如下: 序号 评 分 因 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30 分) 投 标 报 价 (1) 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 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68 号)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 和微型企业,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其 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 的扣除。 (3)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 141号)的规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5)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 且其所投标产品为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 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 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以综合折扣率的形式进行报价。 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综合折扣率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 30 分 某投标人综合折扣率 35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1)冷库、分持场地配套设施(满分 6 分) 1、投标人提供具有使用权的冷库,冷藏量达到 100 立方米的得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 立方米的加 0.5 分,满分 3分。 2、投标人提供具有仓库、检验室、净菜生产车间和其他办公用房等配送中心场地达 到 1000 平方米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 平方米的加 0.5 分,满分 3 分。 注:冷库使用权的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应另行提供租赁合同; 仓库、检验室、净 菜生产车间和其他办公用房等配送中心场地使用权证明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 或房屋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如为租赁应另行提供租 赁合同,原件备查。 2 商务分 (25 分) 管理 制度 方案 (15 分) (2)运输设备、配送人员(满分 9 分) 1、冷藏车:投标人自有 2 辆冷藏车的得2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食品配送冷藏车加 0.5 分,满分 3 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的车辆应为投标人; 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非冷藏运输车:投标人自有 2 辆非冷藏厢式货车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食品配送非冷藏车加 0.5 分,满分 3 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的车辆应为投标人;不 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配送人员:投标人配备持有健康证等合法证照的配送人员达到 6 人(其中司机人数最低必须达到 4 人,其他送货人员 2 人,两 者必须满足否则不得分)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两人(不限 司机或送货人员)加 0.5 分,满分 3 分。 注:投标人的送货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应具备如下资质:持有相关部门颁 发的有效健康证。 ①提供配送人员如为司机的,本人应持有相应车辆的驾驶证(即 有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 动合同、连续 3 个 36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或有效的人身安全类的商业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 得分;②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与投标 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或有效的人身安全类的 商业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专业 检测 能力 (4 分) 投标人具有独立检测室,具有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 检测仪、使用油 品质快速检测仪)要求为自有,每提供 1 套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 测仪、使用油品质快速检测仪)得 2 分,设备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功能 一致或相近即可。除上述 3 台设备外,每增加一台功能不同的食品安全检验 设备的加 0.5 分,满分 4 分。提供检测设备发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检测 设备发票应为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技术 力量 (3 分) 1、有食品检验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食品检验员的 1 人得 0.5 分,满分 1 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健康证、与投标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或有效的人身安全类的商业保险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有食品安全把控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 1 人得 0.5 分, 满分 1 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连续3 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或有效的人身安全类的商业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 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有仓库管理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仓库管理员的 1 人得 0.5分,满分 1 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连续3 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或有效的人身安全类的 商业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保 险 ( 1 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最高赔付 金额高于或等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得 1 分。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 所承诺的上述条款进行 核实,如未达到所承诺的履行条款将上报监督部门查处。 37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业绩分 (2分) 投标人自 2018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大宗食品采购,每个得2分,满 分2 分。(以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3 技术分 (45 分) 综 合 能力水 平及服 务技术 方案(满 分 45 分 (1)采购配送实施方案,满分 9 分 一档(3 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项目总体有初步认识,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说明 各个阶段工作安排,能说明人员安排、配送及 实施进度,方案整体性、具体性、可 执行性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5 分):供应商投标文件有齐全的配送计划、配送措施具体有效、有针对性;熟 悉食堂食品经营理念,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 配送流程的方案可行。 三档(7 分):供应商投标文件配送方案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 有与现有状况无缝对接的具 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进度有保障、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 工作安排,有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供合理的配送及验 收方案,方案切 合项目实际。 四档(9 分):供应商投标文件配送方案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优越,有与现有状况无缝对 接的具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 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进度有保障、能详细说 明各个阶段工 作安排,有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供合理的 配送及验收方案,方案切合项目实际,且针对性及优越性强。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 8 分 一档(2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 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有初步的表 述,方案措施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4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 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 方面内容表述齐全,方案措施可行。 三档(6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 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 方面内容表述齐全,符合实际,方案措施清晰明确。 四档(8分):满足三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 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 方面内容表述齐全,符合实际,方案措施科学、先进,能完全满足 采购文件要求。 (3)应急预案,满分 7 分 一档(2 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38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内容有表述,预案内容能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形。 二档(3 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问题食材发 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表述完整,预案内容能应对可能出现的意 外情况具体措施得当合理的。 三档(5 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实施程序,相 关处置方案合理,能尽量降低紧急事件带来负面影响。 四档(7分):满足三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全面的实施程 序,相关处置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全面性,能最大降低紧急事件 带来负面影响。 (4)售后服务方案,满分 9 分 一档(3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基 本能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针对性一般,有待改 进。 二档(5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能 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针对性较强。 三档(7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能 按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较具体、可行、到位。 四档(9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能 按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具体、可行、到位, 服务方案针对性非常强。 (5)管理制度,满分 6 分 一档(2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 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一般,有待改进。实用 性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3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 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完 善,可行性较好。 三档(4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 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 行性高。 四档(6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 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非常全面,完整,完善, 可行性高,实用性非常强。 (6)合理化议:满分 6 分 一档(2 分):建议针对性不强、描述简单。 二档(3 分):建议内容比较详细,有对本项目的改进措施建议较 合理,有一定的可行性。 39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评 标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及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及投标报价相同时并且技术指标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当场投 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并推荐三名 中 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拒绝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 款 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各投标人可就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在 1 标段排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就不 能作为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顺序按 一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 五、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档(4 分):建议内容详细,有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合理化管理 建议,对本项目的合理化改进有针对性,建议可行性强。 四档(6 分):建议内容详细,有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合理及优越 管理建议,对本项目的合理化改进有针对性,建议可行优越性强。 总得分=1+2+3。 40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说明: 1. 以下合同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的内容。 2. 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有 实质性偏离。 第一节 合同基本条款 一.说明 1.1 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1.2 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 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 二.产品条款 2.1 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确认的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 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保质保量的食材。 3.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 四.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4.2 乙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所产生的 费用由乙方负责。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产品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 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到达 学校现场处理。 4.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4.5 售后服务:按“合同书”约定。 五.验收 5.1 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依照招标文件上的食品质量要求和国家(产品出产地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 收并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需当天及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2 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之日按“合同书”约定要求验收完毕,并做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或乙方 委托代理方必须在现场。 41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六.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 6.1 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将食品原材料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1 交货时间:按“合同书”约定。 7.2 交货方式:按“合同书”约定。 7.3 交货地点:按“合同书”约定。 八.付款方式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人为 。 8.2 付款方式:按“合同书”约定。 8.3 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后,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书。 8.4 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和验收书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8.5 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 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九.违约责任 9.1 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每天按“合同书”约定支付违约金。 9.2 逾期超过“合同书”约定最长时间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赔偿。 9.3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到达项目现场进行质量问 题处理,且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退换处理工作,未能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质保维修原因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进行全额赔偿。 9.3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9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仲裁 11.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为主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42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第二节 合同协议书 合同书 标段: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再与标段内学校签订子合同,每月 根据《货物需求一览表》拟定参考食谱,确定食品供应的品种,供各学校 选择食品采购。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3 合同书 项目名称: 标段: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简称“甲方”) 乙方: (中标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 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按以下排列顺序优先适用: (1)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合同书;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合同基本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所列内容和 “合同基本条款”。 4.合同金额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中标优惠率: %,包含了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 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二.供货的对象范围: 。 三.中标商供应合同配送期限: ; 四.履约保证金:无 递交方式:中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向指定账户交纳。(合同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五.进校食品价格核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项目需求标准配备供给产品,投标报价 按基准价折扣率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投标函上标明折扣率。食品供货价格随行就市,每个 学期由发改局、教育局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百色市集贸市场进行市场询价。 六.质量保证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4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 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 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 生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 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七.验收:每次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学校有权拒收。 八.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2.交货方式: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 3.交货地点:学校指定地点 九.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 10 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2)付款方式: ①供货商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 证相符。 ②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收货证明核算数量及对应的金额核对,审核无误后,由 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③甲方具体支付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货物在运输及安装过程所发生任何费用均由乙 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退还其部 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并可暂停或取消其供应商协议供货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 当利益的; (4)中标后弃标、拒签供货合同或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市场零售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 离市场价格的。 3.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 致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中标后应立即购买食品安全险 等。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5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与学校结算货款,协调乙方与学校的关系,监督和检查学校食 堂安全卫生 情况。 十一、合同的修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 合同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 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配送方案,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执 行。 3.乙方要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二份分别 存档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7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8 二、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49 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0 3.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的招标公告,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 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 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 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 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 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1 4. 开标一览表(货物类格式) 开标一览表(标段: ) 备注: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 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分别按下表进行报价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编号 货物名称 食品名称 品牌、生产厂家及产 地(如有) 质量标准 折扣率 (%) 备注 1 2 3 … 综合折扣率%(即:平均折扣率): 实施时间: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2 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货物名称 折扣率(%) 备注 1 大米 2 食用油 3 蔬菜 4 肉类 5 禽蛋 6 干货 7 调料 8 ........ 综合折扣率%(即:平均折扣率): 实施时间: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3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4 2.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5 3. 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 项目(标段: )(项目编号: )的政 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 1.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6 4.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注:(1)各股东名称必须与《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股 东及出资信息”的信息相符。(2)附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 页面打印文件。(3)附各股东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 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注:(1)各股东名称必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信息相符。(2)附投标单位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股东及出资 信息”页面打印文件。(3)附各股东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必 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7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 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8 四、商务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商务文件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59 2.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0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 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 标段的投标活动, 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 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项目名称:田林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2 5.投标人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评 价意见格式自拟)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在投标文件中页码 采购人联系 人及 联系电话 合同复印件 验收报告或 用户评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3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项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或说明 偏离说明 1 ▲实施时间 2 ▲配送时间 3 ▲实施范围及地点 3 ▲付款方式 4 ▲履约保证金 5 ▲售后要求 … 说明:请根据所提供招标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对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 招标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 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4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 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 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 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 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5 五、技术文件格式 1.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技术文件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6 2. 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7 3. 技术偏离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格式)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情况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内容及要求 投标拟提供的内容及承诺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技术投入情况、逐条对应招标文件需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 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技术与招标需求相同的为无偏离,投标技术高于招标要求 的为正偏离,低于招标要求的为负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8 4.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拟投入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 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69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 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21-G1-290012-NYGS 7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 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田林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6-721505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二、商务要求: 1、▲实施时间: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起至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止。 2、▲实施范围及地点:采购人指定路线、地点。 六、企业服务和责任 七、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配套(售后)服务” 是指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8“▲”是指“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 3.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5.投标费用 6.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特别说明: 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8.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 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 8.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8.8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质疑和投诉 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 9.3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11.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当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 15.投标的风险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应当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投标人应当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不得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 17.2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 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8.3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 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 19.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 19.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作 19.5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 19.6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20.投标文件的密封 20.1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包封袋/箱(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 20.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开标时 20.3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1.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 21.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拒 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4.开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导致其投标无效: 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7.评标的依据 29.1符合性审查 29.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29.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9.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9.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9.3澄清补正 29.4比较与评价 29.5投标文件修正 29.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9.5.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9.5.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29.6.评标过程的监控 七、中标和合同 30.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 3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采购 3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 3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35.履约保证金 36.签订合同 36.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资格证件,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 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八、其他事项 38.代理服务费 38.1每分标的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支付时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二、评标办法 三、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2、符合性审查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第一节合同基本条款 一.说明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六.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二节合同协议书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二、报价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标段: ) 备注: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分别按 汇总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四、商务文件格式 1 2 3 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技术文件 技术响应表(格式)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2)